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芬每日晚饭后便到咖啡馆临窗独坐,无意中成了咖啡馆里的“活招牌”,常引得路过的男士前脚打后脚忙不迭地跨进店来消费。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这是我爸和矮子叔叔用了“奇招”,学了歌厅的伎俩,请了专门的“坐台小姐”来咖啡馆招徕顾客。事实上也是,因为看到苏芬的“招牌”效果,启发了我爸和矮子叔叔后来邀请一些性感美女来咖啡馆免费喝咖啡,充当“坐堂”,当然这是后话了。
对苏芬,我爸一开始不能说视若无睹,但因其性格和修养,还保持着矜持。而矮子叔叔不是那种含蓄的人,他贪看苏芬久了,不免食指大动,终于有一天,他走去跟她搭讪了。他认定苏芬是在借咖啡馆的氛围表达寂寞和勾引男人的“骚货”,觉得只要自己出马,必会手到擒来。
他冒充自己是咖啡馆老板,诗人。搭讪的效果看来不错,当天就跟着苏芬去了帝王KTV为她献花捧场。随后的一连几夜,矮子叔叔抛下工作,去歌厅为苏芬买花,两人越来越熟悉,终于可以单独约请她出外就餐了。一次歌厅散场后,矮子叔叔请苏芬吃冷淡杯,苏芬对他颇有歉意地说了真话。说她早就知道咖啡馆真正的老板是我爸了,而她之所以天天来咖啡馆摆弄姿态,就是因为她看上了我爸。
她说话非常直接,也不怕人笑话,犹如她的打扮。她说她喜欢我爸那样的男人,成功、优雅、气质迷人,一看就不是一般的暴发户。她第一眼瞅上这个男人就喜欢上了,所以她也不管那么多,也得让对方喜欢上自己再说。要说让男人喜欢,苏芬的方式也够直接。看,她多有优势,前凸后翘,中间一个小细腰,是个男人就应该喜欢。她爱这样做,爱这样表现,谁也管不着,咱是新时代女性,懒得藏藏掖掖的。矮子叔叔对她的直率大加赞赏,同时十分沮丧,直怨自己个儿矮,气质不佳。看来咱这个儿除了讨“小东西宁栀子”喜欢,其他女人都不喜欢咯,他这样说。
苏芬对矮子叔叔表示了她喜欢我爸,矮子叔叔并不怄气,直夸她有眼光。先用尽好词,“耿直、仗义、有才”等等,将我爸美美地赞扬一通。然后话锋一转,帮苏芬惋惜。说我爸已有妻室,与妻子感情甚笃,一脸真诚地对苏芬业已患上的单相思大表同情。开了咖啡馆之后,我爸要他补点文化,他因此翻过一两本流行杂志,《知音》啊《读者》啥的,便用上面的话对苏芬说:喜欢谁,就令他幸福,暗暗祝福他,别破坏他的幸福。说了这些高风亮节的爱情观,又怕苏芬绝望了连他也不理了,赶紧再补充一条说,其实感情是个怪,圣人也无法控制,特别是像宁珏啊我啊(他特意加上自己,目的显而易见)这种写诗的浪漫人,是完全有可能为了一份美好感情而放弃一切的。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建议苏芬不要放弃。
显然,矮子叔叔采用了曲线救国的策略,欲将苏芬留住与自己常见面。只要常见面,自己就有机会。哪怕只讲我爸的事也好,只要挽留住苏芬与自己常见常聊,就有希望让苏芬将目标渐渐转移到自己身上来。只苦了他从小不爱读书,文化低,一辈子都没那么费劲地以文质彬彬的嘴脸转述如此多的甜言蜜语和爱情格言。为了苏芬,他现看书,什么名人爱情书信啊啥的,现学现用。他一辈子都没有如此多的虚以委蛇,说得舌头缠牙齿下巴抽筋。据他说,在这场对文艺女青年(他说人家苏芬毕竟是唱歌的,说她是文艺女青年也没啥错)的追求中,他弄得自己文雅雅,牙酸酸,肠子都多绕了几圈,厚着脸皮愣将自己弄成了一个“文化人”。