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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干戈犹未定5

我现在是很困没错,但还不急着睡,我急的是先要问清楚她:“刚刚我们看到住在客栈中的那些人,好像是官兵,好像说要跟你送礼。你们雪山现在到底怎么打算呢?帮谁?林紫砚……”

“睡吧。”她淡淡道,“汝现在宜静养。等汝精神平复,吾再同汝讲话。”

这种紧要关头我哪睡得着!但看她郑重样子,我又不敢多说,怕触怒了她。屋里火炉烧得暖洋洋的,脸上药膏清凉舒适。阿塔莎给阿斌作推拿,她说我虽然用神功保住了他的筋骨血脉,但难免落下点病根,回去后还是要好好保养,或者炙些艾针、拔个火罐为是。我听着火炉中燃料噼噼啪啪的声音,不知不觉也睡去。

再醒过来时,太阳微西,阿塔莎守在我窗下,手里摆弄着一株灰茸茸的东西,见我起来,看了看我,笑笑:“果然好多了。”

我生怕失礼,忙坐起来拱手:“多劳您……”想不到脸上的药膏都干了,硬梆梆拘束着皮肤,我才说三个字,毛孔都被扯痛。苦不堪言。

“且闭嘴收声。”阿塔莎用字还是跟从前一般累赘啰嗦,把狂语跟谦词没头没脑的混用一气,不过心是好的,当即丢下那灰东西,捧了水盆来将我脸上药膏洗去了,捧着我的脸看一看:“好,如今伤口都收口了,汝可以说话、做表情,都不妨,只是不要再有大的脸部动作,应该就无甚事也。”

那水、毛巾都有一股清气,我感激的谢了,又道:“你非要我睡一觉,就为养我的脸?咳!这从何说起。我还急着有许多事跟你说哪!”

“汝说啊。”阿塔莎懒懒坐回桌边去。

我定了定神,一问她,林紫砚的婚事,明明是他们祭司捧着预言书定下的,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厉祥是否搞了什么花样?二问她,那些客栈里的人可是朝廷的人?她将来有何打算?三……啊,我跟阿斌还发现那古怪的石板呢,索性也跟她说了。四——四最要紧,多马店和其他的雪山人民聚居地,能不能晚上点个灯,免得旅客们迷路。

阿塔莎原来心不在焉,后来越听越奇,看着我点头道:“汝还真能东拉西扯!林曾经抱怨说吾是女孩子,所以比他多嘴,他不跟吾一般见识。汝却是女人、还是阉人?”

呃……东拉西扯的除了女人就是阉人吗?不至于吧,张涛是阉人,话又不见得多……多是多,可人家句句都说在点子上啊。

难道我说话东拉西扯都不在点子上?我低头反省。有吗?

“男人虽也有面白无须的,可近了看,如汝嘴唇上这样连胡根都没的,绝不能是男人。”她道,“你是什么人?”

我叹口气,拉开衣襟给她看:“女的。”

“汝也是女儿之身,又生在平民之家,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业,不让须眉?”她极感动,“雪山神送汝降生时,必定格外用心。汝辛苦了。”

我想了想:“并没有因为是女人,就特别辛苦。”回魂时,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管这具皮囊是男是女,该做的事还不是照样做;回想小时候,父亲宠我,马上刀兵、马下读书,并未限制过,我过得任性而且快乐,到后来,快乐越来越少,但仍然任情任性,也就没什么可抱怨。

阿塔莎微微的笑起来:“谢谢汝告诉吾石板的事,吾会去查看。吾辈已经代替整座雪原声明,汝们民众国、中原皇帝两边,雪山两不相帮,汝是吾的旧友,吾当面见到难免救你一救,今后汝自去战场驰骋,却与吾雪山无干。至于夜晚的灯火……”仍然很诧异的看我一眼,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提这种小事,“雪山灯火宝贵,岂可点在外面?再说也容易被吹熄。居民日落而熄,家中有生火取暖的,泰半不是明火,纵是明火,墙壁门帘必要厚厚保护,免得暖气溢出?怎可浪费燃料明晃晃给外面不知道有没有的行路人照方向?再说有些野兽冻得狠了,怕会见火扑上来,危及城民安全。”

我本能的把脑子里闪过的念头说出来:“那可以把灯竖在离城稍远的地方,下面画个指示牌,人类看了就知道往哪个方向走,能找到庇护,可野兽不识字,就没有关系。”

阿塔莎无奉的看了我一眼,眼神在说“汝这个人哪……”

我立刻醒觉:“是,是。都说了不能浪费宝贵燃料了。是我多嘴。”

之后还能谈些什么?她三言两语,已经把我的问题都解答了——只除了一个问题。我低声道:“林紫砚很想你。”

“哦。”她脸上掠过一丝甜蜜而怅然的神色,又坐到窗下,拿着那根灰茸茸的东西,轻轻转动,“汝是想问我,能不能挽回婚约吧?”

