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果果跟我做了两个猜测,如果简铭同意过来,那表示他想和我再续前缘,如果他不同意过来,那表示我们缘分已尽。
我对她的这两个猜测很不屑,他来,或者不来,仇恨就在那里,不增不减。尽管如此,心里竟然会有那么一点可耻的期待。我想,就算我现在义愤填膺的宣布我不爱他了,真的不爱他了,可是,属于我和简铭的回忆还是那么强烈。
杨果果知道我的想法后很不齿。
“强烈个屁啊,你妹的要是才过去几个月的事情你都记不住了那你真可以去死了。”
她这句话提醒了我,我们分手才几个月,可是在我看来,貌似已经沧海桑田了一般。
前面也说了,我和简铭的认识完全是拜老马所赐。
那天我正在社团活动室里摆弄着刚买不久的吉他,杨果果在一边捂着耳朵呲牙咧嘴。
“小妞。”随着老马的一声嚎叫,门被推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阳光在他背后洒了一地,让我一阵晕眩。杨果果一阵惊呼:“天哪,真帅。”
老马将他引到我面前,我仰起脸看他,更觉得晕眩,那长相真真是极好的。软软的褐色头发映衬得肌肤白净,一张桃花脸,深潭一样的眼睛,鼻梁如刀削一般,薄唇微抿。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干净而清爽。
他眯起眼睛,打量了我一番,说实话,我很排斥他这种见面方式。
“小妞?”他叫了我的名字,声音还真好听,可是再好听的声音也掩盖不住调戏的味道。
“莫小妞,是莫小妞。”我气鼓鼓的纠正着。
“一样。”他竟然笑了。
我哼了一声,偏过头,决定不去理他。
老马笑呵呵的过来打圆场,说:“小妞啊,这以后可就是你的老师了,你那水平我没办法教了,只好三顾茅房请了高人出山。”顿了下,凑到我旁边,低声说:“别人是羡慕不来的。”
三顾茅房。。。。。。我和简铭的脸色同时黑了起来,只有不明真相的杨果果在旁边很崇拜的“哇哦”了一声,简铭的脸色更黑了,在他看来,杨果果应该是故意讥讽的,然而我发誓,这一声绝对是杨果果发自肺腑的。
简铭拿过我的吉他,帮我调了下音,然后丢给我,问:“扫弦会吗?”
我懵懂的摇摇头。
“和弦会吗?”
我继续懵懂的摇头。
“额,哆来咪呢?”
我依然懵懂的摇头,转而又点了点头。
简铭脸上露出那么一丁点的喜色,觉得我还不至于太差劲,可是我后面的一句话让他的希望彻底破灭。
我说:“我就会这三个,后面的不记得了。”
简铭轻抚额头,我暗笑,这厮性子还是极好的。
这以后简铭每天都会花3个小时来活动室教我吉他,他真的是比老马强太多了,而且耐心也很足,那些枯燥的和弦在他的指导下也变得可爱起来,学起来既轻松又有趣。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在简铭看来,他算是摊了一个烂摊子。因为他不止一次的问我,为什么要进吉他社。
我淡定的告诉他:是被老马忽悠进来的。
简铭不死心的继续问:为什么不退社?
我继续淡定的回答:因为吉他买过来很贵。
简铭愕然,夺过我的吉他,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试了又试,问:“你买了多少?”
提到钱我就不淡定了,一脸自豪的说:“300大洋呢,多贵啊!”
简铭沉默着,然后默默的把吉他还给了我。
简铭只是言论指导,从来没有实际行动,关于这点我颇为好奇,你说,作为一个老师,怎么可以不将言论化为实践呢?这不是言而无信嘛。
我问:“你怎么不弹吉他?”
他答:“我讨厌吉他。”
心理学家说,越是讨厌某样东西,代表你越在乎这样东西。于是我认定,其实他是喜欢吉他的。
我问:“那你干嘛要进吉他社?”
