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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缘分天空的两端(上)

永远的承诺

往事就是一段回忆,也是一段凄美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自己,故事的结局是注定的,不会因为人为的原因而有所改变!

为什么不说美好而说是凄美的呢?

因为人是有同情心的。就如同读爱情小说,如果是“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这种美好的大团圆的结局,那么我们也许很快就会忘记这个故事。而如果是一个凄惨的悲剧结局,那么也许在午夜梦回时,就会不经意地想起这个故事,会想那个王子和公主现在是否有缘在一起呢?

我和他之间就有一段凄美的故事!那时的我太年少,我现在常告诉身边正在恋爱的朋友,千万不要让对方给你永远的承诺,因为那也许是要用生命去换取的。

认识他是在进大学的第一天。我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向从身边走过的他问路,他很热心地把我送到寝室。从此他常来找我出去玩,他比我高两届,就像大哥哥一样的照顾我。很自然的我们就走到了一起。后来他说那天他看见我第一眼就有一种感觉,我们之间会有一段故事。我吸引他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我的美丽,而是因为我的独立,要知道别的新生都是在父母的陪同下一起来的,只有我是一个人来。

我只有笑笑。是的,我是独立的,因为我从小就习惯了独立的生活:我没有告诉他原因,我不需要他的同情!我的父母在我十岁那年离婚了,我跟着妈妈相依为命。我长得像爸爸,他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他自己做老板,一个有钱又帅气的男人很容易受女孩子注意,所以在我十岁那年爸爸和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孩结婚了。小时候妈妈经常抱着我,给我讲她和爸爸的爱情,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有一天爸爸就跑到妈妈家给她一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话:“我爱你,直到永远!”在那个时代懂得写这种情书也算是浪漫的了,于是他们就结婚了,那封信就是爸爸对妈妈永远的承诺,至今妈妈还保存着那封信,可是爸爸并没有信守诺言,在十年后抛弃了妈妈。他经常回来看我,给我买一切我想要的,可是却不能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爱他又恨他,别的同学回到家都能看到父母的笑脸,而我却只能面对妈妈那双忧郁的双眼。特殊的家庭情况使我学会了独立,我也不相信世上有永远的承诺,只有自己信得过自己。

大学的生活很美好。我们的爱情也一帆风顺。他家就在本市,我去过几次,是标准的幸福之家,看得出来他父母感情很好,他们也很喜欢我,但每当他们问到我的爸爸时我就总是借故走开。他属于那种长不大的大男孩,好玩好动,每天无忧无虑,他说他要用他的快乐赶走我的忧郁,虽然他从不知道使我不快乐的原因,但既然爱我他就有责任使我快乐。他不是那种每天把爱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却可以感受到他的爱。虽然我们不是属于同一类型的人,他外向我内向,但我们的性格却可以互补,在别人眼里好像是我比较成熟,而实际上是他在处处照顾我。

一转眼他毕业了,分在银行工作,就在他发第一个月工资的那天,他把我约出来,拿出一个小盒子,我知道那里面装着他对我的承诺,他说:“我爱你,直到永远!等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好吗?”

在一霎那间我有一丝感动,我可以感受到他那强烈的爱,有人说过:“要证明你是如何爱那个女人,那么最好的证明就是给她一个婚姻。”但感动过后,我又觉得很可笑,是不是男人在求爱时都会用永远这个词呢?永远?有多长多远?会是一生一世吗?这个承诺会延续到什么时候?真的有地老天荒吗?也许只是在爱着这个女人的时候吧,然后在多年以后,在不再爱她时,就会忘记自己许下的诺言。

我笑着给他讲了一直埋在我心底的爸爸妈妈的故事,然后我说:“不要对我说什么永远这种空承诺吧!在这一刻我相信你的真情,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你真的能够爱我一生一世吗?直到永远吗?不要为了取悦我就许下这种诺言,也许别的女孩听了这种会相信,但对我来说,只能是感动,我不会相信世上有永远这种承诺的。”