最后,他还要为她写诗,因为苏芬识破了他不是老板,但还相信他是个诗人。古得咖啡馆的人,十之八九都是诗人嘛。人人都这样说的,所以苏芬并没有过多怀疑。矮子叔叔将眉头蹙起来抽烟,装诗人样子装了好几天,也没能写出一首诗来,只好求救于我爸。他将苏芬喜欢我爸的事暂且不提,只说苏芬喜欢诗人,而自己喜欢苏芬,为了苏芬他不得不冒充一下诗人。我爸看惯了矮子叔叔的玩世不恭、胡搞乱搞,不以为怪,乐呵呵地帮他写了三首诗让他拿去献给苏芬。
了解到我爸已婚,且与妻子感情甚洽,苏芬不免失望。话又说回来,一个连她都看得上的男人,当然不该少了女人相伴,否则岂不是连自己都看走了眼!听矮子叔叔讲起我妈妈,简直被赞为圣女一样,更是加倍地增加了我爸在苏芬心中的价值。这就是女人的内心。矮子叔叔不了解的。他以为竭力吹捧我妈,会吓阻苏芬对我爸的喜爱,殊不知女人喜欢与更好的女人成为竞争对手。优秀的竞争对手,能成倍地提高其爱慕对象的价值。我妈妈越好,苏芬就越想与我爸结识。苏芬说,一开始,她保留自己和矮子叔叔的关系,的确是想通过矮子叔叔接近我爸。而矮子叔叔对她的动机坦然承受,也不隐瞒自己的动机,令她觉得感动。这一来二去的,两人还真成了朋友。而我爸爸,浑然不知自己在苏芬和矮子叔叔之间扮演了何等角色,只觉得矮子这次泡妞很认真,很不一样,看来他是打算以长久相处的态度对待一个女人了。既然是这样,他觉得自己不妨也帮着参谋参谋。于情于理,自己应该和矮子兄弟的对象成为朋友吧。所以,一次和矮子吃饭时候,他主动要矮子把苏芬也叫上了。
苏芬说她和我爸爸见面那天,很激动,就像十足的粉丝见到偶像。
这应该是淤积已久的情绪的一次小小释放。她那天话特别多,边说边笑还手脚乱晃。整顿饭的时间,就她一个人闹。她几乎说了自己一生的事。怎么说呢,她23岁,这个年龄,父母说她还不懂事,可是她已经一个人在城市里闯荡五年了。这五年独自在外的丰富体验,是非常需要找人表达的啊!而我爸宁珏,看起来是那么合适的表达对象。苏芬毕业于旅游学校,学的是酒店管理。说是酒店管理,其实就是端茶送水的服务员,她才不甘心呢。老师说她身材好,不做模特可惜,正符合她对自己的看法。这老师带她去了广州,帮她缴费参加了模特培训。按老派的说法,这老师对她不怀好意。是的。说白了这老师就是想睡她。可她不觉得这有啥不对。她漂亮、性感,男人有这个念头也是出于本能,难道所有男人都叫不怀好意!而人家帮了自己,自己不好不报答。那时候她没钱,没别的本事,还能用什么来报答!学了模特专业,才发现自己腿粗,在T形台上没啥前途。那也不怕啥,青春美少女,有啥怕的。她又想转行唱歌跳舞了。那老师又帮她找了个地方学唱歌跳舞。学了唱歌跳舞,遇到重庆帝王歌厅老板李京,跟着他来了重庆。这歌厅老板李京,应该对她也是心存欲念的,不过她可没让他得逞。她从不讳言男人对自己的性动机,甚至会主动相信,因为她是如此相信人的本能以及自己的魅力。做爱,也不是啥坏事。不过对于李京,她始终没留机会给他,因为自己已经出道了,除了女人的身体这个老本以外,她另有才能了。现在已经不需要轻易动用自己的老本来报答所有的男人了。有了歌舞表演这才能,她可以保留这老本了。这老本,可以寻找自己喜欢的男人去交给他了。这就是她要说的。