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按数量单位计算。目前,国际市场上的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尤其是生活日用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部分土特产品,主要按数量单位计算方法进行交易。如服装、鞋、玩具、纸张等标准采用套、打、付、只等计量单位。
三是按长度单位计算。按长度单位主要用于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电线电缆等。如码、英尺、米等。
四是按面积计算。有些贸易商品,如地毯、皮革、玻璃板等,一般习惯于按面积计算,常用的计量单位有:平方英尺、平方码、平方米等。
五是按体积计算。凡是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的计量,都采用按体积计算的方法。常用的计量单位有: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立方英寸等。
六是按容积计算。按容积计算一般适用于谷物及一些流体、气体物品的交易。如汽油、酒精等用升、加仑等。
物的包装包装的主要作用体现为:可以保护商品的品质和数量的完整;有利于商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可以起到宣传、美化外观和增加商品附加价值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包装条件是交易中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
根据商品的特点、运输方式以及消费者的习惯,进出口商品的包装可以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大类。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或大仓装,是指商品运输时,将一件或数件商品装入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包扎的包装,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便于装卸、仓储、搬运、保管和运输。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是指以适当的材料或容器盛装商品的初次包装。它的作用除了保护商品之外,主要在于美化商品,宣传商品、促进销售和便于使用,销售包装在用料、造型、装潢设计和文字说明上都有很高的要求。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超级市场和连锁商店的迅速发展,商品的销售包装可以起到“无声售货员”的作用。因此,各国企业无不在销售包装上下功夫。
包装标志是指对贸易商品在进行运输包装时,在包装外部用不易脱落的油墨或油漆以模板压印特定的记号、图形、文字和数字等,以便于识别货物、办理托运及检验手续。按包装标志的用途,包装标志可分为识别标志、指示标志和警告标志三类。
一是识别标志。识别标志也称运输标志。它主要是便于运输、防止遗失和错发、错运。一般由三个因素组成:货物名称、收货人(发货人)名称的代用简字或代号、简单的几何图形;目的港或目的地名称;件号、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和本件的顺序号。
二是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是指在某些易碎、易坏、易潮的商品外包装上标志的令人醒目的图形和文字,以便提醒搬运人员注意,保障货物及人员的安全。指示标志可以用文字表示,如“小心轻放”等。
三是警告标志。警告标志也叫危险品标志,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外包装上标志的令人醒目的图形和文字,以警告有关人员在货物的运输、保管和装卸过程中,根据商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货物和人身安全。如“易燃气体”。
中装包装指在商品本身还是在内外包装上,既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公司名,也不注明原有商标和牌号,甚至没有任何文字的包装,由于中性包装能够以特殊的方法打破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各种限制、政治或其他方面的歧视,有利于扩大出口,也便于国外进口上的营销活动,因而深受进出口双方的欢迎。目前,在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的环境中,中性包装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的习惯做法。
中性包装在具体应用中分为定牌中性包装和无牌中性包装两种:
定牌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或内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不注明生产国别或地区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既不使用任何商标或牌号,也不注明生产国别或地区的包装,俗称“白牌”。
定牌中性包装和无牌中性包装与一般的定牌和无牌商品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定牌商品是指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将其出售的商品标上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无牌商品主要是指某些低值或原材料性商品为了避免浪费和降低成本,不在商品上标明任何品牌,以利用买方的名许声誉促进销售。
4.货物的检验
货物的检验是货物最终交接的必备条件,一般来讲,货物的到达并不意味着买方一定要接受,买方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其关键是看检验结果如何。
货物的检验首先要明确的就是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在对外贸易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一是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这种检验是在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国装运港(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品质、重量(数量)及包装进行检验,并以其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作为证明货物品质数量的最后依据。
二是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这种检验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自目的港(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并以其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最后依据。
三是装运港(地)检验,目的港(地)复检。这种检验是以装运港(地)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依据;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允许买方公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证书作为货物交接的最后依据。
目前,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享有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复验货物的权利。
5.货物的价格
商品的价格一般是由买卖双方磋商而成的。由于价格直接涉及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选择合适的作价方法,合理地规定佣金与折扣,并加强成本核算,使进出口商品价格定得合理、有利、促成交易和便利履行合同。
对进出口商品的定价与计价,首先应当计算该商品的各项成本及其费用的构成。通常进出口商品的成本价格包括:进货成本、国内运费、包装费、仓储费、商检费、关税、报关手续费、捐税、国际运输费、保险费、各种进出口手续费费用及其杂费,中间商佣金与销售折扣、银行费用及其毛利润等。
国际贸易中一般的作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是固定价格。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采用一次确定具体成交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变更。买卖双方按此价格进行结算、收付货款。
二是非固定价格。非固定价格包括暂定价、特定价、滑动价。暂定价是指双方签订合同时只规定一个初步价格,到交货期前若干天,再由双方参照当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待定价格是仅在合同中规定作价的时间,作价的方法,具体价格留待以后确定。当某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涨跌较为频繁以及合同交货期较远时,通常规定按交货或装运时的市场行情确定价格,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滑动价格通常是指在签约时先规定一个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果原材料价格、工资发生变化、卖方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即交货时再对价格作相应调整,按原材料、工资的实际变动情况来计算合同的最后价格。
三是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对于大宗交易和分批分期装运货物的买卖合同,为兼顾双方的利益,减少纠纷,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和部分非固定价格的作价办法。
关于佣金与折扣的支付方式,佣金一般是由出口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付给中间商,折扣通常由买方在付款时预先扣除。
