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绾首先用内力打通了格桑的任督二脉,其实对于常人来说打不打通这二脉也没什么关系,只是如果打通的话会让气血更加畅通,可是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是必须的。
因为要气运丹田,以便内力在经脉运行形成一个循环周天。
沈绾在帮格桑打通任督二脉的时候,发现他居然是个习武奇才,他骨骼轻奇,经脉宽拓,这倒让沈绾感到意外,也让她有点点嫉妒。
想了想自己,如果不是前世因为学了太极拳,而且任督二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早就打开,难怪她之前气血那么好,力气那么大。当时她可不知道自己原来任督二脉是通的。之后那六年的坎坷经历又有谁知道呢?又有谁理解呢?
看起来她现在在这个草原无拘无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这是建立在她不断努力,坚持不懈的情况下的,她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她只是因为是穿越,自己的灵魂承载了华夏五千年的智慧和文化而已。
即便是这样,她不照样要在这个新的世界不断努力么,她也想做米虫呀!也想像小说写的那样,无数优秀的男人为她倾倒,为她一心一意,让她一一体验过了再选一个,奥,可是这可能吗?太离谱了吧。
事实证明,小说都是骗人的,想到自己掉下悬崖,独自在山谷中生活了六年,而陪在身边的只有一只不会说话的小兽。
那六年是多么艰辛啊!为了能吃到粮食,她要亲自种植,还好她小时候在爷爷家帮忙看着种过,只是这还是在没有任何农具的情况下种啊!想想有多难,要不是她用过那种很原始的用脚踩得打谷机,那她要是把稻谷一把一把的放在石头上打那还不累死。
还好慢慢有了武功后,这些不算什么,她力气也很大,虽然看起来是那么娇小可爱,所以说“人不可貌相”一定是真理。
不过她割稻子都是用那把长剑啊,她还没有厉害到冶炼铁的地步,耕地的时候不知道弄坏了多少削尖的木头犁爬呢!
原本她还想弄头野牛来耕地,结果她真是不敢想象,那牛不耕地就算了,居然还弄坏了她辛苦种绿豆苗,坑爹的呀!
结果她让吱吱一电,把那该死的野牛给电死了,那几天她都为自己幼稚让野牛耕地,还哭了好几次,因为她夏天最喜欢喝绿豆汤了。害得她那年都没得喝。因为本来就没多少种子,种出来的都拿来当来年的种子了。
为了吃肉和保暖,她要不停地捕捉野兽,用了剥皮烤肉,那吱吱太懒了,吃了就睡,指望它那饿死算了。
为了生活方便,她几乎绞尽脑汁回忆前世的物理课和物理书本上的知识,还有生活所见的常识,然后反复实践,每一次实践失败后,都会记下来什么原因,不足之处该如何改进,以待下次实践摸索。
她都觉得自己都成发明家了,真是比那灰太狼还厉害啊。
她的双手其实长满厚厚的茧子的,但是被她研制的药水泡过后,已经不大看得出来了,但仔细看还是有淡淡的茧子的。
为了练功,她管寒冬伏暑,每天天不亮就起来了练习,每晚睡觉前一定要把所有的仔细回顾一遍,她很想睡觉的,前世她就是那种睡觉自然醒的人,所以说环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的。
但是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难忍受的就是无边的寂寞和对未知的恐惧。
沈绾每天都会扮演各种角色的对话,因为她怕,她好害怕自己不会说话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深谷待多久才可以出去,可是每当她要放弃,要气馁的时候她总是对自己说:“沈绾,你行的,你一定可以出去的。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信自己,还会有谁会想信你呢?”
有的时候她为自己打气的时候都会哭,她不是不坚强,她也可以与寂寞抗争,可是她不能预知未来,她每天睁开眼就是满眼的青翠,除了山林还是山林,山林的那头还是山林。
有时候她真的好厌恶绿色,可是她也明白绿色是生命的期望,是她赖以生存的颜色,她现在的衣食父母。怎么可以厌弃?
