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城市我不知道,我只了解这里。我在这生活了二十二年。大多数孤独的时候,我心情沉重,头痛无力,昏昏欲睡。今天也一样。两个在一起的人如果感情上不对等,一方就会越来越累。直到某天——breakup。你把编了已久的台词告诉他,如你所料平淡分手,就跟刚交往时候一样。开始时就没有什么理由,分开又何必强加一个。这个拥挤的地方最适合治疗情伤,你都不必跑到国外去,就这么小的一块地方,说见不到就真的见不到了,比写的还准。分手了也没关系,有这个城市陪你。
每天到底有多少人来了又走?偌大的城市像一个旅馆,在未知的黑夜给你温暖,却又在无用的早上等你退房。没什么留恋,毕竟,谁会对曾经歇脚过的旅馆有感情。所以你变得不像你,我也好想不再像我。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打开笔记本码字了?连电源口在哪边都弄错。
因为毕业之后还想了解到小伙伴们的八卦,我和我生活圈的姑娘们重拾人人客户端。一发不可收拾……
高中时候,班里有不少对早恋的,班主任是开放又漂亮的女人,想来是知道这个阶段的恋爱都不得善终,根本懒得管。有一对,我们一直觉得真是挺怪,用现在的话说就叫——奇葩。女孩家庭一般,男孩好像也没什么钱。姑娘长的又高又白又瘦,长发飘飘,白裙胜雪,在当时迷倒了不少蠢蠢欲动的少男,那双纤手就跟诗里说的一样“指如削葱根”。小伙子又矮又黑又胖,我从没见过他穿校服以外的衣服,那双手好像也从来没洗干净过,后来我才知道人家就是黑人兄弟的肤色。记忆中最清楚的,就是姑娘总爱坐在他腿上,他的手会在这时候揽住她的腰。多少男孩羡慕他,多少女孩为她扼腕。我们班的其他几对恋人,怎么看也没有他俩这么不协调。
由于高二分班的原因,三年之后,我们在各自的班级毕业。全校一起去操场上照毕业照的时候,我无意中瞅见了他俩,因为人群中二位实在挺扎眼的。姑娘已经没有两人刚在一起时的白高美了,取而代之,身材愈加丰满,脸色也越发红润。依旧长发飘飘,依旧白裙胜雪。手指头却比葱根时候更柔软了。小伙子没变样,连搂着这姑娘的姿势都没变。
我和他俩之间关系并不十分亲厚,也没有成见。就是好像总少了那么一点联络的理由。我曾经很想打个电话问问近况,顺便聊聊他俩之间怎么样,但是当年交往的情侣在传闻中一个接一个劳燕分飞,我又着实不知道该不该轻易触碰人家的秘密。毕竟那会的男女互相倾慕是最美的,何必徒劳要求个结果。也别给当事人增添烦恼了。
刚刚,就在刚刚。我打开人人,无意中看到了姑娘的消息,点进去就看到了一个黑手和一个白手的带着戒指,另外留言也是两个人的名字……
我又相信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