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选择农业外就业,到城市里寻找生活的出路,寄予了他们对改变生活处境,改变身份和阶层地位的期待。“离土又离乡”的农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乡村社会的“先富群体”和“致富能人”,他们的示范效应使得“谁致富谁光荣”的价值观在现实社会得以强化。走出去的农民在外面的世界中尽情地吸收着各种前所未有的价值观,也不失时机地把这些与乡村迥然相异的价值观带回到乡村去,强烈冲击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安土重迁、与世无争、重农轻商等观念。在新价值观的影响下,农民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很快得到提高,自我意识、开放意识、冒险精神和能动精神空前高涨。于是,在乡村社会呈现出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情况,既有并未完全消失的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小农经济意识和宗法意识,也有商品经济所倡导的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多元价值观并存必然会造成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对撞,表现在: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伦理道德价值取向与现代的重利轻义的物质利益价值取向相互碰撞;传统的安土重迁、以土为本的观念与现代的远离乡土、轻农重商的价值观激烈冲突,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个人主义价值观相互胶着,义利之争开始成为农民各种价值观冲突的核心。
3.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农民价值观的迷茫与困惑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将农村、农业与农民吸引到市场中,其开放多元的文化环境为农民的价值选择提供了更为宽松和自由的社会环境。面对城市生活的新奇、现代、文明和农村生活的封闭保守、落后,不少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毅然决然地走出了以家族和村落为基本生存空间的生活圈。在经历了残酷严苛的市场洗礼和思想磨砺后,他们日渐熟悉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适应市场的自身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与此同时,自担风险、自谋生存、自我决策的自主意识也显著增强,并确立了竞争观念、效率观念、契约观念、法治观念等现代观念。在新理念的影响下,农民正在逐渐摆脱贫穷、落后和愚昧,变得更加开放、富有朝气和现代。尽管市场经济体制下乡村社会的发展总体向好,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的市场化发展与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城镇化发展是不同步的,具有明显的非均衡性,城市仍然居于社会发展的前沿和主导地位。由于城市的强大吸引力,“农民进城”的道路表现为一种单行线,农民价值观的变迁也呈现出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单向度的城市和市场主导。由于市场经济的道德文明基础尚未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也还没有完全形成,再加上政府一直以来都不太重视农村和进城农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农民价值观中许多优秀品性被虚置化。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农民的人生观、政治观、道德观、价值观、生态观和婚姻生育观等都面临着彻底的革命与改变。
具体来说,部分农民不去看社会进步的主流,否定改革的成果,在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出现了淡化政治、淡化意识形态、淡化精神生活的倾向。村庄与村庄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缺乏普遍的价值认同,对一些社会问题难以形成村庄共识。市场经济主导下的利益标准取代了许多传统的价值评价标准,追求利益成为农民价值观变迁的主要驱动力,表现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朝着市场方向转变,变得越来越短视和趋利。传统的道德观开始失落,以和为贵、与人为善等道德观逐渐被相互提防、唯利是图和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价值观所代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沉渣泛起。在利益的驱使下,土地已不再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相反变成了谋取高额利益的工具,出让土地的经济补偿能让他们欣喜而带来更大的心理满足。可以说,当下我们应该更关注中国农民的发展问题,关注乡村社会和农民在现代社会如何提高生存质量、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
4.培育现代新型农民理性自觉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
“作为社会现代化之根本因素的人的现代化绝非只是少数社会精英分子心态的现代化,而是广大民众的心态的现代化。”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是一场价值观的革命,要帮助农民进一步更新更适合现代化发展的观念,创造性地设计出既能合乎农民普遍的心理习惯和思维方式,又能体现时代价值和民族精神,并能被广大农民顺利认同的社会规范,使农民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上更加理性和自觉。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农村,彰显着民主、平等、法治等价值理念,创建民主平等的政治生活新规范。在这里,每一个农民都是乡村社会的真正主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对等的利益分配,有权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的管理;他们的自由和权利以法律和制度的方式得到保障,一切侵犯农民自由和权利的行为都会得到防止和惩治;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的农村,是经济繁荣、分配公正的农村,创建了科学发展的农村经济生活新规范,彰显着科学发展、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公平、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分配公正与公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使人类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崇尚文明、崇尚科学、民风淳朴的农村,形成了生动活泼的农村文化生活新规范,彰显着道德、文明、幸福、和谐等价值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通过各种文化艺术形式为农民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让广大农民接受文化熏陶,积极倡导团结友爱、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塑造积极、和谐、健康、文明的乡风、民风。当然,新农村建设重塑农民价值观最关键的目的是培育现代新型农民。
因此,必须清除传统意识中的负面因素,汲取其中的优秀人文精神,同时还要增强民主法治、竞争合作、开放创新等现代观念,实现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现代化超越与重构。这也意味着,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不应该把农民看做是完全被动的接受者,而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鼓励他们主动地参与到建设中去,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要给农民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创造更新、更好的发展平台,激发其创新动力,培养其可持续的发展能力。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价值观念冲突的具体表现