“是。”我道。

“其实中原的皇帝即使想买通雪山的祭司破坏吾与林的婚约,也是行不通的,因为雪山祭司绝不可能被人间任何力量收买。贪欲、变节,那是不信神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变节为神所厌恶,聪明人怎能为了短短的世上荣华,去换身后无限长的悲惨灵魂折磨。”阿塔莎摇头,“是吾亲自跟祭司研读经文整整三日夜,最终祭司们同意吾,那段预言另有所指。吾的姻缘,尚未成就。”

“你!”我不能相信。

“是的。林太幼稚了,想得不深。吾在这里见他与诸猴欢聚情形之后,心中已有所悟。他有山林与诸猴、就如同吾有雪峰与诸鹰,推己度人,吾誓不能撇下雪峰苍生去山中与他厮守,他又怎能抛下山林来从吾?此刻他说肯,是他的善良,但日升月落,人心易老,他终有一日会埋怨吾,纵不说出口,这份怨念也将生成心里的针。直到神收走吾辈的肉体,他仍将念念不忘,是吾剥夺了他的故土,届时他的痛苦也将成为吾心中的针。”阿塔莎咬了咬嘴唇,“吾自幼侍神,以至善至洁为修行之路,岂能承担这样的罪孽。巨春与他分手,连他的山林也无缘一见,便是神启,吾与他注定无缘,早了早好。”

“但是……他爱你。我想他爱你。”我无力道。

“爱不能成为一切的借口。”阿塔莎不假思索的回答。

我顿时哑口无言。真的,厉祥也说爱我,因为爱我而伤害我、还有我身边的人,我不能因为他口口声声说着爱就原谅他。我从前默默念着“怀琪”,爱过他,但再怎么爱,我也不能抛下一切跟随他、服从他。我想一个人心中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两种重要的瑰宝,一种叫尊严、一种叫良知。没有爱情,人便不完整;没有那两样瑰宝,人却不能称之为人。

哪一条道路更重要呢?不完整的活着、抑或不像人样的活着?

我长长吁出一口气,手按在阿塔莎肩上:“我想你说得对。”阿塔莎仰头一笑,笑容中尽有哀伤。但我想她会顶天立地、尽职尽责的活下去的,像龙婴口中、龙胆花一般的米娜。总有一些女孩子得不到完整的人生便不肯再活,宁愿将青春与热血绽放成一刻的疯狂,譬如长公主、九娘;也总有一些女孩子追求着其他什么东西,顽强的活下去,譬如米娜和阿塔莎。很难说哪样好、哪样不好,她们只是……不同的生命罢了,樱花与龙胆花,蝴蝶与鹰。

“对了,你拿的是什么?”我指指阿塔莎手里的灰东西,植物还是动物的一部分?怎么认都认不出。

“汝不知道?”阿塔莎掩着嘴笑,手腕上鲜红的珠链映着她墨蓝的眼眸,明艳生辉,“这是雪山重宝啊——雪莲。”

开玩笑吧?这东西大概只有两个指头长、两个指头粗,灰绿色,什么雪莲?倒像毛毛虫。

“虽然没有开花,但它是雪莲的茎。花有用,茎也有用。你的药里就是合进了雪莲茎。”阿塔莎目光投向远方,又说起另一个话题,“吾昨天下午来的。”

“啊。”我只有应着。

“汝与阿斌从密道里走的那天,吾与林也是下午到的多马店,也是在这个房间,后来……吾同他就一起看了日落。”阿塔莎道,“昨天,吾也到这里,从太阳偏西,一直看到它落下。”

“哦。嗯。明白了。”我尴尬的应着。儿女私情,我怎么插嘴?

“明白了?汝明白了什么?”阿塔莎却笑起来,把白嫩的手指又压在嘴唇旁边,眼睛骨碌碌望着我,居然真的要我回答似的。

“我……明白了,昨天你来了,客栈老板不许其他人住进来,所以说客满。”我避重就轻答道。

“嗯,吾想清静清静。”阿塔莎漫应一声,把雪莲茎放在我手里,“汝替吾交给林吧。虽未开花,总是雪莲;虽未成亲,总已心许。雪山将雪莲比作女子化身,他如原谅了吾,便把此物烧化,吾与他之间便两清了。”

“你们……也许还有机会呢?”我迟疑着问。

“是啊。”她微笑,“若山峦化为平地、平地化作山丘,若东和西可以聚首,若吾等能毫无留恋的舍弃故土故人,吾等能够长相厮守。”她语气转低,“但汝也知道,吾和他,永远也没有这一天了。”

