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红尘,很多人相逢了,错过了,便再也不见了。只有一些人,不忘初心,不计始终;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繁花万里,只要一支。我们称之为爱情。
“沈眠,还不走吗?”
录制完“娱乐乐不停”,秦晓婉热情的过来打招呼。
“恩,我再等会儿。”
“栏目组在唐朝酒楼请客,你不去吗?”
“我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了。今天稍微有点累,就不过去了,你们好好玩。”
原以为,拍了一部《海棠春》,加上一起宣传了这么久,两人也算合作很久了,理应关系该亲近点。可是这沈眠总是台上彬彬有礼,台下冰冰有礼,节目组想借他们俩炒作点绯闻,也是找不到任何噱头。秦晓婉有些无可奈何。
沈眠的回答简洁有礼,旁边还有个经纪人潘明明虎视眈眈,秦晓婉也不好撒娇纠缠,只能充满遗憾的说,“那我先走了。”
沈眠和潘明明走出演播室大楼的时候是凌晨一点,此时距离节目录制结束已经将近两个小时了。
潘明明以为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有人,结果刚出大门,呼拉拉就围上了一群粉丝,拿着照片索要签名。一个个风尘仆仆,看样子应该是从节目结束便守在这里的。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沈眠,对方已经掏出笔,准备给粉丝签名了。
潘明明一脸懊恼,后悔自己不该图省事没走栏目组安排的特别通道。
沈眠最近通告繁多,一边要忙着配合《海棠春》的宣传,一边还要接受各家媒体采访,几乎每天都是飞来飞去,这个月已经连着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此刻他虽然面带微笑,但是一脸都是遮不住的疲惫,声音喑哑,眼底都能见到隐隐的红血丝。
潘明明不忍心,很想上去将粉丝劝开,不过她知道沈眠是不会让她这么做的。犹豫了一下,她默默地站在了沈眠身边,维护起现场秩序,只希望能尽快签完结束。
负责安排嘉宾离开的工作人员见状,此刻都是一脸钦佩。感叹道这沈眠果然如传言中所说,对粉丝可是真的好啊,都这么累了,还给签名。现场有的粉丝签一张不够的,还要两张。这要是给一般的明星,估计早就该生气了。
于是,一个个的更加尽心尽力的帮沈眠,有人甚至把探照灯直接打过来,好让他签的更轻松些。
待沈眠签完名,半个小时又过去了。潘明明将沈眠老鹰护小鸡似的护在中间,塞进早早停在一边的保姆车里。
看着沈眠的车离开,粉丝们终于恋恋不舍的散去,喧嚣了一天的演播室大楼这才安静下来。
深夜时分,饶是长沙这种一到夏天便跟蒸炉似得城市此刻也有点凉,不过李思思还是出了一身汗,不知道是挤得还是兴奋的。
此刻她正一脸红扑扑的看着沈眠的保姆车消失在街尽头。
刚刚要签名的时候,沈眠抬头看了她一眼,虽然只是很短促的一瞥,她还激动的心跳加快,久久不能平静。她开心的蹦蹦哒哒的跳到不远处一个柱子边,将一张刚刚拿到的签名照递给后面的女生。
那女生翘首盼望已久,见李思思过来,立马掏出钱包,胡乱抽了几张票子就递过去。
李思思眼睛弯弯的,笑着推辞道,“不用,都是沈眠的粉丝,咱们就是一家人了,要什么钱啊!”接着便不由分说,将照片塞到对方手里,“这个你拿好,别弄坏了。”
那女生接了照片,低着头仔细端详着,看着她说了声谢谢。
李思思其实很好奇,一般粉丝看到明星都是一副恨不得扑上去的架势,更何况是今晚这种近距离签名的好机会,怎么这个女生自己不去反倒找别人帮忙。
不过,李思思是个乐观善良的姑娘,她很快想到,说不定这个女生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近距离的接触自己喜欢的明星已经很可怜了,自己应该多帮帮她才是。
这时见对方很珍惜的将照片收藏在书的夹页里,李思思表示很满意。她伸出去手去。
“我叫李思思。认识你很高兴。”
“我叫周良辰。”
沈眠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潘明明已经将他明天要穿的衣服一一拿出来按顺序挂好,告诉他,哪套是上午去机场回北京时候要穿的,哪几件是下早上新闻发布会要穿的。
沈眠放下擦头发的毛巾,坐到沙发上,看着潘明明忙的一刻不停的样子,心底一阵感动。
他站起来,走到潘明明身边,将她手里收拾的衣服拿下,随意的扔在一边的衣架上。
“不要整理了,你今天也累坏了。衣服明天交给服装师就好了。”他将潘明明转了一个圈,装作要推她出去,开玩笑道,“快走快走,我要睡觉了。你一个女人,大半夜的待在男明星房间成何体统。”
“还不是你,要不是你要给他们签名,咱们也能早点回来。”潘明明转了一个圈,又回过身来,闷闷不乐的抱怨。
“你看,他们等那么久,比我要辛苦是不是?不是你教育我说,不能让粉丝们失望的么?”