6.货物的装运
国际货物装运是指成交商品的装卸、运输、支付。它是完成国际货物转移,使国际商品交易最终得以实现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国际货物装运具有运输距离长、时间性强、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情况变化复杂、风险较大等特点。国际货物装运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涉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各项装运条款的规定和各种装运单据的运用等项内容,下面具体介绍几种运输方式的选择。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陆、空等方面的各种运输方式,对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成交商品的特点,货运量、运输距离、运费、风险程度、装卸地点和能力等情况综合加以考虑。应该以“安全迅速、准确和节约”的原则来确定。
一是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具有运载量大,对货物的适应性强。通过能力大、不受道路限制,运费较低等优点。因此,国际贸易中的大部分货物是通过海洋运输来实现的。按照海洋运输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大类。
班轮运输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固定航班线和既定的港顺序装卸货物的船舶运输方式。班轮运输比较适合于一般杂货和成交量小、批次多、交货港口分散的货物运输、货主可根据班轮公司按期公布的船期表,及时组织货源,办理订舱手续或安排接运货物。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通常是指货主向船方包租整条船舶或租赁部分舱位进行货物运输。
二是陆路运输。陆路运输包括铁路、公路两种运输方式。适用于有铁路、公路相通的国家(地区)之间的货物支付。
铁路运输运量大、速度快、运输途中风险较小、货运成本较低、办理货运手续简单、交货便利、具有高度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等。
在国际贸易中铁路运输主要表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方式。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部门以连节责任办理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货运方式。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交接货物时,不需要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发货人只要在发货国家的始发站办妥托运手续,收货人即可根据通知在收货国家的终点站收到货物。
目前,在亚、欧两大洲之间有两大铁路联运组织。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协定参加国有前苏联,东欧各国和亚洲的中国、蒙古、朝鲜、越南等国;另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参加的国家有西欧、南欧包括东欧的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共24个国家,两大铁路联运组织之间有业务联系,这为欧亚两大洲各国提供了便利的货运条件。
三是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利用飞机运送货物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其特点是:交货迅速、货物破损率最小、节省包装费用、保险费和贮存费等。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贵重物品以及鲜活和季节性较强的商品。国际航空运输的方式主要包括: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急件传送。
四是邮政运输。邮政运输指通过邮政部门寄交货物的运输方式。
卖方只需将货物送到附近邮局,按照邮局有关规定,办理货物投寄手续,一次付清邮费并取得邮政包裹收据,即完成交货义务。
邮政运输投寄方便,但运量有限、费用较高。一般规定每件邮包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度不得超过150厘米。因此反适用于运送零部件,药品和某些急需物品及样品。
五是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是指将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装入特制的标准规格的集装箱内,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运的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以及国际多式联运。
六是国际多式联合运输。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和内河运输等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7.货物保险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而造成灭失和损害。因此,为了转移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保障货物一旦发生损失即能得到经济补偿,买方和卖方就需要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
在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成交时,保险公司信誉的好坏,与卖方关系不大,但与买方却有着重大的利害关系。因此,买方一般要求在合同中限定保险公司,将保险公司的名称及其所使用的保险条款具体证明,以利日后的索赔工作顺利进行。
在按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成交时,运输途中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但一般保险费则由卖方负担。买卖双方约定的保险险别通常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中的一种,但有时也可根据货物特性和实际需要加保一种或若干种附加险。在按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成交时,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保险的类别。
根据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保险金额一般都是按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加成计算。按国际贸易惯例,预期利润一般按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的10%计算。
8.货款收付
货款的收付是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际货款的收付,主要涉及支付工具、付款时间和地点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很少使用现金,通常使用的结算工具是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一是汇票。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的使用主要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程序等。如需要转让汇票,还需办理背书手续。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包括,开立汇票并签字和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两方面内容。
(2)提示。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包括,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3)承兑。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完整的承兑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由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已承兑”字样,写明承兑日期,并由付款人签字。另一个是,承兑人将汇票交还持票人以使该承兑不可撤销。
(4)付款。对即期汇票,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即应付款;对远期汇票,付款人经过承兑后,在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后,汇票上的一切债务责任即告终止。
(5)背书。背书即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将汇票权力转让给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包括两方面内容:在汇票背面签字表示转让;将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被背书人即取得了汇票权力成为持票人。
(6)拒付。拒付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或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行为。
(7)追索。追索是指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力未果,并在实施保全票据权力行为之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法定款项,行使其追索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