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傻子
她还没有醒,躺在床上像是贪睡的小孩。
那眉眼,那唇角,那种神态仿若娇憨贪睡的小女孩儿无声地对着你说:再睡五分钟,再睡五分钟就好,好不好?
可是,为什么你的脸颊这样苍白呢?为什么你的眉宇间有那些淡淡的忧愁呢?你在担心什么?是担心再不起床就会上课迟到?还是在担心……我?
君圣伦坐在床边定定的看着依然昏睡不醒的秋若夕,为她的不醒,为她的憔悴黯然不已。
伸手触碰着她的眉眼,小心翼翼,怕弄痛了她一般。
她已经脱离危险了,可是为什么还是不醒呢?
“别这么淘气了,好不好?醒过来,看看我也行啊!”喃喃自语着,仿佛她能听到一般,“怪怪女,起来啊,起来跟我恋爱啊!”
她还是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君圣伦扯动一下唇角,那笑容却生出许多苦涩。
“不敢吗?不敢跟我恋爱吗?”淡淡地说,明明是挑衅地言语让人听了不觉心酸。
依然是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君圣伦从没觉得沉默居然跟死亡一向让人心生畏惧。他恨不得起身砸碎这一室的沉默,唤醒他的睡美人。
“难道要我吻你,才会睁开眼吗?”眼里有着化不开的忧伤,慢慢俯身下去,“我要吻你喽,再不起来,就真的要吻下去喽!”
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君圣伦苦笑一下,也就这个时候她才会这样乖乖地让他吻吧?但他还是比较喜欢她生龙活虎甚至使坏的样子。
闭了眼,碰了碰她的唇。她的唇有些干涸,白色的皮屑使双唇失去了原本的柔软。君圣伦忽然很是恼,恼自己居然没有把她安然无恙地救出来,恼自己居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昏迷也无能为力。
“混蛋,把你的手从我妹妹身上拿开!”一声低吼在身后响起,几乎是同时,君圣伦放在秋若夕脸上的手被狠狠拿起甩开。其力度之大,差点让君圣伦失去平衡摔下轮椅。
一个满面怒容的英气男子站在秋若夕窗前,一脸的警惕,宛如是她的守护者。
君圣伦只是抬眼看了一下,便转动轮椅离开病房。不是怕了那人,只是第一,他也是有伤在身,没有完全康复,跟这样一个孔武有力的成年男子动手,吃亏的肯定是他。其二,他认得这个人,所以没必要。
“出来谈谈吧,如果不想打扰你妹妹的话。”
秋荣轩有些怔愣地看着丢下这么一句话便径自离开的男子背影,随即耸耸肩 。出去谈就出去谈喽,他堂堂秋氏总裁,还怕了你一个没出校门的毛头小子不成?
“你想怎样?”走廊上,君圣伦看着秋荣轩冷冷地开口。
“我想怎样?”秋荣轩有些好笑地指指自己的鼻子,“孩子,该是我问你,你想对我妹妹怎样吧?”
君圣伦皱眉,十分不悦“孩子”两字。他是比他年龄小点,但至于是以“孩子”来称呼吗?摆明了是瞧不起他,是吧?
“秋氏财团继承人,现任秋氏企业总裁秋荣轩,33岁,未婚。擅长经商。23岁起承接父业,短短十年,将秋氏发展成为全球十佳。”
一番话宛若在谈论天气,却听得秋荣轩有些许惊讶。
他知道他?还知道他的身份,言语间虽谈论不多,但是可以看得出这个小子对于秋氏并非泛泛的了解。
认识他是没什么奇怪,他经常上财经杂志跟电视,早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是秋荣轩觉得这个君圣伦绝对不是如此简单的。
“秋若夕的大哥,秋家的大家长。对于两个弟妹十分宠爱,但未免他们受到伤害,所以一直保护他们从不让他们在媒体前曝光。秋若夕擅长搜集信息与信息分类处理,为秋氏运作提供了强大的信息脉络。其弟秋若阳,擅长交际,笼络人心,为秋氏建立了庞大的人脉关系网。外人只道秋氏是你秋荣轩一手执掌,甚至纷纷猜忌你与弟妹因家产分配而关系不佳,却不知道,撑起秋氏的正是你三兄妹。”嘴角上扬,一抹自信的笑里道不尽的威严,“秋总裁,我说的对是不对?”
这次秋荣轩是彻底傻了眼。
眼前这个20出头的小伙子,岂止不是泛泛之辈啊,他可以肯定这些事绝不是若夕告诉他的,而当初调查的时候,只说他是H大的“神话”。成绩出色而已,家境也是普通得很。难不成,这君圣伦也是同小夕一样,掩藏了身份?
君?
