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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那个傻瓜仍然爱你

外面的一番折腾,屋内的人一点儿也没察觉,金妍靠在床头,舒兰趴在桌上,做的都是同一件事……发呆。

只怕想的也是一个吧,舒兰微微转首,偷看金妍,只见她虽身不能动,那双眼睛却是饱含深情,什么叫爱意?眼中流动着的柔情就能诠释。

啊哼,我不嫉妒,我已经不爱任天了,他对我来说已成陌路,别的女人恋他到死和我又有什么关系,不嫉妒不嫉妒,直往外泛酸水,那是因为吃撑了,消化不良。心情不好?任天不听话,非要以身犯险,我的心情能好吗?小孩子一点儿都不乖,打屁屁,打打打!

突然,敲门声响。

舒兰一惊,看向金妍,突然想到她此时怕是帮不到自己,警醒地挨到门边,想问来者何人,又怕万一是敌人,暴露目标。来人又敲了几下,从野蛮程度上来看,非任天莫属,于是颤声问:“……谁?”

“你男人!”

松一口气,随即又一口气提上来,咦,他怎么自称我男人?也许是习惯使然。舒兰担心他的安危,也没多想便开了门,上下打量一番问:“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任天进来,二话不说,先去解开金妍的穴道,又帮她推拿,关切地问:“好点了吗?委屈你了。”

顾不上身体的酸麻,金妍忙问:“顺利吗,有没有受伤?”

“进去了,没找到,突然想起以前有个朋友是神偷,让他帮忙也不错。”任天一笑。

“对,别急,我哥说已经稳住吴闻启,咱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放下一颗心,她还以为任天非要鱼死网破不可呢,“饿了吧,我去做吃的。”

任天摇头,欲言又止的样子,看着她,良久才道:“对不起……我没把他的人头带回来。”

“过去的事,别提了。”金妍蝎子蛰了似的,避开这个话题,强笑,“你是吃面,还是粥?”

任天对这个问题一向都无所谓,“算了,我也不饿,你休息吧!”

“胡说,一天在外边,你又懒,肯定饿肚子。就粥吧,养胃。”说着,就要起身,刚一动,只觉那股酸麻劲又上来了,不禁皱眉,身子也顿了顿。

任天把她按回去,“就知道逞强,血脉不通一整天,说能动就能动?”

“呃……”此时,舒兰插话,“要不,我去吧!”

“你?”正投入地交谈的两个人扭头看向她,异口同声,惊诧之色溢于言表。

看我像是吃饭专业户似的,只懂消耗不懂再生,舒兰不悦,一个两个统统都看扁我,就冲你们这态度我也要争一口气,拍拍胸脯说:“交给我好啦,绝对没问题!”

任金二人对望一眼,都不敢对她寄予太大希望,不过,有比没好,于是又异口同声地说:“那么,麻烦你了。”

“别客气别客气。”舒兰笑着出了屋,一扭身进了厨房,心想走了也好,免得你们卿卿我我的看得我一身鸡皮疙瘩,这年头做观众苦啊!

屋内,任天见舒兰出去,勉强维持的正常表情维持不下去,垂了头,没精打采的。

金妍对他只怕比舒兰还了解,观其神色,已知八九分,轻声道:“今晚,只怕没去了又回这么简单吧?”

“什么都瞒不了你。”任天苦笑。

他不说什么事,金妍也不好问,即使问了也会招致反感。如果是跟自己有关,且很重要,任天不会不说,她信他,所以淡淡的,不加追问。

“舒兰还会接受我吗?”她不问,任天反而自己说了,“我还能再接受她吗?”

虽然明知自己和他已经注定没有交集,闻言还是一阵窒息,不动声色地深呼吸,然后微笑,“第一个问题我不知道,没法回答;第二个,只怕你自己早已有了答案吧。”

任天被她说得不言语了,瞪着墙壁发呆,半晌道:“捡了便宜,就不能卖乖。”

“是啊!”金妍眨眼,“你捡了什么?”

不是捡,是失而复得,只是心情变了,不知能否一如既往,完好如初。感情不是一厢情愿的事,任天摸不准舒兰的想法,如果自己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岂非尴尬之至?打死都不能丢这个人啊!