一个女人走上独立,其标志就是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李京需要她的表演才能,她能给歌厅带来人气,所以发给她工资。她当然能做好工作,想要她的身体却没门儿。她看不上李京,嫌他太老,口气臭,不刷牙,太“农民”。要说自己年轻不假,可是自己终于有本事对不喜欢的男人说不了。她觉得自己出门五年所体会到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过母亲这一辈子所经历的事情了。她早已发现了女人生存的真理,那就是女人一生,取决于她邂逅什么样的男人。任何男人都可能对自己有利,所以不要轻易拒绝,不要把自己当一个碰不得的宝贝那样端起。花点时间去了解男人,哪怕做朋友,总会有好处的。
“我真的觉得我不是普通女人,我是可以和所有男人做朋友的。不做情人,做朋友吧。高兴了就做爱。我是如此喜欢做爱这种说法,这是西方高尚、文雅、开放的爱情观的体现。听起来就有劲,爱,是需要彼此尊重共同制作的。哪像我们,一开口就是搞、操,真不知道这么凶狠粗俗是为了啥!就算仅仅为了这个美好的说法,也要找个高雅男人来相处,一起点上蜡烛,喝上红酒。想想这些高雅。当时我眼中只有你爸爸宁珏能懂这种高雅。”很多年后她对我说。
苏芬说,做了爱,也不能说你就占有我一生了吧。我真的想得很开。妈妈总说,男人总想骗女人。她不觉得这是欺骗,即使是欺骗,也是人家愿意花费时间金钱来骗,反而说明你有骗的价值。就说刚出来混时遇到的那位老师吧,说不上有本事,但对自己天真的明星梦,他总是尽了力给予了帮助的。即使他说不上真诚,可人家为了回报从我身上得到的好处,也是努力了的。等价交换,就是公平了,何必强求其他。虽然我对自己的长相很自信,但也不是那种漫天要价的人。呵呵。妈妈老说我贪图享受,男人会借机允诺以美梦成真进行欺骗。可是人生本来就如梦,让我高兴给我享受的人怎么都叫骗子呢。爸爸说,闯荡就闯荡吧,直到美梦破灭,记住还有个家。可我干吗还要回家。在外面,美梦固然有破灭的时候,可家里的压抑却令你压根就不敢做梦。不能做梦,我是打死也不回家的。那个老一辈的家,别提有多阴暗。明明很简单的事实,从爸妈的嘴巴里说出来,都含有阴暗的恶意。他们的世界观真是太可怕了。围绕一个漂亮女孩的人和事,难道真的有这么坏,这么多坏心恶意么。就算是男人想睡觉,也很正常嘛。我长成这样,男人不动心才不正常呢。这不能叫坏。再说要想“坏”,也得征求我同意嘛。我要同意了,咱们一起“坏”。我很想跟我喜欢的人一起“坏”,哈哈。这就是我和我爸我妈那一辈的区别。现在我也懒得想他们咋说了,我觉得自在就成。
苏芬说那天她情不自禁地向我爸爸倾诉,是她一生最痛快的一次。
我爸说因为那天苏芬说自己腿粗,他随口说了句:“你腿不粗啊。”苏芬说:“粗。歌厅里看不出来,不和其他模特站在一起比较也看不出来。可是在T形台上,一下就露馅儿了。不过,因为腿粗,也算因祸得福。我跳舞挺带劲,那些细腿模特可没法和我比。我绷一字,劈到肩。你看,我可以抬这么高。”她说着就把黑丝吊带袜武装着的腿抬了起来,高过桌子很多。还直直地杵着,要我爸摸摸看。说摸一摸就知道了,全是肌肉。我爸看她举止如此奔放,还当着矮子叔叔的面,有点尴尬,只好打起哈哈说自己喜欢苏芬的性格,天真无邪。
