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的时候,天气一定要很阴霾,最好能下雨,这样才能表现的更应景一些。所以,悲伤的不止是我,还有今晚的星空。
没有月亮,没有一颗星。狂风大作,暴雨倾盆,当然还有Z字型的闪电,在我的身旁肆无忌惮。我毫不畏惧,就那样站着,没有什么能动摇我坚定的决心。
手上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在雨水的浸泡下开始肿胀,却也不疼了,也许明天会疼,可毕竟现在不疼了。心上的伤口淋不到雨,所以还在疼,疼的让人清醒。
我闭上双眼,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一百多天,很短的日子,每一天都那么快乐。
“喔呦,见鬼了!”一声尖叫将我从回忆中叫醒。我很愤怒,那有这样的人,失恋的时候淋淋雨,尊重一下悲伤的心情也都有人打扰吗。
我睁开双眼,一个胖胖的大婶,打着雨伞看着我,她眼中却比我还要愤怒。
“你不要动,你不要动喔。”大婶看我看她,一脸恐惧,她一定是把我当坏人了。
“大婶,我本来就没动好不好!”看着她夸张的样子,我有些哭笑不得。
她双眼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的侧身从我身旁绕道而过,走到巷子的尽头才好像送了一口气似得。她打开身旁的一扇门,身子探进门内,然后才伸出头对我说:“大半夜的,你在这装鬼好玩吗?”
“大婶,我失恋了。”我的声音哑哑的。
“赶紧赶紧走,大半夜的别杵在我家门口。”大婶貌似很无情,也不讲理。
“不,我不会走的!”我的态度也很坚决。
“你真不走?”
“我不走。”
看着大婶转身进了家门,雨静静的下着,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果然,没过几分钟,只见大婶提着一个桶走了出来,我看着她手中的木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走不走?”此刻我才发现,大婶脸上的态度是那么的坚决,比我还要坚决十倍。
“你,,,你拿的什么?”我紧紧盯着那个木桶,心里很不安,连忙发问。
“我。让。你。不。走。”只见大婶右手一推,桶中不知名的液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借着昏暗的路灯,我看清了那液体的颜色,是和灯光一样的,金黄色,霎那间,我明白了那是什么。
落荒而逃的出了小巷,数着地上的青色方砖,此时才发现,原来前面的路是那么远。不要瞎胡想,以我矫健的身手,怎么可能连一桶尿都躲不过去,我用我的人格担保,绝对没有一滴被泼到身上。
回到房子,灯居然亮着。走进门才发现,起静,小唐和马达都在屋里焦急的踱着步子。看到了我回来,一下就把我围了起来。
“你TM跑哪去了,都找你找疯了。”马达按着我的肩膀,几乎是怒吼。
“是啊,下这么大雨,你去哪了?你没事吧!”小唐拉起我的胳膊,小心的打量。
“你怎么不知道躲雨,怎么淋这么透。”起静早不知从哪拿了毛巾,边说边擦我头发上的雨水。
我没有动,过了一小会,等起静擦完,我才走到沙发旁,呆呆的坐下去。
“马达,有烟没,我要抽烟。”我说。
马达惊讶的看了我一下,还是毫不犹豫的从口袋掏出一盒烟来,熟练的从抽出一根,帮我点上。
“咳,咳。”我抽了一口,被呛的掉泪。
“真难抽。”本来还想装一下深沉,没想到烟这么呛,只好将烟头碾灭。
“你抽习惯就好了。”马达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来,喝点这个。”小唐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打开拉环,递给我。
我一仰头,一口而尽。
“分手了,老子被人甩了,草!”我终究还是一声怒吼。
“没事的,没几个人能谈一次恋爱就结婚的,你想开点。”小唐坐在我的左边,用手轻轻拍我肩膀。
“好,分的好,原先我不敢说,怕你不开心,现在好了。我就没看出来那女的有啥好的,胸那么小,脸白的像张纸,走路还外八字!”马达站在我的对面,喷的我一脸口水。
“好啦,乖啦,别难受了!”起静将我的头,拉到她的肩膀上,边拍边说。
“有白酒吗?这个没劲,我想喝点白的。”我指着空空的易拉罐,说道。
“有,等我一下!”声音未落,马达便已下楼。
52度的白酒,呛的人掉泪。酒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人忘记烦恼,能让人快乐。有朋友真好,他们让我在最失魂落魄的日子,和孤单说不。酒一杯一杯的下肚,精神也越来越好,我觉得我一点都不悲伤。
“白依然算个什么东西,她以为老子真爱她吗?老子就是和她玩玩,老子生气不是因为她把老子甩了,169天,老子和他在一起169天哪,花了好几百块,却连个觉都没睡上,可笑啊,太可笑了!”