沉思之际,舒兰已经大功告成,端着托盘进来,盛宴摆上桌,大汤碗盛粥,小菜装小碟子里摆了两份。粥白白的,似乎有些稠,不过可以忽略,腌菜是农家自己弄的,并非出自舒兰之手,所以看起来油亮亮,韧脆饱满,勾人馋虫。

任天是尝过舒女士手艺的,即使卖相上佳,对口味也持保留意见,金妍却是第一次见她亲自下厨,出于礼貌,笑着恭维:“好香,还没吃就知道一定好味。”

好不好味俺不在乎,能咽得下去就满足了,任天先替她盛了一碗,心想夸太早注定要失望,你夸的,所以你先尝吧!

“谢谢,我就不客气啦!”金妍接过,舀了一口放嘴里,几乎同一时间,表情骤然凝固,幸而是混过江湖的,恢复得很是迅速,“真是……美味。”

舒兰对赞扬一向敞开她伟大的怀抱,“是吗?呵呵,这是我发挥得最好的一次!”

任天笑而不语,平素最直接的他此时颇显神秘,舀了小半碗,极其谨慎地尝了一口,眼前顿时出现无数粉红色的小星星……太超乎想象了,居然比预计的好很多!除了很稠很难以下咽,味道居然保持了白粥应有的风格,值得表扬,“舒兰,我为你骄傲。”

舒兰立即小家碧玉般地别过脸,颊边两朵红云,“感谢灶台,感谢大锅,感谢支持我的朋友。”

谁也没有留意到,吃了一口舒氏白粥的金妍,在诡异味道的折磨下,眼见面前这幅诡异的画面,风化了……

十天之后,飞天造访,留下解药一颗,轻轻地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

周存道面子果然够大,据说这飞天干一票,没二话,一千两先拿来,冲着存道君,原想着打折就不错了,没想到对方居然免费!有兄弟就是好啊,想我任天,在家不靠父母,出门却一定要靠朋友,朋友多了好办事,更况乎兄弟?以俺有限的文学水平,竟无法表达对存道君的感激之情,任天怅而望天,脉脉不得语,唯有泪两行。

解药到手,金刀也就得以活命,找准机会,有多远走多远,全看造化。金妍自是要跟着的,相依为命二十载,如今亦然,只是……分离亦是在即。

此一别,只怕再无相见之日,永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然则,又有何用?今生再无交集,无缘无分,注定莫逆,却再难越雷池一步,这份无力与无奈,就是今生最大的悲哀,不得欢颜。

走的那天,正是大雨,瓢泼而下,初冬的第一场冷雨,心肺被这清冷侵入,瑟缩着。

“何必急于这一日,道儿那么难走。”舒兰执着她的手,倒不是假意,“过些日子启程也不迟啊!”

又能改变什么?徒增伤感,金妍自知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向与舒兰并肩而立的任天一笑,“真有拆不散的一对儿,我如今是信了。天哥哥,你来。”

她与他走得远些,单独叙话。

任天见她不吱声,便知她心里难受,主动开口:“保重。”

这二字简单,却有分量,金妍掂量得出来,这是让她另觅幸福,故而惨然一笑,“你也是……花开堪折直须折。”

“咳。”被说中心事,任天挠了挠头,“别寒碜我了,人家愿不愿意被我折,还不一定呢。”

自己与他的故事,到了尾声,他和舒兰,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想到这里,金妍的心每每都要抽痛,也许时间真是万能灵药,像沾了水的刷子,在记忆上来来回回,终有忘却旧事的一天,不过是长短的问题,一年半载,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金妍忽而抬首,看着他,缓缓道:“我不是输给舒兰,而是第一次见到你,就输了。”

“什么?”

“你记得,我不是输给舒兰。”金妍目不转睛地望着他,最后一眼,心中却不住地羡慕舒兰,从周存道到任天,爱她的,都是好男人,“是输给你,满盘皆输,彻彻底底。”

任天一怔,往事浪般拍上岩岸,百感交集,一时无言。

“真不想祝你们白头偕老,百年好合。”金妍转身,恨意流露,涩涩一笑,“天哥哥,忘记我刚才的话吧,我还是希望你记得大方的我。”

任天张口,刚要说话,发现她已快步离去,纤细的背影,上方一把紫竹柄的清油伞,与雨幕融为一体。原来她并未给自己回话的机会。是不稀罕答案,还是怕分别时话说太多,越发难舍?

