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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话:墨玉蓝翎杏花泪

那日,我第一次看见木樨,颀长的身躯,玄黑的长袍子,浅暗的纹理,用银线绣着朵朵曼珠沙华,远远地,望见他从杏花深处走来,漆黑冷峻的双眸,苍白的脸色,双唇微红,棱角俊朗的面孔,款步如清风,身后摇漾着瓣瓣杏花,惊心动魄的美丽,一下子就撞了我的心,是个如墨玉一样美好的男子。第一眼望见他,我胸口的“清幽木鱼石”就隐隐发起烫来,我以为那是错觉。

他叫木樨,在人间,木樨是一种叫做“桂花”的植物,于秋日绽放,香气袭人,人类喜用桂花酿酒,庆祝团圆。乍一听他的名字,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分明是个女子的名字,与他俊逸的外貌似乎极为不般配。待他坐定后,便只与柒合、清商淡淡打了招呼,正眼都没看我一眼,也不与我说一句话,两万多岁的年纪,看着却比清商成熟,双眸闪烁着清冷、睿智的神采,柒合说他是冥王,身份尊贵,权利仅次于帝君,一手掌握着天地间无数灵、幽、人的性命,那是个叫我唇齿发寒的位置,带着这份偏见,我瞧他,是怎样也瞧不顺眼,只觉他寒气逼人,所行所到之处,必然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心口绞痛可好些了?”木樨猛然问了一句,我瞅见柒合与清商皆停了饮酒的动作,我亦是十分惊讶,自沉睡醒来后,每逢十五,我便心口绞痛难忍,知道我患这一顽疾的人并无多少。木樨说话的时候,清冷的双眸一直盯着我的一双足,似笑非笑的表情,我以为他是在嘲笑我不穿鞋袜,便讪讪将双足收进了裙裾之中。

“是我告诉的木樨,你心口绞痛的毛病。”柒合见我发愣,接口说了一句。料想也是如此了,木樨虽是冥王又不是神医,怎会知道我的顽疾。

“只是不能欣赏满月的华彩罢了,无甚大碍。”我说的一脸轻松,木樨却伸了右手搭在我的脉搏上,他沉默了半晌,缓缓开口道。

“虽是小毛病,常年如此,只怕我那冥王簿上又要多了个名字。”

被他如是一说,我受了些惊吓,想我还是豆蔻的年纪,传宗接代的大业尚未尘埃落定,早早死了,岂不是对不住万千苍耳子民。

“木樨,你别吓阿狸。”清商紧张起来,比我还着急,我便忍不住打趣道:“清商,你着哪门子的急,我死了就没人再偷你的酒酿,你该高兴才是。”

“你死了,我是该高兴。”清商没好气地接口道,“我只是担心,短时间里,你生不出小阿狸来,不然我即刻叫了那赫华来,你俩赶紧将我白狐族的血脉延续下去。”

“照你的意思,我就是个生狐狸的工具?”我朝清商啐了一口。

“木樨,阿狸这病可有的治?”柒合正了正脸色问道,果然还是柒合更关心我的死活。

“是体内灵气相冲撞的缘故。”木樨收了手,我讪讪,手腕处冰凉如雪,想木樨那只手不知索过多少人的性命,莫非此次他来就是为了索我的命?

“你说的可是这个?”我将“清幽木鱼石”从底衫里捞了出来,朝木樨坐近了些,为的是让他看仔细些。

“此物虽能护住你的灵珠,却也只能保证千年无虞。”木樨并未仔细瞧这石头,便接口说道。

“也就是说,我还有一千年的性命咯?”

