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二年,欧阳修主持贡举,他决心利用科举,打击太学体,扫除文坛颓风。他特地召国子监直讲梅尧臣为参详官。国子监直讲是国家学校中的教师,参详官当时俗称“小试官”,负责考试阅卷的具体组织工作。
那一年的试题是《刑赏忠厚之至论》。梅尧臣在阅卷中,发现苏东坡写的文章议论透辟,行文流畅,很有“孟轲之风”,便将卷子给其他考官看了,也都说好。梅尧臣便把文章拿给欧阳修看,欧阳修一看,的确是一篇敦厚顺畅的好文章,心中赞叹这位考生的文才。
不过这件事情上发生了误解。欧阳修很欣赏那篇试卷的文体和内容,以为一定是好友曾巩所写。为了避嫌疑,他把卷子由第一名改为第二名,于是苏东坡考了个第二。
嘉祐二年(1057年)四月八日苏东坡通过殿试,四月十四日年方二十就被点为进士,在三百八十八位考中的学子中名列前茅。
苏东坡才气纵横,在这次科举考试中,他引用历史事例时,在试卷上杜撰了几句对话。他发挥文意时说,在赏忠之时,应当宽厚,在罚罪之时,当恻然有哀怜之心,以免无辜而受戮。他写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这几句对白读来满好,显示贤君亦肯用不肖,使之有一展长才之日,这种史实颇可证实明主贤君用人之道。判官梅圣俞阅卷至此,对尧与皋陶有关此事之对白,不敢公然提出查问,因为一经提出,即表示自己对年久湮没的古籍未曾读过,显出自己才短,因此也只当视而不见。在当时,考试时用典失实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要是被明眼的考官察觉,中进士恐怕就困难了。
苏东坡进士及第后,拜见了欧阳修。欧阳修又问起“皋陶曰杀之三”的出处来,苏东坡说是在《三国志·孔融传》注中。欧阳修查阅《三国志》,并无这句话。又问苏东坡,苏东坡说:“曹操把俘虏来的袁熙的妻子赐给自己的儿子曹丕,孔融对曹操说:‘过去周武王把妲己赐给了周公,周公坚决不受’。曹操问:‘你在哪部经典中见到的?’孔融说:‘从今天的事来看,我猜想过去应该如此。’我文章中皋陶和尧的事,我也是猜想应该如此。”欧阳修听后非常吃惊,但他并没有责备苏东坡用典失实,相反还赞赏他的活学活用之精神,以及他的果断,他说:“这个人可以说善读书,善用书,能学以致用,将来文章必定独步天下。”欧阳修又对别人说:“再过30年,就没有人提到我了。老夫我应当让开道路,放他出人头地。”
此话后来果然应验,因为苏东坡死后的十年之内,果然无人再谈论欧阳修,大家都谈论苏东坡。他的著作在遭朝廷禁阅之时,还有人暗中偷读。
欧阳修是当时文坛巨擘,获得他赏识的人是不多的,但苏东坡年纪轻轻,就获得欧阳修的如此赞赏,实在是因为苏东坡才华横溢,活学活用的学术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欧阳修。
苏东坡曾说:“成功的第一要诀,就是善学善用。”正是因为他能学以致用,所以才能在众多的文章高手中脱颖而出,一举而考中进士,而且受到文章大家欧阳修的赞誉。我们平常所学的都是一些方法、规律、经验类的东西,只有在实际中运用它们,才能发挥出效果。如果做不到在现实中活学活用,举一反三,那么学习就没有任何用处。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学以致用。惟有学以致用,知识才能变成真正有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