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园户宋代以后,水果的种植明显地成为农业生产中的相对独立的一支,出现了很多种植水果的专业户,主要是北方的梨、南方的柑橘和荔枝。北方的梨业主要是乡村的大户人家种植经营,并且是作为副业,很少有专门以种梨为专业的家庭,北方梨业走上专门化的路子、专门种梨的专业户增多的时候已经是明代,在两宋时期专业园户主要是生产柑橘和荔枝,产地集中在两浙和福建一带。苏州洞庭附近的山区种柑橘很多,如前所述,当地人“皆以树桑栀甘柚为常产”,在方圆几百里内“多种柑橘桑麻”,橘子已经与桑麻这类常用的衣料作物并提了。还有范仲淹的诗的“万顷湖光里,千家橘熟时”,反映出这些橘树是各家种植的,而且数量不小。这些家庭可能就是以种植柑橘为专业的,因为他们已经不种粮食了,“糊口之物,尽仰商贩”,靠出卖柑橘换回粮食等用品,卖不出去就买不回粮食。这是比较普通的中小家庭,他们种柑橘是以多少棵树为单位来计算的,相当于自耕农;大户人家则是说种了多少亩,已经是“园主”了,仍然是家庭式的生产,只是要雇工劳作,据说有的时候干旱,雇人担水浇树就要花去十万钱,可见橘园的面积很大。不只是苏州洞庭一带,广南也有很多种柑橘为生的家庭,当地早就有“多种柑橘以图利”的习俗。据说广南的柑橘容易生虫子,这种虫子可以用“柑蚁”虫来防治,为此还有了专门养“柑蚁”的人。福建一带的荔枝在宋代也呈现出家庭专业化生产的特征,由于这里的荔枝好,“故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有的“一家之有至于万株”。荔枝的生产与柑橘不同,专业种植荔枝的家庭多是殷实大户,小户人家很少,可能是荔枝保鲜期短,容易变质,有比较大的财力才可以担此风险,并且需要生产、运送、销售一条龙,一般家庭做不到。这些专门生产荔枝的大户人家自己也不长途贩卖,而是与商人联营,在荔枝树刚开花的季节,贩卖荔枝的商人就到了,他们一起估摸产量,预测行情,“计林断之,立券”,先交一份定金,收获以后再算总账。有一种叫“陈紫”的荔枝最好,价格也高,那些“富室大户,岁或不尝,虽别种千计,不为满意”,总是供不应求。每当陈紫荔枝采摘的时候常有商贩和食用者到园子里来买,园户们“必先闭户”,不让他们进去挑选,只能“隔墙入钱”,园户们在墙里面摘好,“度钱与之”,隔墙送出来,买者也“不敢较其直多少”,因为这种荔枝太好了,买到已经不容易了。专门种这种荔枝的园户此时是很神气的。
花户养花的花圃原来是供官僚、富豪家庭玩乐观赏的,只有大户家庭才有,到了宋代,养花业却成了相对独立的商业性农业了。牡丹、芍药、菊花的种植由来已久,在宋代出现了很多专门种花的花户,也称园户,这些“园户植花如种黍粟,动以顷计”,还有专门种花的“花田”。唐朝时候牡丹花在洛阳最流行,宋代已经移植到洛阳之外,即宋代人说的“洛花散于人间,花户始盛”,有的地方“花户连畛相望,莫得其姓氏也”,似乎还有些外来户。洛阳城里人养牡丹也不是自己栽培,多是从城外的花户那里买来,天王园就是卖牡丹花的市场,每适牡丹盛开的季节,园户们“毕家于此”,安营扎寨,卖上一阵子,“姚黄、魏紫一枝千钱”。很多人家在临近城市的郊外种牡丹,“花户多植花以侔利”,卖回城里,有时候名贵的品种可以卖到七八千钱一枝,特别名贵的可以卖到“三十千钱”。陈州一个姓牛的种牡丹多年,有一年长出了一株变异的牡丹,他舍不得卖,让人观赏收钱,“人输千钱,乃得入观,十日间其家数百千”,发了大财。