也许是因为我父母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我的那番话,他用一种很复杂的表情看着我。好久好久以后他轻轻地把我搂到怀里,温柔地摸着我的头发说:“相信我,让我们相伴走一生,让我证明给你看,我许下的是一生一世的承诺!直到生命的尽头。”掩上他的嘴,我泪流满面。我已经很久没痛痛快快地哭了,有十来年了吧,因为我知道生活不需要眼泪,当年妈妈那样哭着求爸爸不要扔下我们母女俩,爸爸还是那样的义无反顾,从那时起我就明白眼泪是帮不了我的,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不流泪。

我躺在他的怀里大哭,好像要把这些年压在心头的眼泪一次挥洒干。我们的感情又更近了一层,多了一种亲人间的关怀。但我对于他的承诺还是半信半疑,他也明白,也不强求我完全相信他,因为他知道从小种下的阴影不是几句话就可以抹掉的,他总是说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有爱情的滋润,时间过得飞快。经过他四处走动我终于分在了本市一家信用社,单位分了一间宿舍给我。我们开始筹备结婚。在婚期将至时,我突然又害怕起婚姻来,我不见他,我要求取消婚约,我知道我在无理取闹,但我真的好害怕,我不想步妈妈的后尘,因为我发现我真正地爱上他了,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使我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失去他我会变成什么样。

以前都是他在全心全意地爱我,一直都是他付出的感情比我多,我不是没有付出只是我比较理智地在爱,可现在不同,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爱同时也感动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间已深深地爱上了他,所以我怕,我怕爱越深伤越重,妈妈如果不是太爱爸爸也不会那样痛苦,坚持一个人生活始终不改变。找一个你爱的人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一个爱你的人平平淡淡过一生。我当时是走进一个误区却无法自拔。

他了解我的心态,在电话里一遍遍的重复着我爱你直到永远,我总是说给我时间让我考虑清楚。就在原定结婚日期的头一天,他打来电话说:“无论如何让我见你一面。”我不肯见他,我怕见了他我的理智就没了,他只说等我,我马上就放下电话。

放下电话我的心开始发慌,他的承诺在我耳边回响:“我爱你,直到永远,直到生命的尽头。”越想越慌,第六感觉好像预感到要出事。等了仿佛有一世纪那么长,还是不见他的人,突然一阵刺耳的电话声打破沉寂,我快速拿起话筒,是他妈妈打来的,他在路上发生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

我有一刻钟的窒息,大脑不能工作,一时好像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惊觉飞奔出门。赶到医院时他正在急救室抢救,他骑摩托车迎面撞上了一辆吉普车,脑部受到重创,手术进行了整整7个小时,我如同机器人般木木的站着。我在乞求上帝,不要带走他,我明天就要和他举行婚礼了。也许是听到了我的乞求,终于把他从死神手里暂时抢了回来,大夫说要观察一晚,能度过危险期就没事了,否则……

我守在他的床前,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好像动了一下,眼睛轻轻地眨了眨,我忙喊他的父母:“快看,快看,他醒了,他醒了。”他妈妈忙跑去找医生。大概是听到了我的声音,他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又闭上了,嘴动了动,我忙凑到他面前听他说什么,我听到了令我终生难忘的话:“相信我,爱你到永远。”虽然声音很微弱,但我听得清清楚楚,我用力地点点头,虽然他看不到。他永远都看不到了。

经过一阵急救,医生宣告他的生命终止了,我不信,我一遍遍重复说:“你再救救他,他刚才和我说话了,我听到了,我听得清清楚楚。”医生看看我,十分同情地对我说那只是你的幻觉。他爸爸走过来,拍着我的背说:“我相信你,他是那样的爱你。”

我得了自闭症,关在房里整整一年没出屋。每天对着他出事那天穿的染成了紫色的黄毛衣,回忆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他说过的话,我爱你直到永远。妈妈搬来照顾我,我流泪她也跟着流泪,说都是她害的我,说不该让我知道她和爸爸的事造成我心理上的阴影,造成今天的后果。为了妈妈,我慢慢走出来重新开始生活。但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的任性。

