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章
春分。我的兄弟。最好的兄弟。你瞧瞧我现在的样子。痛吗?
落叶随风,穿着帆布鞋坐在梧桐树下。你披散着长发,在这一刻。你是我心的公主。我想要爱的人。可是你……是吗?
我走在路上。低头饮泣。一路上刚刚苏醒的梧桐,讽刺着,嘲笑我。这是黄泉路,凄凉了。来来往往的人。
“残人。尼玛走慢点儿。”
“装尼玛吊样。还玩儿伤感。”
“不就是去市里了吗?草”
我回过头。那个刘海分七三的男人。闹闹叨叨像极了老女人。也帅的很。我停下脚步,撇着头等了他老半天。他偏着头走来。怕风吹散他的发型。小心翼翼。
“去你妹的。你能理解相爱的两个人短暂的分别之苦吗?光条子。”我喜欢自己对他的这个称呼。单身狗。
“尼玛。老子真不想堕落红尘。你也知道老子是那九天之上的男神。神的风骚你懂不?”
哎吆我去!就这吊样儿?他一身夹克黑皮裤。墨镜擦的晃亮。嗯对……挺好看的样子。可奈何!这张我已看到心慌的叼脸。毁了这孩子。
“尼玛能不能别这样说,遭天谴的。”这货让我鄙视的很。
“天妒啊!”
“滚!”
“小唐去了临安。你就还真去北京?”他一脸正经说出我的纠结。“按理说你不该去的。多好的一对。可不去北京你对得起你那已然花甲的奶奶不?”
他一语道破玄机。令我沉思许久。
“再个说了。我没出息你可还真不能给老大丢人。”
“你有出息。”他愣了一下,想听我继续夸他?“你是个很有出息的败家子。”
“尼玛。低调点。哥不就有点儿臭钱嘛。”
是啊!我们毕业了。昨天都在聚会。她去了临安。一家北京的公司录取我。年薪百万的样子。今天早上我送她去车站。还是大巴。多么怀旧的样子。她走了。以后不能亲嘴了。多么现实的样子。
我步伐依旧那么快那么潇洒。我是寸头不在乎发型凌乱。恐怕当时我也没有想到几年之后的我长发披肩,走路如此之慢。顾虑。
我的喉咙疼的难受。躺在床上。苦口难言。我挂灭电话。棚户区的大门口。红色法拉利。这个看似纨绔却极为聪明的男人。他有自己的公司,但他缺爱。父亲家财万贯,只顾生意。母亲根本就不知道是谁。后娘倒是挺多的。如果不是昨天聚会上他说出他爱小雪。我竟以为他是个同志。他忠贞不渝。倒像我。也像小雪。
我们来到台球室。旮旯角落。非常破旧的地方。就如他说。来这的人都是怀旧的。打台球我们都不是小雪的对手。那姿势,那速度。草。七彩。
“昨天你俩醉的给狗昂。”小雪坐在桌台上。叼着烟。扎着马尾。她经常这样。等我们。都知道。等我。后来若初才告诉我。傻不?
“误会。我都装的。陪他你懂的。”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总喜欢在小雪面前装的极其纨绔。
“装你妹。”小雪笑骂,与他像个哥们儿。我能理解他的痛。小雪又转过头对我说。“残。小唐走了?你咋办?”
“能咋办?办呗。”我刚想说话被他打断。
“李沧城。你闭嘴。关你屁事。”小雪与他的争吵每天几乎都在持续。就是想和你说说话。是吗?
李沧城白着眼。一杆进洞。我笑着。他委屈着。
“尼玛,笑甚啊!臭娘们儿。”当然后面一句话声音小的也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我那时还不抽烟。劝她灭掉。她说这叫伤感。尼玛!伤感?后来我才懂。
“去临安。明天。”我简短的一句话。令气氛尴尬极了。两双眼睛揪着我的心。有点小恐惧。
“我是来跟你们道别的。”
我想了一天。也打电话给奶奶了。奶奶同意我去。更同意我像个守家的男人。大不了就多打几份工。
“对不起啊!沧城。你和小雪去北京吧。”
或许。我该成全他们俩。多般配。
“残人。你忒残忍了。”李沧城先开口。我当然知道他也不想让小雪伤心。“说好一块儿的。尼玛。”
小雪又点一支烟。一句话也没说。她不在乎吗?不。她是在乎极了。
我也没多说什么。谁都知道一开口怕是会泛滥成灾。我看着他俩打球,悬殊的很。临走我对他只说一句话。
“去北京,照顾好她。再见!兄弟。”
我硬着头没看清他俩的表情。但是我知道。我笑了。
第二天。我坐上大巴。靠着窗户。沧城打来一个电话。他说“慕仁也去临安了。”
“他不是说去上海嘛?”
“谁知道呐!”
“那也好。都在一块儿。”
直到今日我才知道沧城这是另有所指。谁知道呐!我竟然相信一个人到了极点。多年之中再也没有如此相信谁。也终归小雪的坑。沦陷我?
慕仁。与沧城一同陪我好几年。我没父爱。没母爱。但他们就是我的亲人。
我在走廊上。沉重的脚步略显焦急。我等她。不一会儿电话响起。沧城。我很无语,面对这两个冲动的年轻人。
“你们怎么来了?”很显然我这是个多么尴尬的问题。
“北京也不好玩。”小雪先开口“再说李沧城非要来。”
我一笑置之,两人的各种表情我尽收眼底。这炮灰。痛啊!
时间若是在倒推三年。我与李沧城相识。他是我一班的。但从未见过他。他像风一样,飘忽不定。或者。丫的学习不好。自暴自弃。
我一边学习一边要照看家。我得兼职。对,就是转角那宾馆。宾馆下边的地下室里,离学校不太远。帮别人端酒,记时。
那一次他喝醉,丫的手贱砸了我们的桌子。这样的叼货说他失恋了?尼玛,整天来。一天换一个。惹老子满腔热血一顿鄙视。揍了他。得亏如此。第二天他来找我。带了一箱酒。丫的。赔礼道歉还是想弄死我。言而总之。我们认识了。他说他缺少一种温度,肆意的炙热。我呢?他这么有钱,天天吧台喝酒,我可是有提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