潘明明站在那里,没有动。
沈眠看着她有话要说的样子,放下手,双手插袋,挑了挑眉笑道,“还有什么指示么,经纪人大人?”
潘明明看着桌上的一堆杂志,这个在娱乐圈混迹多年的见人无数的经纪人此刻居然紧张的吞了一下口水。她暗地里捏了一下手心,犹豫开口道,“沈眠,你还在找她吗?”
话音落下,屋里死一般沉静。
九月的长沙有点燥热,此刻房间里只有中央空调吹出冷风的悠悠声。
“她不会出现的,你已经在很有名了,她要是看到你,早就应该回来找你了。”潘明明急急道,反正已经开口了,索性豁出去说完。
“早点休息吧。”沈眠沉默半响,往卧室走去。
“节目剪辑好需要给你看吗?”潘明明在背后喊道。
“你自己看就行了。”沈眠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潘明明叹了口气,出门回到自己房间。她知道自己刚刚不该说那句话。
七年前,唐云家里发生了那件事以后,沈眠就一直不断的自责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和唐云冷战,为什么要在唐云最需要她的时候没有守候在她身边。唐云失踪后,沈眠一直没有停止找她。只是人海茫茫,唐云身份又特殊,出了这种事,她还是不是在国内,是不是还叫唐云都很难说,哪能那么轻易给他找到。
沈眠为此消沉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她去找沈眠,沈眠突然告诉自己,他要当明星。
潘明明一脸诧异的问为什么。
坐在操场双杠上的沈眠,两条大长腿晃啊晃啊,晃了半天终于开口说,这样说不定能遇到她。
她站在下面,看着少年洁白的衣角在风中轻轻飞扬,低着头叹了口气,再抬头时,已是满脸灿烂的笑容,“好啊,我陪你,我给你当经纪人。”
从此以后,鞍前马下,从无抱怨。
虽然那时候她就明白,沈眠做这一切的目的就只有一个。
沈眠走到卧室里,并没有马上上床睡觉。他已经失眠很久了,工作再累,每当他躺在床上,他都能看见自己的心,跟吊在半空中一样,晃晃停停,不得安稳。所以,他其实很希望自己能更累一点,更忙一些,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多的精力,去想那些往事,去触碰那些不安分的记忆了。
沈眠对潘明明有些愧疚,她这么多年为了自己付出了很多。他在娱乐圈,一直以来都是锋芒毕露,不知收敛,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沈眠家里对他进入演艺圈的事很不理解,一直阻挠,也给他们填了不少麻烦。所以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接了几部剧,但一直是半温不火的状态。只有潘明明一直守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跑通告,谈合约,动用关系帮自己找机会。
现在,自己终于成名了,她却比以前更辛苦了。
他知道她刚刚说的没错。可是他还是忍不住,似乎只要她不说出来,一切就还有希望。
他站到窗前,看到午夜的长沙,车流如灯,霓虹璀璨,仿佛置身梦境一般,觉得一点都不真实。
多少年前,当沈眠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他站在街角,总是能被奇形怪状的人拦下,问有没有兴趣当明星。那时候,他还很不屑的转头就走。
直到后来,他将这事讲给唐云听。唐云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怎么不去啊?”
“没意思。”他一脸的无所谓,心中却在暗暗得意。
那人却趴到他面前,看着他,一字一顿道,“怎么没意思,你要是成了大明星,我就可以找你签名了。”
双眼灿烂,恍若明星。
“你现在也可以找我签名啊。”
“现在你的签名又不值钱。”原来是要卖钱。
一颦一笑,恍若昨日。
窗外,夜凉如水,黑暗无边无际。
他低着头,轻轻说了句,“我的签名已经值钱了,你怎么还不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