我告诉正在恋爱的朋友,不要强求对方给你永远的承诺,他爱你他会说,要相信你的爱人,他爱你就会爱你到永远。

交换幸福

人生下来,一切都已然注定,没有救赎。

明是我生命中唯一重要的人。我是一个孤儿,母亲因生我难产而死,父亲也因母亲的离世很快便郁郁而终。我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世,我只得等待,等待那个可以给我带来幸福的人。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明只和我一起玩,不过他不是孤儿院的人,只是他父亲是孤儿院的院长而已,我五岁那年,他父亲离开了孤儿院,顺便把我也接到他家了,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妹妹。

他对我很好,我牵着他父亲的衣角走进他陌生的家的时候。他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黄花菜汤面,我一下就落泪了。不是从眼里,是从心里。他对我很好,像是对亲妹妹般。可是我一直没有当他是我哥哥,或许就是因为那碗汤面。十三岁,我告诉自己,我爱他。

我们一起生活,我一直看着他一次次的恋爱,总是无疾而终。每次见到他遍体鳞伤地回来,我总是很心痛,难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心爱的人受伤?难道我对他的爱也许永远只能是我生命中的爱情,而不是他能感知的。他总是说霎那即永恒,但是我没法相信。我生命中也出现了许多好的男人,可是我都无法回应,我知道我心中已经永远地装下了明,没法再爱上别人。

明和我都是那种相信一世幸福的人,他总是说他要找到他命中那个可以给他带来一生幸福的人,我告诉他我也在等待,这时他总会摸摸我的头说,那好,我们一起等吧。他不知道,我等待的是那个在二十四年前用一碗黄花菜汤面交换了我幸福的男人。一直等,我只能等到他不再期望。可是他终于迎来了自己爱一生的人,我知道,这次他是认真的。终于在我二十九岁在他三十二岁时,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那个幸福的女人,和他很相配。在他结婚后我便毅然搬出了那个我住了二十四年的家,拒绝了他和他年迈父亲的挽留。我很清楚,留在那里只是伤痛。

他们一直没有孩子。我在城市的另一头继续我对他的思念,知道他的生活很平淡而甜蜜,我知道那也一直是我渴望的幸福。他父亲不久去世了,这个孤独的老人带给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虽然他没有把他给我。我也一生感激他,把他当作我的亲生父亲,虽然我从来都是叫他叔叔。他的离世,给我一个再见明的机会,我参加了葬礼,以女儿的身份。看着他妻子忙里忙外的,我一直想,那其实是我一直想做的,只是今生恐怕没有机会了。

他父亲去世后,我也觉得生命像一下消失了好多,终于不久确诊自己患上了癌症,在我三十七岁。在他和他妻子的要求下,我搬过去和他们一起住,有个照应。每天看着他们幸福甜蜜的日子,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多余的人。幸运的是,癌细胞扩散了。这样也许就可以结束这段不堪的人生了,我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我还不能选择自己的死吗?我进了医院,他就一直陪着我,如果不是每天中午他妻子送饭过来,我也许都会忘了他是别人的丈夫,以为是我的。他一直守着我,每天我们都讲小时候的事,都是他在讲,讲他小时候怎么保护我,怎么帮我上树摘果子,怎么帮我捉蜻蜓;我只是静静地听他讲,从来就没有提醒他那些事都是他拉上我去,怕他一个人被父亲骂。我在想,这种平静生活要能一直下去就好了,我忽然不想就这样离开这个男人了。

他的妻子在一个中午给我们送饭不小心发生了车祸,当他接到警察局打过来的电话时,他人都崩溃了,他扔掉电话就跑了出去,过了一周,他回来了,我看到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他蓦然地对我笑,说这下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我承认我很自私,我对他妻子的死并不觉得很悲伤,虽然她对我很好,可是我就是不能原谅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狠心的女人,我知道我是受了命运的诅咒,我知道这是宿命,我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有好结局,我知道我一生都没有救赎,可是我仍然希望着这个男人能够陪在我身边,即便这样,也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可他却一天天地瘦下去,每次他带来的都是路边买的盒饭,五块钱一盒。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做那种可以交换一个女孩一生幸福的汤面了。他和我讲他妻子对他如何的好,有的时候还声泪俱下,我知道他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我决定在他下次来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他我爱他,一直爱着。那天我一直期待,心中却有种不祥的感觉,果然,我得到消息,他在家里自杀了。

