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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电话铃猛然响起来的时候,肖雨红正掐灭香烟,把杯中的最后一口白兰地灌进喉咙,因为她看到窗外的天已泛出微白,应该睡觉了。虽然已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黑白颠倒的生活的,但她知道,这种倒霉生活习惯的养成都是丈夫丰育济一手造成的。

她呵欠连连地拿起听筒,并不期待这个电话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但也没有提防它会是个噩耗。电话是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的,他只简单地通知她,她的女儿丰瑾被一伙身份不明的香港佬绑架了。绑匪要求她的丈夫来接电话。她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下,话都讲不周正了,只是告诉劫匪她也不知道她丈夫在哪。“什么?深更半夜的,你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哪里?”绑匪充满狐疑地反问,她几乎就要脱口回答“我也正想问问那个挨千刀的家伙在哪个女人的床上呢”,但劫匪没有给她机会,只坏笑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这可不是她瞎编的屁谎,丈夫晚上不和她在一起已经不是三天两天的事了。起初他还找出公务忙、应酬多等五花八门的借口和她打个招呼,后来因为他不能回家的次数实在太多了,彼此也就觉得这种没完没了的打招呼已经显得多余,在不知不觉间改成他偶尔需要回家的时候,才预先通知她一声。

在那些孤枕难眠的漫长夜晚,对着一盏仿佛是专门为了嘲笑活寡妇的床头灯,她渐渐地从诅咒他转变为骂自己。在那盏因为没有机会照耀夫妻恩爱而变得灰暗了的床头灯下,她常常抚摸着已经成了自己一块心病的松垮乳房,回想着它们是怎样由一对“咕咕”叫的白鸽子,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丢人现眼,既摆不上台面,更拿不出手的玩意的。她往往忽略掉岁月的致命因素,只把丰育济那长期的冷落当作罪魁祸首。要知道,这曾经是一对多么让他失魂落魄的乳房啊!

她记得,那是他们刚升上高中的一个星期天的傍晚,在他们从郊区参加学农劳动回来的路上,由于还没有开始戴胸罩,她在一条小河边怀揣着两个白鸽子般奔跑的身姿把他的目光吸引得变了样。在那条永定河支流谷地的冬日黄昏里,在那条小河火焰般焦渴的峡谷畔,他请求她让他欣赏一下她那不需要戴胸罩的乳房。可能是因为他的要求太邪乎了,她几乎没有进行什么思想斗争,就迅速地对着他掀开了自己的毛衣,让自己的乳房在他的眼前闪现了一秒钟。

但那对于当时的丰育济来说是怎样的惊鸿一瞥啊,像是被闪电击中了一般,他吓得一头扑倒在干涸的河岸上,长时间地一动不动,几乎让肖雨红误以为他魂飞魄散,昏死过去了。从此以后,他看她的眼神就变成了失魂落魄的样子。

然而,造化弄人。当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三年,并生出了一个已经十九岁的女儿后,当初那个看不上眼的邻家男孩摇身一变成了人见人爱的副市长,而曾经的那个让他自卑得浑身颤抖的女明星,却被时间的钝刀凌迟掉了女人身上的宝贝,把一具充满魅力的血肉之躯瓦解成了一盘散沙。

她最初发觉爱情已经一去不复返的,就是丰育济和自己性爱方式的改变。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急吼吼地没完没了地纠缠,而主动将求欢的间隔越拖越长。一开始,她还只是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年龄的增长和新鲜感的减退产生的正常现象。但后来,在他偶然求欢也不再像当初那样时,她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往往毫无前奏地突然和她做起来,丝毫不再顾及她的感受,只为了满足他单方面的欲望。

她知道,要拢住一个男人的心,必须从捆住他的身体开始。于是便挖掘尽自己的演员特长,今天是可爱的小白兔,明天是放荡的豹女郎,后天则是落难的公主,然后是无情的妓女、没见过市面的小家碧玉等等,每天都换一个形象,改一身装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以博他欢心。可没等她把预计的角色演完,他就厌倦了她的鬼把戏。

“别再挣命了,”丰育济忍无可忍地告诉她,“任你千变万化,一脱光衣裳,还不是原来的那个白骨精啊?”