雨怎么还没停呢?

送走金妍,舒兰这几天心情都不大好。现实总要面对,面对之后,就是想出个解决之法,舒兰的现实就是,到底和任天怎么办?按说,金妍和任天从一开始就没戏,自己和周存道,有缘分,却无长久,如今他是在地下长眠了,活着的人,比去了的人还要孤单。为什么折腾半晌,还是一个人?真真叫人无奈。

和任天重修旧好,破镜重圆?

经过那么多,心已老,说得俗点,没这个心情了,你怎么能让个老太婆再去活蹦乱跳,做小姑娘的事呢?会累死,不累死,也恶心死。原来这么快就老了,舒兰无限唏嘘,什么都不做,想休息,什么都不想,想逃离。

人怎么活都摆脱不了别扭,当初和周存道在一起,觉得对不起任天,即使现在和任天和好如初,眼前也会掠过周存道的影子……他们都牢牢占据她生命的空间,两者相比,无论多寡,统统不可剔除。

“你不是说,替我物色到了一座宅子?”总这么一起住着,一座屋檐下,不伦不类,总不是个事儿,她问:“什么时候带我去看?”

任天练完功,又喝了一大碗高粱酒,本来挺爽,兴还没来得及尽,闻言如被冷水当头浇下,“怎么……这里住不惯?”

“这么住着,不好。”舒兰低声,垂了头不看他。

原来她打定了主意不愿与自己破镜重圆,当初自己死了,她可以跟着周存道,如今周存道去世,她却不肯回归自己怀抱,爱或不爱,一眼便知。她宁愿孤单,都不愿给自己一个机会?任天咽下苦水,他不会求她的,永远不会。爱留不留,不留拉倒。

“明天就去。”几乎是咬牙切齿。

看着他斩钉截铁的样子,舒兰想的却是,哦,原来你这么讨厌我,巴不得我走,那正好,我也不用矛盾于到底要不要和你携手,共度余生。本来我也弄不懂你的态度,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你真要有,主动出击,和我谈谈,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的心也会有所松动,说不定抛开思想包袱,就这么着得了,毕竟我不是不爱你,也没有自虐的嗜好,谁不想过得好,过得舒心?看来你是下定决心要和我断绝关系,也好,做你的妻子,我本就不配,只怕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去就去……”舒兰负气,扭身走了。

去就去?怎么觉得这么不是味儿啊,绝望中的任天心中又燃起了一束小小的希望,该小火苗烧得他以手托腮,陷入沉思,到底是真想去呢,还是说气话?很明显,这是平素怄气时的语气,那她到底表达了什么个意思?有限的理解能力真是分析不透哇,女人,真是令人费解哇!

费解中的任天一转首,遭遇了更费解的事。

狄远大人缓缓而来,站定,背光,负手,看着坐在门槛上邋里邋遢的任天,又好像不在看,鬼知道他在看什么,任天只知道一看见他,就能想象出自己老了的样子。他娘的,自己俊朗的外形不可否认,得自他的遗传。

老头儿怎么跑来啦?

“你不是被贬到什么州去了吗?”任天顿住,突然若有所思,“你来,是不是因为……”

狄远看起来心情不错,少有的笑容也浮现在了脸上,“不因为什么,就不能来看你?”

“你还是别这么说话,怪碜人的。”任天示意里屋,“进去坐?”

狄远摇头,“就这样和你聊聊,很好。”

老头儿毕竟年纪大了,他站着自己坐着,感觉像在虐待他,任天可是尊老爱幼的大好青年说,调整一下坐姿,空出半个门槛,怕他不知何意,又指了一下。如此举动自然令老头很是感动,身子一动,想去,又有些怕,怕什么,就不知道了,也许很久没有和人如此亲近,卸去防卫。这可是儿子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以后想坐在一起的机会怕是没有了,仿佛在克服多年形成的障碍,狄远获得成功,坐过去。

身旁是儿子,儿子看他的眼光淡淡的,像个认识交情却很一般的熟人,不过他已满足,“不恨我?”

