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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出局的大国(1)

(明英宗—明世宗)

大明帝国“视野最广阔,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被赶尽杀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登陆澳门,垄断了中国对日本的贸易。自此,大明帝国对外政策开始单纯采取守势。就在大英帝国热火朝天造大炮的同时,大明帝国的军人却在啃砖头、垒长城,在第一轮世界强国竞争中,大明帝国被淘汰出局!

朝贡贸易续:土木堡之变

明仁宗、明宣宗是两个有作为的皇帝,可惜,也是两个短命的皇帝,所谓“仁宣之治”加到一起不过只有十一年。明宣宗给大明帝国留下了一位九岁的继承者——朱祁镇(明英宗),还有一个太监——王振。英宗朝,在大明帝国与瓦剌瓦剌部族的战争中,明英宗成了瓦剌的俘虏,史称“土木堡之变”。

历代以来,很多人总结了土木堡的教训,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王振对土木堡之变负有直接责任、明英宗负有领导责任。

其实,土木堡之变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朝贡贸易。

当然,朱祁镇刚刚即位的时候,帝国还是看不到危机的。从最初一段时间王振的表现来看,他似乎也不可能成为帝国的祸患,因为宫内有以公正廉明著称的张太皇太后,朝堂上有大名鼎鼎的“三杨”内阁,就连王振自己也以督促英宗读书为己任。

小时候朱祁镇喜欢玩皮球,这好像是所有男孩都喜欢的游戏。当时,王振也看到了朱祁镇玩皮球,然而,他没有教唆这位帝国的继承人继续玩耍,而是在地上长跪不起,恳请朱祁镇回到书房用功读书。诸如此类的把戏赢得了朱祁镇对他的信任,后来,朱祁镇居然不再直呼王振姓名,而是称呼他为“先生”。

正统元年(1436年)朱祁镇登基之后,王振同样赢得了太皇太后的信任:让他出面调和“三杨”矛盾,赋予他秉笔“披红”的权力(即替皇帝批阅奏折)。也许,在太皇太后眼中,王振是一个能秉公处事的人。

这一切不过是一种假象,一个贪婪太监的伪装,王振耳濡目染了至高权力之威,所有伪装的目标都是获得这种权力,只要熬到太皇太后死去,以他跟皇帝的交情,天下就要跟他姓王了!

为了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哪怕是暂时隐忍自己贪婪、凶残的本性!

王振并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会在乎权力的副作用:权力并不能创造财富,只能毁灭财富,权力每攫取一份财富,不知道有多少财富被毁灭;一旦权力的力量反噬,但求做一富家翁亦不可得!

正统七年,张太皇太后去世,“三杨”也先后死去或退出内阁,王振立即变身为大明帝国的煞星,把人性之恶演绎到淋漓尽致……

——外放官员来京陛见,都要有一道必修课——去王振那里孝敬。否则,皇帝还没见到就可能先被处置了,重者“下法司论死”、“谪戍于边”,轻者也要“致仕去”。也就是说,好不容易熬了个官,就因为忽视王振,最轻也要被罢官。让你装作不认识我!

——王振府邸车水马龙,包括吏部尚书在内的朝官,大家见了王振都要像见了皇帝一样磕头。

——只要给王振送足金银,就能得到想要的官职。一时间,靠贿赂王振得官者充斥朝堂,他们也被冠以“金中书”、“银主事”之类的绰号。

王振终于扬眉吐气了,悲剧的序幕也这样拉开。

在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历史上,朱棣把“朝贡贸易”发展到极致,朝贡者也包括蒙古人的后代之一——瓦剌。这也难怪,当时大明帝国主要的对手是黄金家族后裔,瓦剌部族的存在对靺鞨部族是一个绝大的威胁。