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是期待,越会让你的希望被击得粉碎。天意弄人,我的癌细胞到最后居然被证明是良性的,可是当初那么多的专家都一致肯定我的生命就快终结。我没有起诉那家医院,虽然因它而让我失去了两个亲人,一个爱人。

我搬回了他的家,家里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浴室始终有淡淡的煤气味挥散不去。我时常躺在浴缸里,想象他是怎样打开煤气,怎么决定离开我的,在弥留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我还是他的妻子。除此之外,我时常还在想,他是不是还能做出一碗可以交换一个人幸福的、好温暖的黄花菜汤面……

(忆蝶梦寒)

把生命送进狮口

凶残可以夺走生命,却夺不走永恒不变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他和妻子驾驶着一辆满载生活用品的卡车奔驰在无边无际的热带草原上,他们要去处于草原深处的建筑公路的基地。

就在这时,突然在他们的近前闪现出一头凶猛的狮子。卡车加大马力狂奔,试图甩掉狮子,狮子却紧追不放。

他们越是心急,令他们恼火的事偏偏发生:汽车陷进一个土坑,熄火了。要想重新发动汽车,必须用摇把把车子摇醒。可狮子就趴在车外,眈眈而视。

大声吼叫,掷东西打,两个人办法施尽,狮子却丝毫没有走开的意思。无奈中,他拥着妻子在车里度过了漫长难挨的一夜。可是狮子比他们还有耐心,第二天早上,这头猛兽还守在车外,向这两个要到口边的美味垂涎。

太阳似火,空气仿佛都在燃烧。妻子已经开始脱水了。在热带草原上,脱水是很可怕的,不用多久,人就会死亡。

他只有紧紧拥住妻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不让狮子和死亡把她带走。此时,他们内心的绝望比狮子还狰狞。必须行动了,否则只能坐以待毙。他说:“只有我下去和狮子搏斗,或许能取胜。”其实两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即使他们的力量加起来也未必抵得过这头猛兽。妻子像在自言自语:“不能再待下去,否则不是热死,也会筋疲力尽,最后连开车的力气都没有了。很多人都在等我们回去,再不回去,他们连饭都吃不上了。”

车外,狮子一点儿都没有对他们失去兴趣,它欲耗尽对手的生命,以延续它的生命。没有刀光剑影,生与死在沉寂中却铿锵以对。

不知过了多久,妻子轻轻地说:“我有一个办法。”“什么办法?快说!”丈夫多么希望听到她能把他们引到生路啊!妻子默默地伸出双手,搂住他的头,深情的凝望着,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一定要把车子开回去!”说着,眼里涌满泪水,嘴角禁不住地颤动着。他突然明白了妻子的所谓办法,抓住妻子的肩膀吼道:“不行!不!”妻子掰开他的手:“你不能这样,不能冲动,你下去,谁开车?”她话没说完,就猛地推开他,打开车门,跳下去,拼命往远方跑去。

狮子随之跃起,疾追而去。

她这是将生命送进狮口,为丈夫铺设生还之路。

他只觉热血充头,欲爆欲裂。他抓起摇把儿,跳下车,追向狮子。他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妻子活活地被野兽吃掉呢?

妻子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快把车开走,快开车!”他的心被揪扯着、刺扎着。他在妻子的喊声中回到车前,发动起车子,疯了般地追向狮子。

远远的,狮子撕咬妻子的情景也撕咬着他的心。汽车撞向狮子,那猛兽才惊慌地逃跑了。

草原上只留下响彻远方的哭声——凄凉、悲壮、断肠。

这是1999年10月的一天,一个叫刘火根的看山老人讲述的故事。老人就是那位丈夫,他和妻子是当年中国援建非洲一个国家的筑路队队员。27年前,妻子用生命留给他的爱一直深刻在他的心里。

