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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周振甫的《诗经译注》(续)

紫网2023-10-15 15:06:030

我读周振甫的《诗经译注》

我读周振甫的《诗经译注》(续)

吴营洲

读着周振甫的《诗经译注》,时不时地会感到有些纳罕:一个“文论专家,资深编辑家”,一个出版社的“编审”,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常识性错误”,或令人“匪夷所思”的翻译?如下,是我翻阅该书时信手摘抄的几则:《王风·兔爰》的末几句是:“……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该书译成了:“……我的生活到后来,碰到这样百种凶。还是睡着耳不聪。”——原诗中的“无聪”,是“不想听”,并不是“耳不聪”。“耳不聪”易被人理解为“耳聋”。“不想听”与“耳聋听不见”不是一码事!《王风·大车》的首句是“大车槛槛”,该书译成了“槛槛发声是牛车”。——窃以为,这样的翻译固然不能说错,但是,何必要译成“倒装句”呢?直言“牛车发出槛槛声”不是更口语、更通畅吗!该诗次章的首句“大车啍啍”,该书译成了“牛车开得慢又重”。实话实说,这译得就有点奇葩了!“牛车”是“开”的吗?能“开”吗?谁见过“开牛车”的?况且,“牛车开得慢”或也可以理解,但是,怎么能说“牛车开得重”呢?《郑风·羔裘》三章中均有一句“彼其之子”,该书均译作了“那个是自己的人”。为何这样“译”?该书未作任何说明。这或也是该书的缺憾之一吧。就我的目力所及,这句“彼其之子”,程俊英、王延海译作了“他是这样一个人”,徐志春译作了“穿着皮袍子的那个人”,高亨的注释是“他这个人”。就常理而言,既然作了有别于他人的解读,总该给读者一个说明;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注释也行啊。然而没有。这令人无从判定他的所“译”是对是错,尽管相信他是有所本的。另,“彼其之子”一语,在《诗经》中似乎出现过五次(指五首诗中)——《王风·扬之水》《郑风·羔裘》《魏风·汾沮洳》《唐风·椒聊》《曹风·候人》,该书分别翻译为:“那个自己乡里的人”“那个是自己的人”“他是我自己的人”“那个人的儿子”“那些他们的人”,大同小异,但均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不同。《郑风·褰裳》的首二句是“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该书译成了:“你惠爱地想我,我提裤和你淌溱河。”——严格说来,第一句“你惠爱地想我”当是没有错的,但听来总感觉怪怪的:其一,“惠爱”的本义是“仁爱”;其二,感觉像是个“民国人”在舞台上说“国语”。第二句“我提裤和你淌溱河”也当是没有错的,但听来同样感觉怪怪的:其一,提着裤子“和你淌溱河”,很有画面感,但在时下的人想来,疑似欠雅,提个裤脚或许还行;其二,“褰裳涉溱”的意思,或也不该是“我提裤和你淌溱河”,当是“你就提裤淌着溱河过来”。《郑风·风雨》中共有三句“既见君子”,该书均译作了“既然看见君子人”。——窃以为,这句“既见君子”,委实无需翻译,任谁一见就懂,但是为了凑字数或为了合辙押韵等,译作“丈夫已经回家来”(程俊英)、“既见君子来相会”(于夯语)、“看到丈夫回家来”(王延海语)、“既见丈夫进家门”(王延海语)、“已见丈夫到身边”(王延海语)等,或也未尝不可,但是,该书译作“既然看见君子人”就疑似欠妥了。因为该译有了歧义。原诗中的“既见君子”,其实是“面见了君子”,并不是“看见了君子”。“看见了君子”或有可能被误认为是“远远地看见了君子”,这是与原诗的题旨不符的。《唐风·绸缪》中有一句“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该书译作了:“你呀你呀,像这样不约的人怎么办啊?”——读了该译,我不禁在想,该书怎么会如此翻译“如此邂逅”呢?众所周知,“邂逅”就是“不期而遇”啊!即便是该书对“邂逅”的注释也是如此,只是加上了“爱悦者”这个定语,称其为:“不约而来的爱悦者。”因此我思来想去,感觉是该译该是:“你呀你呀,像这样不约而来的人怎么办啊?”这或是该书出版时丢了“而来”二字,属于校对有误。《秦风·黄鸟》中有着反复咏叹的四句话:“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该书将此四句译成了:“那个苍天啊,灭亡我的好人!如果可以赎啊,人愿百死他的身。”——坦率地说,我真的被其所译的这句“人愿百死他的身”给惊着了!我的第一反应:“这不是猴吃麻花满拧吗!”怎么能是“人们愿意让他死百次”呢?我想任何人都清楚,“人百其身”的意思就是“愿用一百个人来替换他”。这意思我想该书作者肯定懂。但他又为何译出如此奇葩的句子?于是我就反反复复地读其译文,发现,是其译“有歧义”。对“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句,程俊英的翻译是:“如果可以赎他命,愿死百次来抵偿。”王延海的翻译是:“如果可以赎他命,愿用百人来抵偿。”于夯的翻译是:“如能赎他回,百人换他身。”我想,如果该书作者不想如此中规中矩地译,非要有自己的“独创”,那就将其译中的“他”,换成“自己”,即:“如果可以赎啊,人愿百死自己的身。”如此或就不会“有歧义”了。《陈风·东门之杨》一诗共二章,各章中均有“昏以为期”句,该书均将此句译成了“昏暗作为相约的时期”。——在我印象里,诸多注释皆称:“昏:黄昏。期:约定。”即,“昏”不是“昏暗”,“期”也不是“相约的时期”。说句不好听的,总觉得该书所译的这句“昏暗作为相约的时期”简直不像是人话,最最起码的,不是两个相恋的青年男女所约定的话。程俊英将此句译为“约定相会在黄昏”,王延海将此句译为“约定黄昏来幽会”,于夯将此句译为“人约黄昏时”,意思相同,都很恰切。《小雅·苕之华》的末二句“人可以食,鲜可以饱”,该书译成了:“人可得饭吃,少有人可吃饱相求!”——请问:“少有人可吃饱相求”究竟是啥意思?再请问:这是一个正常人所说的正常话吗?《大雅·棫朴》末章的前二句“追琢其章,金玉其相”,该书译成了:“雕琢他的文章,金玉是它的质量。”——我总觉得“质量”是一个现代的物理名词,且不说该书对此二句翻译得是否恰切,但是用这样一个词,就似乎有种“违和感”。…………窃以为,我挑该书中的“毛病”,未必真的就是“不贤者识其小者”。看官明鉴!客观地说,该书的翻译,自然有许多是对的。这是无需赘言的!翻译对了才对啊!翻译错了才不对啊,才不正常啊,才有愧于或有罪于读者啊!重复一句:该书最大的“毛病”,在我看来,是对每首诗没有“题解”,即没有点明每首诗的主旨或大意。尽管有些诗的“题旨”是有争议的,但该书作者肯定能“择一而从”,或“另有卓见”的,不然就不能对原诗进行翻译或解读了。可该书作者为何不把自己的观点坦陈给读者呢?别忘了,该书是“国民阅读经典”丛书里的一种,属于通俗读物或普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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