“不一定。”木樨抿了口梅子酒,双眸淡淡扫过我诧异的双眸,“‘清幽木鱼石’里融了太多怨灵,这也是导致你心绞痛的祸首。”

我黯然,清商此番却冲动的很,抢先我一步上前揪住了木樨的领口,拳头高高扬着,一副要置木樨于死地的模样。

“你不说这块破石头能保住阿狸的性命吗?”清商大声质问着木樨,却叫我更加疑惑了,这石头跟木樨是个什么关系呢。

“你醒来之前,木樨曾为你看过诊。”柒合见我茫然,解释道,我方释然了。

“清商,不是我嫌弃你,你打得过他吗?”在关键时刻,我重拾理智,提醒清商,纵然清商的灵力是白狐族里最高的,但再高也高不过九重天上的灵,更何况是灵中的翘楚木樨呢。

清商受了打击,讪讪收回了拳头,回到我身边坐下,委屈的表情完全是个受了气的小媳妇模样。“所以说嘛,不能做一只冲动的狐狸。”我拍拍他那颗好看的脑袋,浅声安慰了一句。

“有法子化解那些怨灵吗?”柒合问着。

“有。”木樨惜字如金地回答。

清商瞬时又如充了气一般鼓捣起来,一双电眼睁得老大,以手托玉腮,静候木樨的化解法子,他果然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清商,如果你是女子,我是男子,一定把你娶回家当老婆。”我开玩笑道。

清商楞了半晌,缓缓启齿:“我是男子,你是女子,应该是我把你娶回家当老婆才是。”

“我是说,你喜忧参半的表情,像极了小媳妇,可怜见的。”我话还没说完,清商便如豹子一般朝我冲了过来,我知道,我又免不了他的一顿狠揍,可他的双拳定在了半空中,愣是没落下来。

“算了,万一将你打死了就不好了。”清商耸耸肩膀,安静坐回位置上去,继续闷头饮酒,我叹息一声,幸亏当日月蔻跟野狐狸跑了,要真是嫁给他,估计早被折磨成狐狸皮了。

“化解的法子倒是简单,只是需费些时日。”木樨的声音将我拉回到现实中来。

木樨说的那个简单的法子,听起来却叫我毛骨悚然了好久。概而言之,就是以命续命。人间散落着不少至纯至美至善的灵珠,凝结于凡人体内,一般人难以承受灵珠的仙气,那些身体内藏灵珠的人,有朝一日必会成为人间龙凤,然而灵珠需存活必会过多消耗他们本身的精华,这样的人,往往性命不能长久,只如昙花一现、朝露夕颜。

“灵珠本就不是凡间物,滞留民间不仅会带来荣华更会带来浩劫。”木樨如是说道,他提议,既然他需下凡收集灵珠,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将那些收集到的至纯至美至善的灵珠凝于我的“清幽木鱼石”中,既能延续我的性命,又能为地府节省不少开支,实在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那些被我们取了灵珠的人,岂不是会死掉?”我不安地问了一句,人间寿命,尔尔不过百年,却也不是草芥,我若随了木樨的提议,会不会是草菅人命?

“那些人注定是早夭的命,命陨而灵珠落体,我们也只能在那些人亡后才能取得灵珠。万物生长至消亡自有其定律,不是我等能干预的。”木樨说了句很长的话,我也费了不小的心力才将这句话消化掉,木樨的意思是,我与他一同下界,等那些体内藏灵珠的人死亡。

“是个好法子。”柒合与清商皆霍然站起了身,不约而同说道。

“此事宜早不宜迟,灵珠落体,无人收集便会自动消亡,木樨你赶紧带阿狸下界去吧。”柒合霎时就将此事拍板钉钉。我见清商一溜烟消失了在杏花深处,不消半晌,就驮了两个硕大的包袱重新出现在我等面前。

“阿狸,走吧,我东西都收拾好了。”清商背后驮着的两个包袱,一个青灰色、一个暗红色,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只见他将那暗红色的包袱递给我,道:“自己拿行李。”

“那一个呢,不是我的吗?”我追问了一句,清商登时红了脸,“不会是你的吧?难不成你想跟我一块?”

“我可不是担心你。”清商急急解释了一句,“上次我在人间寻了几处好玩的地方,这趟顺便去逛逛。”原来他是为了玩,我早就该想到的,以他的性子,不把人间玩个底朝天是不会回苍耳的。

“清商啊。”我咳嗽两声,“我走了,你也走了,苍耳怎么办?”

