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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听到幸福在歌唱(下)

积压的爱

听完,女人已泣不成声,她“哇”的一声孩子般扑进前夫的怀里。这次,她听从了前夫的话,决定从头开始。

女人失业了。

丈夫说:“你就在家带着吧,爱干什么干什么,想上哪儿上哪儿,赚钱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

女人知道,就算不失业,那200块钱工资也只够自己买一件衣服或一瓶香水。家里的开销,全是丈夫的收入。有丈夫的收入,工作不工作对家里没多大影响。但女人就是待不住。吃大锅饭吃惯了,重新去找份工作帮人家打工,苦一点儿累一点儿倒无所谓,就是受不了那份气。于是和丈夫商量,想自己开一个服装店来经营。丈夫二话没说,径直奔银行把毕生积蓄取了出来,帮她在繁华路段租了个店面。一经装修好,生意便开张了。

刚开始,亲戚朋友远近熟人都来捧场,还真热闹了一阵子。等这些人一走,店门前便显得门庭冷落车马稀。没了生意可做,天天又有那么多开销,这点本钱能亏多久呢?女人着急了,开始茶饭不思,夜不成眠。

丈夫知道,妻子第一批货没进对路。这样继续下去,肯定弄得新货不敢进,旧货又出不了门,耽误商机,延误时间,到时想挽救也挽救不了了。于是,他向一要好的朋友借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款。托他想办法收购妻子店里所有滞销的服装,并再三嘱咐他,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他妻子,以免增加她的心理压力。

店里的货一卖出去,女人就用这笔钱进了一批新款服饰。这一次,她把握得相当准确,所有品种全部脱销。

渐渐地,女人的服装生意蒸蒸日上。不久,便着手开起了分店。几年后,她经营的服装店开到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女人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富婆。

人要是有了钱,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对爱情和婚姻的看法就会发生变化。女人也不例外。如果说丈夫以前在她眼里是支柱是救世主,那么,现在丈夫不过是可怜虫是个没用的脓包。她开始在意丈夫没能力让自己生儿育女,在意他生活死板缺少情趣,在意他在机关混了十几年仍是个让人呼来喝去的科员……她想到了离婚,也想到了找一个年轻英俊懂得浪漫的小白脸做情人。不久,这些愿望还真实现了。女人提出离婚时,丈夫竟没半句怨言便哆哆嗦嗦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女人开始深信不疑,自己这一切完全是金钱所赐,是金钱帮她改变了附属的命运。

不幸的是。女人和丈夫离婚还不到半年,正当她美滋滋梦想着再一次做新娘时,她的小白脸情人卷走她所有进货巨款带着她手下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会计逃跑了。丢失了货款,断了货源,服装店生意再也无法运转。不久,女人的店纷纷关门停业。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顷刻间化为乌有。

女人想到了死。在死之前,她想见前夫最后一面。前夫仍像以前一样,还是一个科员,仍然拿着每月千余元的薪水。他看见前妻,眼中仍平静如止水,没有恼怒没有怨恨。说话时语调还是那样和蔼可亲,不急不躁。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进的货吗?”

“我永远也忘不了。”女人说。

“它现在还压在找朋友的货仓里。”

女人眼睛瞪得像电灯泡似的,一脸都是惊讶。

“我那些衣服是你——托人——买了?!”

男人点点头,继续说:“现在你可以想办法把它处理掉,卖出来的钱不会有很多,但也许能帮你从头开始。”

听完,女人已泣不成声,她“哇”的一声孩子般扑进前夫的怀里。这次,她听从了前夫的话,决定从头开始。

那几年,在路上我常会碰到一位推三轮车的中年妇女走街串巷推销她的积压货。当她重整旗鼓,把服装分店再一次开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已是十年以后的事了。这时,女人老了,她的前夫已病逝。但他的名字却家喻户晓,广为流传。

因为在女人开的每家分店的门楣上,都醒目地刻写着这个男人的名字。

(吴志强)

爱你的“邻人”

婚姻很像旅行,在它还没开始的时候,你满怀希望期待看它;等到它已经结束时,你会在记忆里怀念它。

旅行其实是一件很劳累的事,飞机不如想象中神秘,景色也不如想象中美丽,游到一半,心中就有了一种钱袋被掏空的悔意。旅行之前,已经广而告之,所以每到一处,不仅要花钱吃喝游玩,还要花大价钱买些能证明本人“到此一游”的纪念品,回来送给各路神仙。我的大旅行包便日复一日地加重,到北京时,它已经压得我有些伸不直腰了。幸好有朋友来接我,我们两个抬着它上了出租车。

