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当时读到寅恪先生“作者知我”四字时的评语,心中的感动真是莫可言宣。……(引自《一代宗师陈寅恪———兼及陈氏一门》,刘以焕著,重庆出版社2001年2月版,第273-274页)。
从以上引文我们可以得悉,余英时教授在不少方面与陈寅恪先生真可谓“后世相知或有缘”者,陈寅恪所言“作者知我”,此话甚是。
四、《再生缘》的思想与艺术
下面,让我们再看看陈寅恪先生写作《论再生缘》的一些情况。
《论再生缘》一稿于1953年9月起草,翌年2月完稿;晚年将此文编入《寒柳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0年出版发行。书出之前,出版社征得蒋天枢教授的同意,先在同一出版社出版的《中华文史论丛》1978年7月、10月第7、8辑上发表。关于此论著的写作,陈寅恪先生在《论再生缘》中这样写道:
衰年病目,废书不观,惟听读小说消日,偶至再生缘一书,深有感于其作者之身世,遂稍稍考证其本末,草成此文。承平豢养,无所用心,忖文章之得失,兴窈窕之哀思,聊作无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云尔。(见《寒柳堂集》,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4月版,第1页,以下引文只注页码)
从陈寅恪先生的这段自述,我们便可知悉先生所写《论再生缘》一文之意向矣。
《再生缘》之情节颇曲折:女主角孟丽君之未婚夫皇甫少华为奸人因妒陷害,奸人更逼伊为妻,卒由侍女顶替得脱。伊乃改名换姓乔装为一男子,应试中三元,官至尚书。其夫得脱后亦改名换姓应武试,其考官竟是未婚妻子。事后,皇帝得知相国竟是丽姝,竟欲纳之为妃,丽君不屈,气苦交加,陈端生于此戛然而止。后来梁德绳续写三卷,孟丽君上本说明真情,皇太后赦免丽君,于是劳燕分飞的未婚夫妇,终成鸳梦,以大团圆收场。
陈寅恪认为这一故事虽然具有较新的思想,如女子为相等,但他感触最深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故事的作者陈端生及其才华。故“深有感其作者之身世,遂稍稍考证其本末,草成此文”,恐乃作者之本意耳。陈寅恪研究此书,除“有感于作者之身世”外,还有其文学修养主题方面的考虑。从文学作品看,《再生缘》系弹词七字唱之体,陈寅恪对此一文体方面的兴趣,其来有自,并非由于听读而引起的,自谓从小即有接触,而“中岁以后,研治元白长庆体诗,穷其流变,广涉唐五代俗讲之文,于弹词七字唱之体,益复有所心会”(第l页)。他写悼王静安的挽词,有人比之七字唱,陈寅恪亦提及之。可见,《再生缘》一书,陈寅恪在早年必已有所涉猎,甚至已略有考证。陈寅恪很可能早年推求端生之夫未果而罢,晚岁听读《再生缘》后,兴致重来,乃大大地作了一番考证。陈寅恪认为《再生缘》的文学艺术价值成就直追杜甫,且可与希腊、印度史诗佳构媲美。历来不少学者为中国文学史中没有史诗而引以为憾,然近年已有发现少数民族文学中有史诗流传,并以得到整理。至于汉族文学,陈寅恪以为就文体而言,长篇之弹词实与史诗埒,然时间晚于外国晚诗。汉族文学在早期为何没有古代希腊那种类型的史诗,学术界一直有争议。其实汉语言文学的特征及汉族文化传统可能决定了汉语言文学所走的路,可能汉语言文学本来就不会有史诗出现。中国文学最突出的特点即在于善用骈词俪语及音韵平仄。陈寅恪多次强调此点并指出这一特点使诗人难以写成长篇史诗。应当强调的是,陈寅恪一直认为中国文学中的宗教哲学思想,远不如古希腊、印度文学之博大精深,但并非意味中国文学作品没有深刻的思想性,更不表明中国文学艺术成就不高,只是相对于西方文学有所差异而已。