还有的花户似乎不是自己种花卖花,而是掌握专门的嫁接管理技术,给种牡丹的家庭当雇工,洛阳城里就有“接花工尤著者一人,谓之门园子,豪家无不邀之”,靠技术挣钱。这种专门从事嫁接管理的“花户岁益培接,新特间出”,不断培育出新品种。芍药花、水仙花在杭州一带最受喜爱,因此这一带“种花之家园舍相望,最盛于朱氏、丁氏、袁氏、徐氏、高氏、张氏,余不可胜记。畦分亩列,多者至数万根”。而且不用到远处去卖,“四方之人赍携金币来市以归者多矣”。种数万株的是富裕人家,一般自耕农水平的家庭种花比种粮食收益要高一些,宋代有人计算过,“土人卖花所得,不减力耕”。越是家底薄的家庭,对卖花收入的依赖性越强,有首诗说,“山下六七里,山前八九家,家家清到骨,只卖水仙花”,吃穿全靠卖花了。由于靠种花卖花为生,技术也不断提高,宋代甚至有人会用温室技术随时养花,可以打破季节限制的专业户,最有名的是一个“艺花如艺粟”的人,他养花的技术很独到:
以纸饰密室,凿地作坎,鞭竹置花其上,烘土以牛溲硫黄,尽培溉之法。然后置沸汤于坎中,少顷,汤气薰蒸,则扇扇以微风,盎然盛春融淑之会,经宿则花放矣。若牡丹、梅、桃无不然,独桂花则反是,盖桂必凉而后放,法当置之后洞岩窦间,暑气不到处,鼓以凉风,养以清气,竟日乃开。
与养花户相似的,还有专门种植或采集草药的家庭。草药的种植在宋代也出现了专业化的趋势,尤其是川蜀地区最为明显。绵阳地区的彰明县在北宋末年有20多个乡,其中4个乡种植一种叫“附子”的药材,这4个乡共有耕地520多顷,附子种植占110多顷,年产16万斤以上。在这些地方必然会有一些专门种药的家庭,而且已有了“药户”的称呼,范成大说见到一户卖药的人家,“家有十口,一日不出,即饥寒矣”。种药的家庭也是这样。
漆园户油漆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漆主要产在东南一带,漆树是这一带民户的养生之业。歙州地区的民户有很多专门从事漆的生产和销售,还掌握油漆技术,“仰其米自给”,并且有专门以此为生的“漆户”的记载。这些专门从事油漆生产的家庭放弃了农业生产,专门种植漆树,“采取漆蜡以为养生之具”,而且这种家庭不在少数,睦州(今浙江建德)青溪一带的农民“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不提粮食,在四种林木中漆树占第一位。北宋末年方腊在这一带发动起义,义军主力就是漆户,方腊自己就是个漆园户,据“方腊家有漆树之饶”来看,很可能这还是个雇工生产的富裕家庭。
菜园户古时候常把“田园”连称,田用来种粮食,园种植蔬菜果木,园是田的组成部分和附属。宋代也称菜园的菜圃,有不少专门种菜的菜园户,呈现出专门化的趋势。开始的时候主要是靠近城郊的民户放弃粮食生产,改为专门种菜运到城里去卖,类似今天的“菜农”。杭州有“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之说,所谓“东门菜”是指杭州“城东横塘一境,种菜最美”,而且数量多,专供杭州城中的食用。一些中小城市周围也有这种专门种菜的民户,殷实人家还把这当成一种盈利多的行业雇工经营。临川(今江西临川)一个叫王明的人在城里做生意发了财,“置城西空地为菜囿,雇健仆吴六种植培灌,又以其余者俾鬻之”,先是自家食用,有多余的拿出去卖。更多的是一些小自耕农家庭,可能原来只有十来亩地,种粮食维持生活只能半饥半饱,改为种菜境况有了好转,因为种菜尽管比种粮食费力气,收获却大得多,有“一亩园,十亩田”的说法,所以出现了很多放弃粮食种植“以种园为生”的菜园户。台州(今浙江临海)一个叫陈甲的“园人”专门种菜卖给邻近的宝积寺,从寺僧经常夜间到他的园子里偷菜来判断,这个陈甲有一块不小的菜地。铜陵(今属安徽)有个地方叫丁家洲,杨万里说这里靠种菜为生的有上千万人,而且主要种萝卜往金陵去卖。开封附近一个叫纪生的“老圃”即种菜的老农,家里只有十亩地,如果种粮食,按通常的收成养活五口之家很困难,他却靠种菜养活了大小三十多口人的大家庭;晚年病重的时候还嘱咐子孙别改行,就靠种菜活下去,说“此土十亩地,便是青铜海也”,把绿油油的菜园形象地比喻成“青铜海”,可以赚数不清的铜钱。
