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课业没有高中那般繁重,生活也算得很精彩。言歌和室友都偶尔会骑车外出,这一天,言歌和室友,骑行了一长段的路程,到达邻近最高的山,打算登山。出发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一路悠闲,玩乐过去,到山脚时已经近四点,坐游览车上山,山顶的风景极好,有许多佛像神龛,树木山石都极具意义。山顶有一处石窟,里面有各种观音的石像,大家都在欣赏观摩。当言歌转头看到,一个室友正在拜的观音像时,她当真是乐疯了,呵呵,竟然是,送子观音?
“啧啧,海洁,你是不是有意中人了啊?居然提前拜起这个了?你说出来,咱们帮你搞定呀。”周围一片调笑声起,似是难得见到海洁吃亏一次,闹这么大一个乌龙,都趁机调侃一句。看着海洁难得一见的羞涩,大家都一致觉得,今天算是不虚此行。
一路打打闹闹,游山玩水,笑语欢声,氛围倒是极好,十分开心。参观了很多地方,天色也渐暗沉,大家准备开始下山了,山中雾气本就浓重,再加上山间有瀑布泉水,水气充足。以至于大家到山下时,衣服全都被润湿了。看着几乎水洗过的衣服,大家都是一脸的无奈,毕竟路途遥远,而且,晚上温度很低的。
山势很高,山路很曲折,坐车上山时没有感觉,下山才算是体会到了山的高度。上山容易下山难,果真是有深意的。况且山路不太好走,而又有几处佛像还在重建,需要绕行,所以下山的时间花了很久,伴着水雾下山,大家一路很是疲惫。到山脚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大家趁着月色回奔,伴着夜色,就着路灯。一路上的车速很快,路程很长骑得很辛苦,大家停在学校门口时,都是又饿又累又冷。
言歌觉得,真是挺不容易的,居然还能在学校里尝到一回饥寒交迫的滋味。言歌当时真的是,累的不愿意再多走一步。想起以前,不愿走路了,就赖在那眼巴巴地看着萧阙,他有时没办法了,就背起她继续向前走。然后,一边责备她太懒了,一边却这样纵着她。可是,萧阙,今天即便她累晕在这儿,他也不会知道,更不会再继续背着她,无边纵容。
晚上回到寝室,言歌在日记里写道:萧阙,今天很累很想你,你以前为什么如此纵容我呢?所以,如今我不习惯,很不习惯。
日子一天天溜走,天气也已进入深秋,而即将到来的期末考,也给了大一新生们一个大大的挑战。似乎每一个人,都进入期末考模式,每个人每一天都是三点一线式的生活,寝室—食堂—图书馆,压力在每个人的脸上浮现。为了减缓大家的压力,也是大家放假前的最后一次相聚。言歌的班上组织了一次野炊活动,自己动手做饭菜。不得不说,这对于赵言歌来说,这种事着实是有相当大的压力。毕竟她经验不足,从小做菜的机会不多,而做成功的,就更加稀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还好有人很会做菜,于是言歌便自告奋勇地,选择了洗菜的工作,还自顾自地暗示自己,这是最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清洁问题是大问题,非常重要。言歌在一边观摩,准备储备些经验,结果发现,大家的做菜的过程着实很精彩,但吃起来却实在不敢恭维。看来人与人的差距是有的,但也并不是不可跨越的。好在大家其实,不太看重吃的东西,都是为了娱乐消遣罢了,所以这倒不足以影响大家高涨的情绪,依旧是玩的很起劲。
聚餐的地点,在一个沙汀上,四周都是水。言歌站在江边,看许多人在打水漂。很多人的技巧都很好,可以打出很多圈涟漪。她只是看着,自己却不打算参与,她想大概真的是自己太笨了。
“赵言歌,你不会吗,我教你啊?”言歌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转过身看到,班长双手插在裤兜里,正一脸兴致地看着她。
“不用了,班长,我不大喜欢,谢谢你了。”言歌微笑地看着他,摇了摇头说道。他听后,脸沉了一沉,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气恼,“赵言歌,你还是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言歌看他脸色不佳,着实不想再争论名字的问题,立马改口:“楼尽弈,我不喜欢玩这个。”说完,他的阴沉的脸色,似乎转晴了一些。言歌松了一口气,和这样的人讲话真是辛苦,脾气太奇怪了。
楼尽弈表情一脸古怪地看着她,似乎在考虑某种想法的可能性,愣愣地出神了一瞬,最后在言歌疑惑的眼神下回神,轻咳了一声,一脸尴尬地说:“那个,赵言歌,你不是怕自己太笨,学不会会很丢脸?”