所以她就会更加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情,她也会经常调侃吱吱,或者给自己讲笑话,要么她把前世会唱的歌都一首首的唱个遍,或者拿着那只笛子吹奏,以致于她居然在音乐方面进步神速,感悟很多,对音乐的认识有了更一步的了解和加深。
“绾姐姐,你这么啦?”格桑坚沈绾突然盯着他半露的身体沉默了很久,思绪像是飞到了很远的地方一样,神色忧思。便忍不住开口问道。而他自己已经是满脸通红。
“哦,哦,没事,我刚才讲到哪呢?”沈绾回过神来问道。
格桑满脸黑线,暗想:“刚才你只是让我把上衣脱掉,说是要打通经脉,打通后就盯着我看,虽然思绪好像飘到了很远,可是这,这让我怎么说呀!”格桑嘴张了张,支支吾吾,硬是没吐出一个字来。
沈绾还以为可能是自己神游天外太久,格桑也不记得讲到哪里了。
想起他居然是个练武奇才,便说道:“格桑,你天资不错,但不要以为资质好就万事大吉了,一定要愿意吃苦,努力练习,并且温故而知新,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你要记牢了!”
“是,绾姐姐,我一定记得牢牢的!”格桑很是认真的说道。其实他还想说的是:“包括今天晚上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记得,一生一世!”想到这,格桑更是腼腆。
接下来,沈绾便手把手地教他如何运气,格桑倒是很聪明,试了几遍就会了,这让沈绾更加妒忌了下下。
其实某人很是不地道,自己当初可是一遍就会了。可是某人完全忘记了。
她觉得要使得格桑的身体更加强健,便想起前世武打电视剧里面什么提水啊,走梅花桩啊,蹲马步啊,练习沙包啊,这些都很适合男孩子的练习方法。
虽然这些对于两本秘笈来说只是起到了强身健体的作用,可是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与坚定的意志再好的秘笈又有什么用呢?
沈绾先让他学会运气,蹲马步,然后她拿出纸张,开始画起了梅花桩和沙包的图纸,因为这些力气活还是让他们去做吧,就当是格桑明天的功课好了,而这些也可以让别的孩子一起练习,以便可以增强体质,也是不错的。
格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沈绾画图,他想:“绾姐姐到底是不是仙女啊,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她只是比我大四岁而已,我一定要好好练习,多学习东西,那样我是不是就可以离她更近一些呢?”
画完图纸后,沈绾叫住了正在发呆的格桑,格桑很是窘迫,一脸认错的样子,沈绾也没怪他啊,貌似她也会经常发呆的,不过既然在学习嘛,还是不要发呆的好。
遂沈绾一一与格桑讲解清楚,要他明天与一起学习的那些男生把这些任务完成。
格桑领会后,沈绾便打发到他自己的房间去练习了,总不能生更半夜的在她的房间打坐练习吧,她要睡觉的好不好!真的很累呀,原来当老师不是那么好当的啊。
正要睡觉的事情发现第二天要讲的课程还没有备好,她悲催了。亏是她只要当两个月的老师,不然真要活活累死,她又不是那种很善于即兴发挥的人,她觉得做什么事情先准备充分会事半功倍,自己也轻松不少,更加会让人思路清晰,能随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虽然她已经有点累了,但是还是强打起精神,醒了醒神,拿起自己制作的笔沾上墨水,在纸上认真的写了起来。
她小时候练过毛笔,可是用来写一些量多的文字很是缓慢。
沈绾单手支头,闭上眼睛,睁开后,她继续拿起笔把要写的大致方向和内容列了个提纲,她觉得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要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来实行。
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孔子会被追捧了两千多年,原来他真的很厉害,这个学习方法给后人多少益处啊。
这里是草原,能够识字固然好,但是对于世世代代以牧业为主的牧民们来说,讲一些关于畜牧业,农业的知识更加有用,而对于男女的教育侧重点也要有所不同,虽然她是很赞同女人也从事农业,畜牧业,只要掌握这方面的知识男女都是可以的。
可是这是古代嘛。即便在她那个现代,女人还是不多从事农业的。虽然提倡,而且女孩子还是织布比较好。
沈绾咬着笔头,想了想,好吧,那就尊重这个时代的规律,教女人织布,染布,刺绣,唱歌吧。这也符合他们心中的想法。
认字如果不能赚钱吃饭,那认字干嘛。所以认字的同时一定要把可以吃饭的最基本的畜牧业的收成提高才是硬道理。
毕竟他们抵抗病,天灾等能力下,生产力也不高,如果懂得一些可以提高产量的知识,那无异于掀起一场农业,牧业革命啊。
而这场革命,不管是王族,还是平民都是很乐意被改革的。
想到这,沈绾笔下更是快了不少,眼睛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