“有用吗?”任天漫不经心,“只要别再捣乱。”

狄远刚才的确看到舒兰了,也深恨这个女人怎么像条鼻涕虫甩也甩不掉,不过儿子不恨他,他也就可以不讨厌舒兰。算了,儿子实在喜欢她,在一起就在一起吧,强行分开对自己还真没什么好处,儿子得恨死他,得不偿失,“你这儿消息挺闭塞。”

“什么意思?”任天笑,“我就知道你有事。”

“吴闻启坏了事。”

任天对官场那一套不是十分熟悉,琢磨片刻才弄清楚啥意思,诧然道:“这么快?”

“他想置我于死地,我也不必客气,速战速决。”狄远拍他的肩,“我不会看着你受苦,如果能为你多扫清一个夙敌,我会尽最大努力,最后一口气,也得耗在上头……我能为你的做,只有这些。”

任天倒没怎么感动,只是觉得终于给了金妍一个交代,侮辱他的老贼终于下场凄惨,大快人心,“什么时候翘辫子?”

“你想赶赴现场观赏?”

“没兴趣。”任天气哼哼,“脏老子的眼。”

狄远笑了笑,跟任天相处一番,他已经能够容忍他的口头禅,“什么时候再要孩子?”

“扑……”任天嘴里没饭,只得无形地做喷洒状,心想这老头儿思维咋这么跳跃啊?“问、问这干吗,我自己都不知道,你就开始期待了。”

“爹都叫了,我要个孙子不可以吗?”狄远笑得很狐狸,而且是老年牌的。

谁叫你爹啦?就算是我不小心说出口,那也是看你可怜,可以归纳到口误范围里,任天冲天翻白眼,“她要跟老子划清界限,XX的。”

狄远一愣,“连个女人都搞不定?”你小子可没老子当年的风范啊!

她不投怀送抱,我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去求她:亲爱的,你跟我好嘛,你继续跟我好嘛……呕,任天继续白眼,那不如挥刀自刎。

“女人是马,甭管多野,多烈,骑上了,就是你的。”狄远用他丰富的经验启发爱子,谆谆善诱,“第一次骑上,关键是要第一次骑上,骑稳,骑出花样,骑出风格骑出水平!”

说得轻巧,任天皱着五官,人和马不同的好不好?如果她光知道踢腾,老子至于费那么大劲吗?直接飞身而上,几下就降住了。面子,老子要面子!得又失而复得,又显得老子有能耐,双丰收。

仿佛猜到儿子心思,狄远长笑,“去他的面子,有面子没老婆。反正是你抢过来的媳妇,再抢一次,又有何妨?”

何妨?何妨?任天顿悟,是啊,又有何妨?当初抢她的时候,可是很理直气壮啊,老子看上她了,就是看上了,她就是我的,管什么里子面子。

当年雄风今犹在,不抢舒兰誓不还!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和我住一段时日?我还想看孙子呢!”狄远侧目问曰,甚是憧憬。

只见任天目视前方,喃喃自语,万分投入:“何妨,又何妨?”

敢情这小子什么都没听见啊,狄远愤慨,女人果然祸水,危害甚巨,臭小子果然没出息,就知道琢磨祸水,娶了媳妇忘了爸啊,果然真理。

老爹郁闷地走了,不孝子任天继续坐在门槛上,念叨着他的“又何妨”。

到了吃饭的时候,又何妨的对象回来了,哼着曲子,摇头晃脑,腰间别个木盆,头发湿漉漉垂下来,松松拢着,轻松惬意。

“你怎么还坐这儿?”舒兰一见他就来气,两腮一动,气鼓鼓的,“我不回来你就不知道做饭?现在多好,都挨饿了,真是,还以为你挺自觉呢!”

任天捧着头问:“你去哪了?”