“他妈的,他在哪里,老娘怎么知道呢?他早就对老娘‘一不做,二不休’了!”肖雨红自言自语地骂道,对着眼前摇晃的电话听筒就是一拳,那个丰育济老脸一样的东西使她惊醒过来,女儿被绑架的消息一下子攫住了她的心。

她一把抓住被她打得晃晃悠悠的电话听筒,一头扑到电话机上,拨打丰育济的大哥大。但正如她害怕的那样,他那该死的电话已经关机。她马上飞快地想到了姚林。不是因为他是她的初恋,也不是因为他是南方市政府的副秘书长,而是因为,他更像是丰育济面前一条会说话的猎犬,他必须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开着大哥大,随时等待着自己主子的召唤。

果然,姚林的电话一打就通。他先是竭力安慰了一番受惊的她,然后保证不管现在市长在什么角落,他都会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但当她追问丰育济到底会在哪里时,那个曾经追求过自己的男人顿时又支支吾吾起来。

“到老都是个窝囊废!”肖雨红气得再一次扔掉了话筒。她是有理由这样骂他的。姚林、丰育济和她都是在北京的同一条胡同里出生长大的。到了告别一起玩尿泥的童年,进入情窦初开的高中时,好像顺理成章似地,她就成了他们俩共同的初恋对象。尽管后来她选择了丰育济,而没有跟随姚林,但却并不像丰育济自以为是的那样,是因为他抢先一步看到了她的身体。“那只不过是一次表演,乡巴佬!”她曾在心里嘲笑着他。客观地讲,在当时她那少女时代做梦的眼里,与只迷恋打架斗殴的丰育济相比,手拿画笔的姚林反倒更加耐人寻味。事实上,直到丰育济去当兵的前夕,在他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白马王子去她家告别的时候,她也没有多瞧他一眼。

问题在于长成了少女的肖雨红,一夜之间变得不像是由胡同巷风沙吹大的女孩,而是由王府后花园出落出来的娇贵公主了。那时候,她走在北京城南贫民区的断砖残瓦之间,却向街坊四邻讲述着没有经过证实的家族传说;她听着大杂院里鸡鸣狗叫,却幻想着正和头戴花翎的祖先一起欣赏宫廷的歌舞。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她的心不仅离现实的世界越来越远了,而且也违反常规地离男人越来越远了。所以,当得知丰育济能够帮她实现进话剧院当一名演员时,她觉得,与舞台上公主王孙的美好生活相比,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俗世的丈夫已经无所谓了。

而恰巧就在那个时候,倒霉的姚林却迷恋画画胜过了迷恋女人。他整天背着个画夹、甩着个长发,走火入魔地见人就画、见景就描,就是对如花似玉的她视而不见,笨蛋到还没有等丰育济举起拳头,就主动当起了缩头乌龟。

放下电话,姚林急了。什么不管现在市长在什么角落,他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什么这事全包在他的身上,这些他刚才安慰肖雨红的鬼话全是吹的。要知道他跟市长关系再铁,丰育济再弱智,也不会傻到把自己晚上到哪个女人的床上去睡觉告诉他的。再说,他手上的大哥大不是让他随时都能找到市长,而是为市长随时都能找到他而预备的。所以,他也只能像肖雨红一样毫无作为地等待,面对黑夜,也什么都干不了。

他是提前半个小时等在丰育济办公室门口的,可丰育济偏偏晚了半个小时才来上班。他看见那个昂首挺胸、目空一切的家伙见到自己时连个头也不点一下,恨得牙齿都痒痒,心想“你这个商女不知亡国恨的家伙,等会有你好受的”!一股胆气不请自来地从他的脚底板升起,使他不再像平常那样唯唯诺诺地靠近上司,而是迎面奔到了上司的面前。

丰育济则受惊般地看着他,满眼都是不满与惊诧。但姚林没有给他责怪自己的机会,像耳语般地告诉了关于他女儿丰瑾被香港黑帮绑架的消息。丰育济像踩到了一个陷阱似的两腿一软,姚林赶紧伸手扶稳他,也像是绑架般地把他拥进了办公室。

“那,那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样才能找到绑匪?”看着丰育济六神无主的傻瓜样,姚林强掩着些许幸灾乐祸的念头,告诉他这种事不需要他们主动和对方联系,绑匪自会找上门的。而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守在办公室里,最好把大哥大也打开。

不出所料,绑匪的电话很快就打到了丰育济的办公桌上,开出的释放条件是归还他们被海关扣押的货物,同时关于这次缉私行动的新闻,也就是丰瑾拍摄的那条新闻不要在南方电视台播放。听到绑匪的要求后,丰育济又回归了一筹莫展的傻样。姚林假惺惺地宽慰着他,帮他判断出这次绑架的事态并不算怎么严重,因为他那副市长的身份足以威慑绑匪,使他们不敢胡来。

“那好,那这件事就由你全权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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