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沈绾医好了格桑的母亲,这些好客的牧民们对他的到来非常热情,拿出各种糕点,果酒来招待她,中午的时候,经不住格桑的一再请求,便同意在格桑家里留下来吃饭,隔壁的邻居都聚拢过来居然还宰杀了一头羊,那种热闹的气愤就好像过节一般。
沈绾发现和这些普通的牧民们生活在一起让她感到非常的轻松愉快,和王室宴会完全不一样,王室宴会虽然豪华奢侈,却会让她感到压抑,无趣,就好像什么都是程序一样,一切按照规矩来,毫无人情味。
可是这种贫民的聚会虽然简单,可是气氛非常好,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敦厚的笑容,如春风一般温暖人心,不需要做作,只需要尽情喝,吃,跳舞,亮出最本色的自己。
沈绾非常喜欢这种感觉,所以她没有拒绝,格桑说中午先吃羊的内脏和部分嫩肉,晚上邀请她参加篝火晚会。沈绾欣然同意了。这次她是真的很期待。
她喜欢看别人做美味的食物,所以和格桑母亲闲聊了两句便来到了厨房的毡房。
厨房里有好几个健壮的妇女在洗菜,切菜,男人们则是提水,腌渍那头刚宰杀的肥羊,可是没想到掌厨的居然是格桑,掌勺可是力气加技术活啊。
看着格桑撸起袖子,手臂露出正在发育的肌肉,沈绾想,假以时日,格桑肯定会长成一个强健英俊的男人吧。
沈绾又想到了那个萧奇律,她冷哼一声:“空有其表而已。”
贵族子女又有几个好的,各个朝政已是风雨飘摇,似乎改朝换代只是个契机问题。
沈绾摇了摇头,暗想道:“天下的事情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想吃好,穿好,玩好。最好来几个帅哥谈谈恋爱,如果志同道合的话结婚也不错,前提是只能取我一个,爱我一个!”
想到这,沈绾的嘴角弯弯,甚是可爱。
“绾姐姐,你怎么来这里了?”格桑的询问打断了沈绾想入非非的思路。
沈绾此时的肤色已经呈现粉玫瑰色,可是她丝毫不知,看在格桑的眼里都痴了。
“绾姐姐真的好美,如果我有朝一日能取她就好了!”格桑从此为自己定了一个梦想。
沈绾清了清嗓子,她虽然是想入非非,但她做贼心虚,所以她很是惊讶的问道:“啊,格桑,你原来会做菜啊,我是来看一看,学习学习嘛。呵呵!”
“不用!”格桑满头大汗,却时不时拿一条干净的毛巾擦一下,怕汗水滴入菜肴里面,又继续说道:“绾姐姐,你要是喜欢吃,我一会天天做给你吃,真的,我阿妈说我做的菜可好吃了!”格桑说完后不好意思的憨笑了一下,又转头继续做菜肴。
“呵呵,沈绾干笑两声,并未离开,而是在旁观看。
沈绾前世很少吃过羊内脏,一般想吃的话都是去饭店,自己却很少做,一是膻味不会处理,做出来味道不地道;再则就是太过麻烦了。
其实她知道做羊的内脏是非常讲究的,曾经是满汉全席的主要菜系,可惜大多失传了,这也是为什么她吃羊肉多一些,内脏几乎没怎么吃过。
所以沈绾对这次的全羊宴简直期待极了。
不到片刻,厨房里浓郁的香味四散开来,而立在沈绾肩头上的吱吱是口水横流,沈绾扬手就是一下打,简直可恶啊,口水都流到她衣服上了,今天这件藕粉色的衣服还是新做的,居然被某只无良的吃货弄的都是口水,这能不让沈绾气愤么。
吱吱见状,抹了一下嘴边,停止继续流口水,只是眼睛目光灼热地盯着格桑炒菜的锅里。
沈绾觉得它简直丢脸到家了。见它识趣便不计较。
沈绾发现原来看格桑他们做菜也是一种享受,她们处理羊的方法很不一样,几乎都和羊奶离不开,但沈绾不需要问那么多为什么!她只需要静静的看着就行,她们自有一套属于自己特有的做法。而让她欣喜地是其实草原也有很多人吃辣的,而且还是山里面的野山椒,沈绾看着那一窜窜的辣子口水也要流出来了。
而旁边的吱吱见状,用兽脑想道:“自己还不是一样是个吃货,明明要留口水了,还强忍着,哼,虚伪的女人。”
幸好沈绾不知道吱吱在想什么,不然可能要开战了。
不一会儿,什么羊脑,羊肠,羊心,羊血等等,在格桑手下变魔法一样一盘盘,香喷喷,油亮亮的出锅啦。
这时的沈绾早已摒弃自己淑女的形象,伸手便捻起一块羊肥肠往嘴里送,烫得沈绾直叫唤,可嘴里却不停地说:“嗯,好吃!好吃!”
