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醒可能只是源自于一种错觉。
司机突然急刹车,我从瞌睡中惊醒,头痛欲裂,准备开口抱怨。
我坐在第一排,说的话司机一定能听见。只是在我转头向左看了看,发现似乎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是司机在急刹车,其他人都没有出现任何因急刹车而导致的异常。心中虽然起疑,想想还是算了吧,免得让人觉得我这个人是神经病。
窗外阳光太好,看一眼便会眼睛刺痛。于是我拉上窗帘。
七月二十三日日,正是夏季最炎热的时刻。天气预报说今日可能有四十摄氏度的高温。
车内冷气开的十足,醒后,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心想怎么出门前没多带件外套。就算带了现在也穿不上。行李都在车身专门放置行李的位置,我身边只有一个随身的双肩包和零食而已。总不能开口叫司机停车吧。
长途车,一开便是六七个小时,想想也觉得疲倦,就怕他打个瞌睡,然后我们这一车人都去见上帝了。在上帝面前一次排开,按身高顺序,集体说,上帝你好。
看来我刚才是在打瞌睡。手机上时间显示是十三点十三分,还记得上一次看表大概是十二点四十分左右,一个瞌睡竟然长达半个小时,真是少见。
如果不从站内坐车,会便宜几十块,所以车上除了司机还有个售票员。是个光头的中间发福的男人,挺着啤酒肚,说话油嘴滑舌,还有点口气。我就没有从车站坐车,而是从高速入口处坐的车。
大姐告诉我,一旦上了高速,就只剩下六个小时的车程。我是趁暑假准备去大姐的新房子里住几天,大学生的暑假一般是很无聊的,只剩下考驾照、打工和旅行。
应该还有两个小时就能下高速,然后再过半个小时就能抵达车站,想想便觉得兴奋。
事实是,我现在是在回忆整件事,如果是当时的我,是丝毫没有发现什么,并傻愣愣的度过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但当我在时候再想起,虽然相隔太久,很多细节都无法考证,也依旧能感觉那日车内的寒冷。我写到这里时,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于是找到遥控器,关掉房间内冷气。
现在我必须声明一件事,那就是我不能保证当时我会想得那么彻底。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存在大段的空白,只剩下某些关键处却还记忆犹新,而这些就足以让人明白整个故事。当我在后面的回忆中写出许多不符合当时的我应该有的谈吐或思想的时候,也请勿见怪。就算当时没有,过后也会有如此想法。
当一个人突然遭遇离奇的事,是大脑一片空白。如若能在事后时候回忆起,总是无法想象当时自己的反应怎么会如此迟钝。
其实整件事首次出现端倪,就是我在十三点十三分时从可能是瞌睡之中惊醒的时候。我是那天入夜后才发现这一点。
我是有手表的,大姐送给我的礼物,一款依波牌女士电子手表,价值六百多,但是我不喜欢戴表,六百块于当时的我来说算是十分奢侈,所以一般会带在身上,收在包里。
收到表的时候,自然是喜不自禁,但很快我就发现,它的时间走得很准,几乎是分秒不差,但是日子走得一点也不准。一般能慢上六七天。开始我还会调准,后来就懒得管了,反正只要时间不走错就好。
今天是二十三日,按理说我的表应该现实的是十七日或是十六日。当夜我因为怕手机没电而又不知道时间,便把手表带在手腕上,方才发现日期正好停在二十三日上。
我惊得一身冷汗,发现这是人为的,让我们误以为今日还是二十三日,是我们出发的那个日子。当时是,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后来诸多事实证明,这是我做的正确的事之一。
现在我必须在故事的开头提到这件事,是因为它占据了我那日记忆的大半。
我坐在靠近车门的第一排,前面正好有个饮水机。现在这个天,还喝热水的估计只有喜欢喝茶的老人家了。
有个二十七八的青年拿着双层防烫的玻璃杯接水,里面是泡了至少有两遍的毛峰。我其实不懂茶的,但总归喝过不少,所以能认青年手中茶杯里的茶是劣质货。
青年来接水时,我一直在看着他。谁知他居然对我笑了笑,我立刻低下头装作看手机,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脸红。他好像知道我认识他似的。我依旧以为他不认识我。
我知道他叫郝天歌,名字有点古怪,因为一般没多人的名字里会用“歌”这个字,又不是走演艺路线唱歌跳舞的。他是一家中式快餐店的经理,快餐店就在我家楼下不远处,每日都有很好吃的红烧狮子头,我也常常会去打包一份。
郝天歌是经理,不给人打菜,但是他每天都会呆在店里。他的照片就在进门左手边的墙上,旁边附着职位和姓名,还是第一行,让人映像深刻。我每次去都要多看他几眼,每次他都带着印着快餐店名字的深蓝色棒球帽,在一旁忙忙碌碌,也不知道在忙什么。现在他凑巧和我坐上同一辆车,没有带帽子,我才发现他是留着利索的短发,单眼皮,脸颊温柔而没有棱角。样貌比穿制服戴棒球帽时显得安静,若是皮肤再白点,穿上西装,就是标准的白领级别人才。难怪他年纪轻轻就是经理。郝天歌很有领导气质,是那种一看便能让人信赖的人。
我刚上车时便看见郝天歌了,同时发现他旁边坐着的是个老人家,应该是他爸爸。忙装出不认识的样子,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巧哈。”郝天歌接了水后,竟然主动对我开口说话,一口白牙,笑容介于微笑与大笑之间。
我不敢再装模作样的看手机,看着他,呆呆的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回答。
郝天歌可能是以为我没认出他,继续说:“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快餐店的那个,你爱吃红烧狮子头对吧?每次都是红烧狮子头,你一来,我们都说,看,小狮子头来买狮子头了。”
他说着,轻笑出声。
没想到在快餐店落下个这么名声,只能尴尬的笑了两声。
郝天歌扬了扬手中的杯子,说:“我走了。”
然后就走回自己的座位上。
我坐着,感觉到面红耳赤,心想自己太丢脸,怎么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太没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