对的,她跟林紫砚,不能同龙婴俩口子比。米娜是登乐尔的好妹妹、柴犬骄傲的大小姐,她也爱草原,但不是像阿塔莎责任沉重的爱法,她来去如风,欢喜到哪里、就可以到哪里,所有人都会为她祝福;而龙婴,虽然生长在元城,同元王爷之间实在爱恨交织,元王爷死后,他颇有些想避开元城,嘴里不说,别人也看得出。因此他们当初为婚后住在哪里拌嘴,也就是拌拌嘴而已,意气之争为主,争出来结果怎么样都无所谓。

而阿塔莎和林紫砚,一个离不开雪峰人民,另一个,又怎么离得开山林里那群猴子?也许阿塔莎真的是对的。这般处置,对他们都好。早了早好。

窗外一个大和尚走来、又一个大和尚走来,都披着雪山上特有的鲜艳金红色袈裟,须臾站了一条街,恭恭敬敬对着客栈,又不进来,只是合掌诵经。旁边居民都跪下来,合掌叩拜,与他们同诵。

“你的和尚来接你了?”我问阿塔莎。

“嗯。——不过严格说来,他们不该叫和尚,而应该叫侍陀,侍奉神的修行的人。和尚是汝们中土旁门的叫法。”阿塔莎把雪莲茎给了我后,心情好像好了许多,居然耐得下性子笑眯眯跟我解释,“汝想想,和尚们不能认清自身的限制,竟想要修佛,侍陀与他们怎能等同呢?”

我一听修佛,就想起净灵石,心不觉跳了跳:“修佛不对吗?”

“不对,佛能脱离一切苦难而自在,人怎么可以?有五官就有视嗅闻味音,有身躯就有痛痒麻冷暖,有灵知就有喜怒愁悲怯,硬要自在,便不得不蒙五官、昧身躯、毁灵知,但若做到这些就是修佛,那神当初造人,何不从开始便无五官、无身躯、无灵知?可知修佛者违背神意、也违背自己天性了。又有人说修佛是为了普渡众生,然众生皆苦,他既想救人,便不得有同情、有悲悯、有愤懑,如此又怎得自在?这又与修佛的所谓法门相违了。可知修佛者谬矣!”

她高谈阔论到此处,门外有人走来,轻轻“呵”一声,站住了不动。我们修为都有所成,知道他的动静,想他必是什么听法的信徒,便不理她。我忙着请问道:“如此,天下没有佛了?”

“佛或者有,非吾等可知。生为凡人,当知凡人限制与本份,种种苦事皆是历练,生前万般尽为学堂,只要一心存着侍神之意,以苦难磨粹心志,自助助人,到得死后,神自有大自在、大解脱留为奖赏,何必揠苗助长,一意苦求。日暮途远、妄自修佛者,泰半倒堕入修魔之道了。”她道。

厉祥当初在仙境里,对我说“你知道他很小就生病,我想修佛来为他续命,可命是无法续的,天地间没有佛。”人死如灯灭,当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保住季禳这盏灯起,他已经注定入魔了。皇后帮他修炼净灵石,她明白她犯的错误了吗?在阿塔莎身边多听听经文道理,也许对她确实有好处。只是厉祥未死,天下大难未已,我们这些人,既无法集体上雪山来避世,也只能留在俗世厮杀,未来还不知何去何从呢!

我呆立着出神,阿塔莎拍了拍我的手:“送汝件礼物。”拉我出门,门外却是阿斌呆呆站在那儿。“哎,是你?”我意外。倒想不到他听人家土司讲法能听得这么入神。

阿斌口中嗫嗫嚅嚅,再没这么窝囊过,脸又红得要命。

“万物皆有向神之心,不独他一个。”阿塔莎微笑。这言下之意,把阿斌一个堂堂大男人同“万物”并列,很有贬损的意思。阿斌的血性不知哪儿去了,还是失魂落魄、唯唯喏喏站在一边,像只被天雷打到的鸭子。阿塔莎不再说什么,拉着我到外头,撮唇啸了一声,啸中运进内力,声音直达云霄,须臾就有几只羊鹰飞来。阿塔莎举目看了,又变出奇怪尖啸声,像同它们说话的般,便有一只羊鹰飞下来,其他仍然盘旋。

那只羊鹰比其他鹰都小,我初看时,还当它飞得比其他鹰都高,才显得小了。待它飞下来,我才看出它真的是一只小鹰,大约正在童年与少年的过渡,稚气未脱。

“小金才一岁多,性子活泛。羊鹰们一向是不喜欢去平原的,只有它特别,老喜欢往外跑,索性你带它出去见识见识吧,有什么忙要它帮的,也只管差遣它。”

“不不。”我吓得连连摆手,“我老是遇险,要连累了它怎么办?”

“知道汝们中土会有天翻地覆的险情了,”阿塔莎没好气道,“所以吾等雪山决定置身事外,但人各有命,小金喜欢出去见识见识,吾也允了,纵有闪失,也须怪不到你头上便是。”

“所以……它叫小金?”我怯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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