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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法而治

新用户3167a8id新用户3167a8id2023-08-09 15:02:220

赏析 / 严勇、音频 / 张佳

译文

违背法律来治国,这就好比负重远行,却没有马、牛,又好比欲渡大河,却没有舟、楫。

赏析

这是战国时期商鞅讲用法治国的一句话。治国也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这个手段,在商鞅看来,就是法。在儒家看来是“仁”,施行仁政、任用仁人君子。商鞅觉得儒家的“仁”,没有标准,其实际是“人治”,主张尊古,沿用周礼、井田制。而商鞅觉得用“法”治国,比用“仁”治国,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之所以商鞅力主依法治国,是基于“人性恶”的理论。天下人生而好利,这才有了土地财货之争。生而贪欲,才有损害他人利益的事发生,才有了暴徒。人性之恶必须用律法来归正,以法治疏导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所以,商鞅认为治国的根本在于法治。法治得以推行,则民自治、国自治。这句话其本质是说服秦穆公用法治国,而不要用道、儒、墨、兵等治国。他尤其反对用“仁”治国,此乃纵容恶行蒙蔽幼稚,斥之为“大伪之言”。值得一提的是,用法治国,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秦二世而亡,就归咎于秦国滥用严刑酷法。所以,中国历代帝王治国用的是“外儒内法”,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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