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突然就激动起来,只觉得欲望此刻汹涌,不可阻拦。就翻了身子把她压向付座,一边摸索了按钮放下座椅一边自己辗转了她的口、她的身体,碾压着她到那呻/吟出来。
她那套裙是最古老的那种,长度过了膝盖一如旧时在女中教书的老处/女。王越扯了几次扯不下来,一边很不耐烦的隔着衣服重重搓揉着她并不大的胸部,一边把她的裙子掀到腰部,扯下她的内/裤长驱直入。他的车里是丢着BY套的,这种东西他随时准备时以备不时之需。
他似乎说了很多近似于高烧病人呓语一样的胡话,说他如何想她,也许还有些爱上了她。
“你想念过我吗?小乖,看样子你都一点不想念我,为什么?我的东西你都不要、宁愿要一个老头子的。”
“我说过你要有什么为难可以来找我,为什么你要跑出来找其他男人、还是一个老头子?你喜欢被人包/养?”
“既然你喜欢这种生活你为什么不干脆找我?我哪里让你不够满意?是床上不能满足你?每次我都是看你并不舒服的样子、不敢多做;说起来好笑,小乖,有时我会在厕所里自己解决,明明你就在隔壁房间,就在我的床上。是不是我理解错了?女人的不要不要,其实就是要、还要?”
“你不说话,我不知道你到底喜欢不喜欢,应该是喜欢的吧?”
“别离开我,你这样乱跑,跟着这个男人那个男人的,就跟着我一个人吧。二少不嫌弃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莎莎有些眩晕,她觉得她就是被漩涡卷着,不停的回到原地。
发泄过后,看着蜷缩在座位上女人面孔隐藏在乱发之中,洁白的肢体和黑色的真皮座椅形成的强烈反差,被衣服体面装饰的上半身和无所遮蔽赤/裸呈现的下半身,而封闭的狭小空间里充满体/液独有的腥膻却又诱惑的味道。
王越稍感惭愧,这实质和QJ也差不了多少了。他拂开她的头发,还好,没有看到眼泪。他帮她把那乱发撩到耳朵后,又一边帮她把卷到腰间的裙子拉扯下来,举动极尽温柔。
“莎莎,你不讨厌我的吧。”他的问话中透出几分软弱“嗯,你不讨厌我的吧。”
她已经爬起来,整理好了衣物,摇了摇头,说:“二少,送我回家吧。”
王越抿了抿嘴。按她的说法王越开到一片居民区,很普通的社区,他这车子引得瞩目。
停了车后王越并没有开锁,而是拿了钱夹,算算有一万多现金,全拿了出来:“拿去买零食。”
她眼睛本就大,更是大得圆溜溜的:“二少,你是给大象买零食么?”然后把那钱抽了几张:“差不多了,我就值这么多。”
王越笑起来,笑着笑着莫名有了一丝苦涩,他揉她的头发:“小乖乖,为什么只有你老这样对我?我记得你还请过我酒,是不是我的钱咬手?”
呵,她也笑,轻轻道:“大概我这人就是贱骨头吧。”然后又添了一句:“二少,你车里的香水味还是这么好闻。”
车子里还有那情/事独有的味道,王越看着她的身影隐入楼群里,在方向盘上俯下面孔,去扑捉她说的香水味,不是她的香奈尔,而是他的绝度。
二少,我到底什么地方长得不对劲呢。
我这人就是贱骨头吧。
二少,欺负人有趣吗。
可她之前却没有收过他的钱。想想看除了第一次双方都不知道名字的相遇她拿了他的三千六块后,其实没有再接过他的钱。那三千六,算一算她也连本带利还给他了。
那么,他有何资格说,二少不嫌弃你是做什么的。
“细妹啊,你要不索性来香港?”电话里老人叹息着。
“不了,这边影响公司我已经很过意不去了。下次你来,我请你喝茶。”
“唉唉,哪里要细妹囡请。你暂且当放年假,过几天好些了再试试回来上班。”
这头莎莎挂了电话,然后点起一根烟,房间里没有开灯,只见一点红色忽明忽暗。
王二少几乎天天出现在她上班的地方。忽而中午叫人送超级寿司的高级外卖,忽而又是快递小哥腼腆的敲门:“请问莎莎是哪位,麻烦签收一下。”香槟玫瑰,象牙玫瑰,阿尔及利亚玫瑰,把那所谓蓝色妖姬衬托得活脱脱最炫民族风。
闻所未闻的花样手段,这小写字楼就像集体被蛊惑了。人人都在谈论那空运来的鲜花,那一套装的香水,都有山茶花的标志;那大红色的跑车,那风/流俊美的穿阿玛尼的年轻公子。
公司几乎不能正常工作。莎莎最后决定辞职。她看着镜子里的脸,莫非她生来唯一的目的就是害人?
似乎她对世界从没有过要求,只要一个很小的角落栖身,可从她很小很小开始似乎就没有得到过容身之处。
莎莎做梦,梦见一条大河,河水绿得发沉,在H省的乡下这种绿被称为豆沙绿;她梦见一个很小的小女孩站在河边,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光着脚丫子套在捡来的鞋子里。虽然浑身肮脏但是小女孩满脸灿烂的微笑,她看着奔流的河水,看着白色的水鸟飞过青山,飞向山后那更蓝更高的天空。
风吹过,拂起小女孩的头发,亲吻着小女孩的脸蛋;在她耳朵低声告诉她:这河水会带她去她的命运之地,这河水会带她去见他。
醒来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因为眼泪在睡梦里滑落,又在睡梦里已经干涸。
王越修长漂亮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方向盘,看着自己的大红跑车,就想起了她当初扑在自己车头上,渴求着温暖。原来如此,因为她要的东西与众不同。
她要温暖,真真是贪心又奢侈的女人。王越自嘲,可你就只能乖乖给她,满足她的心愿。
他往自己手腕上喷了一点Armani。attitude。自己也好笑,是不是太隆重了?
他已经养成了习惯,车上也常丢着一瓶Armani。attitude。
有人敲车窗,就看见一张猫儿脸,叼着一根纤细的卡碧。她坐进来后轻轻抽动鼻子:“喔,这个香。”她一边应付着王越的急切索吻一边在继续说:“我在很多客人身上闻过这个香味,可,二少,没有一个男人能比你用这个香更好闻。”
客人。王越突然觉得心里被啃了一下,连带着那股热情劲头也冷了下去。他离开她那白净的脖子,草草的拂了拂她的头发,然后发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