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H大的“爱情神话”
H大现在广为流传的不再单单是创造了无数佳绩,打响了学校名声的“神话”,而又多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传说学校有一对恋人在半年前的地震中双双落崖,索性天见尤怜,两人掉进了旧时修建在半山腰的防空洞里。男生为了保护女生,弄得浑身伤痕无数、鲜血淋淋,最后虚弱地昏倒在女生的怀中。
女生为了救爱人,不惜以血祭天,最终感动上天,终于双双被救了出来。之后,两人在医院被抢救清醒之后,便互许终身,缘定今生了。
多么浪漫的一段佳话,让无数H大女生殷羡不已,希望自己也能在学校找到一个生死相许的恋人。也让无数男人以此为标榜,恨不得再来一场地震,把他跟他的心上人一起丢防空洞里,来一场生死之恋。
但惟独有个人对这段“佳话”不以为意,甚至嗤之以鼻。
“拜托,这也跟现实差太多了吧?太浪漫化了吧?后面有没有加一段‘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不然就是,“切,那些女生为自己犯花痴找的理由也太冠冕堂皇了吧?”
或者就是,“喂,这些男生脑子秀逗了?一地震就能掉防空洞里,他们怎么知道不是掉到山崖之下粉身碎骨?真是会想,不去做编剧可惜了!真把他们丢那儿,我敢保证不出一天,就哭爹喊娘要回家了吧?”
每当这个时候,秋若夕最多只是送过去一个大白眼,然后继续该看书看书,该写作业写作业,要不然就是打开笔记本电脑看柯南。反正就是不会跟某个愤愤不平的“男主角”呛声或是接话,不然,肯定是没完没了了。
“喂!”终于忍受不了她的“熟视无睹政策”,君圣伦一把合上她眼前的笔记本电脑,抱怨,“小姐,你也是‘主角’之一好不好?不能对这些变异效果给点反应啊?”
正看得津津有味的秋若夕无奈地对上君圣伦冒着火的眼,没好气地说:“你也说是‘变异效果’了,理他做什么?而且,并没有泄漏故事主角的姓名啊,你就那么肯定说的是你?”
“拜托,半年前除了我们两个,咱们学校还有谁在地震的时候那么白痴地落崖了吗?哦,天哪,想想都觉得丢人,我堂堂君圣伦居然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还跟你一起落崖了!”****,这以后怎么混嘛!
给他一个白眼,懒得理会,秋若夕径自整理包包站了起来。
“你干嘛去?”君圣伦拉住她的包急急的问。
“吃饭。”拉回自己的包包,干净利索地丢下两个字,然后闪人。
可恶!君圣伦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笔记本,一边叫嚷着,“你等等我啊!”回答他的却是安安静静,啥也没有!
自从她病好出院,这个女人对自己是越来越嚣张了!丫的,最最呕的是——他还就是吃她这一套!简直就是……自作自受嘛!
匆匆把本本包往身上一挂,然后追出教室,奔过去搂着她的肩,谄笑道:“老婆,今天想吃什么啊?”
