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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缠绵过后

今晚她又打电话过来,叫他到她的豪宅去。

已入深冬的燕州也冷了许多,但一进入戴椿晴的屋子暖流就扑面而来,屋内暖气开得很重。像往常一样,戴椿晴很性感,只穿着一件紧身晚装,身体的轮廓被衬托得很显著,不过这些余峰都习以为常,刚开始他也没有感觉。

戴椿晴还是像往常一样准备好了一顿烛光晚餐。但不知为什么随着艳红烛光的渗透,血色葡萄酒的美味,以及桌上西餐的可口使余峰渐渐地兴奋,而此时烛光下的戴椿晴显得比往日更加美丽。而晚餐过后,余峰的这种兴奋更加强烈,胸口有一种能量要非发泄不可,望着眼前的如花似玉的戴椿晴一种占有欲逐渐削弱他的理智,而戴椿晴似乎已经看透他的心思,用迷离的眼神注视着他,这种眼神就像电波一样让余峰无处可逃,然后她慢慢地走近他,再抱住已经失去彻底防线的余峰。余峰也不再拘束,两人深情激吻,到两人****地激烈运动的全过程,她是自始至终都是把握着主动。

完事后,余峰感觉到疲惫的同时,也开始冷静了下了,对旁边假寐的戴椿晴说:“我们结婚吧?”

戴椿晴在床上坐了起来点燃了一支烟,吐出浓浓的烟圈说:“你觉得我适合结婚吗?”

“有什么不适合的?”

“我确实可能很快会结婚,但不是跟你结婚。”

余峰很惊讶看着她,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现问题听错了:“你……你没开玩笑吧?”

她很平静地说:“我不是开玩笑,我确实会很快结婚的。”

“那刚才我们……”

“就当作我们美好的留念吧,我看得出来这是你的第一次,其实今晚我在酒里放了点药,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这样做你是不会跟我上床的,因为你来燕州跟我交往只是想找回你的初恋,而现在的我根本不能跟你一起复制我们曾经的一段初恋,因为现在的我已经没有这个资本和能力了,你看现在的我住的是豪宅,开的是名车,一定已经想到些什么,但你从不让我说这些东西的由来,我知道你是不想让自己的幻想破灭,你迟迟不肯跟我上床也是因为你想从我身上找回初恋的美好,只是我无能为力,其实现在的我是个名副其实的‘二奶’,这栋房子和那辆思韵是一个叫王晓冬的广东老板给我买的,他每一两个月来这里一次。”她很平静地叙述着。

余峰很想阻止她叙述这些,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他知道这样的结果已经无可避免。他说:“你完全可以改变这种生活的,这样的生活根本不适合你。”

“我当然想改变这样的生活。第二次高考落榜后,我对高考早已心灰意冷,后来我决定不再念书,因为我深信除了高考我还有很多选择,可偏偏这个时候我爸妈的公司倒闭,他们也破产了,爸爸因为破产的打击和多年的积劳成疾病倒了,我不愿看到母亲一个人支撑着这个家,所以我只能来燕州这边打工,你也知道我一个高中毕业生,无一技之长来这边闯荡,想找到好工作比登天还难,而父亲病重住院又要高额的医药费,最后没有办法我只能白天在一家玩具厂工作,晚上去夜总会作********。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贱?”

余峰很震惊,但尽量平静地说:“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将来也不会有这种想法,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机会。”

“后来我在夜总会里认识了王晓冬,他出手很阔绰,还说对我一见钟情,我当然也不会拒绝。当然我也知道像他这种人只是想跟我玩玩,但我没有理由拒绝他,我看重的是他的钱,他想得到的是我的肉体。我们只是一种交易的关系。”她又点燃了一支烟。

“那你要跟谁结婚?”

“跟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结婚。刚来到燕州的时候,我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时候,那段时间是我人生最黑暗的一个时期,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从海屏来的一个老乡叫****藩,也是高考落榜后到这边打工的,跟我同病相怜,现在还在玩具厂工作,他很喜欢我。”

“他知道你和王晓冬的关系吗?”

