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宵苦短瞬息逝,晓镜妆台意如诗。两情厮恋神交久,一样缠绵一样痴。
红曲坊中,霍小玉坐在梳妆镜前,含笑将手中的玉钗递给立在身后的李益。他轻轻的为她插上:“早闻你风尘孤女身世奇,早敬你莲出污淖不染泥。曲度高山流水音,冰清玉洁志不移。有多少王孙公子求佳丽,从来不在卿眼里。我与你一见钟情非偶然,这心有灵犀情有共钟是谜底。因此你坠钗遗钗非轻易,我也是拾钗还钗无儿戏。天地间真情可贵知音稀,愿你我神交知己莫相疑。”
听罢李十郎一番款款之语,霍小玉不禁大为感动,紧紧抓住李十郎的手,道:“往日我捧读华章情痴迷,今日里同心连理识真谛。俗男儿见过多多少,秉情重谊能有几。茫茫人海天地间,知心着意更难期。谢郎君一个“真”字情无价,捧出心窝献知己。谢郎君怜香惜玉无俗意,不将门第论高低。郎君啊,怕只怕一朝春尽红颜老,色衰恩弛情会移。极欢之际生远虑,不由人悲从中起难自己。”
李益听小玉说的悲伤,将她搂住,真诚的说道:“小玉啊,人生自是有情痴,十郎决非负心人。我与你愿作钗头双飞燕,钗在人在情永恒。做一对相依相伴同命鸟,不离不弃共死生。”
说得动情,李十郎随手从锦袍上撕下一节,将白底翻出来,咬破手指流出鲜血,“我李十郎今日愿与霍小玉结成夫妻,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十郎。”小玉动情的握住李益的手,此一刻,红烛高烧,相视无言,唯有两颗真心。世间所有功名利禄都在这一刻被淡忘,所有的恩怨离合都烟消云散,整个天地间都只有绵绵的情意,弥散开来,张扬着自我,发散着一切,将所有的一切都包容在真情之中。
正当两人忘却了世间的一切的时候,调皮的小丫鬟浣纱却悄悄地蹑着脚步走了进来,来到正浑然无觉的两人身边,炸声道:“小姐,李相公,你们在做什么?”
霍小玉见被贴身丫鬟撞破,顿时红晕满面,更是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李十郎却是带着几分得意几分炫耀几分自夸道:“浣纱。”
“嗯?”浣纱溜溜转着一双大眼睛,要看看这个名动京城的大才子怎么说。
“我刚刚与你家小姐结成鸳盟,从今往后嘛,你对我的称呼,也是要改一改了。”
“是要改一改了。”浣纱点点头,忽然对李益下身行礼道,“恭喜姑爷。”李益一愣,不禁往后一退步,浣纱又是一礼,“贺喜姑爷。”
这小丫头逼的急,挨的又近,弄得正人君子李十郎手足无措,一下子坐在圆凳上,浣纱见他发窘,不禁咯咯笑了。
幸好此时有霍小玉过来为夫君解围:“浣纱,快去准备花烛和酒宴。”
“酒宴嘛,自然是现成的,”浣纱故意问道,“小姐,要花烛做什么?”
