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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血系魔法

污蔑,这完全是污蔑。

庄明歌做了什么,什么都没有做啊,他觉得自己比时臣还要冤枉,你献祭十万灵魂关我鸟事,为什么要算到我头上啊。

“你大脑有毛病……我忘了,你已经没大脑了。”他讥讽的笑着说道。

骷髅王冷静下来,幽幽的血瞳死死的盯着庄明歌,“你以为我是在胡说吗?破坏了我的计划,我完美的计划,已经可以脱身吗。”

“所以说,我到底破坏了你什么计划。”

“百鬼夜行。”

庄明歌顿时恍然,“原来如此,你想要找到【亡灵号角】借助它的力量成王?”

骷髅王冷笑起来,“【亡灵号角】?屁!放屁!这种哄小孩子的理由你也信,我没有脑子你也没有脑子吗?”

庄明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吐槽。

骷髅王继续说道:“早在很多年前【亡灵号角】就消失了,世界上知道他下落的人凤毛麟角,不,也许一个人也没有,怎么可能找到这个传说中的魔导器,我想要的根本不是亡灵号角,是百鬼夜行啊!”

他的眼瞳内血色的火光蓦然强烈了好几分,恐怖的魔力一层层的爆发了出来。强大的魔力干涉了现实,周围的空间开始扭曲,仿佛面团一样变化各种各样的形状。

这就是白银法师最为强大的地方了。

他们已经可以利用无形无质的魔力干涉现实,甚至可以把大脑里的幻想拿出来,侵蚀现实世界,形成独立的空间。

骷髅王爱德华.蒂奇是典型的白银顶峰级别魔法师,这种魔法师强大到不可思议,一举一动都可以扭曲现实。

庄明歌和他比起来,就好像刚出生的婴儿和大力士之间的区别。

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干掉他。

庄明歌的脑袋瓜飞快的转动了起来,他努力的从骷髅王的话里分析出了一些线索,“百鬼夜行,你想要百鬼夜行,你要百鬼夜行做什么,难不成你想要……”

蓦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庄明歌几乎跳了起来。

“你想要献祭百鬼夜行?”

“准确来说,我只是想要献祭百鬼,那些妖怪的灵魂比起人类的灵魂,强大了百倍,千倍,万倍,只要献祭了他们,我就可以获取更加强大的力量,没有人会找我麻烦,天堂的天使不会,地狱的恶魔不会,冥界的死神更不会。”

庄明歌不得不承认这话说的有道理。

妖怪死亡后,有妖怪的去处,不会前往冥界,前往冥界的都是人类的鬼魂,死神也不会因为这些找他的麻烦,恶魔估计会乐的合不拢嘴,天使觉得死掉这么多妖怪,简直大快人心,所以没有人会找骷髅王的麻烦。

“结果,一切都被你破坏了,我只好用十万人类的灵魂代替,虽然效果差了一点,但足以让我成为王了。”

骷髅王低声笑了起来。

这么说,一切还真是我的错了?庄明歌不淡定了,要不是自己挡住阻止了骷髅社,骷髅王这个家伙也不会拿十万灵魂代替,但是……

“要不是你们骷髅王突然劫走了温琴佐,我根本不会和你们骷髅社作对,说来说去,还是你们的错啊。”

“温琴佐,谁?”骷髅王疑惑的问道。

庄明歌没好气的说道:“一个偷偷学习了死灵魔法的学生,原本要送到魔法议会接受公审,结果你们的人把他劫走了,所以我才会遇到你们骷髅社,并且阴差阳错阻止了你们骷髅社的计划。”

“那个小家伙吗?”

骷髅王眼瞳明灭不定,低声叹了口气,“原本以为那个小家伙学习的死灵魔法很有趣,没有想到居然是破坏我计划的罪魁祸首。”

庄明歌失笑道:“天意如此,你有什么办法,我看,这纯属是老天阻止你,不想要你成为王,你还是乖乖的躲起来吧。”

骷髅王冷笑着瞪了他一眼,庄明歌顿时感觉全身的力气被抽走,心跳加速,血液暴动,意识逐渐模糊,眼瞳扩散,仿佛随时都要步入死亡。

几秒钟后,骷髅王收回目光,他脱离了这种状态,贪婪的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这只是一个教训,记清楚你的身份,不要给我太嚣张了,俘虏。”骷髅王冷冰冰的教训了他一顿。