去时是双,回来成单。回国后,刘火根把妻子的骨灰绑在身上隐居在深山护林,直到今日。他说,寂静的地方能让妻子睡得踏实,也能让他更清楚地听到妻子灵魂的声音。他说,27年妻子的骨灰从未离开过他的身体,以后也不会,哪怕死了,他也要和妻子相陪相伴,不离不分。

(澜涛)

缘分天空的两端

已经有了那么多次的擦肩,再错过一次也是无妨了。

她26岁那年与他在广州相遇。

在供职的公司她和他是同事。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她和他皆是来自异乡的男女。都是低调而寂寞的人,走到一起倒也是自然。

从来没有谈过彼此的过去,连一些身世背景都不曾提起,时间还长着,总有一天会知道。但这并不影响爱的进展,反而让恋情多了几许神秘。

但神秘并不能代表长久,原本这就是一个朝不保夕的情感都市。

分手是在几个月之后,那是他准备离开目前就职的公司时。他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他不想错过。分手是他提出的,她有些伤感,在不多的相爱时间里,虽然话不是特别多,但总是有种默契。

他是有些抱歉的,提出分手时小心翼翼的,生怕伤害了她。在咖啡馆里。他说自己如果去了另一座城市,就无法保证对她的忠实。他说这话时,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在幽暗的光线里,闪着一种坦诚的光芒。

活在真实里总比活在欺骗中要好,她默认了他提出的分手,虽然她仍有掩饰不住的遗憾,但也只能如此了。

几天后,她去机场送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除了她,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朋友。

在候机室里,她沉默不语,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话。

然后他开始寻找合适的话题。他突然想起自己和她其实彼此之间还一无所知,于是他对她说起自己过去的生活。他从来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全是关于他自己的身世背景和故乡。他沉醉在一种回忆里,对她讲着那些年少时的往事。从中学讲到大学再讲到他最初的工作经历。

在喧哗的候机室里,她专心听着关于他人生中的那些往事,心里不断泛起一丝丝说不出的滋味,那是一种惊异的感觉。好几次,她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他一直在不停地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

候机室里传来的登机语音信号,打断了他对她讲述的回忆。他把目光从前方的玻璃窗上收回,这才看到站在自己身边的她,眼里已有盈盈的泪光。他上前去握她的手,对她轻轻微笑。也许,我们不是最有缘的人,他一字一句地对她说。她看着他闪亮的双眸,在喧哗的候机室里,仿佛是她寂寞岁月里的一颗宝石,令她的心在瞬间燃烧了一下,然后,又骤然熄灭。

她轻轻抽出被他握住的手,对他微笑着说再见,然后便带着满腹他永远不会知道的遗憾转身离去。

其实,她没有告诉他的是:和他一样,她也来自上海。她小时候一直住在长街的另外一头,与他的家只隔一条窄窄的弄堂。她也没有告诉他,小时候他常和伙伴踢球的操场旁边的花园,是她与女伴轻言细语的乐园。她和他读的是同一所小学,中学虽然不在一起,但她中学的校园门,和他的学校门,只是一个斜对角。同一所大学里,她和他念的是不同的系科。她最初的工作经历也在上海,去的第一家公司是他曾经工作过l的,她进去的时候,他刚刚离开。后来她第二次换工作时,和他终于呆在同一家公司里。她只在那工作了三个月,她上早班,他上晚班。她和他在十多年的人生岁月里,有过很多次近距离的相遇,但从来都是浑然不觉地擦肩而过……

她在机场的外面,看着他乘的飞机缓缓地升起,想起先前他在候机室里对她说的话,她的嘴角泛起一丝伤感的笑意。已经有了那么多次的擦肩,再错过一次也是无妨了。所谓缘分,不过如此了。

(江航)

愚人节的爱情

他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一一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哩!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来,给每人发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中午1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赴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1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的头发和衬衣。四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酸,也有点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出了名的“foolishboy(愚人)”,大伙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魏剑美)

宝石项链

圣诞节前夜,当最后一位顾客离开了店门,彼得方才感到一阵轻松,一切总算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了。