朋友帮我买了第二天返程的机票,又带我出去吃饭,介绍我认识了一些新朋友。第二天去机场前,我想应该送朋友一份礼物。打开包,一边翻一边想,眼光便落在一块石头上。这是我在黄山买的,是一块形状像“山”形的盆景石,当时我一看到就决定买来送给我家先生。平日里他没事就喜欢舞文弄石,在那些不知从哪儿搜集来的奇形怪状的石头上写写画画,种树养草,我想这对他应该是一份绝好的礼物,一定会换回他多多下厨房。但是买下来后我又有些后悔,因为它太沉了,足足有10斤。我坚持着背着它几乎走完了剩下的旅程,北京是最后一站,明天我就结束这次万里之行,回到滨城自己的小家。我犹豫了一会儿,把石头拿出来又放进去,折腾了几次,最后还是把它拿出来,放在桌上。等朋友来了,我就把这块石头作为离别礼物送给他,他很喜欢。

一小时后,飞机降落在滨城机场,我背着包往外走,一眼就看见我的先生探着头往里张望。他伸手接过我的包。我们回到我们的家。他下厨做饭,我洗漱歇息,然后打开包,一路上买来的各式各样的礼物堆了一地,先生进来了,我抱歉地说:“东西太多我拿不动,没给你带礼物。”

先生大度地说:“老夫老妻了,又不是外人,送什么礼物!”

我看看他,忍不住多说了一句:“其实我还真给你买了一份礼物,一块很好看的石头,可惜太沉了,在北京让我送给朋友了。”

先生看着我,不高兴了:“既然已经拿到了北京,也就一个小时的工夫,为什么还要送给别人?”

“因为我忘了给他买礼物。”

“这一大包的东西,送什么不行,偏要把我的那份送人!”

“谁让你的那份那么沉了?那块破石头又大又重,把我的包都快磨破了。”我也有些不高兴了。

“破石头怎么了?我就喜欢破石头!我不能因为要保持你的包就去喜欢棉花!”

“那你就和你那堆破石头过好了!”我气呼呼地一转身走开,扔给他一个背影。

晚上,我独自睡在女儿的小屋,不理他。

第二天,我背着那一大包的礼物,东奔西走,楼上楼下,送给表哥、小妹、同学、朋友、领导、同事、邻居,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疲倦地睡着了。

第三天,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拿起话筒:“喂,哪位?”

短暂的停顿,然后是一个有点儿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是我,你邻居。你知不知道我那条红灰相间的条纹领带放在哪儿了?”

我吓了一跳,赶紧起身,跑到对面的屋子,推开门,在一屋子的烟雾中,我看见懒洋洋的他斜靠在床头,拿着手机还要说什么。我瞪了他一眼,转身回屋,满屋子给他找领带。过了一会儿,听见他起床的声音,他把卫生间的水弄得哗哗响,把自己装饰一新,精神焕发地走出来:“今晚我要出差,去云南,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

我没理他,继续找领带,终于在床柜的顶层找到了他要的领带。我把领带给他,他接过去:“说吧,说你喜欢什么,就是大理石,我也给你背回来。”

我看着他,吐出两个字:“棉花!”

他先是愣了愣,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我依偎在他的怀里,有点儿伤感有些内疚——婚姻很像旅行,在它还没开始的时候,你满怀希望期待着它,等到它已经结束时,你会在记忆中怀念它。你常常想下一次旅程中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人,也常常思念上一次旅程中偶然遇到的一个陌生伴侣,但却常常忘记你身边那个离你最近的人,他满怀期待,等着你关怀。

(林夕)

听到幸福在歌唱

那天回家后。他特意把三副铃铛挂在了车上。此后,每当他离开家行走在路上时,铃铛总会响起,丁丁当,丁丁当,他说这是世上最美的音乐。

他为一个新项目连续几天在电脑前工作,终于完成后,他长舒一口气从电脑前站起来,却突然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医生诊断后说,他是因用眼过度,眼睛暂时性失明,只要好好治疗休养,不久就会恢复的。