庄明歌趴在地上不说话,毫无疑问,骷髅王的强大不是自己可以抵御,不过这并不代表庄明歌死定了。

【苍天号】的自爆估计早已经惊动了静悟六一郎,他现在留在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只要自己几天没有回去,傻子也知道自己出事了,到时候救援队就会出现。自己就有脱困的可能性,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护自己的性命。

不要轻易的死在这里。

骷髅王每天都会有四个小时的时间浸泡在血池里,吸收着强大的血气来壮大自己的魔力,这种邪恶的力量不是死灵魔法,死灵魔法不需要这种邪恶的东西。

这是血系魔法。

有魔导书爱丽西亚的帮助,庄明歌对天下诸多系别的魔法有了大概的了解,眼界开阔,已经不是当初刚刚学习魔法的自己可以比拟的。

血系魔法按理说并不是禁忌魔法,但一般来说,学习血系魔法的人并不多,因为修习血系魔法会吸收其他的血液,鸡血,鸭血,牛血……这些动物的血液实在不是什么美味的东西,人血才是最棒的,但血系魔法的第一条规定就是禁止使用活人的鲜血来练习魔法。

所以学习血系魔法的人,大多数会购买医院血库里面的血液来修习。

但离开人体一小时后的鲜血活性会大大的减弱,修习的效果会减慢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所以一些人会铤而走险,杀害活人用鲜血修习魔法。

这,便是邪道。

坠入了邪道的魔法师必定会受到万千魔法师的追杀,一直到死亡为止。

而且修习了血系魔法的魔法师,必定是最佳的猎物,通常会受到一些坠入邪道的血系魔法师追杀,踏入这一条道路,基本上就代表着邪道魔法师的追杀,还要时刻忍耐邪道的诱惑,困难重重,这才导致了血系魔法的一蹶不振。

不过,唯一的好处是血系魔法师一旦修习有成,便在同阶内少有敌手。

曾经就有一位青铜级别的魔法师偷袭一位白银级别的魔法师,并且成功的杀死了这位白银法师的故事。这也是血系魔法师直到现在还没有断绝,最根本的原因。

骷髅小镇没有活人的食物,两天后,庄明歌被饿的前肚皮贴着后背,不停的思考着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救自己的时候,突然有骷髅来报,救援的大军出现了。

居然是军舰。

更加扯淡的是和庄明歌几个人一共被带来的那位憔悴的夫人,居然是某国海军司令的夫人,这种三流小说构成的清洁毫无疑问在现实中上演,狗血了一地有木有。

先不说海军司令的夫人为什么会乘坐普通的轮船,光是司令把国家的舰队用来救自己夫人这种事情,就足以把这位司令送上军事法庭了啊。

该说一怒为红颜吗?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能够做到司令的人都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应该不会有这种傻子吧,他的脑袋被驴踢了吗?

不管如何,舰队算是来了,浩浩汤汤的舰队在海面上展开方阵,形成包围之势,将孤岛包围起来,庄明歌严重怀疑,要不是骷髅王故意的,这支舰队根本找不到孤岛所在地。

不过,他们要是不来救人,骷髅王的计划如何得逞。

大战轰轰烈烈的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庄明歌在山洞里听着外面炮火连天,轰鸣不绝,打的十分热闹,仿佛回到了那种坑日烽火的年代。

英雄革命铺成的史诗岁月。

唯一遗憾的是,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不会有任何改变。

半个多小时后,轰鸣终于减弱,变得零零星星,又过了一会,消失不见了。

这时,一个骷髅跑进来报告。

大概的意思是凭借着骷髅不死不灭的特征,硬生生的把这只舰队磨死了,所有人都被杀掉,没有一个人活下来,人数大约是几千人,距离十万的十分之一差不了多少了。

这样的舰队要是再来几波,十万灵魂就足以筹齐了。

骷髅王对于这次战斗十分满意,大利嘉奖了勇猛战斗的骷髅,并且发表了战后演讲,布置下了命令,让所有人把新鲜的尸体送过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让庄明歌几乎吐出自己的内脏。

一具具尸体被抬进山洞,然后分尸,飞溅的血液让重现填满了血池,浓郁的血气几乎令庄明歌呕吐到死。

庄明歌并不是冷血之人,不如说正义感强烈,看到这么多人因为骷髅王的一己私欲被杀,他的眼瞳内闪烁出惊人的杀意,低着头,不让骷髅王看到。

同时暗自奇怪,两天的时间,为什么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的救兵还不来。

不过,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如果过了今夜,圣罗兰的救兵还没有抵达,他就亲自出手,拼死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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