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微观来说,文化内部之间各文化因素的关系也应当是协调发展的。例如,国外文化生态学近年来十分关注新旧媒体间的生态关系,就是文化内环境的协调问题。国外研究得较为深入的是电影与电视的关系,关注的是电视对电影的影响。国际互联网出现和普及后,对媒体造成的冲击力,更是备受关注。网络媒体集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的功能于一身,并在传播速度、信息量、覆盖面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从而对传统媒体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据专家预测,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体的影响力,在不久就将超过印刷出版物等传统媒体。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正式提出,互联网媒体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网络的发展是否意味着传统新闻媒体的终结,报业和学术界意见不一,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由于因特网的出现,传统新闻传播的秩序、体制、理论、价值观和新闻业务等都处在一个发展、更新、变革的关头。”正如被誉为“数字化之父”的著名美国未来学家、麻省理工学院尼葛洛庞帝教授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指出的:“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当然,对网络是否为一个新的媒体,的确是有争议的。尽管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提出过网络是“第四媒体”,而且许多著作都赞同这一观点,但仍有的著作持不同的观点,例如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南京大学青年学者杜骏飞的《网络新闻学》认为,把网络看作是第四媒体的提法是否有技术根据,翻译是否准确,都值得商榷,并认为从技术的层面来看,网络是一种物质介质,它根本不是意指媒介机构的“媒体”。而且,该书认为,从技术的层面来看,网络与报纸、广播、电视这三大媒介的属性完全不在同一层面,它是其他媒介们可以生存的媒介平台,因而不能成为“第四媒体”。实际上,网络既可以是一种技术平台,也可以是一种媒体。以“新浪网”为例,这种平台与媒体的合一性,是十分明显的。在网民的眼中,新浪网是一个新闻网站。由于这个以新闻著名的新闻网站所发布的许多新闻只是将传统媒体发布的新闻再组织加工,并没有什么创新,所以许多人依此并不承认网络可以作为与传统媒体相区别的“第四媒体”。实际上,如果将新浪发布新闻的情况来作为判别网络是否为一种新媒体的标准,那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新浪网的创始人王志东就说过:“新浪网拒绝把自己定位于内容提供商。我们是一个信息平台,或者说数字化生活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引入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当新浪把自己定位于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站时,其核心产品确定为:全球提供软件、新闻、信息和网上服务等。自网络出现新闻板块后,社会上就立刻把网络作为第四媒体看待。但我的观点是,新浪网只是为新闻提供一个发布平台,是将传统媒体发布的新闻再组织加工。新浪网从来没有招聘过记者,也没有打算过。我们和传统媒体是一种合作的关系,现在有100多家。”对于新浪网是一个软件公司还是一个媒体公司,王志东说:“如果硬要划分,我更愿意称它为一种新型软件公司。”新闻板块的内容在新浪网的总体内容中还未占20%,王志东一再强调,外界“将新浪网看成就是新闻网的想法是片面的”。上述这些对互联网是否是一种新媒体的争论,实际上就是新旧媒体问关系的探讨,说明了文化内环境也需要协调,否则,将极大地影响文化的生态。文化生态学研究归根到底,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使文化因子内部的结构优化,资源与环境合理配置,从而让文化的功能有效实现,文化得以可持续发展。
文化内环境的协调本质上是对文化人与文化之间的协调要求,特别是要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合理的角色分工,切忌“文人相轻”。除人力资源的协调外,也需要在文化的物力财力投入方面的协调。文化生态是具有信息反馈和自我调节能力的系统,文化环境的协调是在文化实践中动态地磨合、不断地达到良性状态的。我们要根据环境协调律,分析文化与内部、外部环境的关系,来评价和调节文化生态状况,从而达到建设文化生态,推动文化发展的目的。
(三)兼和共荣律
这是应用生态学的一般规律得出的文化生态的繁荣规律。自然生态遵循着生态平衡规律,而要保持生态平衡,维护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必须以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为前提。生物的多样性是生物选择、进化以及生物链接续延伸的基础,从而保证了大干世界的丰富多彩,从而形成自然生态的多样性规律。在近代以来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所呈现的生态危机中,物种的减少导致多样性的丧失是最为严重的表现。生物的多样性规律符合唯物辩证法统一性和多样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基本原理。文化的统一性、普遍性、共性存在于文化的多样性、特殊性、个性之中,没有特殊性、个性,就没有普遍性、共性。而文化的多样性、特殊性、个性也不能脱离文化的统一性、普遍性、共性,没有统一性、普遍性、共性,也就没有多样性、特殊性、个性。因此,简单地说,文化繁荣的基础也在于文化的多样性。