霍小玉虽然是风尘中人,但却是守身如玉,不曾与人有过半点轻薄,浣纱这般说早教她粉脸儿红透了。
“顽皮。”她轻轻地道。浣纱这才笑着离开,只留下这一对有情人继续相对无言。
“十郎。”
“小玉。”他看着她,坚定的说道,“有你,此生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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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花烛酒宴都准备好了。”浣纱将小小的房间打扮的喜气洋洋,红字花烛,更映衬的小玉愈发的美丽动人,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凤冠霞帔,司仪喜娘。
可是,小玉一点也不觉得遗憾,她深情的望着那个也安静的看着她的男人,她知道,他将会是她一身最见识的依靠。即使山陵崩,海水干,他也会坚忍不拔的站在她的面前,为她撑开一片天。
“娘子。”她从未觉得他如此的儒雅,文胜于质则史,质胜于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样的君子,大约的确真的就是李益李十郎吧。即使前朝传说中的四大公子与他相比,阿蒙失之于儒雅,宇峰失之于无私,河洛失之于坚忍,明星失之于仁爱,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完美的夫君吗?没有,绝对没有。
“夫君。”他看着她,西子比她病三分,贵妃输她七分德,昭君让她一片纯,貂禅却她满腹才。这世界上又比她更美的新娘吗?没有,绝对没有。
“来,浣纱。”李益端起金樽,“今日我和你家小姐结为百年之好,你就权作一回证人,先饮了此杯吧。”
“啊?”浣纱连忙摇手,“这怎么使得……”
“使得的,”小玉正要劝,门外忽然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果然使不得!”
浣纱连忙上去开了门,来者果然是崔瑞宏,他大步流星的走进来,劈手从李十郎手下抢下酒,“小小丫头,如何当得起这谢媒酒,还是让给我老崔吧!”
说完,也不顾一旁浣纱直朝他翻白眼,径自便把那美酒一饮而尽。
喝完酒,崔瑞宏哈哈大笑,“老兄,你的好事到了!可叫我好找啊!”
“崔兄,我与霍小姐要成亲,你却是如何得知?”
“哎”崔瑞宏大手一挥,“我说的不是这件事,我说的是你,李十郎,李大状元!您高中了!”
“中了?”李益猛然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眼睛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我中了?”
“陇西李益,御笔钦点,得中头榜头名,恭喜啊,状元公!”崔瑞宏很是为他高兴,满屋子都是他那爽朗的声音,浣纱和霍小玉也在一边兴奋的拿着手,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中了!”李益兴奋的搓着手,“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我那治国安天下,至君上尧舜的理想终于要实现了吗?做官当做执金吾,封侯当封万户侯,我要入阁拜相,内清君侧,外攘诸夷,让海内一清,天下大同!”
他环顾着四方,好像自己现在不是困居在斗室之中,而是在天子明堂之上,自己面对的也不是一个病恹恹的小皇帝,而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中兴明君,自己生活的也不是风雨飘摇的景德三年,而是那个已经远逝了的明元三十年,他情不自禁的背出了当时和他正值同年的阿蒙在出任大晋帝国辽东总督之前第一次走上长安勤政殿面对大晋神圣天皇帝时那毫无畏惧的慷慨陈词:
“我要让天下人相亲相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使天下百姓老有所终,幼有所教,鳏老孤寡皆有所养!我要筑得广厦千万间,庇得天下寒士俱欢颜,从此不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要让天下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分,各守其责,无争功而献媚于上,无委过而苛责于下,要轻徭役,薄税赋,惜民力,使民以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我要这世间这也没有仅仅为了君王的心意而随意发动的战争,我要君王克制自己的欲望,不爱惜珍宝却爱惜人才;我要君王厌恶歌功颂德,却能从谏如流;我要君王为天下之表率,如果君王穷奢极欲那么君王是绝对没有资格要求他的臣子待之以礼的。君不君,则臣可以不臣!臣闻古时有汤武革命,伐独夫而已;臣闻古时有武王灭纣,吊民伐罪,天在之也!”
“皇天厚德,爱我兆民,天子奉天承运,坐中枢而运四极,非因祖先之功,亦非天欲私之,惟德者居之,无德者去之。德配上天,正襟危坐,如履寒冰,未敢有一日忘苍天有好生之德,或在深渊,不敢有一日纵人欲之私而忘天道。”
“君待臣以诚,臣报君以忠。凡事必殚精竭虑以宏天子爱民之道,与政必克己复礼而张四维之德。为君使十万甲士佑北疆三十年太平,使胡人不敢南顾,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更之以怀柔之道,修文化,张礼仪,明孝悌之意,光忠恕之道,则远人自来朝圣天子,四海一统,玉宇澄清,天下无战,万民生焉。臣犬马驽钝,蒙皇天圣恩,权知一方,必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兴奋的滔滔不绝的说了半天之后,李益那个过热的脑袋终于稍稍的冷静了下来一点点,霍小玉走上前去,温柔的拉着夫君的手:“夫君。”
“小玉!”李益拉住小玉,忽然间想起来崔瑞宏正在一边,便赶快松开手,问道:“崔兄你呢?”