“洗澡啊!”她说着,进屋放下木盆,坐下梳头,屋里顿时响起木梳与湿发摩擦的沙沙声。

想吃饭你怎么不做,却在这儿指手划脚,自己那小头梳得个悠闲啊,任天嘀咕着进了屋,去桌边倒水,手上突然溅上几点冰凉,原来是她梳头时甩出的水珠,木梳浸了水,一边响个不停,一边散发出一股湿湿的独特香气。

她刚出浴,身上还有水的气味,混着体香和发香,几种味道混合,并不难闻,倒有些勾人。任天不禁抬首打量,也许屋内昏暗,她的肤色显出一种珍珠似的柔光,背光而坐,连头发都成了棕黄色,半透明。衣裳是常穿的,此时松松搭在身上,有一种闲适的家常,随着手臂的动作,时而皱在一起,时而贴住身子,勾勒出隐隐曲线。衣袖颇宽,一动,半截皓腕在白底青花的袖筒中时隐时现,惹人注目。

再强一次又何妨?此时不强,更待何时?任天咽下口水,喉头滚动,又如吞下滚滚燥热。

被万蚁噬心的感觉催动得渐渐靠近,眼看只离几步之遥,脑中再次响起那句经典,女人是马,骑上了就是你的!何况这马本来就是老子的嘛,走失而已,现在老子要收回自己的爱驹,想到这里,任天的勇气鼓胀起来,快要冲破那一颗躁动着的心,张开手臂,一扑……

“咚!”

被这一声巨响吓得向上一纵,舒兰臀部离椅,又落回椅上,再看地下,任天扁扁如一条带鱼,头部朝下,贴于地面,亲密接触之完美演绎。

“呀,摔了?”舒兰忙丢了梳子,弯腰扶起他,“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

“别……碰我。”任天咬牙,顾不得摔跤的尴尬导致的丢脸,也顾不得被摔得剧痛的腿,想说的只有一句,“别碰我。”

不让碰只有一种结果,舒兰往后一缩,小脸一白,“骨折了?”

天神啊,那桌子腿怎么就正好杵在那儿呢?我的腿怎么就这么不争气,给绊了呢?怎么就刚好在我要征服的女人面前呢?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任天欲哭无泪,此时最重要的就是攒足了劲儿站起,一使劲,关节一痛,好嘛,伤腿一弯,又半跪了,出离愤怒的任天只有一个想法……天神啊,咋又跌了?

“你这样不行的,我扶你上床。”说是扶,舒兰这辈子是没这力气,半拖半扯,好在床不远,总算把这庞然大物弄上去,这个不听话的小子还一挣一挣的,不老实,累出满头汗的舒兰按下他,“别逞强,我看看伤到哪儿了,脱裤子。”

什么?任天眼瞪如牛,你要干吗,俺可是良家男子哦。

“看什么?跟我还不好意思?”舒兰见他老不动,自己动手,一点儿羞涩之态也没有,倒是任天脸如番茄。这是什么事嘛,想要骑马来着,反被马骑,心里那个挫败啊,那个懊恼那个不是滋味啊,偏偏舒兰的小手已经在扒自己的裤裤了,任天恼羞成怒,一把推开她,“笨死了,去拿剪子,老子骨折了,给你这么一脱不死也得落下缺陷!”

“哦哦。”满心担忧的舒兰只想替他疗伤,倒没在意他的态度,拿了剪子,因为没剪过,犹豫了一下,被任天一把夺过,对着裤子就开剪,好好的裤子立即一道大口子,骨折处也露出来了。肿了,一碰剧痛,但根据任天的经验,没断,只要不碰它,不活动,过个十多天也就好了。

“怎么也不看路哇,弄成这样,痛吗?”情急之下也空找帕子,舒兰用自己的袖子擦去他额上的汗,“怎么办,我去找大夫?”

“没事,先冷敷再热敷,过几天就好了。”任天不去看她。

“你确定没事吗,刚才那么大声,就是石头也得摔碎了啊!”舒兰的小脸写满犹疑。

她身上仍有出浴的清香,他却产生心理障碍了,躲瘟疫一样地闪开脑袋,恶声恶气,“别忍了,想笑就笑吧!”

“笑什么?”舒兰的手凝固在半空,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多好玩啊,摔了个狗吃屎,任天不信她会不想笑,这娘们大概已经憋出内伤了吧,或者待会找个没人地方,笑个够,推己及人,就算自己看到别人摔这么惨,也会笑到岔气的,“别忙了,去笑吧,感谢你不让我看见。”

这人心理怎么这么阴暗啊?自己阴暗,还随意揣度别人,怎么就认定别人跟他一样呢?舒兰不悦,心想你摔了我本来还挺心疼,别管丢不丢人,毕竟那么疼嘛,长这么大,谁又没摔过呢?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全心全意心疼他,居然当我藏奸,跟谁愿意理你似的,你多大一帅哥啊?我还得倒贴。哼,你这个态度,我只能送你两个字:活该!

