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577100000015

第15章 股份有限公司(2)

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出资,是发起人的重要义务,发起人在签订发起人协议时应当予以明确,并规定不缴纳出资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当发起人不依法缴纳出资,违背其承诺时,就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在公司成立以后,发起人和其他购买该公司股份的社会公众都是该公司的股东,但由于该公司是由发起人提议设立,并由发起人具体筹办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种事务,因此,公司是否成立,以及公司成立初期的运行,发起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发起人不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不认购股份或者只认购少量的股份,那么,发起人对公司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很小的责任,这样很容易使发起人不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就设立公司,甚至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欺诈活动,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此外,如果发起人不出资或者出资很少,那么,他们就会因为与公司没有多少利害关系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漠不关心,这就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为了保证公司的顺利成立和正常运营,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来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其他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加重发起人的责任,为此,法律规定了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法定最低限额,即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当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是指所有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总额,而不是某一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设立公司时,即使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很少,但如果其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很多,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5%.就符合了对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这是原则。但是,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规定了不同于本条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则应当按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指专门表达募集股份的意思并载明有关信息的书面文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以便社会公众知道发起人募集股份的意图并了解相关信息,从而达到吸引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目的。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公之于众,也才能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发起人或者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募股。对于采取什么方式公告招股说明书,本法中未作明确规定,但证券法明确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而且证券法中也规定,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因此,招股说明书在依法经核准以后,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如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某一特定报纸、网站等上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发起人应当制作认股书。为了便于社会公众认购所发行的股份,发起人还应当制作认股书。认股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发起人依法制作认股书后,认购股份的人应当在认股书上填写所认购股数、金额、自己的住所,并在认股书上签名、盖章。认股书是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认股人填写认股书是一种承诺的行为,因此,认股书经认股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后,就成为一项合同,作为当事人的发起人和认股人都应当履行。这就意味着发起人有义务使认股人能够购买其所认购的股份,认股人有义务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如果认股人没有按照所认购股数足额缴纳股款,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便于广大社会公众知悉发起人、将要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将要发行的股票的情况,了解认购股份后将会享受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吸引社会公众认购股份,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其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是指发起人所认购股份的总额以及每个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数额。要求招股说明书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的出资情况。其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是指股票上所栽明的每一份额的股份所代表的货币数额和发行股票时每一股的价格。要求招股说明书载明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目的是便于认股人认购公司的股票,计算自己所认购股票代表的公司资本数额及其在公司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从而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是指发行的股票中有一定数量的无记名股票时,该无记名股票的总共数额。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在转让的方式上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发行无记名股票的总数,以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有关的情况。其四,募集资金的用途。招股说明书中应当明确说明募集资金的用途。其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一般说来,认股人的权利包括要求代收股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收款单据的权利、参加创立大会并依法行使表决权的权利、要求未按期募足股份或者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发起人依法返还其股款的权利等。认股人的义务包括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的义务、不得擅自抽回其股本的义务等。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认股人的权利、义务,目的是为了使投资者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一旦认购股份,便与公司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于其更好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也使股份的募集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其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是指本次募股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并说明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的股份没有募足,则认股人有权撤回其所认的股份,使其原来作出的购买股份的承诺不再有效。

载明上述内容的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全文,不得有所遗漏,这样才能使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在充分了解有关信息的基础上,作出是否认购股份的决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只能采取由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所谓承销,是指证券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发行人发行的股票销售出去,承销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收取-定的佣金或者约定的报酬的行为。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代销和包销的共同之处是把证券销售出去,其不同点在于,代销没有风险,卖不完的股票退还给发行人,而包销则是卖不完的股票,要由承销商自己承担。至于采取那种方式较为妥当,要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和证券额以及投资者对该证券的认知状况来决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不能自已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而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在这里,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是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可以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所以,发起人应当依法自主选择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票,并与所选择进行承销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起人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刚朝;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同时,证券法还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对于这些法定应当载明的事项,发起人在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时,都应当在承销协议中予以载明。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还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虽然是通过证券公司承销,但证券公司并不直接收取发售股份所得的股款,应当通过银行代收。因此,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而且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由银行代发起人收取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得的股款。代收股款的银行与发起人签订的代收股款的协议,是代收股款的银行与发起人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对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代收股款的银行而言,其应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代收股款的协议签订之后代收股款的银行就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代发起人收取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得的股款,并将该股款保存于本银行,以使公司设立所需的资本能够得到保证,从而使公司能够顺利成立。收股款的银行对向其缴纳股款的认股人,负有出具收到该认股,已经缴纳股款的单据的义务,以使认股人能够持有已经缴纳股款的凭据。另代收股款的银行还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应当依法验资。到招股说明书载明的本次募股的截止时间时止,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已全部发售完毕的,在所有的股款都已经缴纳到代收股款的银行以后,对存入银行的发起人和其他认股人缴纳的股款,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情况的证明,以保证公司资本的足额、真实、合法,防止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名称;类型;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情况。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时间、出资额、开户银行和临时账户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说明其权属情况、转移或者承诺情况;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其他事项。

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以后的30日内,发起人应当主持召开由全体发起人、认股人组成的公司创立大会,决定公司的有关事项,以使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及时成立。创立大会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全体发起人、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及公司成立之后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它是在公司成立前的决议机关,行使与股东大会类似的职权。