文化生态多样性的繁荣规律,中国哲学“和而不同”的命题是极为贴切的表述。《国语·郑语》记载周太史史伯的话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之谓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史伯把“和”定义为“以它平它”,指不同事物与因素在差异性与多样性基础上的协调统一,“和实生物”即不同事物相互融合得到平衡,从而能产生新事物。“同”则是排斥了差异性与多样性的绝对同一,如果只是相同事物的混合,其后果是“同则不继”,不能产生新事物。“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就是说,只有具有差异性的多种事物的协调统一才能保证事物的生存与发展,排斥了事物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事物就不能生存与发展。冯友兰先生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一书中对中国哲学史上“和而不同”的思想做了总结,他说:“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譬如一道好菜,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味道调和起来,成为一种统一的新的味道;一首好乐章,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声音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那是‘同’;各种味道,不同声音,配合起来,那是‘和’。”“客观辩证法的两个对立面矛盾统一的局面,就是一个‘和’。两个对立面矛盾斗争,当然不是‘同’,而是‘异’;但却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又是‘和’。”而张岱年先生在早期的著作《天人五论》中就提出了“兼和”的思想,在晚年又写了《客观世界与人生理想——平生思想述要》一文,更为深刻地提出了“兼和为上”的理念,其“兼和”论是继承了中国古代的“和实生物”、“和而不同”说,“兼和”即兼容众异,达到多样性的和谐统一,“兼和”乃是人类最高的价值准则。“中国哲学“和而不同”的思想是如此丰富而深刻,因此,本书将文化生态的多样性繁荣规律概括成“兼和共荣律”,其含义为:只有兼容众异,和而不同,才能保持文化的繁荣发展。
1.不同民族文化的互补
文化是人化,而人分为不同的民族,从而具有不同的文化。文化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结晶,主体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必然带来文化的传播。生产是主体的活动,交往表现为主体间的活动。文化交往与文化生产一样,都是主体实践的形式,源于主体的实践性。主体在实践中生产文化,同时,又在主体之间的实践中进行文化交往或文化交流。文化关系说到底都是由人们的文化实践所决定的,实践越发展,文化联系就越紧密、越复杂。特别是在全球化的时代,咫尺天涯变成了天涯咫尺,世界变成了地球村。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文化也扩展为全球化,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也就是说,个体的主体不仅结合成群主体、族主体和国主体,全球化已经将人类主体的认识进入到“类主体”的阶段,展现出人类文化具有普遍性、互通性和趋同性的趋势。在文化全球化的现时代,不仅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与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变得复杂多样了。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的“和而不同”,是文化繁荣发展的突出表现。
(1)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应加强交流。文化是一个巨大的母系统,可以按照地域的大小,分为各个层次如各洲、各国、各民族、各地区的子系统。没有这些子系统,母系统也就不复存在。不同区域的文化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条件和人的实践及其结果等的不同,形成不同区域的文化,并带有自身文化的特色。这些区域文化是构成世界文化整体的一部分,没有这些特殊的地域文化,也就没有整体的世界文化,从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来看,不同文化之间存在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共性不能脱离个性,个性包含和反映了共性却不能脱离共性。我们要以整体与局部、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来对待文化的多样性。德国学者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每一个人、每一个集团、每一个国家都在某个特定的地方存在着,而不是同时存在于每一个地方。一切所发生的事物,都只有它自己的特定的可能性,而不是一般人类的可能性。”文化的统一性决定了文化全球化的趋势,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文化民族化的趋势。而文化统一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文化全球化和民族化协同并进的历史趋势。