***
半年前的地震对于秋若夕跟君圣伦来说简直就是一场与死神的争夺战,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君圣伦对秋若夕更是死缠烂打、纠缠不休,反正就是一句话:打死也不撒手!就算把他两只胳膊卸了,他也要用嘴巴咬着不放!这让秋若夕哭笑不得。
若是之前,她定是继续不理会他,能闪就闪,能躲就躲,即便躲闪不过去,也是一脸冷冰冰地对着他,绝不轻易对他笑一下。
但是,让众人大跌眼镜的是,秋若夕不但不再对君圣伦躲闪,甚至两人还在公开场合出双入对,俨然成一对了嘛!虽然她的表情也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熟识的人,比如秋若夕同宿舍的人,才会发现,她看他时眼中多了一份温柔。有这样的变化,不得不说,她开始接受他了,至少不会再刻意保持距离而一再拒绝了。
但是,两个劫后余生重回学校的人好像没事人一样,什么地震什么落崖都已经烟消云散。认识他们的人知道他们两个就是学校里视为“最佳楷模爱情”的男女主角,不认识的人若是你告诉他们那两个便是众人羡慕不已的“神仙眷侣”,怕是难以让人信服。
也是奇怪,学校对这件事好像也是采取的低调措施。既没有开专门的什么什么会,来宣扬两人在抗震中表现出“伟大的毅力”、什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质的,也没有领导带着贴着大红纸上书“慰问品”的东东去看望两位身心受创的同学,以示学校的博爱及对学生的关心。甚至连电台电视,对这件事,也不过就是一笔带过,让众人知道人被救出来了而已。
只有当事人与经手人才明白,这件事是经过了黑白两股强大势力给压了下去,不愿过多曝光。
秋荣轩对君圣伦虽然说不上是认可了,但是也没有阻止两人的来往,甚至知道妹妹的伤势好了之后,便如她所愿地离开海城,又如同开始时一样,不存在在两人的生活之中。
而君瀚然则是更加不反对儿子恋爱,甚至临走时还大咧咧地对儿子说,“实在不行,就先上车后买票!哈哈哈……”听得君圣伦一脸黑线,若不是他是他老爹,怕是他早会一拳招呼过去了——他向来不耻一些背后的手段,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女人使一些,呃,不入流的手段逼她跟他在一起。
不过有时候对着秋若夕那副让恨不得灭之而后快的冷淡表情,他也会偷偷地在心里YY一下,想着会不会用了老爸的方法后,小夕就能变成一个贤妻良母了呢?
当然,这些只是想想而已。YY无罪吧?
在秋若夕昏迷不醒的日子,君圣伦一直守在她身边。即便他自己也是一位病人,但就是不肯离开半步,即便是他自己输液也要在她的病房里。他很少说话,只是一直握着她的手不放。那种深沉成熟的模样,差点让来探望的孙静奇他们认不出来。
所以,秋若夕醒来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君圣伦,那个趴在她的床边皱着眉头睡得似乎很不安的男子。
她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面带疲倦,身穿病号服甚至左手还打着石膏的男人,为他的憔悴心口闷闷地痛着。瞄一瞄一直被他紧紧攥着的手,她便一眼看出了他心里的紧张害怕。
是担心她不再醒来了吗?
在那一时刻,内心的某个角落变得很柔很柔。
她醒来之后,他又开始多话起来,每天讲一些冷笑话来逗她,哄她吃饭吃药。她脸色渐渐红润之后,他才看起来好一些,一点一点恢复以前英俊的容貌。
秋若夕一直处于感动之中的,所以才会在他求婚的时候答应了他。
但是,现在……
看一眼搂着自己笑得无比灿烂与无赖的男子,秋若夕想,女人在很感动的时候智商真的为零。不知道可不可以把那枚戒指丢到他笑得跟白痴似的脸上哦?
即便不把他日日N遍的催婚听到耳朵里,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漠模样。但是,其实心里还是不悔的。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吃瘪哭丧着脸,甚至使出小孩子又哭又闹的戏码,她表面冷冷的不加理会,其实心里早就暗笑不已。
不是不想嫁,要么她今生不嫁,若嫁定是嫁他了。只是有些事她还不够自信……
***
大学里能看到学生们都在读书学习的时候是什么时候?能看到如全体总动员般集体学习的场景是什么时候?Bingo!就是期末考!
那些平日不烧香的学子们,别说让他们临时抱抱佛脚了,就是让他们亲吻佛祖的脚丫子,只要能平安度过考试,那都是小菜一碟!
所以,到了考试月的,也就是临考前一个月,不要说图书馆的自习室人满为患了,就是空教室,你都难得找到一间!到处都是捧着厚厚一本书拼老命读背的人,那种认真劲儿若是让父母看了,定是感动的热泪盈眶了!当然,如果让他们看到自己孩子平时上课打诨,下课胡混的样子,估计就该是吐血了!
每到这个时候,秋若夕就再也不踏进图书馆或是教学楼教室看书了。因为实在不想跟人家争夺那么有限的资源。那些“刻苦”的同学就算人不在位子,也一定要放本书、本子什么的占位。更有搞笑的仁兄,用一张一看就知道从笔记本上随便撕下来的纸——写下“有人”两个大字丢在座位上,人却半天不见个影儿。
你若不坐还好,真坐下去了,不一会儿,那位“有人”回来了,就不好玩了。当然,大家都是大学生了,自然不会有什么激烈的口舌之争,又不是市井无赖跟泼妇,多少要注意点形象的。但是,总不会就这样让你舒舒服服地看书吧?气总是要受一点的,郁闷多少也会有的。
秋若夕向来不是个喜欢与人争夺的人,你若喜欢,拿去便是。这样的性格倒不是她多大度,相反,她认为自己小气得很,最不愿受一些莫名其妙的气,也没有什么气度能包容到看不见听不到的境界,所以,最好的办法自然便是眼不见心不烦喽!