“柒合不是在吗?”清商楞了一下,他是打不死的小强,始终是要垂死挣扎一番的。

“柒合是你雇来的免费劳动力么?九重天那么大,人家忙都忙不过来,你不付银子就想请帝君的儿子给你办事啊?”

“近来天宫琐事堆积如山。”柒合干干咳嗽了两声,表达了他的不满。“不过清商一再坚持,我倒可以派个执事过来照顾几日。”

“罢了罢了。”清商沉着脸,一双剑眉不安跳动着,我知他是生气了。

“我带礼物给你就是了。”我安慰他,毕竟他是要替我耕几日田的,不能亏待了他。

想那清商早早就等着我说这句话了,一眨眼已经掏出了笔墨,挥毫半晌,列了个长长的清单,我扫了一眼,净是些胭脂水粉、朱钗罗裙的女孩子体己物件,他八成是看上哪家的闺女了,榆木疙瘩总算要开花了。被我盯了一眼,清商别别扭扭将那长清单子塞进我的包裹里,嘱咐一定要一件部落地带回来。他也没给我半毛钱,看来除了把自己卖掉这条路,我真办不成这件事。

此番下界只有木樨同行,让我略微有点别扭,若是柒合还好些,一路说说笑笑也能解乏,但这木樨却是个惜字如金的人,一脸冷俊的容颜,似那开在苍耳海里的冰晶玉莲,万年不见风姿稍减,却无半点笑容。木樨的灵力比柒合还要高出许多,一路撵云驾雾,翻山越岭、横滨过海,都是他在前,我在后跟着,与之保持一米见外的距离,他一路轻松,不见喘息,却害苦了我,我是个不服输的,宁愿多耗点灵力,也不能让他瞧见我的弱处。经过南摩蛟龙族的地盘时,我站在云端朝下望,果然是块风调雨顺的宝地,蓦地想起赫华来,霸道自信的男子,那****龟息了自己的三魄,改了眸子的颜色,眨眼的时间,却让我震惊不小,也有几许心疼。跋涉半日后,我有些体力不支,会荒山就在眼前,过了会荒山的重重云岭,便是人间了,曾听清商说,人间繁华胜却仙界无数。

在会荒山腰,云雾缭绕,棵棵红杏长势参天,直入云霄,将朵朵洁白的云彩点缀得暖华生香。木樨转身对我道:“今夜就歇在这儿吧。”我举目四望,四下除了那参天的红杏和古朴苍茫的巨大石块,并无可疑栖身的地方,正纳闷着,木樨已经收了七彩的云团,他手指轻点,便在一颗繁华茂盛的红杏树下幻了所简陋的茅屋,这会荒山处于灵、幽、人三界交汇处,寻常的灵、幽到了这儿,法术已经失了大半,勉强能腾云就不错,这木樨竟然还能使出幻术来,可以想见他的灵力和法术确实很高。

夜幕降临,浓云皆散去,抬眼就能看见繁星密布的九重天,遥遥的,一轮满月悬在空中,月华与星光齐齐洒下,将整座会荒山笼罩得如同白昼一般,清风微微袭着,送来沁甜的杏花香,那一簇簇绯红的杏花长在枝头,可爱美丽。可我却没多少心情欣赏这美景,到了会荒山,看见这一轮满月,我才想起今日就是十五,心绞痛的越来越厉害,豆大的汗珠也顺着面颊滚落,缩在干草铺就的床榻上,我的四肢已经完全蜷缩在一起,动弹不得。木樨捡了不少的干柴在屋内熊熊燃着,尔后就一直守在门外,没有进屋。

疼到半夜时分,感到背后一阵清凉,心绞痛带来的灼热感也降低了不少,我知道是木樨,这个男子虽然沉默寡言,却也不乏细心体贴。他在我身后睡着,张开双臂,将我轻轻拢在怀里,我知道他是使了法术才让自己身体这样寒凉,寻常人的体温应该不会冷若冰霜。我还是第一次被男子抱着,可那会子我病着,也没多大心思去体会被男子抱着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好不容易盼来了黎明,我早已被心绞痛磨去了半条小命。木樨的胳膊一直牢牢箍着我的身体,纵然是个灵,保持这样的睡姿也是很吃力的吧,于心有些不忍,便开口叫了他,他松了松手臂,我便寻了个空窜了出来,每月十五,由于心绞痛的顽疾,我会变回狐狸的身体,那木樨整夜抱着一只狐狸,不知是什么感受,由于分神,我的狐狸尾巴好像扫到了他的脸,于是赶紧回身对他抱歉笑笑,这才注意到他眼眶下的两团乌青,他一夜都没睡。急忙变了女儿身,整了整裙衫,有些尴尬,不知所措。