“知道。但他说他不在乎。”

余峰又深情注视她说:“那你爱他吗?”

她笑了一下,说:“这已经不重要,这几年的漂泊已经使我形成一个想法,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面前我会选择爱我的人。

余峰有些失望地坐在床上,说:“可你为什么要把我排除在你待选的名单之外呢!这对我不公平,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思。”

“我和你不合适,现在的我已经配不上你,我知道如果我们结婚,总有一天你会嫌弃我的,但我知道阿藩不会,他很平凡,在玩具厂干的是苦工,一个月加上加班费也是一千块钱左右,但他和我更像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现在的你可能不会嫌弃我,因为现在的你只是来这里寻找你那段遥远的初恋,但原谅我对此无能为力。”

余峰无言以对。

“我马上就要结束我现在的这种生活,王晓冬现在已经开始疏远我了,已经两个多月没有来,听说已经又有新欢了,这也难怪,像他这种所谓的大款都是这种喜新厌旧的嘴脸。我也应该拿了一批钱见好就收。今年过节我和小郭回家结婚,以后还来不来燕州就难说了,今晚就算是我们的一个美好回忆吧,原谅我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使了些伎俩。”

余峰已经彻底地沮丧,但他依然说:“没事!我祝你们幸福!”然后穿好衣服准备走。

她听到他的祝福,留下了眼泪,说:“谢谢!明天早上再走不行吗?”

余峰摇了摇头,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本子递给他说:“能在上面再写一首诗吗?”

余峰翻开那个本子,里面整整齐齐地写着他曾经寄给她的诗歌,翻开里面每一首诗其实也在重温那一段段一起走过的岁月,青涩的记忆画面像在秋风中摇摆的落叶在他脑海里飘散,那些回味无穷的高中时代此时似乎还在某一个隐蔽的角落重演,只是当年的两个主角如今要各奔东西。在离别气息和回忆画面的双重刺激下,灵感不请自来他一蹴而就地写下了一首诗:

遗失的雪花

很想问你在缘分的终点

是否会回头

岁月总是匆匆流逝

我们青涩的回忆可否原封不动

多想问你在离别的一刻

是否会流泪

年华总是不够挥霍

我们珍藏的玫瑰可否永不凋谢

好想问你在未来的日子

是否会孤寂

青春总是不懂珍惜

那些遗失的雪花是否还有踪迹

余峰生平就写过三首诗,还有两首是大学时代,一个倾盆大雨的晚上,触景生情思念远方的戴椿晴而写下了那两首诗,其他时候余峰也尝试过写诗,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一样,他的文学灵感太调皮,只有在特定的情景下触景生情的时候他的灵感才比较乖从而才容易捕捉,而这仅有的三首诗都是与戴椿情都脱不了干系,其他那些寄给她的诗都是严青写的,所以情诗是余峰初恋的一个见证,也是余峰这段青涩初恋结束的标志。

余峰写完了后,就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离开了这栋豪宅,走的时候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回头只会带走更多的伤感。而一直在阳台上看着余峰离开的戴椿晴泪流满面,因为她知道他此时离去的背影肯定是她这一生看见他的最后一个背影。

第二天早上余峰就去公司把那份工作给辞了,因为他对燕州这座繁华的城市已经没有什么依恋,他决定再回到清宁去发展。临走前他去严青那里道别,穆月莎做了一桌子的美味菜为他饯行。吃完了晚饭,余峰和严青两人在客厅聊天,穆月莎接到单位的电话说,城北路的一家超市发生火灾,叫她马上去采访。

余峰把他和戴椿晴的事跟严青说了后,严青说:“我早料到是这个结果,你们算是有缘无份吧,也不要太伤感了,人生就是这样,很多事情你都无能为力,任命吧,到清宁那边再找个女朋友,重新过日子吧,你也老大不小了。”

余峰说:“也是,还是把这段感情当作人生的美好回忆吧。对啦!你跟钱大导演合作的事有没有什么进展?”