为了扶持瓦剌部族,朱棣下令,瓦剌每年可以派遣五十名使者来京朝贡,当然,这笔生意还是要遵循“薄来厚往”的原则。自从进入大明帝国起,使者饮食起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一路上不但可以享受很多美食,还能观看很多教坊司的御用歌舞,大概这种待遇很好,这些使者会在京住上几个月之久;所有使者都可以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礼物,按最低等级计算大概也够在边陲之地生活个三年五载!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舞台上,所有事情都是发展变化的。在大明帝国扶持下,仁宣年间,瓦剌不但已经彻底遏制了靺鞨部族,还向西降服了哈密、沙州、赤斤等部族,向东攻破兀良哈三卫,进而控制女真、威逼朝鲜,征服了元亡以后最大的疆域。

如果按照朱棣“谁强就打谁”的逻辑,瓦剌部族一旦壮大了,就应该成为敌人了。可是,现在当权人并不是眼睛里不揉沙子的皇帝朱棣,而是眼睛里只有钱的太监王振。他不但没有禁止瓦剌入贡,反而扩大了瓦剌的朝贡规模:瓦剌朝贡的队伍从五十人发展到几百人,最后居然发展到数千人。

因为,瓦剌部族的首领也先实在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在派来使节的同时,也给王振带来了丰厚的贿赂。

在王振看来,也先跟自己一样,不过是贪图财富、多要几个出国名额而已。既然自己已经拿到足够的贿赂,就可以赏赐给瓦剌使者足够的赏赐,又不是自己的钱,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也先跟王振还是不一样的,他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素来以复兴大元帝国为己任。所以,他派来的数千名使节绝不仅为了出国旅游,除了官员、商人,还有很多士兵——在瓦剌地盘上是士兵、到中原就成了强盗,一路上烧杀抢掠,顺便走私铜器、铁器!

大明帝国不是没有人看到危机,刘球等一批侍讲学士曾先后多次向朱祁镇当面提及瓦剌朝贡的危害。当时的北京还没有今天的长城,大同、宣府等要塞的烽火台早在永乐末年就熄灭了,放任瓦剌无限制增加朝贡使团,很有可能某一天瓦剌骑兵就会突然出现在帝国的首都。借用《剑桥中国明代史》中的描述:这种情况下,惟一能保卫帝国首都北京的设施居然就是北京城的城墙和九门。

刘球:与瓦剌通商,不但空耗国家财力、滋养敌国,西北、华北一带黎民早已不胜其烦,此举误国,断不可再行!

王振:你挡我的财路,我就断你的生路!

正统十年,刘球被下狱并迫害致死。

本着友好的原则,王振居然将杀死刘球的消息通知了瓦剌部族:现在没事了,放心派人来吧——只要你给我足够的贿赂。此后,瓦剌朝贡使团的走私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次数也从每年两次变为每年四次。为了招待这些人,京城居民每年要无偿提供牛羊上万只、酒上万坛、鸡鸭瓜果无数……

一方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搂”乎!另一方面,当时北京城里的人口不过也就几十万,承担几千人食宿并非一件很轻松的事,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军民应用毕日所存无几”。

正统十三年,瓦剌一次向大明帝国派出了近三千六百名使者。不过,这一次也先好像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贿赂王振。

在王振看来,派多少人来其实不是大事,忘记贿赂就是大事了,所以,王振火了!那一年,王振破天荒地下令礼部要认真核查瓦剌使者的资格!最后,经礼部核算,这将近三千六百名瓦剌使者,只有六百多人符合使者资格,其余人员要驱逐出境(食宿费自理)!另外,经过认真核查,瓦剌此次送来的贡马均为伪劣残次品,所以,马价要降低到90%,对瓦剌的赏赐也要降到去年的五分之一。

对这种结局,也先也很恼火。

不仅是因为砍掉赏赐、马价、不再报销食宿费用,而是因为上一次朝贡使团的人曾经说过,大明帝国已经许诺把公主嫁给他(野史传闻,也先的朝贡使团曾跟几个看大门的聊天,期间可能谈到此事,就当做功绩报给也先了)。

现在,也先不但没能迎娶到美丽的公主,朝贡使团反而在大明帝国被一个死太监百般羞辱!