发行的股份逾期未募足或者未召开创立大会时应当依法返还认股人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果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还没有全部发售完毕,设立公司所需的资本就不能达到,该股份有限公司也就不能成立。这时,属于认股人的股款,应当返还认股人。同时,由于认股人的股款是由银行保存,银行对其存款应当计算利息,这些由认股人的股款而孳生的利息,应当归认股人所有。发行的股份逾期未募足的,认股人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其所缴纳的股款以及与该股款在银行间期存款可得利息相等数额的款项。同时,如果发起人在发行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没有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也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其所缴纳的股款以及与该股款在银行同期存款可得利息相等数额的款项,以防止发起人迟迟不召开创立大会,保护认股人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只有发起人和其他认股人全部、足额缴纳股款、交付了抵作股款的出资以后,公司才能成立,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如果发起人、认股人在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以后,又抽回其股本,实际上就等于发起人、认股人并未缴纳或者并来足额缴纳其认购的股份,公司并未得到其应当得到的财产。这样成立的公司,必然是股东有虚假出资的公司,公司的实际资产也就会少于其注册资本,将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危及社会交易的安全。因此,禁止发起人、认股人抽回其股本。如果发起人、认股人需要收回其投资,则可以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而不能退股。当然在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下,发起人、认股人可以收回其出资。因为只有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股人所缴纳的股款和交付的抵作股款的出资才会作为公司的资产,这时就应当禁止发起人、认股人抽回其股本。如果因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致使公司最终未能成立,则发起人、认股人所缴纳的股款和交付低作股款的出资,应当依法予以返还。

同类推荐
  • 法制教育八年级(上)

    法制教育八年级(上)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都不容侵犯。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本书犹如一座桥梁,一头承接着法律,一头开启了民众,它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本书介绍的知识,领悟本书作者——一名执业律师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维方式,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逐渐的修炼成“法律武功”,从而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运用自己的思维,来评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热门推荐
  • 快穿:主角大人请上道

    快穿:主角大人请上道

    文文无大纲,无逻辑。我也不知道要写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_?所以考究党们慎入。阅读提示:字数不定,更新不定,随时断更。敬告读者:请谨慎入坑。
  • 曲洧旧闻

    曲洧旧闻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倾世之风华郡主

    倾世之风华郡主

    来自异世杀人如麻的007特工,穿越到东宣国的痴傻郡主身上,痴傻?被人欺负?呵呵,不存在的!一向就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从此锋芒毕露,傲世天下。传闻,东宣凰裳郡主冷漠无情,杀人如麻,至今无人敢娶,某圣尊风华绝代一笑,怀里拥着某女:“本尊的女人,本尊宠,就算把天捅了个洞,我都乐意善后!”(1v1,男强女强!重生文,本文引话:“许你灿若星辰,陪你看尽星辰大海。”)
  • 浮世龙魂

    浮世龙魂

    命运的转轮已经开始,千年前的绝爱之殇,千年后的龙吟凤舞!是人性的沉沦还是魔人的阴谋,谁能救救这个可怜的世界。是神是魔,还是只有我们自己能救自己?
  • 七杀夺魂鼎

    七杀夺魂鼎

    投胎绝对是门技术活!有人生来富贵,身为官二、富二,明明混吃等死,却被恭维本分低调;明明嚣张跋扈,却每每豪言人生本色!有人出身平凡,辛苦打拼却被讥讽痴心妄想;多年努力抱得美人归,却被讥讽凤凰男!宇文枫生在卧龙山下的牌坊宋家,因为爷爷当年入赘,偏偏又让他父亲这一支归姓宇文,许多年来受尽欺凌、朝不保夕,既然没有武元天赋,那么他要修真,哪怕是骗局也要修真……
  • 0~1岁宝宝喂养全程宝典

    0~1岁宝宝喂养全程宝典

    本书将根据宝宝生长发育迅速的这一特点,为新妈妈提供一套关于饮食、营养、护理、健康的宝宝喂养方案。
  • 武逆乾坤

    武逆乾坤

    楚南,一个因经脉尽断不能练武,一个被断定八岁必死却如妖孽般活了下来,一个被称为废物的十六岁少年,不甘心被他人瞧不起,不甘心命运被老天任意摆布,悍然踏上一条逆天之路,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磨难,他选择:迎难而上!于是,在天武大陆,有了一个从废物到绝世强者的传说。
  • 伊人泪红妆

    伊人泪红妆

    她是高高在上的替身公主,被众多男子放在心头,当江山遇上美人,谁能换得她的泪与笑?
  • 实用偏方秘方

    实用偏方秘方

    中华医药博大精深,不但在历史上名医辈出,在民间也大量流传着珍贵的偏方、秘方。例如一颗葱、一头蒜就可治病;一杯白开水就能止住打嗝……这些偏方、秘方简便易行,疗效显著,甚至很多偏方不花分文就能治好疑难杂症,以致于西医拍案称奇,如非亲眼所见,好像天方夜谭,使西医不得不承认中医之伟大以及中国偏方之神奇妙用。这些偏方、秘方一直为人们所推崇和苦苦探索,它不仅是众多医家心血的结晶,更是造福广大人民的巨大财富。有人说中医药是国粹,更有人认为民间偏方、秘方是“国宝”。
  • 重生之极品寿星

    重生之极品寿星

    你想青春永驻容颜不老么?来找寿星吧!你想延年益寿老而不死么?来找寿星吧!想听千古绝曲《广陵散》?来找寿星吧!想要最佳替身亲笔签名么?来找寿星吧!你想知道自杀怎么不死么?来求寿星吧!——这是一个关于寿星的故事。——这是一个极品寿星,他是演员;他是歌手;他是医生;他还是——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