严青得意洋洋地说:“顺利得不能顺利,上个星期我就把那部小说《遗失的雪花》交给钱导了,昨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说我的剧本很合他的胃口,剧本的改编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现在他正在选演员,估计要用一些新人。”

“你那小说讲什么的?”

“讲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的迷茫和叛逆,还有看待爱情和事业的与众不同等等,这里面可能注入我们的一些亲身经历,里面当然会有我的影子,也会有你的影子。”

“真的假的?这种电影会有市场吗?”

“这属于艺术片,市场效应虽然也很重要,但不是最主要,艺术效果才是最主要。如果这个部电影能成功,那时哥儿们我可是公众人物了,想想这些事真是妙不可言!”严青有些陶醉地说。

余峰不愿看到他得意忘形的表情,于是转移话题地说:“你那病还是老样子?”

“也不知道是吃这么多药终于有效果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天我都能坚持八九分钟了,虽然离我巅峰时候的状态还有些距离,但我相信过些天我一定会重振当年之勇的。”严青举起拳头信心十足地说。

“看着你跟月莎这么恩爱,真是让人羡慕呀!”余峰颇有感慨地说。

一说到他俩的关系,严青脸上的高兴劲就像被泼了冷水一样,他说:“恩爱个屁呀!现在她在报社里春风得意,她跟那个鸟社长的关系也在报社传得沸沸扬扬,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她有什么不轨行为,但凭直觉我敢肯定她有外遇,昨天我还为这事跟他吵了一架呢,要不是今天你来,我们今天肯定又要吵架了。”

“我说严青,你这些年别的没长进,怀疑和猜忌的能力倒是长了不少,我说人家在外面辛勤工作养家不容易,回来还要跟你吵架,你说人家不疯掉才怪呢!”余峰说了几句公道话。

“一个再勤劳再能养家的老婆对老公不忠有鸟用嘛?”

“这些所谓的不忠都是你从一些流言蜚语听来的吧?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作家怎么这么敏感!”

……

那一晚余峰没有劝动严青,而如果任严青和穆月莎的关系发展下去,两人有可能到最后不哄而散,对此余峰也只能无能为力。

回到清宁后的余峰,感到很伤感,清宁还是一点都没变,只是比燕州冷了许多。毕业后,他跳了几次槽,没有一份安定的工作,使得他身上也没剩几个子儿。所幸回到清宁没过一个星期,通过同学的介绍,他又在一家电气公司找到一份可观的工作,月薪将近四千。

而多日不见的常守银生活也是一波三折。一个多星期以前,他们温馨乐队解散了,乐队的其他两个成员在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面前,最终抛弃了曾经的追求和矜持,这虽然不是常守银愿意看到的结果,但他对两个在一个乐队共事多年的搭档和朋友表示理解,人穷志短是人的弱点,也许音乐是他们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但纯粹的音乐不能当饭吃,在穷酸寒碜的日子里他们或许也可以创造出很多好音乐,可是那种穷得只剩下音乐的日子让他们看不到生活的曙光。

乐队解散以后,常守银也算彻底地失业了,但他比乐队的其他成员更加倔强,他还要继续从事音乐有关的工作,在这事上余峰也没少劝他。

在常守银去很多酒吧想谋求一份唱歌的工作失败后,余峰大费周折在一个叫魅影酒吧里找到他,这一带的酒吧治安状况一向很差,是流氓和地痞经常出入的地方,很多酒吧与夜总会都难免与黑社会有瓜葛。余峰正是怕常守银出什么事才匆匆忙忙来找他的,当时的他有些醉意,由于失业,他晚上经常出入一些酒吧借酒消愁。

余峰在他旁边坐下,给自己满上一杯说:“想喝酒不叫哥儿们,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常守银摇头晃脑,举起杯地说:“好!咱们干了这一杯!”