正统十四年七月,也先率兵四万,以明朝悔婚、侮辱使臣为由出兵毫无准备的大同府。

明朝对此的反应也是非常迅速的,在王振唆使下,明英宗率京师附近二十万军队御驾亲征!

动员二十万军队用了多长时间呢?

三天!

从下达命令到集结出征,一共用了三天时间。其实所谓准备,不过是每个士兵发白银一两(由此可见当时白银已经是主要货币之一)、衣服一身、鞋两双、炒面三斗。《剑桥中国明代史》对此给出了简洁明快的评价:准备不足、供应很差、领导无能。

八月二日,已经到达大同的王振听说也先军队非常凶悍,双方未接一战,王振就下令撤兵——对街头混混来说,打不赢就跑也是很常见的。

问题就出在撤兵策略上。

按原计划,撤退路线是蔚州和紫荆关南面的一条比较隐蔽的路线。王振说,这样撤退是为了避免军队两次经过一条路线,过分骚扰沿途居民。《明史》则给出了另一个答案,蔚州是王振的老家,王振要让大军经过自己的家乡,让乡里乡亲都看看自己的权势:当年我进宫的时候不过是个小小的学官,现在已经统帅二十万大军!

王振全然没有想到,二十万大军是人,也是“城中少年”、“乡间少年”聚居之处,何况他们身后还有四万如狼似虎的瓦剌骑兵!临近蔚州的时候,军队已经明显失控,他们不但毁掉了沿途的庄稼,还焚烧村落、打家劫舍。准备衣锦还乡的王振突然意识到,如果二十万大军真的经过自己的家乡,自己在蔚州的田产将受到莫大损失。于是,王振做出了一个毁灭性的决定:大军返回大同,沿着原有出兵路线,从宣府返回北京!

王振忽悠皇帝跟他一起出征,当然不只是为了炫耀一下,那是一定要借着皇帝的威名在所经之处狠狠捞一票的。

就是为了这一票,彻底毁灭了明朝二十万军队。

八月十三日,二十万明朝大军距离怀来城只有二十里,只要进了城,瓦剌骑兵在攻坚战中并不具备绝对优势。就在这个时候,王振突然下令在附近的土木堡扎营、不再进入怀来城,因为,王振一路上捞了一千多车礼物(索贿所得),自己进城了,财物被人私分了怎么办?

土木堡是兵家所谓的“死地”——一个没有水源的地方,就在这里,长途跋涉的瓦剌军队看到了刚刚安营扎寨的明军。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是明史中著名的“土木堡之变”,明军未做任何抵抗即全军溃败,“六军大溃、死伤数十万”;皇帝朱祁镇被俘,英国公张辅、兵部尚书邝埜、户部尚书王佐、侍郎丁铭、王永和以及内阁成员曹鼎(状元及第)等数百文官全部战死;骡马二十万头及辎重尽为也先所得……

王振在乱军中被一位愤怒的明军将领樊忠锤杀,樊忠临终时高呼:吾为天下诛此贼!

可惜,太晚了。

刘瑾的救赎I:需求理论另解

土木堡之变以后,兵荒使口外大片军屯荒芜,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帝)即位后下诏“近边官豪势要一应人等有力之家尽力开种”。

诏书下达之日举国欢庆,皇亲国戚、封建官僚、地痞流氓全都跑去圈占军屯、皇庄,大家都夸朱祁钰是个好同志啊!

皇帝的意思原本是开荒,大家现在的意思是:无人耕种的土地要抢、有人耕种的土地也要抢!为此还发明了很多方法逼迫小农放弃自己的土地:包赔屯田籽粒、投献、捐输,等等。虽然名称各异,实质却只有一个:强势分利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挤压普通人的生存空间,逼迫他们献出自己控制的土地。大家一起兴高采烈地抢占皇庄、军屯,就这样过去了几十年,大明帝国经历了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几位帝王,进入了正德朝。

正德年间,有一位吏部尚书叫做梁储,他的儿子梁次摅是地方上的“锦衣百户”。梁次摅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叫谭观海,家中有一百多顷良田,也算是小康之家;当地还有一个人叫杨端,是一个恶霸。