在肩头的吱吱见这虚伪的女人做这种先下手为强的事,不干了,也想伸出那小爪子往盘子里抓,一把被沈绾扯住,并拍打了一下。
某人不要脸的说:“我这是在试菜,你懂不懂啊!”
沈绾说完后,厨房里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欢笑声。
牧民们觉得这样的沈绾更加容易亲近,原来他们认为如仙女一般的沈绾其实是很可爱的女孩子。
而格桑咧嘴腼腆的笑了一下,更加仔细的去做剩余的菜肴了。
他心想:“我一定要做得更好吃,这样绾姐姐就会经常来吃饭了。”
可是吱吱不这么想啊,它无比委屈的看着那一盘盘香喷喷的菜不能吃到嘴里,而某人却时不时弄一块放嘴里吃得津津有味。
沈绾见那只不安分的吱吱已经快按耐不住了,只好用筷子夹了一块让它尝尝,不然她真的好怕它一个不开心放雷电怎么办。
很快各种各样的内脏做的菜肴,和一盘盘冷菜,时令野菜被摆上了宴席,沈绾正要入席,只见一位古稀老人,面色却还是红润健康,他向沈绾走了过来,倒了三杯酒给她,说非常欢迎她来做客。
沈绾毫不犹豫的喝完,她知道这是牧民们待客的风俗习惯。
她喝完那带有奶味的酒后和客气地说道:“谢谢!”
她的举动赢得力量在场所有牧民们的喜爱和尊重。
而牧民们也是豪爽之人,入席后很快气氛就热闹了起来,这一下吱吱的面前推了一堆的食物,它乐不可支的大吃起来,还时不时拿起小爪子和人一样喝一口酒,吃一口肉,惹得大家一片嬉笑。
沈绾看着觉得其实它看起来是那么漂亮的蓝色小兽,其实就是猪变的吧。肯定是猪妖来的吧。不然那吃相,简直就是一头缩小版的迷你猪。
沈绾扶额望毡房天窗,这吱吱太配不上她了,她下次一定要装作不认识它。
而后,沈绾很仔细的品尝着每一道才,她在有辣子的菜光顾的次数较多,因为她真的是一个无辣不欢的人。
沈绾边吃边想到:“我这么能吃辣,皮肤还这么水嫩光滑白皙,丝毫不长痘痘啊,不知道要气死多少女人啊,哈哈哈。”沈绾眼睛笑得都看不见了,她还无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已经粉红的脸蛋,那摸样要多得意有多得意。
这一幕没有逃过格桑细心的观察,“原来绾姐姐爱吃辣呀,呵呵,我也爱吃!”
这次的午餐是沈绾异世重生后吃得最开心的一次。她也真正体会到了草原的人文习俗。
看着牧民们一个个天真的笑容,沈绾的心也被感染了,她只觉得很温暖,很温暖。
午饭后,格桑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许多野果子递到沈绾面前。沈绾没想到这孩子咋这么细心呢!她正觉得自己吃得有点多,有点腻的感觉,没想到这水嫩嫩的水果就这样送到沈绾面前了。
沈绾不客气的拿了几个较小的野果咬进嘴里,顿觉生津润肺,汁甜味美,刚才的那种油腻感一下子就没有了,胃里说不出的舒服,心里想:“要是以后谁嫁给格桑那不幸福死了。”
因为离晚宴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沈绾让格桑带她出去走走,饭后散步是很重要的养生方法,所以沈绾一直坚持这个良好的习惯。
走在广阔的草原上,沈绾随意的问道:“格桑可会识字?”
“我会一点!小时候跟着阿妈在王宫里做事时,阿妈抽空教我的,”格桑用手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哦?你阿妈会识字?”沈绾问完后又觉得自己多问了,明明觉得她母亲是一个不简单的女人,识字肯定会得,她的气质告诉了她一定会得。
“那为什么现在不教你了?”沈绾问道。
“阿妈说,认识多了没用,让我好好放牧,以后娶个媳妇就好了。”格桑说完有点黯然。
沈绾心下一酸,其实她母亲的想法是好的,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可是从格桑那坚定的眼神她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塑之才,并非池中之物。
她不是算命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能感觉到格桑身上的霸气,她不明白自己的感觉对不对。
如果真的是一条龙的话,那她的母亲即便这样带他隐世,又如何关得住呢。
其实他们这样的牧民是很难有上学的机会的,她觉得很可惜。因为这个地方牧民和奴隶唯一不同的就是相对自由一些,他们养的那些牛羊大部分是要交给王族的。
他们自己只有一两只羊或者牛是属于自己的。其实也就相当于工资,而且是超低廉的工资。
而这里的奴隶是没有任何自由可言的,生死全在主人一念之间。
沈绾了解后,想起今天杀的那头羊,心里一阵愧疚,格桑居然把他的大半年的收入来招待她了,沈绾向来不喜欢欠人家的。
“那我教你认字,教你功夫,而你教我骑马怎么样?”沈绾用商量的口吻问道。
格桑听到后,双眼直放光彩,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他没听错吧,绾姐姐不仅要教他识字,还要教他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