对于《再生缘》陈寅恪就从思想、艺术两方面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撰述长篇之排律骈体,内容繁复,如弹词之体者,苟无灵活自由之思想,以运用贯通于其间,则千言万语,尽成堆砌之死句,即有真实情感,亦堕世俗之见矣。……再生缘一书,在弹词体中,所以独胜者,实由于端生之自由活泼思想,能运用其对偶韵律之词语,有以致之也。故无自由之思想,则无优美之文学,举此一例,可概其余(第73页)。
由此可知,陈寅恪对《再生缘》之研究,从始至终贯通着他一贯的治学思想,那就是“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没有自由之思想,便不可能有伟大作品之产生。陈寅恪考证史事,向能以小见大,从一个人或一件事能观察到整个政治社会之背景,或思想文化之嬗变。《论再生缘》虽亦涉及乾隆同事,但重点多在作者陈端生之身世遭际,以及这一作品的文学价值。陈寅恪说:“陈端生于再生缘第十七卷中,述其撰著本末,身世遭际,哀怨缠绵,令人感动,殊足表现女性阴柔之美。其才华焕发,固非‘福慧双修’,随园弟子巡抚夫人之幼妹秋所能企及,即博学宏词文章侍从太仆寺卿之老祖句山,亦当愧谢弗如也。”(第3页)此乃陈寅恪写作《论再生缘》之原始动机,谅非虚言。
陈寅恪先生,为了追究陈端生之家世、身世,以及写作经过成书年代,不惜将其考证之长才,发挥得淋漓尽致。虽然资料残缺,每能用—字一句,举一反三,相互呼应。问题虽无尽释,但诚如陈寅恪自谓:“虽不中亦不远矣!”兹举一例,以见陈寅恪的考证功夫,虽双目失明,仍能由助教协助作文。
陈寅恪认为《再生缘》最复杂之问题乃端生之夫范某究系何人?他根据“范某以科场事为人牵累谪戍”一点线索,穷究乾隆一朝乡试科场案,乃得乾隆四十五年恩科顺天乡试科场一案,必与范某有关。而此案中之范某为范。端生之夫是否范,因无直接证据,严谨的陈寅恪自谓难作定论(《论再生缘》校补记)。但他举旁证甚多。最有力者,他从旧史书中发现一范,乃端生之祖兆,系范璨之子。陈范两家既“同朝雅故,复同乡里,门户匹对”,婚嫁的可能性很大。但陈寅恪同时看出疑点,即乡试案发生在乾隆四:十五年,而该范于31年前已卒。于此可见陈寅恪考证之周密,但他并不满意:“然欤?否欤?非所敢确言也。”(第49页)怅惘之情,跃然纸上。对于这一作品之内容,陈寅恪归纳成三大突出特点,即思想的超越新颖,特别强调端生对旧社会轻视女子的抗议;其次,指出全书结构的精密有系统,为吾国旧小说中所少见;复次,陈寅恪赞赏陈端生所作文词的优美,自由活泼地运用对偶韵律,不为格调所拘。可见陈寅恪对《再生缘》一书之欣赏。固不仅仅在对其作者身世之伤感而已。如谓“玩味《再生缘》文辞之优美,然后恍然知《再生缘》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而陈端生亦当日无数女性中思想最卓越之人也。”(第63页)
五、诗心史笔熔一炉
晚年目百膑足的陈寅恪,穷十年之岁月,锲而不舍,还完成了《柳如是别传》一书。以钱柳姻缘为核心,以明末清初江南社会为背景,考证史实,论证其因果关系,长篇巨制82.3万字,其毅力与精神,殊足惊人。从1953年属草至1963年竣稿,然脂瞑写前后达十年之久。而且是在目盲体衰的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先生口述而助手黄萱教授笔录成书。如果说世界上有什么奇迹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奇迹。古希腊的诗人荷马据说是位盲人,向为人所称道。