养猪户虽然养猪在任何时期都是乡村农家的生产活动之一,但都是作为家庭副业,在宋代也已经有了一些专门靠养猪为生的家庭,常见某地某家“世以豢豕为业”的记载。常州无锡一个叫陈承信的“村民”,家中很富有,就是靠“贩豕为业”起家的,而且“其母平生尤好养豕”,是又养又卖的养猪专业户。这种妇女在家中专门养猪的民户为数不少,一个姜家老婆婆就“专养母猪,多育豚子,贸易与人。一岁之间动以百数,用此成立家计”,养家糊口。更多的是养猪兼宰猪卖肉,台州有个叫童七的人,“累世以刺豕为业,每岁不啻千数”,平均每天宰三头,把猪肉“转贩于城中,专用以肥其家”,并因此发了财。
养鱼户这里说的养鱼户不是沿海的渔民,是指那些在内地农耕地区的农民,他们本来以种地为业,现在专门靠养鱼为生了;并且不是去江河池塘捕捞,而是在河塘中养殖。家庭养鱼主要在淮河以南地区,特别是广东,通常的鱼塘面积为8亩左右,可以养鱼数万尾,大一些的鱼塘可以有20亩的面积。两浙地区水面多,鱼塘也多,“会稽、诸暨以南,大家多凿池养鱼为业池有仅数十亩者”,这也是普通家庭的鱼塘。有的农户打捞出来以后自己弄到鱼市上贩卖,有的则让鱼贩子到池塘来收购,前者是小鱼塘,后者是大鱼塘的农户。在让鱼贩子来池塘收鱼的时候,一般是不按尾数或重量,而是习惯在池塘“播竹其间”,按游鱼碰撞竹竿的次数、竹竿的斜度判断产量,整塘购卖,多的一池塘可以卖到几千贯。还有专门的养鱼苗卖的,“江州等处水滨产鱼苗,地主至于夏取之出售,以此为利”,还有常到这里倒卖鱼苗的商贩。江浙一带每年春天都有“鬻鱼苗者来自湖口界中,买才数寸,日取草饲之”;有的鱼苗更小,称作“鱼种”,需要用油纸把鱼篓糊住,“贮鱼种于中,细若针芒,戢戢莫知其数终日奔驰夜亦不得息”,送到养鱼的地方。这些养鱼的家庭都以此为业,不再种粮食了,“田畴素薄,只仰鱼利以资生”。在宋代的地方志中,常有该地民户,“以渔猎山伐为业”、“以渔为生”、“本郡有渔户专以取渔为生”、“业网罟舟楫之利”的记载,这中间有沿海捕鱼的渔民,也有内地弃农专事养鱼的农民。放弃农耕专门养鱼的家庭,“以网罟薄赢之利而业者,比于农囿焉”,与种粮种菜一样,他们的衣食之需全靠卖鱼换取。
磨户粮食作物大都需要经过碾磨加工才能食用,茶叶之类的经济作物有时候也需要专门的石磨加工,碾磨是农村家庭必备的生产工具之一,一家或几家有一个碾子或一盘磨,各自粉碎各家的粮食。宋时期有了一些专门的粮食加工专业户,称为磨户、礁户、水碓户,或称作磨坊或碓坊,分别靠人力、畜力或水力推动,而且遍及南北各地。北宋天圣年间秦州地方官府酿酒,需要磨几万石麦子,让本州和邻州的“水碓户分配变磨”,有80多家“碓户”被摊派。这尚不是全部。开封有个叫许大郎的“世以鬻面为业”,即收购小麦,加工磨成面粉出售。开始生产规模比较小,后来“增磨坊三处,买驴三四十头,市麦于外邑”,越干越大了。开始的时候在乡下,后来到城里开磨坊直没离开乡村的磨户,一旦以此为业,也就渐渐脱离农耕了。北宋末年莱州知县董国庆在战乱中流落乡间,不会生产生活,多亏他的一个小妾很聪明,在乡间开起了磨坊,“罄家所有,买磨、驴七八头,麦数十斛,每得面,自骑驴入城鬻之,至晚负钱归,率数日一出”,三年后买了房子和地,仍然未放弃碾磨经营。