格里丝推开店门的时候,彼得正觉得百无聊赖,认为自己是全城里最孤独的一个人。

彼得的祖父生前是这家古玩店的老板,死后,店铺就留给了彼得。小店门口的橱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漂亮的古玩。

这是冬天的一个下午。格里丝站在橱窗前,脸蛋贴近玻璃,专心致志地朝里瞅,一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对每件东西都仔细端详。过了好一会儿,她脸上露出笑靥,似乎很满意了,离开橱窗,推门走进了商店。

彼得站在柜台后面。他正当而立之年,头发却过早地花白了。他眼光冷漠,俯视着面前的小女孩。

“请你把窗子里那串漂亮的蓝珠珠项链拿出来,给我看看,好吗?”小女孩开门见山地说。

彼得从橱窗里把项链取出来,举在手中,让女孩看。那蓝珠珠项链在手里光彩熠熠,好看极了。

“就是这串,就是这串!”女孩拍手雀跃,“请你用漂亮的纸给我包起来,好吗?”

彼得冷冷地打量着她:“你是给什么人买的?”

“给我的姐姐,她一直照管我的。这是妈妈死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想送她一件顶顶漂亮的礼物。”

“你有多少钱呢?”彼得问。

女孩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放在柜台上。“就这些!”又补充说,“我一直都在为姐姐的礼物攒钱。”

彼得看着女孩,想了想,然后小心翼翼地用手盖住了项链的价格标签。他怎能把价钱告诉她呢?

“稍等一会儿。”他说,旋即走进店房内间。“你叫什么名字?”他高声地问。听动静像忙什么。

“格里丝。”女孩答。

当彼得重新回到柜台前时,他手中托着一个小包,用漂亮的圣诞纸包着,上面系着一条绿色丝带。

“给你,”他说,“路上要当心,不要弄丢了。”

女孩冲他甜甜一笑,接过小包,轻捷地跑出了店门。彼得目送女孩渐渐远去,突然感到更加孤单了。

格里丝和那串蓝珠珠项链又一次唤醒了彼得痛苦的记忆。女孩的头发像阳光一样金黄灿烂,她的眼睛像海水一样湛蓝。彼得爱过的一个姑娘有着同样金黄的头发,同样湛蓝的眼睛,并且那挂蓝宝石项链是彼得专为她准备的。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夜晚,一辆汽车驶离了车道,夺走了彼得倾心热恋的那位姑娘的生命。

彼得变得孤僻了,他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白天他跟顾客谈生意,晚上关了店门,他便沉浸在莫可名状的悲痛中。久而久之,他在这种自悲自怜中,几乎要把那碧目金发的姑娘给淡忘了。

格里丝使他重新记起了失去的一切。回忆使他倍感神伤,以至于在以后的几天里,他真想关上店门,躲开纷至沓来、专为购买圣诞礼物的人们。

圣诞节前夜,当最后一位顾客离开了店门,彼得方才感到一阵轻松,一切总算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了。

但是,对于彼得来说,这个夜晚并没有过去,商店的门被推开了,一位妙龄女郎走了进来,她的头发阳光一样金黄,眼睛海水一般湛蓝。

女郎没有说话,只把一个用漂亮的圣诞纸包着的小包放在柜台上,上面有根绿色丝带。彼得打开小包,那挂宝石项链便又重新呈现在他眼前。

“这是你店里卖出去的吗?”女郎开口问道。

彼得看着她,目光已不是冷漠的了。

“是的。它虽不是世上最好的蓝宝石,但的确是真的。”

“你还记得把它卖给谁了吗?”

“一个叫格里丝的小姑娘。说是为她姐姐买的圣诞礼物。”

“值多少钱?”

“我不能告诉你。”彼得说,“卖主是从不告诉别人顾客花了多少钱的。”

“但是,她最多也只有几个便士,无论如何也……”

彼得小心翼翼地用圣诞纸重新把项链包好,又用绿色丝带系起来,一切都像他为格里丝做的一样。

“她付了一个人所能付的最高价!”他说,“她拿出了她自己全部的钱。”

有好大一会儿,小店里静无声息。教堂的钟声响起来。午夜了。又一个圣诞节目开始了。

“但是,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女郎关切地问。

彼得将小包放在她的手里。

“我没有任何人可以送圣诞礼物。”他说,“已经是圣诞节的凌晨了。请允许我陪你回家好吗?”