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必然带来价值观的变迁,同时,任何重大的社会变革及新体制的确立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给予支撑。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到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从“以粮为纲”到发展多种经营,这一过程必将使农民的价值观经历一场脱胎换骨的洗礼与变迁。农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表现出强烈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治等现代意识。但是,在农民的思想深处仍然积淀着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居住方式的群聚性、生活方式的封闭性、组织结构的等级性、调节手段的礼俗性、经济形式的农耕性、资源渠道的自给性”等特点,又不可避免地成为农民价值观念变迁的深层心理障碍。因此,农民价值观的变迁,一方面昭示着农民在观念转变过程中表现出积极、理性的价值选择,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农民在面对社会变革时因为“水土不服”而表现出无可奈何与盲目跟从。
1.集体意识的缺失与个体意识的强化
伴随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正是由于集体的温暖和力量使得新中国农民获得了新生,集体观念也深入农民心中。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伴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介,村庄内部出现了阶层分化,人与人之间的异质性逐渐增强,原有的建立在机械团结基础上的社会结构不可避免的面临着被瓦解甚至是淘汰的命运,有机团结占主导地位的新型社会结构却迟迟未建立起来。换句话说,当前中国广大农村正处于旧的社会形态已被破坏,新的社会形态尚未建立起来的尴尬境地,村庄社会结构出现了“断裂”现象,维系村庄秩序的集体意识也逐渐被瓦解。
当然也要看到,乡村社会追求富裕并不断发展的过程为农民的主体性生成提供了舞台,个体获得了独立性,自主性增强,确立了高扬个体价值与自我实现的人生价值论。农民寻求个体发展和实现个性的主体意识愈加强烈,个体意识和主体精神不断得到确认,这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以整体取代个体的价值取向。此外,以“差序格局”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农村结构日渐解体,个人主义正在蔓延,人际关系日渐淡漠。在调查中,当被问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哪个更重要”时,57.4%的农民选择了“个人利益”,23.5%的人选择了“集体利益”。可见,以往村庄成员之间的相互关心与帮助被如今村庄成员们“各顾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所代替,村庄成员之间的交往和互动愈发显得更加功利性和目的性极强,交往中的情感因素逐渐被忽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村庄中的集体意识是建立在村民相互之间的深厚感情基础之上的,而村庄成员之间在交往过程中表现出的感情淡漠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村庄集体意识逐渐淡化。
2.传统以道义为导向的价值观转向以利益为导向的价值观
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要辩题。但是总体来说,中国传统文化仍是以道义为基本导向,尤其是儒家文化占据统治地位后,他们提出的重农轻商、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等思想更是得到巩固。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上。”在他看来,义是人行动的最高规范,“义”和“利”相比,“义”是主导,利应该服从义。“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就在于能够“行义”、“明道”,并为道义而献身。孟子继承孔子“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的思想和精神,主张人应该有“舍生而取义”的崇高精神理念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人格,坚持以义待利的严谨的生活观和崇义尚道、身任天下的崇高人生精神。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孟的思想,将重义轻利同维系社会秩序联系起来,主张以义制利,先义后利,认为“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受儒家文化的熏染,中国农村传统的价值观念从整体主义出发,割裂了人格与权利应有的本质联系,走向个人对家庭和国家的义务。每一个农民总是首先考虑在谋求生存的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伦理义务——“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从而养成了纯朴、厚道、以义制利的传统美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农民的义利观发生了重大改变。当在回答“利益、金钱与道德、正义哪一个更重要”这一问题时,62.2%的农民认为金钱、利益更重要。市场经济把重视物质利益、追求实效的价值观念推至前台,突出并强化利益主体的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的自立精神,个人的经济动机受到国家承认并获得合法化,个人之利不仅被“正名”而且得到空前的张扬,追求个人利益、追求幸福和快乐的生活已经为社会所肯定。广大农民从自我本位出发,不断参与到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并在其中乐此不疲地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观念和实利意识得到大大强化。农民内心曾经一度坚持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被昭示“重利轻义”的价值观所代替,媒体所报道的“谋利计功、见利忘义”等行为不绝于耳。
3.知足守旧的传统观念与创新竞争的现代观念激烈交锋
中国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小农经济是主导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式。在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下,农民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依靠原始而恬静的“男耕女织”式的生产方式基本可以满足自己衣食的生活需要,做到“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绝,凶年免于死亡”。没有压力的生活使得农民极容易养成知足常乐、安贫乐道的性格和安分守己的惰性心理以及求稳求安的价值观念,他们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既不重视吸收外来信息和借鉴他人经验,更拒绝与他人交流与合作。他们每天满足和陶醉在简单的生活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成为沿袭中国乡村几千年的单一画面。
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认为:孤立系统是缺乏活力、僵死、无序的系统,而有机系统则是开放的系统。任何一种系统都必须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而后才能形成活的有序结构。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小农经济因为把封闭隔绝、与世无争看做是人类社会尽善尽美的乌托邦,在强调中庸、均平、和谐的平静生活中消磨了人们的斗志。而市场经济则鼓励竞争,强调差别、对立,力图在竞争中激励斗志,激发奋进的决心,从而繁荣社会发展和经济腾飞。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农经济严重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制约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更要求具有开放的眼光,不断推陈出新,开放务实。
4.宗族观念与法治理念的冲突
对于中国社会而言,法治不是文化演进的自然结果,而是社会发展的必要选择。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法治建设必然会受制于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但现代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最大困难则是来自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伦理的影响。尤其是在农村社会,直到今天依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与行动,阻碍着法治观念的树立。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伦理精神几经沉淀,已深深地溶入国民的血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