“我?”崔瑞宏无可奈何的摇摇头,“白衣秀才埋怨多,牢骚文章难入眼。我,名落孙山了。”说罢,自己动手倒了一大杯酒,一饮而尽。看他这般失魂,浣纱顿时心中一阵难过,悄悄的站到小玉身边,小玉见室内气氛冷了下去,便笑道,“今日相逢,你们兄弟且好好聚聚,待小妹亲自下厨,去为你们做几样小菜。”
“唉……弟妹。”崔瑞宏连忙要拦住小玉,今日是她的大喜之日,怎么能让她下厨劳动呢?但李益却将他轻轻拉住,“来,你我兄弟再喝上几杯吧。”
“那……”崔瑞宏看见这花烛喜堂心中满不是滋味,一行热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为了不让好兄弟看见,他连忙转过身去,又自己斟上一杯酒,一饮而尽。
“崔兄。”从得中的狂喜中兴奋过来的李益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有什么打算?”崔瑞宏苦笑一下,“能有什么打算?这科不中,再考下科,下科……”他紧紧的闭上了嘴,强作欢颜道:“今天是你的大喜之日,我们说这些丧气话做什么。李兄,金榜高中,洞房花烛。人生两大快事,人生两大快事啊!”
李益默默地抓住崔瑞宏的肩膀,真诚的道:“他乡遇知己,能交上崔兄这样一个湖海豪情的朋友,也是我李益三生有幸。”
“好!”崔瑞宏斟上两大杯酒,递与李益一杯,“愚兄有两句肺腑之言,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你我兄弟之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崔瑞宏道,“请李兄听我一言,霍小玉虽然是风尘出生,但我看得出来,她品性高洁,不沾半点俗气。李兄既然与她情投意合,就要一路爱花惜花,莫要做半路弃花人。”
听得这一番话,李益大为感动:崔瑞宏穷途至此,却还是牵挂着的是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弱女子的终身幸福,劝告自己莫要学那王魁负心,当即将那一大杯酒满饮而下:“崔兄但请放心,十郎不是负心薄幸人,此生誓与小玉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永做护花人!”
“好!”崔瑞宏仰天大笑,将自己杯中的酒一口吸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了李十郎这样的正人君子在朝中,我辈就算是明朝散发弄扁舟又有什么遗憾呢!”
“嗯!”李益为崔瑞宏斟上美酒,“大丈夫心怀天下,位卑未敢忘忧国。崔兄有此豪情,潜龙岂会久无用?当今天下风雨飘摇,正是男儿报效国家,建功立业一展身手的大好时机。我劝崔兄莫灰心,且等待,一朝风云变化起,金鳞岂是池中物!”
“来!”崔瑞宏的血型也被烈酒浇了起来:“大丈夫生乎天地之间,与天地并立,何所畏惧,纵有万贯家产,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不若你我兄弟痛饮一场,千金散尽终复来。试看将来之天下,总在你我兄弟之手掌!愿提十万虎狼骑,为君平远略,剿诸侯,长戈一挥直破龙庭,策飞兔逐鹿驱胡人于大漠,朝辞黄河边,暮宿阴山下,千里如平地,关山渡若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犯我天汉者,虽远必诛!”