“啊!你个草包,你真是草包。”我醉意朦胧,已分不出是谁的声音。
“是啊,我是草包,草包要走了。”
“其实,你喝醉了。”起静摇着我的肩膀。
“我没醉,我决定了,我要去华城,我要赚大钱,我要出人头地。”我看了她一眼,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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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不念书了,念不下去了,我要回那边。”
先发制人永远比解释要管用的多,一见到老妈我就直接下通知。对,不是商量而是通知。
“你的手?”
我就纳闷了我抛出这么震撼的一个话题老妈居然第一时间发现的是我手上的伤口。
“噢,没事,不小心碰的。”
“唉!”老妈心疼的看了一眼,拉着我进了房间。
涂药,包扎,老妈也真是的,一点小小的伤口,她包着包着居然快要掉泪。等快要包好的事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我刚说过话。“你刚才说什么?”
“我想去华城。”我说。
“在这边不好吗?”老妈问我,眼眶有点红。
“我交女朋友了。”我说。
“啊?”
“因为我没钱,我被她甩了,我受不了,我不能在学校呆下去了。”我说。
“她不是个好女孩,有很多女孩不爱钱的。妈妈失去过你一次了,当你从新回到妈妈身边的时候,妈妈就想让你一辈子都留在我身边,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老妈看着我,眼中已经有泪水落下。
“可我是个男人,我不想再被人看不起。”我满脸倔强。
老妈没有再说话,过了好久,终于叹了口气,说:“好吧,你准备准备,我给你叔叔打电话。”
叔叔来的很快,400多公里的路程半天就赶到了。看到我的第一眼,竟是满脸的愤怒。
“混蛋,你给我滚回去上学。”
“不,我不能上学了。”我也丝毫不让。
“你太让我失望了!”面对我坚决的语气,叔叔眼中的失望溢于言表。
“反正我是不去上学了,你不带我走我也不去了。”撂下这句话,我就直接跑进书房,大力的关门声把门上的玻璃真的摇摇欲坠。
我趴在书桌上,拿着画笔在坚强的画着,认真的画着。当然我不是在画蝴蝶,飞走的蝴蝶已经不值得我画了,我在画一辆车,一辆奔驰。我没有奔驰,只能画一辆。我想拥有一万辆奔驰,不,一亿辆,然后把全世界喜欢奔驰的女人全围起来,永远不放她们出来。
过了很久,门被打开了,我没有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是叔叔进来了,他穿的皮鞋,走路声音很响。我不能回头,我要让他明白我的决心。
“其实,我是一定会带你回华城的,等你毕业了我就带你去好不好?”叔叔的声音难得的温柔。
“叔叔,你读过三国吗?”我趴在桌上,乌乌的问道。
“怎么了?”
“小时候读三国,读到36回,曹操把徐庶母亲抓走了,徐庶就一点计谋都使不出来了,我觉得好夸张,也觉得徐庶好傻,现在我觉的他一点也不傻,真的,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其实。。”叔叔一把将我从凳子上拉起来,转过身来,我脸上早已满是泪水。
“叔叔,我已经方寸大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