我想,到底是柒合的朋友,实诚的很。

起身后,他一刻也没闲着,用荷叶兜了玉泉的水来,又摘了不少杏子与我。杏花极其美艳,杏子却十分苦涩,我吃了两颗就丢开了,他一颗都没碰,他是个灵,一万年不吃不喝也死不掉,我却不行,我的衣食住行与人类其实没有多大差别。

来到了会荒山,我突然想起族里流传的一句老话:会荒山上的蓝翎雪莲有多美?不及沧澜的万分之一美。

既然来到此地,何不顺道去看看那蓝翎雪莲呢?我的提议,木樨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我只当他是默认了。

蓝翎雪莲长在会荒山峰之巅,距离此地也不远,只是越往会荒山顶走,灵力消散的越快,我只能借着脚力往上爬,爬了几步便走不动了,沉睡了三千年,缺少锻炼,果然体力不支了。木樨也未使用灵力,一步步朝上攀着,见我落后太远,折回了脚步,来到我身边,我抱歉朝他笑笑,他是个冷面冷心的,我只当是自己剃头刀子一头热,却在那一刻看见他的眼神,闪烁着一丝责备与不安。他二话不说将我背在身后,继续一步步朝前攀登。此后一路无话,我靠着他的背,他应该是饮食不规律的缘故,清瘦的很,骨头硌得我生疼。

到达会荒山峰之巅的时候,正是艳阳高照的中午,流彩的金光从天际洒下,那蓝翎雪莲就长在厚厚的岩石缝里,被金光照耀着,升起淡淡的蓝色雾气,花朵清幽冷艳,蓝色的花瓣紧紧凑合着,饱满的花盘,似那豆蔻年华少女的面庞,清风摇漾,荡起那淡淡的蓝色雾气,一朵朵淡蓝色的雪莲,被青烟似的云雾缭绕着,蓝白交错,金光闪耀,偶有几瓣绯红色的杏花飘过,恍恍戚戚,飘渺欲仙。我不禁叹了一声:“好美!”

“都说沧澜比这蓝翎雪莲还美,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了那个九重天上的人呢?木樨,你说,是****负了沧澜还是沧澜不懂****的心?”我侧过脸,看木樨,他落寞站在不远处,周身被金光照耀着,脚边升腾着飘渺的仙气,沉默如斯,那样好看。

“如果你是沧澜,会不会喜欢上****?”他反问我,漆黑的眸子,灼灼闪耀着,刺痛了我的心脏。

“不会。”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沧澜是我们白狐幽族永生永世的痛,我宁愿孤老终身,也不会喜欢上一个灵。”

我本性命堪舆,度过大劫,沉睡三千年还能醒来对我实属不易,我会用尽全力生存下去,哪怕苍耳海变成一粟,哪怕会荒山上的玉泉干涸、蓝翎雪莲凋谢,我也要生存下去。清商说的对,死过的一次的人,才会懂得生命的可贵。

木樨神色闪烁了一下,没有接话。清风将他的长袍鼓鼓囊囊地吹起,兜起满山坡的杏花摇漾。他背手站着,仿佛落寞了一世。

“下山吧。”他抬脚离开,遗留了一地的寂寥。我紧紧随着他,这个男子,仿佛一直很安静,流彩的黑眸好像永远漾着深深的忧伤,他是不是也爱上了一个女子,我知道,爱会让人如此,每每梦见那绯红漫天的桃花和那个清清冷冷的背影,我的心都会疼的厉害,木樨应该也是和我一样,爱着一个捉摸不到的女子吧。