但诗歌不同于学术著作。即使是讲述历史英雄故事的史诗,也是从历史传说中发掘诗性精神。研究历史上的人和事的学术著作,则必须凭借经过甄别的历史资料和考信为实的他者的叙述,以复原当时当地的文化结构。这方面,陈寅恪典籍之熟、记诵之博,回观20世纪的文史学界,似鲜可并俦者。但凭《柳如是别传》引用书籍达六百多种以上,由此可见一斑。1958年郭沫若写信给北京大学历史系师生,提出:“就如我们今天在钢铁生产等方面15年内要超过英国一样,在史学研究方面,我们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就在资料占有上也要超过陈寅恪。”(见《郭沫若书信集》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郭沫若自是声名显赫的历史学家,他口出此语,更可见陈寅恪史学功底之超常和不可比并。《再生缘》的作者陈端生与柳如是有相似之处,如同是才华出众之女性,在一生境遇中皆走过崎岖的道路,皆具有民族独立之精神和自由之思想,陈寅恪先生对她们深表敬佩和同情,为之著书立说。因为《柳如是别传》其撰写旨趣之一便是“温旧梦,寄遐思”,故书前题诗中才有“明清痛史新兼旧,好事何人共讨论”的句子。而置于卷首、意在彰显著书旨趣的《咏红豆》一诗,足可见出《柳如是别传》之撰写有作者直接现实寄托之深涵。
其实,在对待妇女的地位问题上,陈寅恪先生一贯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对古代屈辱和不幸遭遇之妇女,表示无限之同情并有卓越之史识。陈寅恪是用人文主义之锐敏眼光,透过贵贱之外表,去发现女性中蕴蓄极深的英雄气质。难民潮中的秦妇,不同于一般弃妇;琵琶女是沦落天涯之才女;崔莺莺是被“始乱终弃”之河东丽人;而陈端生作为惊世骇俗之“小女子”,则犹如凤毛麟角,更加受到陈寅恪先生的激赏:“噫!中国当日知识界之女性,大别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专议中馈酒食之家主婆。第二类为忙于往来酬酢之交际花。至于第三类,则为端生心中之盂丽君,即其本身之写照,亦即杜少陵所谓‘世人皆欲杀’者。前此二类滔滔皆是,而第三类恐止端生一人或极少数人而已。抱如是之理想,生若彼之时代,其遭逢困厄,声名湮灭,又何足异哉!又何足异哉!”(第66—67页)在这里,陈寅恪先生通过陈端生的“个案”,揭示了此类女性悲剧命运的历史根源,即理想与时代之冲突,人性与社会之冲突。巾帼奇才的悲剧结局之所以能够传诵百代,正因为胭脂泪中凝聚着民族魂。人们往往认为,与西方古典文明相比,中华文化缺乏悲剧传统,灵魂震撼强度较弱,精神上不够昂扬,实为一大憾事。读了陈寅恪先生的《论再生缘》之后,似乎又可以无憾了。正如先生分析叙事言情七言排律之长篇巨制《再生缘》后,指出“世人往往震矜于天竺希腊及西洋史诗之名,而不知吾国亦有此体”(见第7l页)一样,寅老呕心沥血的“再生缘”研究,又为世人揭示了与“大团圆”大异其趣之孤怀遗恨,大大地丰富了华夏之悲剧性“心史”。在陈寅恪先生笔下,即使是金屋名娃的悲欢,也带有一股庄严之气息,这是非常清楚的。先生的《论再生缘》与长篇巨制《柳如是别传》一样熔史识与情思于一炉,充分表现出义宁之学“史有诗心,诗有史笔”的特色。这两部巨著,证明陈寅恪先生是在“卧榻沉思”中追寻那种他惟恐失落的民族精神,自觉地承担起华夏文化之生命。应该说,陈寅恪先生晚年其著作确能达到开拓学术之区宇,补前修所未逮,此两书能否转移一时之风气,尚未可料;但示来者以轨则,当可预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