突然陷入黑暗中的他,因为恐惧变得焦躁不安,一会儿狂躁地大叫,一会儿又暗自伤心长吁短叹。妻子却一副安之若素的样。她轻声细语地安慰他说:“医生不是说了好好休养就会很快恢复吗,你着急不但没用,对眼睛也没好处。不用再打卡上班,也不用开会出差,更不用熬夜,不如放松心情把这次生病当做一次休假,也好好在家陪陪我吧。”妻子说得倒是轻松,可陷入黑暗中的他却总也无力抵挡突如其来的恐惧,尤其是当家里安静下来时,他更是感觉到空虚与无助。妻子似乎明白他的心思,很快买来三副铃铛,一副放在他的枕边,说他若有事时就摇摇铃铛,她听到了就会马上过来;只要她和女儿在家,她们的手腕就各挂一副铃铛,这样,无论她们在哪个角落,在干什么,他一听就知道了。

自此家里到处都响着铃铛声,家与妻子、女儿的形象重新在他眼前鲜活生动起来,他再也不觉得周围是无边无际的空荡了。他自己的那副铃铛很少用,因为妻子替他把一切都想得很周到。他专注地听着那两副铃铛的响声。刚开始,他只觉得铃声乱成一团,后来他慢慢辨得出哪是女儿的铃声哪是妻子的铃声了。女儿的铃声永远急促而清脆,尤其是她放学进门后,她总是从门口的鞋柜上取下铃铛,套在手上,摇得叮当乱响,一路飞跑到他床前,不管不顾地趴到他身上叫:“爸爸,今天老师新教了一首英语儿歌,我唱给你听。”然后又跳下床,边跳边唱。清脆的铃声和稚气的歌声,灌满了一屋。他一边听,一边想象女儿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脸上不由得绽出了笑容。女儿一唱完,便又趴在他身上,为他读新教的课文,讲课堂上的趣事,一字一句地读妈妈给她买的课外书,和他探讨安徒生老爷爷是不是也有不对的地方,比如灰姑娘所有的东西在12点钟声响起时都变回了原样,可那只水晶鞋为什么没变回去……他一边近乎贪婪地倾听着女儿的声音,一边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和女儿这么亲近过了,女儿也不再是他印象中的小孩,她对人对事都有了自己的看法。女儿是什么时候长大的呢?他不知道。以前他只关心自己的事业,却几乎错过了女儿的成长!

妻子的铃声则舒缓而沉稳,让他想起在他常常晚归的夜里,她总是迎上来轻声问:“吃饭了吗?我给你留了银耳汤……”而且只要她在家,这沉稳的铃声就是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溪,不急不缓没有停息的时候:洗菜、做饭、擦桌子、扫地,隔一会儿就来和他说一会儿话。她仿佛不知疲倦,手里总是在忙着什么。他以前一下班总是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总叫着累死了累死了。妻子也和她一样上班下班,回到家却仍在忙个不停,她其实也一样累呀。但他何尝体贴过她呢?

女儿上学,妻子有事外出时,就放个小收音机在他枕边,说可以听听歌听听新闻。可他宁愿发呆听窗外的汽车轰鸣,也不愿打开收音机。他喜欢的是电脑,收音机在他眼里简直是弱智产品,而印象中听收音机的人不是老头老太就是寂寞的出租车司机。妻子说:“你忘了?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可是最喜欢听收音机的,特别是听点歌台里的歌曲。记得我过20岁生日时,你说你要送一份特别的礼物给我。过生日那天,我等着你来送礼物,却半天不见你的影子,快到中午时才接到你的电话,叫我别忘了听正午的点歌台节目。那天我打开收音机不久,就听到了主持人提到了我的名字,说一个爱我的男孩为我点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祝我生日快乐。当收音机里响起这首歌时,我简直幸福得说不出话,同宿舍的女生都羡慕我羡慕得要死。后来你告诉我,为了让我在生日这天听到这首歌,你提前一个月写信给电台的主持人,又怕主持人收不到,还专门跑了趟广播电台。那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美的生日礼物。”妻子的声音里有幸福也有一丝怅惘。

“我有那么浪漫吗?”要不是妻子提醒,他自己都记不得这件事了。

“当然。只是结婚后就越来越不浪漫。”妻子笑着,口气里并没有埋怨。

“其实我也想浪漫也想让你幸福啊。我一直想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带你去度假,住大酒店,吃海鲜……”说到这儿他心一沉,叹一口气,“看来,这个愿望太不现实了。”

妻子仿佛没听到他的叹息,说:“你以为只有度假才叫浪漫?其实能天天和你一起吃晚饭,然后再和你说说话,我就觉得挺浪漫了。有首歌里唱,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集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这才是真浪漫,大幸福。”

这首歌他也听过,因为妻子平常爱哼哼,可只有在此时,在他只能用耳朵来感受这个世界时,他才真正明白了这首歌里所歌颂的最朴实最踏实的幸福。

躺在床上,他对自己的生活有了重新的思索,也更加迫切地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好起来。

八个月后,他的眼睛真的好了!