就这样,迎着圣诞的钟声,彼得·理查兹和这位他还不知道姓名的女郎迈出古玩店的大门,走向了一个新的玫瑰色的充满幸福和希望的圣诞日。

(富·奥斯勒)

王后的花朵

尽管她对王子的爱慕依然真挚,却觉得美梦离她越来越远……

在公元前250年,有一位埃及王子即将登基,不过根据法律,登基前必须先结婚。

未来的王后要母仪天下,王子要找一个必须让他完全信任的年轻女子,所以他听从智者的建议,召见当地所有年轻女子,在她们中挑选最合适的人选。

一位在宫廷服务多年的婢女听到消息,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的女儿偷偷对王子有好感。

她回家后告诉女儿,知道女儿想去应试,她心里非常担心。

“女儿啊,你去了又有什么用?皇宫里有最有钱、最漂亮的小姐都会去。我知道你一定很痛苦,不过还是要理智一点儿。”

当天晚上,女儿抵达皇宫时,现场的确佳丽云集,华服与珠宝令人目不暇接。王子宣布要进行一场竞赛,发给每人一颗种子,六个月后,能种出最美丽花朵的人就能成为未来的王妃。

女儿把王子给她的种子种在花盆里。由于她对园艺并不在行,所以费了很多心思准备泥土。三个月后,连芽都没有长出来。她百般尝试,也请教过庄稼人,用了各式各样的种植方法,却一无所获。尽管她对王子的爱慕依然真挚,却觉得美梦离她越来越远。

六个月过去了,她的花盆里什么也没有长出来。尽管她什么也没有种出来,这六个月她付出了很多心血,她还是告诉母亲,要依约回到皇宫。她心里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和心爱的人见面,再怎么样也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众佳丽回来晋见王子的这天,女孩端着什么植物也没有的花盆,看到其他人的花都长得欣欣向荣,相互争奇斗艳,花形和颜色都有天南地北之别。

最期待的一刻终于到了。王子进入宫殿,仔细看了看大家培育出来的花朵。看完之后,他有了中意的人选,宣布将迎娶这位婢女的女儿为妻。

其他的小姐愤愤不平,表示他选中的人什么都没有培植出来。

王子心平气和地解释这次比赛结果的理由:“这位小姐是唯一种出母仪天下的花朵的,也就是诚实的花朵。我发下去的种子都是死的,怎么种也种不出东西来。”

(保罗·科尔贺)

写给姐姐的情书

他认为姐姐的终身大事有朝一日总会水到渠成自行解决的。他再三叮嘱莫将真情透露给姐姐。

有一天,我们放学回家,邮差送来了姐姐克蕾默蒂娜28岁生日那天照的几张照片。照片上的姐姐比她本人更难看,简直和德国著名画家威勒赫乐姆,勃合笔下《虔诚的海勒娜》一模一样。不知是出于怜悯还是害怕索赔,摄影师还将其中一幅精心修描过。妈妈给一位婚姻介绍人写了一封信,连同这张照片一起寄了出去。她想碰碰运气,给姐姐找个终身伴侣。

信寄出后,姐姐明显地容光焕发起来。她让裁缝做了一套时髦服装,还买来各式各样的化妆品。每逢邮差上门,她都忐忑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可每次送来的不外是爸爸的业务信件,所以她很失望。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周之后,陷入忧伤绝境的姐姐终于病倒了。

随着她的病情日趋严重,我和弟弟都认为得想个办法解除姐姐的痛苦才对。于是,我俩去找了一位朋友,从他父亲的写字台里偷偷拿出一本《尺牍大全》,然后根据这本小册子用打字机打了一封极富浪漫色彩的情书。我俩冒名约瑟夫·斯查弗兰斯基先生,夸赞姐姐年轻貌美并向她求婚。信封的落款是:邮政总局待领。