文化生态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具有交流性、传播性,不断地与外来文化进行信息的交换,封闭是不可取的,也是不能长久的。文化交流是指文化主体之间,包括个体之间、群体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物质交换、政治往来、精神交流、语言信息沟通等。文化交流实质上是文化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文化交流的客观基础。由于主体生产性是不平衡的,包括生产力的不平衡,生产条件的差异性,使之所生产出来的文化水平处于不平衡状态,这就使文化交流具有客观必然性。不同文化呈现的特色,显得文化的交流更有必要。文化交流工具的发展,为广泛开展文化交流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文化的交流要多向度、全方位,既要有纵向的交流,又要有横向的交流。而且,文化的交流应当是双向而不是单向的,应当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就像“丝绸之路”,既把中国的文化传播到了西方世界,又将西方文化传播到了中国。文化只有在交流的过程中,才极具可能出现量的扩张和质的飞跃。显然,没有交流,文化就会变成死水一潭,失去生机活力。而且文化流量越大,文化传播就越快,外来文化的积累和本土文化的融合就越迅速。文化流量的大小与渠道的多少密切相关。历史发展到今天,随着交通、通信的现代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往活动的不断增加,文化渠道已经变得愈来愈多,愈来愈通畅,文化壁垒不断打破,文化交融已成为趋势,这就是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文化全球化。
在全球化的总趋势下,文化的民族化依赖于文化的全球化,并渗透于文化的全球化进程之中,因为越是在全球化的大潮中,各种民族文化的碰撞,才会促进他们认清自己民族文化的存在,从自在走向自觉自为,捍卫民族文化传统,增强民族文化特色,以免在全球化的大潮中被淹没。同时也只有在全球化的大潮中,各种文化的交流才有可能。也就是说,全球化使得文化交流不可阻挡,我们要研究的是如何交流,从而达到世界文化的和谐繁荣。
(2)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应相互尊重。文化交流的首要原则是理解和尊重。人类文化的多元性是符合世界多样性的客观规律的。全世界有2000多个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文化中都包含有共同的文化成分,这是由人类的共同本性所决定的。美国学者默达克在《社会结构》中认为,虽然世界上有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但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化有73项共同的要素和规范是基本一致的,包括年龄的分层、求爱、男女分工、睦邻友好、乱伦禁忌等。人类文化的共同性是文化交流的基础,也是兼和共荣的基础。不同的民族由于地理、环境、人种、心理等方面的原因,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某些特质,这些特质的定格、遗传,最终导致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不平衡性甚至不平等性。民族文化往往会超越时空,尽管在不同的时代会取得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时会发生一些变化,但由于“文化基因”的传承,文化中最本质的东西还是会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地在这个民族的内部代代相传,成为一种文化凝聚不散的精魂,形成各自的文化特色和生活习俗,千百年积淀出文化的多样性。正如生物的多样性是自然规律,文化的多样性同样也是文化的规律,是文化生态的规律。我们要保持世界文化的和谐和繁荣,就不能没有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另外,从文化权力来说,文化是人权,是主权。每个人有人权,各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他们的文化理应当受到尊重。
文化虽然各有短长,有的国家民族可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文化本身或保护文化的能力有所局限,但文化有文化的权力,文化的权力是正义的力量,尊重文化就是尊重人。然而,在世界霸权主义、民族歧视和文化侵略愈演愈烈的态势下,文化多样性的消失已经成为文化危机的重要表现。文化的敌意、冲突,一方面带来赤裸裸的侵略,另一方面,文化本身也遭到毁灭。即便是所谓文明的传播甚至是所谓“援助”,也都带有文化的强制性。西方国家仰赖发达的科技文化造成的高度物质文明,对落后国家和民族文化的渗入蚕食,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软侵略。当今西方文化正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它借助超强的资金实力和现代便捷快速的交通工具、信息网络传递系统,大肆向其他地方、区域扩张,蚕食着当地的文化,使文化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我们在提倡“和而不同”的原则,即按照兼和共荣律进行全球文化生态建设时,应当向霸权主义作斗争。我们要呼吁,对其他国家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是起码的文明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