“啪……”舒兰不管他的死活,甩门而去。

活该归活该,舒女士终究没有心硬到饿死他的地步,中饭心情不好,不做,气都气饱了,晚饭却不得已做了,只因哪儿有那么多气可以无限量供应,忙完,火气也所剩无几,不记仇的本质致使她端了吃的,给行动不便的任天送去。

一进屋,暗暗的,可怜,腿脚不方便,灯也点不成,仅存的气消失殆尽,同情心不知不觉地登陆。

“睡了吗,起来吃饭了。”舒兰点了灯,来到他床边,只见他闭着眼,还在睡的样子,便推了推,“哎,两顿没吃还睡得着啊?吃了再睡。”

当然睡不着,睡着了那还是人啊?任天假寐呢,待她推得狠了,才睁眼,“笑完了?”

“第一次发现你还真记仇。”舒兰突然觉得眼前强撑着的男人很可怜,也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不过口头上还要占一回优势,“女人似的。”

这四个字险些令外强中干的男人跳起来。

“别瞪了,仔细眼睛疼。”舒兰扭身坐于床边,放软姿态,算是讲和,“吃吧,亏待自己的肚子可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

说到心坎上,比较容易接受,任天不瞪眼了,矜持地坐起,“看看你又做了什么美味。”

舒兰爱听这个,当即两眼笑如月牙儿,端上心血的结晶,“虾皮汤,小春卷。”

“天……”姐姐啊,不知道伤筋动骨不能吃鱼虾一类的东西吗?任天简直要昏死过去,心想要不是看你天真烂漫,没心没肺,真要以为你故意整我了,“你膀子有伤的时候,我给你吃鱼虾?”

眨了眨眼,舒兰总算恍然,“啊,我忘了,光想着什么能补身子……你别吃了,我去另做。”

“算了。”任天端起汤,咕嘟咕嘟喝起来,借助汤碗的掩护,浮现感动的神情,是的,不可否认,他被感动了,被这单纯的愚蠢。

“你不是说……”看着他又抓起一个春卷,塞进嘴里,舒兰有些手足无措,愣在那里,猜不透他所想所做。

他连吃了三个春卷,摆手,示意不要了。其实不想停,其实还想吃,只是味道太考验人,任天在这方面,比较脆弱。对他来说,这一生最苦的有三件事,第一件,幼时无父母庇护,甚是凄苦;第二件,被官府通缉,有如过街老鼠,不得安宁;第三件,就是吃舒兰做的饭。第三尤甚前二者。

我还不够爱舒兰吗?她做的东西这么难吃,我还想与她共度余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啊?这还不能体现我巨大到无形的赤诚吗?这叫什么,无私的爱啊!

“怎么了?”舒兰惊讶地发现他面孔上滚过晶莹,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可是天大的事儿,“只是一顿饭而已,不及于感动成这样,真的,你要是喜欢,我天天给你做。”

任天侧目,而已?你还嫌不够吗?你要几顿?什么?天天?!天神啊,带我走吧!

舒兰感动坏了,跟他在一起,还是第一次感到自己的重要性呢,抹了一把泪,收拾盘碗,轻声说:“你好好休息,有事叫我。”不行,得回去哭哭。

莫非是自己的表情出卖了内心,让她看出来了?任天心中不忍,就像一个正常人刺激了弱智,胜之不武,“等等。”

舒兰身形顿了顿,转身问:“还有什么事儿?”

“呃。”本来想道歉,不过看她神色不像生气,本着不能浪费道歉的心理,于是作罢,可又叫住人家,说什么好呢?什么都不说,又显得拖泥带水,女人式的多余与矫情,她还不知道要怎么笑话自己呢,思虑再三,任天低声道:“你……来,我们聊聊。”

难道有更加满足虚荣的话要说?舒兰眼睛一亮,放下盘碗,又回到床边,端端正正地坐着,洗耳恭听,“好吧!”

