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的“家庭研究”应该是一个全面论述的问题,好在丛书的创意者和责编先生没有用“系统性”来要求和取舍,我才敢用家庭类型、户等制度和家产继承三个具体问题就撑起了这个大题目。
后两个问题是我一直在搞的两个专题。户等制度是以始草于1983年的硕士论文《宋代乡村五等户制度述论》为起点,逐步搞起来的;家产继承方式是我的自选题目,以2003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唐宋时期的分家方式》为标志告一段落,前后已经20年。我在开始搞户等制度的时候,只是沿着古代经济史学科的传统路子,选了一个与土地赋税有关的户籍制度中的问题;直到搞家产继承方式的时候才有意识地由“国计”转向了“民生”,转向了社会经济史,选了家庭经济方面的题目。现在看来,这两个专题殊途同归,都可以属于家庭经济史的范畴:户等制度不仅仅是征派赋税徭役的工具,也是从官府的角度评估家庭经济实力,实际上是在划分家庭经济阶层、记录家庭经济状况;家产继承不只是一个与财产法权有关的问题,也是家庭内部经济运行过程中最能体现人际关系和心态的重要环节,并且是一个曾经被忽略了的重要环节。这两个专题我都大致通了一遍,现在整理的是有关宋代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家产继承方式是在民间的家庭生产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从不可确考的时代到现在一直在延续使用,与朝代更替的关系不大,倒是唐代和宋代有明显的连续性,为了把问题说得清楚一些,在以宋代为主体的同时,这个专题的考察就追溯到唐代了。
原来只写了户等制度和家产继承两个专题,“专”得似乎有些小而偏,离完整意义上的“家庭研究”相差太远。遵照本师张国刚先生的建议,从正在撰写的《中国家庭史·宋辽金元卷》中整理出了一个稍微大些的专题“家庭类型与家庭人际关系”,组成了上中下三篇;遵照责任编辑张美娣先生的建议,把与李晓敏小师妹合写的《宋代家庭史研究述评》一文放在前面,作为代绪论,希望能弥补一下这个缺憾。
邢铁2004年秋末于太行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