被我爸一夸性格天真,苏芬更高兴了,风魔行径更多了,弄得满餐厅的人都往这边看。矮子叔叔只好怪眼怒睁,大喝一声:“看啥看!”我爸也许没说错,苏芬作为70后生人,被这个时代改造得更彻底。上点岁数的人会觉得她没心没肺,可她没的是过去的心,没的是过去的肺。在我爸看来,除了在性解放的观念上尚可商榷外,苏芬的确可算得上天真无邪,而矮子叔叔是邪得天真,他俩正好配成一对。
是啊,天真无邪。我也觉得我是天真无邪的。宁诗人你说得真好。苏芬一阵欢叫。说难怪自己一辈子最崇拜诗人。天晓得为啥,就是崇拜。过去一直不知道原因,现在事实证明,自己喜欢对了。
花雨模特艺术团
一两次接触后,我爸还真喜欢上了苏芬的性格,况且她是矮子叔叔心仪的目标,便将她当个妹妹来对待。他也去看了苏芬表演,老实说,我爸爸认为她的歌舞生涯不会有前途。又一块儿吃饭时,他建议苏芬不要只顾着吃青春饭,既然有专业的模特知识,不妨可以考虑当一个模特教练,带一个专业的模特艺术团队出来。现在各种企业开业、歌舞厅的表演都需要模特表演,重庆还没有专业的模特队伍,市场需求极大,如果苏芬愿意做这个的话,他可以考虑投资。
吴叔叔说我爸的生意眼光是很有前瞻性的,当时他提出做一个模特艺术团,也算是跑在了西南诸省的前面。苏芬被他分析得心服,转告了歌厅老板李京。李京一听也觉得很不错,再听说主意是来自有名的古得咖啡馆老板宁珏,更觉得可靠,当即前来找我爸要求合作。我爸看好模特艺术团的前景,有李京的加盟可谓锦上添花,因为李京的歌厅正好可以作为模特前期培养和创收的基地。最后,我爸出资金建立花雨模特艺术团,与李京的歌舞厅签约长期合作,办公室就租在李京的帝王歌厅楼上。矮子叔叔担任模特艺术团的团长,苏芬担任副团长。我爸这安排,想的是既给矮子叔叔提供一个独立发展的机会,也想让他和苏芬在同事关系中加强感情以令其得偿所愿。花雨模特艺术团开业的新闻发布会,是在咖啡馆举办的。我爸召集了当地的几位记者,先由聂叔叔宣布大学生诗社从此解散,再由我爸宣布花雨模特艺术团成立。
将解散大学生诗社和成立花雨模特艺术团合成一个新闻发布会来做,颇有些莫名其妙的无厘头,因此本来两件都不算啥新闻的事被凑成了一个新闻,被广泛报道。我爸对此很得意,说之前的大学生诗社只在校园内和诗人小圈子内出名,而他这一招,终于令大学生诗社在解散之日面对公众也出名了。而我妈妈对此却很生气,说他玷污了青年时候共同的神圣理想。他们因此吵架了。这是我爸我妈头一次吵架,当着我的面发生,所以我记得十分清楚。
我妈所言的“玷污”,指的是模特艺术团之类生意上的事,不该和诗社的事扯在一起。我爸不同意她的看法,说她这是继承外公那里的对市场经济根源很深的偏见。他当时情绪激动,拍着桌子说:“我就知道你和你爸一样,永远看不起做生意的人。我、老吴、老聂,你看得起谁!我们都不像你有个老爸是做官的,我们不去做生意哪还有活路!”这吵架直接升级成了阶级斗争,争吵之厉害,前所未见,我当时不太听得懂他们话中的意思,却自以为是地怪罪到苏芬身上了。因为我妈妈对苏芬印象极坏,之前就因苏芬跟我爸有过小摩擦。
那时我妈妈已经很少来咖啡馆了,某一次来,却正好遇到苏芬在窗边翘首弄姿,“对镜贴花黄”。苏芬的皮短裤和黑丝网袜,在我妈妈看来,纯粹是从外国电影里看到的“妓女装”,尤其狠狠地刺激了她。
她质问我爸:“当年咖啡馆刚刚开的时候,你不是连衣冠不整高声喧哗的人都敢扔出去么!怎么那个女人穿成那样,你还让她占着最当门最当窗的位子!”我爸一时没搞清楚她说的是哪位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