次日下午,我俩回家后,看到家里人都异常激动。姐姐穿着她那件漂亮的连衣裙,又哭又笑地讲述有位先生来信表示愿意娶她为妻。喝咖啡时,她还把信的全文念了一遍。妈妈听了很受感动,说这封信使她不由得想起了爸爸当年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爸爸对此却不屑一词,因为他喝咖啡喝得过急,呛得一个劲儿不停地咳嗽。后来,家里人决定邀请这位先生下星期日到家里来喝咖啡。晚上,姐姐发出一封散发着紫罗兰香味的邀请信。

两天后,我和弟弟又在朋友家按照《尺牍大全》打了一封回信。信的开头是约·斯查弗兰斯基对姐姐来信表示感激,并衷心接受她的盛情邀请。接着便是一大段摘自《尺牍大全》的有关《爱情》和《思念》一类最能拨动女人心弦的语句。姐姐准是收到了这封信,虽然她没让任何人看,可是从她的鼻尖上不难看出她的内心有多么激动。

姐姐盼望已久的星期天终于到了。可我和弟弟此时此刻才真正意识到我们的做法既漏洞百出又愚蠢可笑,肯定会被人识破。这天姐姐看起来分外漂亮,这使我俩内心更加感到不安,差点儿就要当众承认错误了。可我们到底还是守口如瓶,未向她吐露真情。将近4点,电铃突然响了起来。我和弟弟吓得脸色煞白。妈妈三步并做两步赶快前去开门。首先,我们听见一个男子洪亮的嗓音,然后是妈妈请客人脱去大衣的说话声。接着,她将来人引进房间!“他到底来了。”妈妈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奇怪的是,这位陌生青年始终不曾通名报姓。我和弟弟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真希望家里人干脆就把这位不速之客当是斯查弗兰斯基先生算了。爸爸妈妈似乎对此毫不怀疑,姐姐就更不用说了。可没一个人敢用斯查弗兰斯基称呼来人,大概生怕把这个古怪难叫的名字发错了音,叫走了调儿。

喝咖啡时大家才弄清楚,这位青年是地方法院一名陪审法官兼某慈善团体负责人,近来正在为孤儿筹措一笔款项。他说着还拿出捐款人名单让爸爸妈妈过目。爸爸颇感惊异,说捐款之事容日后再议。来人微笑着站起身,答应改日再来,然后告辞离去。

客人走后,我和弟弟好歹松了一口气。可姐姐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弄得不知所措,飞也似的跑进自己的房间。爸爸的肺都给气炸了。“真是个古怪的人!”他愤愤地说,“明明是来向我女儿求婚,可到家后却要我们为孤儿捐什么款。说不定我们上了这个骗子的当了!”妈妈认为爸爸言之有理,还说最好到警察局去告发这个骗子。我和弟弟听了十分害怕,只好把化名写信的事和盘托了出来。出乎意料的是,爸爸非但没有责怪我们,脸上反而隐约浮现出一丝微笑。他认为姐姐的终身大事有朝一日总会水到渠成自行解决的。他再三叮嘱莫将真情透露给姐姐。我们当着妈妈的面提到那本《尺牍大全》时,爸爸似乎显得挺尴尬。

第二天姐姐没来吃饭。她躲在闺房里拒不见人。爸爸对她说,昨天那位来客大概不是斯查弗兰斯基先生。斯查弗兰斯基先生准是有急事耽搁了才没来。不管怎么劝说姐姐也不肯走出房门一步。

晚上,陪审法官又来到我家。这次才搞清他的大名:海弗勒。即使这样,姐姐依旧屋门紧闭。

爸爸待客分外热情。不过,从这天起一直到以后几天,爸爸既无时间也没有兴趣提及捐款一事,害得固执的陪审法官先生只好日复一日地登门拜访。这样一来,他与姐姐见面的机会逐渐多了起来。他们或漫步花园,或促膝攀谈。有一次,弟弟和我意外地发现,他俩在灌木丛后面居然拥抱在一起接吻哩!此刻,我和弟弟才明白,爸爸的话一点儿也不错:姐姐的终身大事迟早会自行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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