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在杭州任判官,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审问案件,给犯人定罪量刑。因为被捕者多为违犯王安石新法的良民,犯的那些法条都是他所反对的。可那是法律,他无权更改,既要按自己所不喜的王安石的法律办事,又要考虑到百姓的利益,这叫他很为难。他为此感到非常的痛苦与困惑。
有一年的新年除夕,苏东坡审问因贩私盐而被捕的犯人,那些犯人其实是与其他贫苦人民一样,被生活所逼,不得不靠贩私盐来补充家用,勉强度日。但王安石新政之后,不准许他们再贩卖盐,他们为了生存,都不肯放弃原来的生意,结果自然被官府抓住了。苏东坡想,在如此寒冷的冬季,在万家团圆的时候,这些人却因为贩卖了点私盐,与官府争利,就被抓住,要严惩,甚至要被送进监狱,他真是为这些人而感到难过。在要执笔对他们判刑的时候,苏东坡心情万分悲痛,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这件事情,苏东坡在给一位阁员的书信中说得十分清楚,从中可以看出苏东坡对百姓的态度,是饱含着同情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和那些他审问的阶下囚,并无不同。在诗歌中,他就这件事情写道:
除日当早归,官事乃见留。
执笔对之泣,念此系中国。
小人营报粮,堕网不知羞。
我之恋薄禄,因循失归休。
不须论贤愚,均是为食谋。
谁能暂从遣,闵默愧前修。
在给弟弟苏辙的书信里,他写出了更多的肺腑之言:
平生所惭今不耻,坐对疲氓更鞭捶。
道逢阳虎呼与言,心知其非口诺唯。
居高忘下真何益,气节消缩今无几。
这里写他在审理犯人时,对待他们的平等与尊重的态度,也写了他对权贵们施行严刑酷法的嘲讽。
在另一首诗里,他写百姓在保甲制度下所受的痛苦,描写老百姓在鞭挞之下的哭叫,甚至壮丁的妻子儿女也被关入了监狱。这些诗句累积起来,后来他被捕受审时,竟被用来确立了他企图摧毁人民对新政的信心之罪行。
苏东坡反对王安石变法中对百姓肆意任用酷刑,这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在封建时代,即便是站在权力颠峰,进行历史性变法的王安石,虽然他的青苗法等法令是为百姓着想,但是,一旦百姓的利益与官府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王安石这样较为进步的封建社会的改革家,也不免就站在封建统治者一边,不顾百姓的死活与利益,任意地鞭挞百姓,盘剥百姓,惩治百姓。但苏东坡完全不同,他是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为百姓的利益考虑问题的。
苏东坡与他的父亲苏洵一样,都认为君主与统治者们应该对百姓尽量避免用酷刑,对百姓施以仁政。苏洵在《六国论》中有“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灭秦者秦也,非六国也”的著名论断,秦国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秦始皇施行暴政,乱用刑法,鞭挞百姓,鱼肉百姓,最终导致秦二世而亡。苏洵看来,六国的灭亡,秦帝国的灭亡,都是因为失去了民心,自取灭亡。苏东坡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在写给皇帝的上书中有:
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
苏东坡认为,一个君主,如果用酷刑,鞭挞百姓,与民争利,就失去了民心,君主就成了独夫暴君,国家就有灭亡之危险。在苏东坡看来,朝廷应该提倡无为无欲的政治,这样才能与民休养生息。这样,他就不自觉地形成了“清静无为”的政治理想,与道家的政治理想相一致。
出世与入世,匡世济民之志与退隐山林,传统文人士大夫往往在二者之间进行着艰难的抉择。这也是儒家与道家的根本分歧,这个分歧也反映在治理国家上。苏东坡在取《南华真经·在宥》一篇中“黄帝问道于广成子”节所作的《广成子解》中,阐述其道教的政治理想,其中就包括社会审美人格理想。苏东坡说:“言其情在于欲己长生,而外托于养民人、遂群生也。夫长生不死,岂非物之实,而所谓养民人、遂群生,岂非道之余乎?”
苏东坡认为,黄帝以积极入世的方式拯救黎民,实际上是对黎民百姓的干扰,也是对个体自由追求的放弃(“今乃舍己而问物”),这恰恰是未得道的表现。一旦得道,则应贯穿“道”的原则,自我而外,于己则长生自由,享受快乐的神仙境界,于外则与民无争,顺民无为,自然民养群生,所以得道者一方面表现为“我有欲而物自生”,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得道者无物无我”。这样,苏东坡以道教清静无为的社会思想为社会美学理想,以为“立法更制,以镌磨锻炼其民”,反而“斩丧之福”(同上)。因此,作为统治者“清静”,不去人为干涉人民生活,而人民自然安居乐业,生活幸福,这样的社会状态才是理想的社会状态,是令人向往和追求的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社会状态。
苏东坡所逐渐形成的清静无为的政治理想,对他一生的政治道路与文学道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一政治理想,使他看到了王安石变法的破坏性,同时又使他看到了司马光当政后的多欲政治,看到了朋党所造成的政治混乱。这都不符合他清静无为的政治理想,因此对他们的政治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另外,苏东坡清静无为的理想也表现在文学中,就使他的诗歌与词作产生了普通人难有的旷达与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