为庆祝他康复,全家人外出吃了一顿饭。霓虹闪烁的街灯,川流不息的人群,这些以前觉得再平常不过的景物,此时在他眼里都变得格外美丽。吃饭时他一心为女儿和妻子夹菜,专注地看着她们吃,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

女儿说:“爸爸,我既想你眼睛好又不想你眼睛好。”妻子瞪女儿一眼,呵斥道:“怎么这么说话!”女儿不理妈妈,继续看着爸爸说:“爸爸的眼睛刚出事那两天,我专门把眼睛闭上在家里走了一圈,觉得失明真是太难受了。想到爸爸难受,我也难受,我就希望爸爸眼睛快点儿好。再说,爸爸眼睛不好,妈妈老是一个人偷偷哭,眼睛都哭肿了……”他吃惊地看着妻子,妻子的眼圈红了:“那些日子我其实很害怕,因为医生对我说,像你这种情况有很快恢复视力的,也有好几年过去仍是老样子的。我真怕你是后一种情况啊……”他的眼圈也红了,紧紧搂住妻子的肩膀说不出话。可以想象,那些日子里,妻子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啊。女儿又说:“我又怕你眼睛好了,再也不认真听我读课文唱歌了,你又会很晚才回来,我老见不着你。”他一手搂住女儿,一手搂住妻子,声音有些哽咽了:“不会的,爸爸从此一定会好好听你唱歌,好好陪妈妈说话……”

那天回家后,他特意将三副铃铛挂在了车上。此后,每当他离开家行走在路上时,铃铛总会响起,丁丁当,丁丁当,他说这是世上最美的音乐,他听到了女儿和妻子的叮咛,听到了幸福在歌唱……

(凡娘)

恋爱的台阶

在10月的落日余晖中,他们沿着香榭丽舍大街,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叫她斯坦,她叫他奥利。

他们相遇在一个鸡尾酒会上。那年他32岁,她25岁。

他们俩在拥挤的人群中飘然前行,没有可停留与回避的地方,他们面对面地相互躲让了几次,然后都笑了。他冲动地抓住自己的领带,在她面前捻弄。她马上忍不住大笑起来了,同时举手把脑顶的头发推成难看的流苏状,眨着眼睛,好像被击中一般。

“斯坦,”他大声叫道,认了出来。

“奥利,”她喊道,“你去哪儿了?”

他们相互握住了对方的手,笑着。

“我知道一个地方,离这儿不到两英里。”她神采飞扬地说。

“那我们就去那儿吧!”他叫道。

他在她指定的地点刹住车。“我简直不能相信。”他自语道,“这就是那些台阶吗?”

“一共13l级。”她走下车来,“来,奥利。”

他们向上凝视着倾斜而陡峭的混凝土台阶。她的声音极平静。“往上走。”她说,“往上走。”

他拾级而上,数着算着,每一次近乎耳语的计算,都使他的声音里多一分快乐。走到57级时,他已忘记了时间。他真想永远站在那里。

自从有了那台阶上的黄昏时刻,他们的生活中就充满了所有的人在美好爱情开始时都有的那种追逐嬉戏和愉快的欢笑。他们只是为接吻而停止欢笑,为欢笑而停止接吻。那一年,他们至少每月登一次那些台阶,登到中途时来一顿带香槟的野餐。他们发现了一件似乎不可置信的事情。

“问题在我们的嘴上。”她说,“我遇见你之前从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嘴。你的嘴是世界上最奇妙的,这使我也觉得自己的也奇妙了。在吻我之前你吻过别人吗?”

“从来没有!”

“我也没有。竟是在那么一段漫长而没有嘴的日子里生活。”

“亲爱的嘴,”她说,“别再说话,吻吧!”

