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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四、改头换面

选了匹白色的俊马,马被卖车的师傅套到了车子上,阿春这才驾着马车,离开了车行。

阿春是驾车的,而她娘跟阿俞则是在马车里坐着,只是,阿俞这个小人儿第一次坐马车,竟是不听话,一会进车厢,一会出去跟她姐一块驾车,玩的好不快哉。

至于这个马车,阿春看着甚是满意,虽不是什么极好的,但也是高大上了,行驶在柳州城,也是威风凛凛,不过,阿春穿的这样破烂,任谁也不会想到这马车就是她的,只会觉得她是个马夫。

衣服首饰马车都买了,之后,阿春跟娘妹子又买了些平时用的东西和菜食,方才驾着车回家去了。

行驶回西城,一路上,许多人都会瞅一眼,这是谁家的马车。

阿春将马车停在了自家门口,刚一停,便有附近的邻居过来瞧车。

看着那些邻居,大多都是些老实本分的人,但是这年头,谁又能摸清谁到底是什么人呢。

“娘,大伯家的马好像饿了,我们要不要喂它点吃的啊?”阿春喊道。

这话,她是说给伸头看的那些人听的,而躺着中枪的,是她的大伯一家。

阿春娘听完话,初始时愣了愣,后又瞅了瞅附近门口围着的人,方才回过味来,说道“喂吧,省的你大伯知道咱们饿了他家的马儿就不好了。”

“好嘞,娘。”

门口的人,听了阿春的话,方才不再议论,慢慢的散开了。

将马车牵进了院子,本来就不大的院子因为马车的到来,也没剩多大地方了。

喂了马儿些草,阿春娘做好了饭菜,沈书贵这时也兴致冲冲的回家了,自然,沈书贵回家一眼便瞧见了院子里的马车,见了马车,是又惊讶又喜欢。

喜欢归喜欢,看看瞅瞅就的了,拉着高兴到不行的沈书贵,阿春连扯带拽的给扯进了屋。

“爹,可是有合适的房子?”一进屋,阿春便给沈书贵倒了杯水。

沈书贵喝着水,脸上是兴致盎然“今天一上午,爹爹一共去看了五家,其中有两家还不错,等明天你跟你娘也去看看。”

这年头,有钱好办事,沈书贵将银子给了熟门熟路的中间人,中间人一下便给沈书贵找了好多家,而至于到底要选哪家,还的等明日她们一家人一起去再定夺。

后来,阿春又跟沈书贵聊到了房价,发现这个沈书贵,也是个精明的,房子的房价该怎么砍,砍多少,沈书贵都知道,而且还要阿春明天配合他一起砍。看着这个突然之间精光乍现的爹,阿春怀疑他是不是也突然之间魂穿了。

吃过了饭,阿春也是时候去迎春楼了,而这时候,阿春的爹娘竟然也过来凑起了热闹,说要跟着一起去。

爹娘也要跟着去,照理说,是因为不放心她,她也是没啥反对的,但是,到底那迎春楼是个靑楼,爹娘这老实本分的去了不太合适,而且,爹娘都去了,阿俞咋办。

后来,商量来商量去,她娘去,她爹不用意,她爹去,她娘不同意,俩人又不能一起去,最后,只能俩人都不去,就阿春去。

迈着大步,潇洒的离开了家,阿春离开了家门,一身的轻松。去个靑楼,还的带着爹妈,说实话,她还真是不太习惯。

迎春楼里,杜妈妈已经照她昨天说的样子,做了个台球桌子,阿春瞧着那有模有样的台球桌,不禁嘴角咧起,台球,她好多年没玩了。

拿起了一旁的球杆,阿春跟杜妈妈就先来了两局,阿春是个老手,杜妈妈是个新手。边玩阿春边教杜妈妈打球,几个回合下来,杜妈妈差不多就会了。

而阿春跟杜妈妈玩时,旁边也围观了许多人,许多人瞧着这边阿春玩手上也都痒痒,阿春只玩了两局,便被边上的人抢走了球杆,晾在了一边。

瞧着人们都争抢着要玩台球,阿春慢慢的扯开了一旁也被抢了球杆的杜妈妈。

“杜妈妈,怎样,这台球,还不错吧?”阿春咧起了嘴,笑着说道。

“嗯,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玩的东西。”杜妈妈点了点头,面露得意的神色。

台球桌后来又被杜妈妈带人连夜赶工,又做了五个出来,一共六个台球桌,就在第二天便被摆在了迎春楼一楼,而迎春楼新出了这么个娱乐,杜妈妈还特意带着阿春给这六个台球桌举行了个剪彩仪式。