男人的温柔,是女人的绝症。

咦,任天费解,怎么突然想起这句话?谁说的?好像是周存道,当初在黑龙山,舒兰习惯性跳崖,他劝自己不要针尖对麦芒,怀柔政策来着。脑子里怎么就忽而冒出这一句?难道是冥冥之中,注定我任天重新俘虏舒小姐的身心?

“舒兰,委屈你了……”想通了的任天跟着感觉走。

他罕见的温柔,使她不禁低了头,“什么?”

“所有的事,从开始到现在。你的付出,所有的感情,我都愧对。”任天沉默片刻,缓缓道,“你愿意给我弥补的机会吗?”

被突如其来的温柔弄得有些措手不及,舒兰的心怦怦跳,少女怀春似的,脸上发烧,“……不知道。”

“那我替你决定。”任天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一把将她按在怀里,“以后都是我来包办,你愿意吗?”

“……”动了动唇,没声,久违了的怀抱,导致失语。这大概就是绝症了。

原来不扑也能达到目的,任天暗喜,天神啊,这跤摔得值!任天搂得要多紧有多紧,“帮你包办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你忘了所有苦难,只看见现在的幸福。”

舒兰一震,“你不是一直介意我和周存道……”

“活着就好,平安是福,除此之外,我没什么介意的。”任天知道自己说谎了,是个男人都会介意,只是,失去她,比任何时候都要痛苦,所以善意的违心,“在一起就好了,不作他想。”

舒兰的泪水奔腾了,淹没了面颊,淹没了任天为她拭泪的手。

“在一起就好。”反复说着这句话,像在念一个咒语,天神啊,你可一定要让此咒灵验,生生世世,团团圆圆。

团圆就好。

番外小周君华美蜕变全记录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腼腆,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拥有无限的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善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儿凉快哪儿待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到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吗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作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多么具有服务精神,多么温柔多么体贴,长大了一定是个好妻子,呃,我承认我想太远了。张嘴,她的小手伸过来,突然,我的嘴里多了很多硬块,像装满石头的袋子……她把所有的松子糖都扔进来了。

“哈哈,我最讨厌吃松子啦,娘还老让我吃,不许扔掉。”她拍着小手,一蹦一蹦的,“哥哥,多吃松子聪明哦!”

我愣在那里,很久,很久,才接受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的事实。只见她那样蹦蹦,一会儿就蹦远了,嘴里还嚷着:“娘我把糖都吃完喽……”

这就是我被表妹消遣的全过程,很无言很可怜很销魂。

事后,任天替我总结:“你白长这么大了哇哈哈,被一个丫头片子耍得团团转哇哈哈,丢死人哇哈哈!”

我嘴硬,“她很可恶,但至少很本真。”

“本真?”任天望天,“啥叫本真。”

所以说不要跟文盲一般见识,尤其是尚未发育的文盲,因为此人乃混沌未开的童子鸡,属处男级别,我们姑且称之为:处盲。

我酷爱接近本真的东西,即使其本身并不高明,甚至愚蠢,只是与世间伪善区分开来,就很好,如同我爱干净,不喜欢待在乱七八糟的地方,故而相交多年,我从不进任天的房间,因为那儿乱得像地狱,故而,认识表妹几天后,我向姨妈姨父提亲。

提亲的结果可想而知,鸡飞狗跳,成为笑谈,我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

有人跟我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只是我太心急,表妹太小,急着提亲,未免太不合时宜,等到五六年后未尝不可。我觉得很可笑,时间算什么?过了五六年就可以堂而皇之顺理成章 ,提前五六年就是禁忌就是笑谈?用时间充当借口最是低级。我不就年纪大了点儿嘛,嫌弃人家人老珠黄就直说嘛!

这次的打击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从此我不再轻易信人,轻易爱人,用坚实的面具,掩饰我内心狂热的追求,用万能的面瘫,保护我胸腔内跳动着的脆弱的小心灵,我不再爱了,我枯萎,我凋残,我随风飘落,化作春泥更护花。

“平时那么有爱的周存道怎么变成了这样呢?”处盲任天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多么神秘,我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揣摩,每次我从他面前飘然而过,禁不住无比得意,就让他想破脑袋吧,哇哈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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