一道白光闪过眼前,这个古老的姓氏,莫非他是……
“你跟君&龙什么关系?”
终于注意到了吗?
君圣伦脸上仿佛在笑,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让人看了觉得凉意习习,“那是我家。”
秋荣轩嘴角抽搐一下,有些吃惊。但是毕竟是经历过大风雨的人物,很快恢复冷静。
“你早就知道小夕的身份了?”
“嗯。”点点头,毫不掩饰,“不过,也是在跟她有了交集之后才发现的。她掩藏得很好。”不愧是秋氏财团的隐形领导之一。
秋荣轩有些得意地扬扬眉,自己的妹妹他向来是放心的,只除了……
“你接近她是因为她的身份?”如果是的话,他会立即带小夕离开!
“哼,”就讨厌他那种调调,好像所有人都想从他那得到些什么,“我说过,是我们有了‘交集’之后,我才知道的她的身份。”
言下之意就是先喜欢上她再注意到她的身份的喽?秋荣轩挑眉想。他现在想确定的就只有一件事了。
“你知道她为什么至今昏迷不醒吗?”秋荣轩忽然转移了话题。
君圣伦一愣,不是因为他们被困多少,出现严重脱水情况吗?不过,老实说,他自己其实也是蛮怀疑这个说法的。因为她的脸色看起来不仅缺水,还像是缺血。
看着君圣伦一副沉思的表情,秋荣轩马上明白,原来他一直不知道啊。
“那是因为……”突然凑过脸去,在距离他很近的地方停住,“因为她割破自己的手指,用血来喂你这个混蛋!”
他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近在眼前的那张与小夕有几分相似的脸庞。
“彭!”还没来得及言语,脸上便挨了结结实实的一拳。
轮椅翻飞到一边,君圣伦被秋荣轩一拳打倒,左手落地时,似乎有轻微的“咔嚓”声,好像接好的骨头又一次骨折了似的。但他似乎察觉不到左手臂传来的阵阵剧痛,只呆呆地坐在地上,表情依然是初听到他那番话时的震惊。
收回拳头,满意地看向君圣伦留血的嘴角。
嗯,虽然手有点疼,但总算是为妹妹出口气了!——他平时宝贝得不得了的妹妹,居然为了这个小子舍得割破自己的手指以血喂食当时已处于高烧昏迷状态的君圣伦。被通知救出人时他匆匆赶到医院,却在看到妹妹苍白的脸孔以及破破烂烂的手指时,忍不住怒气横生,恨不得亲手砍死那个敢喝他妹妹血的乌龟王八蛋!
现在凑这个“乌龟王八蛋”一拳就当是出了气了,心里也痛快了不少。算了算了,女大不中留,她喜欢就好!
“不要说我妹妹现在没醒要你守在身边寸步不离地照顾她,就算是日后她醒了,好了,你若有半点对不起他,我定要你好看!”说完,秋荣轩整整衣襟,大步离开,只留下还在震惊中没有醒来的君圣伦一个人在冰凉的地面上“反省”。
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么傻呢?
不是不喜欢他的吗?不是讨厌他的吗?不是一直都只是他在一厢情愿的吗?为什么这个丫头会为了他甘愿以血相喂?
闭了眼,感觉地板的冰凉正一点一点先渗透薄薄的病号服,然后毫不客气地渗透他的皮肤让他颤抖。他的小夕,他说过要以命保护的人,却是那个以命保护他的人!
想起他们初次相遇,她站得挺拔,直直地看着他的眼,冷冰冰地说“你认为呢?”
想起她在医务室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继而又惊讶瞪眼,向来牙尖嘴利的她居然有些结巴地说“君……君圣伦,你怎么在这儿?!”
想起她站在漫天星光下笑得灿烂的模样,想起她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唤他名字的声音……
似乎想起了很多,又似乎只有很少一部分。
小夕,小夕……喃喃自语般,唤得却都是那个让他心疼让他以命保护的女孩的名字。
小夕,此生此世,除非你永不醒来,否则,我们注定了要纠缠一辈子,至死不休!若你贪睡不醒,我会亲手了结了你我的生命,上天入地,永不分离……
***
必须承认的是,他们之间的开始,是源于他对她的好奇。那样清秀的女孩子,一个人坐在三食堂靠窗的位子,仿佛食不知味地吃着那种让其他人都退避三舍的食物。
他主动要去搭讪,却是不曾有过的经历。也不知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吴天宇说要过去时一脸的“跃跃欲试”。索性推开了他,自己上前。然而她却一副不甚其烦的样子,拐了弯地说他是那个“不清静的原因”。
便就这样上了心?有时候想想,自己也觉得很是无稽。恋爱只是他大学里的一场游戏,他向来不会放进真心实意的。但也确实是自此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她的一切。
看着她跑完800米,明明虚弱得像是随时要跟这个世界说拜拜,却又那样倔强地一个人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回了宿舍。真没想到,她居然也是跟所有女生一样,跟长跑时死敌的。看,也不算是彻头彻脑的“怪”,对吧?