杨端看中了谭观海家的一百多顷田地,在他的操纵下,谭观海因为一件小事被判处了死刑。杨端的如意算盘是,一旦谭观海被处斩,他的一百多顷土地就归在了自己名下。

谭观海有一定的财富,所以,还是有一些自我保护能力的。他通过一个朋友,把土地投献给梁次摅。所谓“投献”,即中产之家把土地送给封建官僚、自愿降为佃户,以免除无尽的骚扰或者杀身之祸。

“投献”在当时相当普遍,实在不算什么大事,在这笔交易中,谭观海把土地送给了梁次摅、梁次摅则保谭观海平安。当地官府当然不肯去得罪吏部尚书的儿子,也就无人去抓捕谭观海,杨端的诡计眼看就要落空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有点骇人听闻了。

梁储虽然贵为吏部尚书,却以廉明著称。老子都这样,儿子就不用说了,所以,杨端不觉得梁次摅有多难惹。于是,杨端直接派人把谭观海原来的佃户从土地上打跑了,在这次冲突中,共有四名谭观海的佃户被殴打致死。

看起来,杨端对这类恶事已经驾轻就熟,打死个把人也习以为常。不过,这一次他确实惹事了!梁次摅属于标准的高干子弟,没事的时候尚且要去抢夺别人财富,何况杨端上门来找茬!

为了永绝后患,梁次摅联合前吏部尚书的儿子戴仲朋以及另外几家富豪,并且动用了军队,直接杀掉了杨端全家和杨端的所有佃户(尽杀诸杨,以快其忿,且绝后患),一共二百余人成了刀下之鬼!

当然,杨端和谭观海所有的土地也被梁次摅、戴仲朋等几人瓜分!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突然冲进来一群人,不问青红皂白见人就杀。你以为这是日本鬼子进村吗?

如此“法当极典”的案件报到了刑部,刑部居然说自己无权过问此事;于是,案件被推到三法司(明代最高审判机构),三法司的结论却是“此案难以常例处之,请皇帝圣裁”,没人肯为二百多条人命得罪吏部尚书!

正德皇帝给出的判决结果非常耐人寻味:梁次摅和戴仲朋杀人事出有因,发配边卫五年(五年中照样可以在边境做官),另外,谭观海、杨端的土地全部归梁次摅和戴仲朋,杨端手下那二百个佃户就算白死了!

我猜想,为抢夺土地以至于派兵屠村的事情也许确实是极个别事件,却也足以昭示当时土地兼并的惨烈。

第一个下决心要改变这种状况的人,正是正德皇帝手下那个祸国殃民的太监——刘瑾!顺便说一句,在中国历史上,正德皇帝以爱玩出名,以此而论整个中国历史上恐怕无人能望其项背(普通人没钱玩不到这个地步,皇帝又无人敢玩出如此花样)。

刘瑾,本姓谭,陕西兴平人,六岁入宫,后追随一个刘姓老宦官而改姓刘。刘瑾历经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五朝,终于从一个敲钟的小杂役熬成了朝局之上呼风唤雨的大太监。

刘瑾并没有取得王振那样的绝对权力,他只是抓住了正德皇帝的弱点,专门等皇帝玩在兴头上的时候去请示汇报。

于是,正在兴头上的皇帝就很生气:我养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的,自己不会处理吗?于是,刘瑾才成为所谓“立皇帝”!于是,刘瑾才有了斑斑劣迹。

历代史家关于刘瑾的论断比较有意思:首先,大家一致认为刘瑾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死太监,这一点确定无疑;然后,大家对刘瑾的恶行成因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刘瑾是一个坏事做绝的家伙,也有人认为刘瑾干坏事的原因是因为想干好事,只不过他把好事干成了坏事……

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受五种需求驱策,这五种需求依次为:生存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种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刘瑾认为,自己是高层次的成功太监,所以自己要从“生存”这样的低层次向“自我实现”这样的高层次跃迁(请注意,是跃迁,不是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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