他沉默了,眼神突地就变得冷冽起来,看得我胆战心惊,再白痴也知道这句话肯定戳到他的某一个痛楚了。
过了一会,他说:“被老马逼的。”说得特云淡风轻。
我问:“那你干嘛愿意教我?”
心里盼着他说“我讨厌你呗”,这纯属贱格心里,谁盼着被人讨厌呢,可是有我前面那番心理学家说的话做论据啊,所以他如果说讨厌我,那就表示喜欢我,在乎我。嘿嘿……
简铭冲我淡淡一笑,我心里感觉特紧张,好像心里的小九九被他发现了一样。
他说:“因为我不怎么讨厌你。”
轰得一声,我好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不怎么讨厌不怎么讨厌,是不是也意味着不怎么喜欢?
看我呆呆的模样,简铭揉揉我的脑袋,笑道:“小妞,你在想什么呢?”
对,他总是喜欢“小妞小妞”的叫我,从小到大我这样被叫惯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简铭口中叫出来,总有那么一股浓浓的调戏味。亦或者是我想多了,像简铭这样高高在上的大神,怎么愿意放低姿态来调戏我这样一个有点天然呆的小妞呢?如此一想,我也就释怀了,随他去吧。
他常常说我笨,一个简单的和弦要学半天。我又是那种不思进取的人,你越是说我笨,我就会越破罐子破摔,为此简铭头疼了好几天,后来就采取了鼓励政策。
他告诉我,学会一首歌就给我买一个我最爱的奶油蛋糕,为此,我拼了,不分昼夜的练习,而简铭也从来没有食言,每次学会一首歌,就真的给我买一个奶油蛋糕,就是那种小小的,喜羊羊造型的。终有一天我吃腻了。
我说:“能不能不要买喜羊羊啦?”
简铭笑着问:“吃腻啦?”
我点点头。
他又问:“那你想吃什么?”
我说:“换个暖羊羊的吧,她是最胖的羊,奶油抹的也一定比喜羊羊多。”
他笑着问:“小妞,那你以后嫁给一个面包师,开个面包房,每天都有吃不尽的奶油蛋糕。”
我一把握住他的手,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同志啊,亲人啊,知我者,简铭也。
我一脸激动的说:“你怎么知道我的梦想?我从小就想嫁个面包师,可以天天吃奶油蛋糕,哦吼吼。”
他笑着调侃道:“我也应该去开个面包房了,不然天天给你这样吃,我得要饭了。呵呵,要不,小妞你以后嫁给我得了。”
我又被一道天雷给劈了,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简铭大笑了起来,揉揉我脑袋,说:“傻妞,哄你玩的,你天天这样吃,迟早吃成暖羊羊。”
他成功的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开始就暖羊羊的性别问题和简铭深究起来。
跟简铭学吉他的消息不胫而走,我终日活在惶恐不安之中,也做好了随时被学校女生的眼刀杀死或者被唾沫星子淹死的心理准备。
而简铭自从当了我的吉他老师之后,就学会了使唤我,经常会有这样一个场景出现在校园里:他人模人样的走在前面,我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背上背着吉他,怀里抱着他的书,肩上搭着他的衣服,在一众女生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招摇过市。
简铭到哪都爱带上我,给他端茶递水跑跑腿。他常常笑着说:“有个使唤丫头就是好。”而我,也心甘情愿被他使唤,因为我早已经被他的美色以及奶油蛋糕给拿下了,甚至无耻的认为,我这就算是他的人了。
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死人。
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简铭。我没想过告白,我怕吓到他,连被使唤的资格都没了。就这样,每天跟在他后面,能看到他,能和他说话,能被他使唤就已经很幸福了。每一天都那么的绚烂,像烟花,绚烂极了,可惜也像烟花一样,短暂极了。
我是那么的爱他,像爱暖羊羊一样的爱着他,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却将我的爱情像玻璃一样砸了个粉碎,再也拼凑不起来了……
杨果果拍了下我的肩膀,打断了我的思绪。她朝门口努了下嘴,我抬眼看去,简铭穿着一身白色衣服,像个王子一般,踏着一地的阳光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