“犯我天汉者,虽远必诛!”也许是历史的巧合,这一天,恰恰是带兵追击与天汉皇帝争夺天下失败了的吴群的明星留下这句名言整整三百六十年,六个甲子。
三百六十年前,一世名将明星亲自率领汉军北地六师,与得到突厥支持的吴群率领的晋军在雁门以西的高原上展开决战,双方从中午厮杀到日落,又从日落杀到月亮升上来,最终,晋军左翼被汉军击破,全线崩溃,吴群眼见大势已去便匆匆带着少量人马北逃,明星为了斩草除根,也率领手下最精锐的骑兵部队一路追击,尽管汉帝南宫志涛害怕孤军深入遭到不测,一路发来金牌,要求他立即班师回朝,但是全被明星以“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拒绝。这场追逐战长达一千多里,持续二十多天,精锐的汉军骑兵一路尾随着突厥人的牛羊追杀着他们所看见的一切,草原上燃起了多年不见的烽火,已经彻底被杀戮的欲望控制了的明星放纵手下们尽情的掠夺着,他们犹如一股黑色的瘟疫在大草原上蔓延开来,将东突厥三十六个部落中的十二个屠杀殆尽,十八个人口锐减。东突厥的首领派来儿子抱住他的大腿,苦苦哀求,让他给草原留下一点种子,求他看在天神的面子上,不要将草原上的妇孺也斩尽杀绝,草原永远愿意做天汉皇帝最温顺的仆人,永远向大汉天子进贡最肥美的牛羊。
明星的回答是:死了的突厥人是最好的突厥人。
他割下了突厥可汗儿子的脑袋,高高的挂在汉军的旗帜上,让整个草原都看得见:犯我天汉者,虽远必诛!
突厥人抵御不住这股黑色的旋钮,被迫开始了他们悲苦的北迁之旅,明星一直追逐他们到了大湖之滨,在那里,吴群最终横剑自刎,结束了他辉煌却又短暂的一生。明星也到这里才停下脚步,让他的士兵们会转马头。
就这样,他把大汉皇朝的北疆线从前朝末年的草原——高原线,往北推进了八百多里,大汉皇朝的疆域达到了空前的巨大,汉帝南宫志涛也因此而自称“翔圣天皇帝”!
可是,六个甲子年过去了,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从大湖北岸回归来的突厥人在与那里的游牧民族杂居了几个世代之后,更加的野蛮了,他们已经忘掉了从大晋皇帝那里学习来的先进文化,彻底的倒退回到了千年之前的野蛮时代。但是,他们的传说中,还保留着对南方温暖气候的渴望,那里,到处都是水草丰美的草原,牛羊多的象星星一样,数也数不完,还有他们需要的铁器,他们向往的一切——但是横亘在这幻想和现实之间的是,那个强大的帝国,“犯我天汉者,虽远必诛!”明星虽然死了,但是还有比他更恐怖的汉朝皇帝,他能轻而易举的动员其数百万人来到北疆戍边屯田,当汉家皇室强盛的时候,一代代的草原豪杰们只能在与野兽与恶劣的天气的搏斗中消耗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然而,大汉帝国终究衰弱了,它是如此的快的从一个顶峰跌倒了谷底,以至于草原领袖们在面对空荡荡的堡垒和营帐时都茫然不知所措——然而他们一旦觉悟过来,又一次狂热的蛮族入侵的狂潮就又一次从极北之地压了过来。这一次的蛮族狂潮比三百六十年前的那次更加严峻。
他们以狼为号,首领自称为狼主,一次次的冲击着大汉皇朝脆弱的长城防线——他们从祖先的传说中知道,过了这高俊的长城,就是一马平川的平原了,那里,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无敌的草原骑兵。
但是就是这坚硬的长城,如同礁石一样屹立在这浪潮之中,任凭他如何凶猛的扑打,我自岿然不动。就是这块硬邦邦礁石,让无数草原英雄死不瞑目,扼腕长叹。尽管它已经逼迫的汉室将都城从万都之都——长安迁到了金陵,但是,每一次凶猛的入侵,却都是只能引来更有力的反弹,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千年宿命,就这样,在万里长城线上,一代代的延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