那日,我们连夜越过了会荒山,来到了人间,清商说的,这是个胜却仙界无数的地方。

夜晚静悄悄的,高大的城门紧紧合着,城墙上点着明火,守夜的士兵穿着厚厚的铠甲,配着冰冷的刀剑。幽类在人间是禁止使用灵术的,灵类在人间也不得滥用灵术,尤其不能伤及人类的性命,为了进城,木樨只好将我裹进他玄黑的袍子里,念了隐身咒语,带我入城。

城内亦是静悄悄的,一栋栋瓦房矗立在街道的两侧,据闻,人间的都城实行严格的宵禁政策,及至入夜,严禁在城内随意行走。我与木樨穿梭在各色的街道和小巷之中,路面黑漆漆的,我开始严重怀疑清商所言的真实性,这样死气沉沉的地方怎么能说是胜却仙界无数呢。好不容易寻着一家没有打烊的客栈,敲了半天门,才有位个头不高的童倌来开门,木樨早早就让我戴上了一具纯银锻造的面具,遮住了我的半张脸。童倌手执灯盏,见我二人,为难说道:“客栈已经没有空置的屋子了。”

“下人的房屋也无妨。”木樨淡淡说了一声,将一块成色上好的银子递给童倌,童倌顿时喜笑颜开。

“客官要是不嫌弃,就住小人的屋子吧。”童倌说着已经执着那如豆的火烛引着我和木樨朝里走。

“你把屋子让给我们,你住哪儿啊?”我见那童倌尚小,难不成他要住马房?

“甲等马房还有空处,我去那里将就一宿。”

“马房还分甲、乙、丙、丁的等级吗?”

“客官是第一次来都城吧?您有所不知,大楚国的马都随主人,皇亲国戚、达官贵族的马匹住甲等马房、平头百姓的马匹住乙等马房、商贩戏子的马匹住丙等马房、文人士子的马匹住最差等也就是丁等马房。凡此种种,皆有例可循。”童倌一一解释道。

“这么说,文人士子在你们人间是最低等的人了?”我追问了一句。

“自大楚开国以来就立下了这个规矩。”童倌笑眯眯地说着,“这年头,写文章的、作诗的是最不受待见的。姑娘刚才说什么?你们人间?”

木樨咳嗽了两声,童倌自悔多言,不再相问,我也打住了口,才来人间就说错了话。

虽然是下人的屋子,奢华程度却叫我咋舌,桃木的大床铺、檀木的衣柜子、青砖铺成地面,方桌上摆着各色佳肴以及一壶酒酿。

“舍下粗陋了些,客官请先将就一晚,明儿就替二位换房。”童倌语毕,放下烛火,带上门离去。

我绕着屋子前前后后转了一圈,我在苍耳之滨住了一万年,也没住过这么奢华的屋子,四壁皆粉刷的雪白,窗棂是红木雕刻着黄鹂、雪雁,精致风雅。看来清商所言非虚,这人间确实繁华的很。木樨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开口道:“也只有都城是这番富丽堂皇的景象,乡野村间,还是古旧落后的很。”这大楚国开国不过百年,就已经有了此等的繁荣,真是令我咋舌,不过听木樨这样说,好像也并非处处欣欣向荣。木樨又言:“大楚王朝,不过两百多年的寿命。”物极必反、盛极而衰也许就是这么个道理,人间万象,真是让我开了眼。两百多年,于天地而言,不过沧海一粟,于一个王朝、于人间却是沧海桑田了。

童倌打了热腾腾的水来供我和木樨洗漱,尔后又用了些饭菜,口味清新淡雅,花样推陈出新,叫我胃口大开,木樨还是没有动筷子,只叮嘱我早点休息。躺在那张偌大的桃木床上,我长长舒了一口气,舒服的很,想我在苍耳可是睡了一万年的石板床啊。木樨择了一张椅子,坐着休息,一双狭长的美目紧紧闭着,浓墨一样的青丝垂至胸前。

不知明日,木樨会带我去见何人?整整一宿无话,只等着天明,寻个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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