还有北宋的名士王禹偁,就出生在巨野(今属山东)乡间的一个“以磨面为生”的磨户家庭。还有平江(今江苏苏州)的周家,“以货麸面为生业”,可能就是自磨自卖的专业磨户。南宋初年乔贵妃的弟弟在袁州(今江西宜春)当地方官的时候,“治碓坊于开元寺,日可得千钱之入”。这是看到当地有专门靠磨面碾米的家庭作坊,也学着借寺庙的房子开了一处,一边当官一边做生意挣钱了。
酒户宋代可能是粮食产量增加了,很少禁酤,只是榷酤收酒税。宋代有很多“酒户”,城镇有乡村也有,有的只是酿造,有的只开酒店,也有的自酿自售。我们在此只看看乡村中酿酒为业的家庭。两宋时期各地都有一些专门酿酒的民户,以至于在北宋初就有人在奏章中提到“乡村酒户”,这些在乡村中专门酿酒的家庭有富室大户,也有一般民户,据说福建“八州之民,以酒为生者十室八九”,似乎有些夸张,只能说专门的酒户很多。既然多了,就不会全都是富豪大户。有人给朝廷反映,不应该在湖南禁酒和榷酒,因为“富户富于财力,侦逻之人反为耳目”,为他们通风报信,弄虚作假,真正“告捕所及,常在细民”,卡住的都是一些本钱少的酒户,因为当地“以酿酒自业者家家有之”,其中普通的“细民”酒户相当多。而且有一些世业酿造的家庭,如淮南徐氏就是“世以酒坊为业”,从五代到北宋末期已经二百多年。宋代禁酒少而榷酒、收酒税多,官府与酒户签约,按生产规模确定酒税,常有“酒户知贫焚旧券”的现象,也说明酒户中的普通家庭是很多的。这种家庭因为贫困,不像那些富人酿酒自用,都是用来出卖的;也不像那些富豪酿酒的时候靠雇工生产,而是全家人一起劳作,通常是“每家父子同干酒事者,不下三人”,人少了不行,有时候女人也要帮工。
在以上11种乡村专业户中,有的与农业生产争土地,有的争劳动人手。这些现象在宋代以前就有了,两宋时期明显增多,特别是呈现出脱开农业、专门化生产的趋势,这无疑是在前面说过的农业生产率提高的大背景下才能出现的。此外,宋代记载的专门从事农耕之外的各种行业的家庭不止上面这些,还有专门采矿炼铁的矿冶户,在河津渡口摆渡或专事内河运输的渡户等等,有的不全是从农业中分离出去的行业,有的人数少,并且没有表现出与前代的明显不同,所以就不专门讨论了。
当然,两宋时期仍然是农业经济为主体,在乡村中脱离农业生产、完全依靠经营一种工商业为生的家庭毕竟是少数,即使那些专门经营工商业的家庭,也大都是“兼营”或以农耕为主,或以工商为主,样样都做,共同贴补家庭之用。比如采矿,山区农民“每遇农隙,一二十户相纠入窟”,采掘矿物。一个叫周三的“田夫”濒水而耕,“当农隙时,专以捕鱼鳖、鳅、鳝为事”,被当地人称为“周三蛙”。有手艺的也是农忙的时候在家种田,到农闲季节进入城镇“为工,为匠,为刀镊,为负贩”。还有江西乡村的牛贩子,每到农闲就“相约入南贩牛,谓之作冬”。这些半农耕半工商的家庭,与上述专营工商的乡村家庭一起构成了两宋时期乡村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的真实画面——他们并不是简单地在田野上春播夏锄秋收冬藏,“土中觅食”,不是单调地一家一户地“男耕女织”,多数家庭都不同程度与工商业、与市场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他们的家庭生产生活状况比通常想象的要丰富得多。
2.宋人家训中的家庭经济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