但在那一年年底,他们发现了一件更不可置信的事:他在广告公司被安置在一个固定位子上,她在旅游局马上要出国。他们为以前都从未思量过此事而震惊。一个夜晚,他们坐在台阶上。她惨淡地说:“再见。”

“什么?”他问。

“我觉得我们再见的日子近了。”

他望着她的脸。“斯坦,你说过永远不离开我。”斯坦很动情地跪了下来。“奥利,请把手给我,和我结婚吧!跟我去法国,我挣钱供你写出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你只需带上手提打字机,一堆纸,还有我。说话呀,奥利,跟我走吧!”

“但,但……”他讷讷地说,“看着我们去地狱待一年,然后永远把我们埋葬吗?”

“你就那么害怕,奥利?难道你不相信我,不相信你自己吗?听着,这是我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求婚,奥利。我可以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去做决定,我的膝盖已经跪疼了。”

“快从地上站起来。”他无力地说,很窘迫。

“如果我这么做,那就是在离开这儿的时候。”她说。

“斯坦,”他吼叫。她站了起来,双颊上挂满泪花。“现在,我得离开了,我们与众不同。我觉得我们的爱不会再来了。”她说,“我走了,但每年我都会来这些台阶上,和我们初来的那个夜晚同时同刻。如果你来这儿,我会绑架你的,要么就是你绑架我。”

连续三年,他每年10月14日回到那些台阶去,但她不在。然后,他有两年忘了去。’但第六年,他想起来了,在落日余晖中走去,并拾级而上,因为他看见台阶上有东西。那是一瓶很高级的香槟,系着黄丝带,上面还有一张纸,写着:“奥利,亲爱的奥利,这日子依旧没忘,只是在巴黎,嘴已不再是先前的那一张,我愉快地结婚了。爱你的斯坦。”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回去重游故地。

15年后他去巴黎旅游。一天下午当他正与妻子和两个女儿在落日中漫步香榭丽舍大街时,他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从大街另一头走来,陪着她的是一个非常庄重严肃的老头,还有一个漂亮的黑发男孩。他们擦肩而过,同样一缕笑意一瞬间浮现在两人的脸上。

他向她捻弄领结,她冲他把头发弄乱。

他们继续向前走,回头望去,那女人也同时转过身。也许他听见了她嘴里默念的那句话:“再见了,奥利。”他也许没有听见,但只觉得自己的嘴在动,“再见了,斯坦。”

在10月的落日余晖中,他们沿着香榭丽舍大街,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布拉德雷)

最后的玫瑰

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我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

在这条小街上,开着一家花店。店主是个中年妇女,雇了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姑娘帮忙。小姑娘一看便知是个外乡人。小姑娘很勤勉,守在店里,终日站着或蹲着,不是忙着出售花便是帮着扎花篮。

小店虽地处僻静,但生意还算不错。顾客主要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聚会、派对、生日、约会,都需要花。女孩子常常是三五个搭伴儿来,买的时候,左挑右挑,叽叽喳喳很热闹。男孩子往往是一个一个单独来买,看准了买,付了钱就走。

有一个大学生引起了姑娘的注意。他总是在周末来到店前,摸出准备好的零票,随手从玻璃缸里抽出一枝玫瑰,他的口音听出来也不是本地人。小伙子瘦瘦的,穿着过时的球鞋,苍白的脸色,有点儿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回,有好几个周末,小伙子突然不来了。姑娘有一点儿思念他。姑娘想,小伙子买了花一定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他一定是在恋爱了,现在也许女孩不和他好了,分手了,他也不需要再送花了。姑娘有点儿为他难受,又有一点儿为他高兴。乡下人出来读书不容易,把几个钱都买了无用的花,真不该啊,现在总算好了。

可是没多久,男孩又出现在花店前,又开始了每周一枝玫瑰的买卖。大约持续了几个月,小伙子又不来了。姑娘想,如果下次他再来,她要劝劝他,好好读书,不要再把钱乱花掉。

姑娘空闲下来,常常瞅着那所大学的方向。终于有一次,他们在一家书店里碰到了。姑娘是去买一本插花的书。小伙子正拿着一套书,和店里商量,因为钱不够,他想用一沓菜票作抵押,等回去拿了钱来赎还,他怕这最后的一套书被人买走了。姑娘走了过去,替他付了钱。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交谈。谈谈城市,谈谈乡下,谈谈书,谈谈花。两人谈得很快乐。