听到有人跟她通电话,大致也是知道她有长跑,特意打来叮嘱的吧。看着她对着电话阳奉阴违地应着,他也似有若无地勾起了唇角。但又想到也许她已经有了一个这样亲密的人,甚至可能是个男人时,心里觉得很是不爽。
也不是刻意要偷听她讲电话的,只是刚好他也是体育课,正好就在她额不远处。所以说,手机讲电话,其实是最不隐私的一种方法。
知道她不会如电话里答应地那般好好照顾自己,必定是要去一趟医务室才罢休的。他早早地安排了眼线在附近,只要她出现,他便能立即知道。
就那样开始了吧。看着她无力又无奈地被自己牵着手的样子,心里暗自窃喜着。她没反对,他自然当她默认为自己的女朋友了。
他是个极其自信的人,向来对没有可能的高难度有挑战的欲望。
却还真是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待见自己的“女朋友”,三番五次地找不到人,约会什么的也统统没有,搞得他那一段时间郁闷得不得了。身边的兄弟倒因此做了不少次的“替罪羔羊”。当时的挫败感很大,但更多的却是心口莫名的落寞,铺天盖地般。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与实力,也是遇到她之后才有的。
他是一早就知道她的真实身份的。但若真细算了,也算不上早。就是那次他在“在水一方”里发现她是Rose之后,隐隐觉得这个女孩子很不寻常。
他毕竟是出身黑道,地位虽尊贵,但这尊贵本身就是一种危险。他虽然已经是跆拳道黑段,但是,凡事小心还是必须的。有些不入流的手段,比如暗杀、安插间谍什么的,也是屡见不鲜的。虽然她距离“美人计”里的美人还是有差距的,但是怎知不是有人出的奇招呢?于是,派人偷偷查了秋若夕的底细。
想过她是不寻常的,却没想到她居然就是秋氏财团的二小姐,秋氏隐形操控者之一。有着极高的智商以及情商,却甘愿待在这样一个小地方,还一直保持低调的,不惹人注目。光凭这一点,她便是一个值得他刮目相看的女子!
而且,至少从现在看来,秋氏根本没必要对他使出“美人计”。更何况,那个“美人”还是他们财团的首脑人物之一。他们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
由刚开始的好奇、兴趣、游戏,到英雄惜英雄的“惺惺相惜”情怀,再到最后在断崖他宁愿陪她一起坠落也不愿放手,他才发觉对于她已经是一份不是他说割舍便能割舍得下的爱恋了。
但是她却总是冷热无常,反反复复的,跟他斗智斗勇。他追她便躲,看不出她的真心究竟在哪里。有时候也会笑自己痴傻,为一个女人这样子幼稚地“你追我赶”。她好像没有心似的,有时看着她刻意疏远的面孔,他伪装的笑脸下其实都是阵阵心痛。
这一次出游,若不是刚巧被他遇上,她就真的为了躲他跑到学校外去游山玩水了吗?若不是他碰上了,那么这次落崖的便只有她了吧?想到她一个人会身处险境,心口就一阵痉挛。
看着她初见他也来登山的时一副“见到鬼”的模样,心里有些怒的,狠狠地在她耳边警告,其实却是在给自己找理由接近她。
还有那个钱乐斌,让他看了就不爽。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吃起醋来竟是这样来势汹汹。
他在断崖边死死拉住她的手时,心里便暗自发誓要以性命保护这个女孩的安全。
落崖就发生在一瞬间,来不及多想什么,几乎是本能地把她紧紧地护在胸前,为她挡去那些系里岩石菱角的伤害。但他只是个凡人而不是神啊,即便是这样拼命地保护,还是让她受了伤。
在黝黑的岩洞里伸手不见五指,他却依稀能感觉得到她粲然的眸眼,还有为他而落的眼泪。
当时在想,这样一个冷然的女子留下的眼泪,是不是代表着在她心里,他是和别人是有一点点不同的?
现在才知道,岂止是“一点点的不同”,她甚至咬破手指喂他,只是为了给高烧中缺水的他补充一点点水分。
他甚至不敢想象,如果他们两个晚一点被发现,她是不是已经把身上所有的血都喂进他的嘴里?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傻子,连亲自去为她做烟花雨的傻事也做了。却原来她也聪明不到哪里去。
苦涩地牵动唇角,眼光仿佛穿过了门扉,直接落在她双眼紧闭的苍白小脸上。
快点醒来吧,我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