干了一杯后,常守银说:“酒精可是个好东西呀!现在哥儿们除了酒就一无所有了,以前哥儿们除了酒还有音乐,现在只剩酒了。”

余峰按住了他要继续倒酒的一只手,说:“守银!不能再喝了,虽说酒是好东西,但这东西带刺,喝多了酒没人样了。”

常守银拉开余峰的手,继续喝酒:“你******扯淡!我现在是不喝酒也没有人样!你说人生活在世上就这么难呀!早知道做人这么难我这辈子就不做人了。你说现在我一没工作,二没女朋友,再这样下去我房租也交不起,要露宿街头了!”

“守银!要振作点!这么一点挫折就把你整得萎靡不振的,还是不是男人!我有一个朋友在电台工作,你要是愿意当DJ,我帮你引荐,你的声音挺性感很有磁性,很有可能被录上!再说当DJ也可以给听众放一些音乐,或者搞一些与音乐有关的节目,也算是从事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常守银摆了摆手:“但那也只能放别人的音乐。”

“我真服了你了,做人哪有你这么死心眼的。”

此时的常守银已醉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他哪来的火气,突然拿起酒瓶,使劲地往地上一砸,骂道:“这******什么鸟酒!喝得人******眼泪都呛出来!”

常守银令人意想不到地发酒疯让余峰措手不及,他连忙上前拉着常守银小声地说:“守银!你发酒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常守银甩开余峰大声地说:“怕什么!不就砸个酒瓶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说完他把桌上的杯子也砸了。

常守银出格的举动不仅吸引旁边客人的注意,酒吧内的服务员马上将这里的情况向酒吧老板反应。不一会儿,两个穿着黑皮风衣的三个彪形大汉凶神恶煞地向他们走过来,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打量了一下常守银,看见他身材瘦小,又留着一头长发,又穿着奇装异服,所以轻蔑地说:“小子!你哪道的?敢在这里叫嚣,也不打听这里是什么地方?”

常守银也被眼前的情景吓傻,醉意也被吓散了,顿时变成哑巴一样说不出话来。

那光头大汉说:“小子!我问你话呢!刚才不是挺叫嚣吗?”然后往常守银身上踹了一脚,常守银倒在地上,手掌被碎玻璃扎出了血,但又不敢叫出来。

那光头大汉讥笑地说:“看你这身打扮还真像搞艺术的,搞艺术的就了不起啦!在这里撒野啦!”说着又往常守银身上踹了一脚。

余峰刚才也吓傻了,这时才想到上去解围,说:“对不起!我这位朋友喝多了,一时发酒疯才乱来的,我们赔钱!”

那光头大汉扭头打量了余峰,说:“你什么来头!喝多了酒就乱来啦!赔个钱就能了事,那我们哥几个脸往哪搁呀!我劝你一边站着,要不然连你也一起揍!”说着示意他的两个马仔,上去教训常守银。

这时从人群中传来一个有魄力的声音:“阿健!叫他们住手!”人群让开的道中一个三十多四十岁的女人向这边走来,她留着一头长卷发,一身黑衣黑裤,看上去很有成熟美,很明显是这些人的头儿,他身后跟着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女孩,留着短发,看上去很清纯可爱。

那种中年女人对那个叫“阿健”的男人说:“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动不动就出手打人!快把那人扶起来!”

那个叫“阿健”的人低头,嘴里嘀咕着什么,但又不敢说出来,示意两个马仔把常守银扶起来。

当常守银被扶着站了起来的时候,跟在那个中年妇女后面的女孩,叫了一声:“守银!怎么是你呀!”

那中年妇女也愣了,说:“茜茜!你认识他?”

那女孩没回答那中年妇女,就走向前去扶着常守银:“守银!你没事吧?手都出血,我送你去医院吧?”然后怒视了阿健一下。

常守银说:“茜茜!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我没事,只是一些皮外伤,我这是自作自受。”

此时旁边的人才稍微弄懂是什么回事,原来两人以前就认识,而且关系不一般。而本来一场在所难免的打架也以这样意想不到的“喜剧”收场。之后那个叫“茜茜”的女孩不由分说一定要坚持要送常守银去医院,余峰知道不应该妨碍他们,先回了他刚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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