台球游戏一出,立刻,便火爆了柳州城,每天奔着这台球来的客人,便是挤满了迎春楼的大门,而阿春的荷包,也因为这台球的出现,更加的鼓了。

迎春楼的生意稳定了,阿春也由开始忙着家里的事了。之后几天,阿春一家人是开始选房子,忙着搬家。

房子的地点自然是在城南,而且,还是比较繁荣的住宅区。这房子是个两进的院落,之前是个商贾的别院,只是最近手头有些吃紧,方才卖了这院子,而这院子,也没少花钱,人家要价四百两,阿春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砍掉了五十两,花了一共三百五十两买了这房子。

只是若是普通的两进别院一百多两也就下来了,之所以这个房子这么贵,是因为这房子是连带着里面的家具一起卖的,而且两进的院子比别人家三进的占地面积都大,中间还有个小花园,而且这房子本就是人家拿来坐别院的,自然修葺的十分雅致,比一般的房子都漂亮,反正他们家也就四口人,用不了多少房子,不如选个雅致一点的房子贵就贵点也没啥。

房子收拾了几天,打扫好了,她们一家才彻底的搬进去,而就在搬进去的时候,阿春又去人口市场买了三个下人,两个丫鬟,一个小厮。

三个人年岁都不大,两个丫鬟,一个十五一个十七,都是面相朴实,看起来就本分的,至于小厮,年龄更小,才十三。

其实,阿春去人口市场,本来只打算买两个丫鬟的,但却好巧不巧的碰见一个摊主揍着自家的奴仆,而那奴仆自然是这个小厮,照理说,被揍被打,要么打回去,要么求饶,可这个小子却在被揍了之后,对着那摊主只是念了一首诗,那诗念的文绉绉,可是任谁一听,都能听出来是在指桑骂槐,瞧着正待发怒又要揍人的摊主,阿春这时义不容辞的走了出来,将一锭银子给了摊主,买了人。

年岁不大,文采却挺好,这小子跟她家里的爹一样,值得培养啊!阿春买了人回家,心里默默的感慨。

三个人进了阿春家,签的可是卖身契,一辈子都是沈家的人了,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便不能有他们原本的姓氏,只能跟她们的姓了,而叫了新姓,自然的起个新的名字,阿春想了想,便叫大丫鬟锦上,小丫鬟添花,也是取个锦上添花的意思,而这个小厮,却是沈书贵起的,沈书贵上来便给这个小厮取了个大气的名字,叫沈弘轩,而这个小男孩一听了这名字,是喜欢的不的了。

如今连下人都请了,阿春一家算是彻底脱贫致富,拜托了昔日破落户的形象,变的高大上了。

看着景色优美的小园子,一家人围坐在院子的凉亭里喝着茶,旁边的锦上不时的给她们添着茶杯里的水。

“锦上,别站着了,一块过来坐吧!”纪宛眉瞧着一旁站着的小丫鬟锦上说道,她娘,如今还是不太习惯做女主人。

“夫人,锦上不累,还是站着吧。”锦上瞧了眼面前的三人,低声说道。

今日的园子里,除却阿春的爹跟沈弘轩,其余的人都在。阿春爹沈书贵去书院里听课去了,今天是一个名家的讲习,早早,沈书贵便领着沈弘轩就走了。

如今,纪宛眉身上穿的是一件暗绿色的曲裾,衣服是上好的丝绸做的,配着翡翠的项链,耳环,显得十分贵气,而阿俞,则是一身俏色的齐胸襦裙,裙子也是丝绸的,只是粉蓝相间,腰间是一个大大的绸带,后面扎成了个蝴蝶结,阿俞本就长的可爱,只是往日穿的衣服都破烂显不出来,如今换上了新衣服,梳了个垂挂髻,一边留下一缕粉色丝带,插着蝴蝶型的珠花,眼睛水汪汪的,十足个小美人坯子。

至于阿春,则是淡紫的对襟襦裙,裙子虽简单,却因为这紫色,趁的阿春越发的恬静,阿春身后上发披于背上,头上只简单的盘了几缕,同色系的簪花,嵌上两朵,一旁流苏尾下,显得阿春有种大家淑女的气质。

这,哪里还是昔日又黑又丑的三母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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