第二天,小伙子来还钱,又从花堆里取出一枝红玫瑰付了钱。姑娘把钱退到他手里:还是别买了吧?啊?姑娘的声音里似有一种不满,又有一种恳求。想不到,小伙子把玫瑰送到姑娘面前说,这枝花,我是送你的。姑娘读懂了小伙子眼睛里的话,红了脸庞又红了眼圈,把这枝玫瑰单独地插在一只花瓶里。

小伙子走后,姑娘想了好久,想了许多,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第二天一早终于把那枝花又插到大玻璃缸里。小伙子来了望着那只空花瓶,问她那枝花呢?姑娘淡淡地说,卖了。花又不能当饭吃。姑娘想只有这样才能断了他的心思。她知道她配不起大学生,也知道书呆子气的大学生不大会挣钱。小伙子瞅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看出了姑娘眼眶里蓄着泪,默默走了,不再来了。

又一年的一个春天里,小伙子来了,脸色红润多了。他邀姑娘出来,走到另一家花店前。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对姑娘说,这店是我的,我想请你做老板娘。

梦一样的声音,使姑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就湿了眼睛。小伙子告诉姑娘,他大学已毕业,有了一份工作。半年里,每月的工资,每天晚上打工的钱,凑在一起,租了这家店面房,开了花店。他说,只有这样,他的梦想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只是想找一个肯吃苦肯学习又有爱心的好妹子做新娘。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他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姑娘拥住了他。他把嘴唇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道,我们会好的。

(徐慧芬)

平凡人的伟大爱情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就在我们身边!

这是一段催我泪下的真实故事,一个平凡的男孩,一个不幸的女孩,却谱写着一段伟大的爱情。

面对残缺的生命之树,男孩儿像厚实的土地一样,一心一意用爱用青春包容扶持着树,不弃不离。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花花世界,面对这样的平凡、真实却震撼人心的爱情,我以为,我们所有的人的确要反省自己的爱情观和生命观。

如果不是一场灾难的突然降临,他们的故事会因为他们的平凡而渺小得像一滴水,混迹在而今已太多太多真实抑或杜撰的爱情故事的汪洋中,激不起一点波澜。

他们的爱情缘于一段完美而寻常的青梅竹马的恋情。

她和他从小就是好朋友。小时候,他们生活在河北的一个小村落里。多年以后,我看了她小时候的照片,才相信,那时的她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最吸引人的是洁白的脸上那一对黑葡萄一样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小学到初中,他们俩一直是同班同学,非常要好。上初一那年,他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偷偷给她递了张纸条,说自己如何喜欢上了她——在他们那里,这个岁数的小男孩对女孩子说“喜欢”。也算得上“壮举”了。

收到纸条那天,她没有任何表示,却也没有将纸条交给老师。但从那以后,他们似乎一如既往的关系中。却悄悄地滋生出一种朦胧的情愫。他看着她如水般晶莹纯真的眸子,一心期盼着他们能快快长大,长大了,他一定娶她做他的妻。而她的目光也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他的背影,心里总像揣着个小兔子般地牵挂着他,日记里悄悄地写满了他的名和姓,梦里总有他的笑洒了一片。

初中毕业后,她似乎理所当然地出落成了十里八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朵水嫩嫩的花;而他呢,也不再是那个只会擦着鼻涕传小纸条的男孩儿了,一米八几的个儿,清秀的外表,虽称不上玉树临风,但也绝对算得上是一表人才了,朴素的衣着也难掩他们青春的秀美与风华。这时,他们却双双因为家境贫寒,没有继续高中学业,辍学在家,一年后,两家老人随了一双儿女的心事,托媒人为他们定下了这门亲事。

订婚婚之后不久,他们便随村里年长一些的年轻人去了北京打工。初到北京,大都市的繁华给了这对年轻恋人太多的梦想,每一个梦想都与他们共同的情怀演绎着的共同的未来有关。他们渴望在这里能够通过他们勤劳的双手用美丽的青春搏一搏,赌一个即使不够灿烂但至少幸福的未来。