以前的这个时候,她大多是窝在宿舍的床上看书的,不用背着书包四处找地方看书。宿舍里的姐妹们也早各自出门用功了,她也落得安静,正好看书。对于她而言,想看书的话,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不想看的话,头悬梁锥刺股都未必对她有用。而且,向来不要求考试成绩多高,只要不挂科便OK了。所以,每到考试的时候,她倒轻松了不少。
她“怪怪女”的外号也是有这么一个原因的。
现在拖着这个君圣伦,总不能让他进她宿舍里来自习吧?他肯,她也不肯啊!而且,宿管阿姨更会举双手双脚反对的!
所以说,“拖家带口”果然是个大大的麻烦!
只好带着君圣伦跑到学校花园去自习喽!
这花园倒是没什么不好,除了温度高点,蚊虫多点,冷不防地中个暑或是被叮几个包包而已,也没什么其他的缺点了!
拍掉又一只不知死活来吸血的蚊子,君圣伦看向一旁老神在在一头钻进大部头里的秋若夕,心里哀鸣不已。
为什么他要待在这种地方啊?既没有冷气,又有太多飞来飞去的不知名虫子,还有许多蚊子驻扎排队等着吸他的血,这地方怎么看也不像是复习功课的地方啊?
她不愿意去图书馆,也不愿意去教室,因为“陌生人”太多,她不喜欢。哇咧咧,一个学校的同学嗳,居然归为“陌生人”一类?果然是够怪的“怪怪女”。但,谁叫他命苦地喜欢呢?
唉!
第三十九声叹息。秋若夕合上大部头,终于看向一旁唉声叹气的某人。
“怎么了?”从刚刚开始,不是动来动去拍蚊虫,就是一声一声叹气。他真当她是瞎子聋子,看不到也听不到吗?
“天气好热啊,你不觉得吗?”好委屈的声音,吸吸鼻子,“而且,好多蚊子嗳!”说着把被叮出不少红包包的小腿递到她眼前。
被他装委屈装可怜的样子逗得忍不住“噗嗤”笑出来,想一想,让他在这种环境下看书,确实有些委屈他了。温度似乎已经达到了二十五、六的样子,虽然他们坐在藤阴下,也能感受到热浪一滚滚的。而他能忍了三天才跟她抱怨,已经很不错了。看着他不仅遍布红包,还被他抓的惨兮兮的小腿,她觉得他其实还真是……“蛮惨的”。
于是,大发善心,问道:“那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一看她松了口,他喜上眉梢,眼珠子转了转,“有一个地方很适合自习,去看看,怎样?”
“不是图书馆跟教室?”
“保证不是!”
“我也不去宾馆哦!”
“……我是那种人吗?”小妞儿,你想歪了吧?
切,你自己心里清楚!
“咳咳,好吧,我保证做个正人君子,不动歪脑筋,OK?”不就上次有点把持不住嘛,结果被她狠狠踹了一脚,小腿疼了整整三天。亏她下得了那么狠的脚!“而且,绝对绝对不是宾馆!”
深怕她不信似的,他举起手做发誓状。
她抿嘴笑了,然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倒不是真的怕他做出什么出轨的事,毕竟也是订了婚的。她不是很保守的人,却也不是多么开放。总觉得他们之间还差点什么,这种事急不来的。
但,都共同经历了生死,那么还能差些什么呢?她百思不得其解的便是这个了。
他也实在没有怎么样,只不过有一次吻她吻得有点忘我,她喊了几次停,他都没听到似的继续。一时恼了,才会抬脚踢了过去。其实也不是多大力,但她忘了计算她穿的是尖角的皮凉鞋。这一脚过去,他果然醒了,抱着脚跳来跳去,似乎眼里还有点点泪光……
呃,好吧,她承认自己下脚……狠了一点点。抿着唇,暗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