言歌:“......”言歌觉得,事实上讨厌一个人,也是可以有理由的。
其实言歌很喜欢水,也很喜欢打水漂,只是很久没玩过,而且技术也很烂,况且那个人不在身边,她实在是没什么心思玩这个。
整个高中三年,言歌和萧阙在一起半年,那半年是言歌,整个高中时代最幸福的时光。因为言歌很喜欢水,所以在那时候他们经常会到江边,吹着河风,看着江流。自然也经常在江边打水漂,言歌玩得不好,萧阙教了她很多次,可是最后却依然不得要领,所以后来萧阙干脆就放弃了。只是,在水面打出一圈圈的涟漪,让她直接看便好,但同时却不忘调侃她,怎么会这么笨?接着继续检讨自己,责备自己的眼光着实不太好,还看着她,做出一副求教的表情,似乎有点不敢相信,当初自己怎么看上她的?
然后言歌,总是一脸的不悦,感觉像是受了什么极大的委屈,盯着他愤愤地说,“你就知道欺负我,凭什么呀?仗着自己口才好,就一直欺负我,这种游戏你怎么还没玩腻啊,况且,我真的有那么差吗?”其实言歌不知道,萧阙最喜欢的,便是看她这副气急败坏的表情,感觉很真实,很可爱,实属难得一见,他又怎会看腻呢?
言歌依旧喜欢水,喜欢看水平如镜的安宁,也喜欢看暗涌激进的狂潮。水似乎很神奇,不仅能鉴山水,更能鉴透人心。所以言歌一直认为,水是最纯洁的东西,因而,一直很喜欢与水亲近。
之后的一段时间,言歌有些繁忙,一边要准备期末考试,一边还要为迎新晚会排练节目。言歌参加了两个舞蹈,一个是小班所出,一个是合班所出,所以更是忙碌了几分。很久没有参加过舞蹈,言歌最开始有些不适应。上一次练习跳舞,都得追溯到高一的时候,而那时的心情与现在大不相同。
高一的时候,言歌的性子很活泼,总喜欢些男孩子才会喜欢的运动。先前看着街舞很帅,便跑去学了一段时间街舞,后来看着技巧拉拉,很有意思,又加入了学校新成立的拉拉队。那时经常要训练,高中时间紧凑,便是晚饭时间也被占用了。
彼时她忙着训练没时间吃饭,萧阙下午放学后,就会买好牛奶面包,在旁边看着她,等她训练结束后,陪她一起吃饭。有时言歌经常会想,那时候真的很好。虽然吃的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面包,可是,有他陪着她,关心她,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萧阙有时候,看着她们练习的动作太危险,在旁边担心地心都感觉被提起来,虽然知道有保护措施,但却仍是,深怕会有什么万一。偏偏却又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感觉真真是很令人无措。想直接让言歌放弃训练,可又不忍心,阻止她做自己喜欢的事。直到那时候,萧阙才明白,什么叫做拿别人没办法。
大学会参加跳舞,是因为言歌知道,萧阙一定会同意的。这种舞蹈没有任何危险性,而且权当锻炼身体了。他一直嫌弃她太懒了,能坐着决不站着,所以有这种可以让她锻炼的机会,他必定是极为鼓励的。
曾经言歌很不好意思地问他,“阿阙,我是不是玩得太疯了啊?”其实言歌真正想说的是,这样的我,你会不会不喜欢?萧阙看了她一眼,似乎有点惊讶,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沉思了一瞬,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露出了一个大大微笑,眼神宠溺地看着她说:“没事,我纵的。”萧阙知道她想问什么,但是真的不会。他喜欢的只是她,不论什么样的都喜欢,只要是她想要做的,尽管做便是。
言歌很想告诉萧阙:“你把我纵的太好了,以至于如今我再也戒不掉。”
平时在跳舞训练的时候,言歌觉得,关于跳舞一切都很好,但前提是,两个舞蹈里都没有楼尽弈的存在。
可是偏偏有句俗话叫,怕什么来什么。如果说,那叫做事与愿违?言歌觉得,关于跳舞,这算是,事与愿违地相当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