静静品尝爱情琼汁,用心打造美好明天的他们,绝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正悄悄地逼近了他们如锦的青春:那段日子,她总是感到头晕恶心浑身乏力食难咽寝难安,便以为是感冒了,经济紧张怕花钱,更怕他担心,便一个人默默地去药店买来许多治感冒的药胡乱地吃了下去。却久不见好。脸上渐渐地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黑斑,他察觉了,坚持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皮肤病,不碍事,七零八落,开了一堆药回去吃,脸上的斑却像雨后的春笋般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曾经透亮的肌肤而今却仿佛生了锈的铁一样让熟识的人看了无不心痛。那段日子,她几乎不敢照镜子,照了便想哭;她甚至不敢抬头走路,她害怕人们同情审视好奇的目光;他们终于对医院的诊断产生了怀疑,不得不去了更大的医院检查,医生严肃的面孔,繁芜复杂的检查,度日如年的等待,似乎都在暗示着一个不幸的结果。

医院的诊断结果果然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只在一瞬间就击碎了他们所有的梦想。她患上了一种不治的血液病,这种病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无法治愈,只能尽可能地控制,那一天,她感觉自己宛若一只被箭穿膛而过的白鸟,在无限澄蓝的天空里,随着碎裂的胸膛,空中的道路已从此中断。

她哭她闹她吼他,要他滚,要他别再为她这个废人耽误自己大好的青春和前程,这时,他滴血流泪的心却笃定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看着曾经如花似玉的恋人,被病魔折磨成了如今这般模样,知道结果的那晚,他的眼泪也是止不住地往下流,流了一夜,日里却将微笑刻在了脸上,此后,他就那么日日地对她微笑着,捡起她发脾气扔了一地的药;倒来一杯又一杯被她泼了的水,只说,我想一生一世照顾你,再苦再难也有我和你一起面对,你答应我好吗?她终于扑在他的怀里绝望地号啕大哭一场之后,抬起头拖着越来越沉重的双腿微笑着面对每一个过往的熟悉或陌生的面孔。

贫寒的家庭遭遇她这样的病,恰似雪上加霜。他的父母听说了,意图通过媒人要和她也家退婚,他却坚定地说,退也罢,不退也罢,我都不会离开她的,过去不会。现在就更不会,将来当然也不会。

为了看病,他们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举债累累;为了看病,她仍不得不拖着一日重似一日的病体坚持上班;为了看病,他几年来穿的仍是初到北京时买的那身粗糙的衣服,却忘不了,每年她过生日时都会为她添一件可能廉价却让她不禁泪水涟涟的新衣服。

几年就这么过去了,由于药物中激素的作用,浑身浮肿漆黑,一张曾经那样秀美的脸,黑得竟像刷了一层漆,一个曾经那样窈窕的女孩臃肿得几乎不堪。病情却没有丝毫的好转;他依然如故地陪在她身边,微笑着,鼓励着她,照顾着她,心疼着她。她常常会有强烈的负罪感,时不时地,她就会对他说,你离开我吧,这是我的命,就让我一个人来承受吧,我不能再拖累你。他却总是同一个回答,你的命就是我的命,再苦再难,让我和你一起微笑着承担。

命运对他们确实是不公正的,如果说,这是上天有意要考验他们的爱情,我仍不得不说,这考验太残酷了些。

她生活是早不能自理的了,这许多年,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是他洗,每一顿饭都是他端到桌前,渐渐地却连走路都困难起来,连上厕所也必须他搀扶着。再去医院复查时,另一颗不期的雷炸响在他们头顶:由于常年服药,激素吸收了过多的钙质。引发了世界公认的恶疾——股骨头坏死。

她昏厥了。想到了死。醒来之后,黑漆漆的浮肿的手,紧紧地被他握在手里。这么多年没在她面前流过一滴泪的男孩,这时,却无声地哭泣着:你总算醒来了,你怎么这么傻?为了我,你也必须坚强。因为,这一生,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做这一切是因为我爱你,这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同情或是怜悯。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死过一次的她说她不会再自己选择死了,她要和他一起笑看命运。于是风里雨里,朝九晚五,人们在北京那条繁华的街道上,总能见到一个帅气的男孩骑着一辆破单车,驮着一个丑陋的女孩子说着笑着,仿佛生活在他们面前竟花团锦簇。

这般帅气的男孩日日搀扶着这样一个丑陋且残疾的女孩出出进进,自然会吸引太多异样的目光。她不禁问他:“你会觉得难为情吗?”

他淡淡笑过:“为什么要难为情?”

“我丑。”

“不,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最美的,你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亮。”

年底,公司联欢会上,走过七十载春华秋实,看尽人间悲欢离合的经理泪水盈盈感慨万千地说:“患难见真情,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的爱情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思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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