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生产课长)五年前入职时是公司里有名的刺头,风作硬朗,思维及行动快捷,对公司的任何事情都会提出自己一定的见解,为了工作上的事,曾与直接上司生产多次争执。可近来什么事都不再争了,没有了任何的建议与要求,无论上司的安排是对还是错,一切均按上司要求办理。是什么让他作出了如此大的改变呢?或者说是什么让他事事妥协呢?经过与张先生深入地沟通了解,是因为他对公司不抱希望了,认为自己的努力只会是白费,但又不想轻易地放弃自己曾经的努力,所以开始“变乖”。
一般的,下属对上司总有一层顾虑,这层顾虑往往使他在上司向他了解他的需要的时候,不敢说出真话。而作为上司,如果不能了解下属真正的需要,即使他为此做了不少事,也仍然达不到最好的效果。因此,作为上司一定要善于发现下属心中真正的想法。
下属精神离职的征兆
发现下属精神离职的征兆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公司先前所有的抱怨不再抱怨,表现出来的是公司的一切都很正常,不正常的在他们眼里也是正常的。
2.上下班比之前更准时,不迟到但也不多加一分钟的班,上班期间更“认真”了,但效率却比之前有明显下降。
3.对公司所有的制度、要求、方针无动于衷,漠不关心,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对待公司的变化。
4.之前无论大事小事都是主动的,现在开始变得平静中庸了,再没有任何建议,一切照章办事。
5.开始变成“和事佬”,什么事情都以“和”为贵,不愿追究真正原因,动不动就主动承担“责任”。
避免“变相”关心下属
精神离职形成的主要原因及高发群体,经过分析,主要原因表现如下:公司(某些上司)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过于自我,没有考虑到下属的感受,也不听取下属的建议与意见;下属经过多次的打击后,对公司失去信心,认为自己的才华得不到施展,观望过后失去信心;下属自己心态不稳、能力一般,对自己不负责任、没有明确追求,得过且过。“精神离职”的高发群体主要是:老下属(通常为三年以上的下属)、能力较差没有追求的下属。
上司是通过别人来工作的,只有真正关心下属,下属才会为你效劳,这个道理几乎人人都懂,但往往在具体操作时走了样,在具体的公司管理中往往存在这样几个误区:
1.把关心等同于小恩小惠。
很多人一厢情愿地认为,所谓关心下属就是小恩小惠,要不就是“你昨天加班太累了,第二天上班你可以晚来”,或者是类似于“我特批你休息一天”,这种关心往往会破坏公司的一些规则或制度。这种做法并不能真正建立起上司的影响力。关心下属一定要体现出是你关心他,而不是组织在关心,这一点非常重要。
2.满嘴跑马,口头许诺。
激励下属好好干,有时候必须做出承诺。然而言必信,行必果,承诺必须要践约,特别作为上司更应该一言九鼎。如果情况特殊或者有变,或自己判断失误无法兑现,最好向下属道歉并说明原因,得到他们的体谅。
3.认为关心下属就是关心他们的工作。
这种做法会令下属非常反感,他们会认为上司只关心业绩,甚至会认为上司在怀疑他的工作能力。
4.认为关心下属就是对下属有求必应。
作为上司,只能尽量满足下属那些与组织目标一致的需求,对不合理的需求必须予以回绝,甚至还要批评。
5.认为关心下属就是不批评下属。
其实,批评也是关心的一种方式,它可以促使下属反思自己的作为。但批评一定要选择恰当的时间、采用正确的方法,注意下属的自尊心,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及时肯定下属的表现
潜能是一个人潜在的能力,它需要一定的环境和条件才能充分释放出来。高明的上司不仅能够把下属的才能用足用好,而且还善于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开发下属身上存在的各种潜能。是否善于激发下属的潜能,成为衡量一个上司领导艺术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而要激发下属的潜能,就需要领导掌握激发下属潜能的几个必要条件。
1.亲自向下属的杰出工作表现表示感谢,一对一地亲自致谢或书面致谢,前提是真诚的感谢,虚伪的感谢事与愿违。
2.花些时间倾听下属的心声,善加分析,虽然很多下属有抱怨,但其中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3.对个人、部门及组织的杰出表现提供明确的回馈,要么不承诺,承诺必应。
4.积极创造一个开放、信任及有趣的工作环境,鼓励新点子和积极的主动性。
5.让每一位下属了解公司的新产品和市场竞争策略,以及讨论每位下属在公司所有计划中所扮演的角色。
6.让下属有机会参与决策,尤其是那些对其有影响的决定。
7.肯定、奖励及升迁等,都应以个人工作表现及工作环境为基础。
8.加强下属对于工作及工作环境的归属感。
9.提供下属学习新知及成长的机会,告诉下属在公司的目标下,上司如何帮助其完成个人目标,建立与每位下属的伙伴关系。
10.庆祝成功。无论是公司、部门或个人的优秀表现,都应举办士气激励大会或相关活动。
让下属参与编写规章制度
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定制度本身并不难,难的是制度的执行。难以执行地主要原因在于: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是在改变下属的工作习惯。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改变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的,况且制度是要改变公司所有人的工作习惯,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所以,我们在制定制度时,不但要确保制度的正确,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它能否成功的改变下属的工作习惯(即能否成功地被执行)。下面就是在制定制度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让当事人参与。
让当事人参与制度的制定是制定制度时一个重要的原则。如果这个制度是针对整个公司的,要尽量使公司的群体下属都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中来,如果只针对某个工作流程的制度,则需要请相关的下属参与进来。一般的做法是,由起草人在进行过认真调查之后,起草制度的草案,将该草案公布于众,让大家进行讨论和修改,并由起草人收集意见进行修改。对于重点的当事人,起草人要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做认真的记录和总结。
要注意的是,在收集到的意见中,会有80%的意见是重复的或不可行的(对这些意见要向提出人做耐心地解释工作),只有20%的意见真正有作用。但这种让当事人参与讨论制度的形式不可缺少,因为这种参与的形式比参与的结果更加重要。
虽然让当事人参与会让制定制度变得复杂起来,但却会对今后制度的执行减少很多障碍。因为人本能的会对约束他的东西产生反感,而制度恰恰是约束人的东西。让下属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中来,可以减少这种反感,因为人们都不会讨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注意下属的工作习惯。
懒惰是人的一大天性,没有人会主动更改自己熟悉的工作方式。所以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认真分析现有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习惯。在达到目标的原则上,要尽可能继承原有的流程和习惯,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日后制度的执行。
3.简明、扼要。
制度是需要执行的,当下属对制度本身无法深入了解时,就谈不上能很好的执行。制度是针对所有当事人的,所以制度本身的语言描述应该尽可能的简明、扼要、易懂,并且不产生歧义,让所有的当事人都可以轻松地理解。另外,制度不必非常缜密和完备,首先是因为这样会损害制度的简明性和易懂性,不利于制度的执行;其次是每位下属都对制度有基于常识的认识和理解,而这些常识性的东西就不必在制度中面面俱到。
4.容易操作。
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要想使制度易于操作,最好在制度中就明确一般的操作方法。另外,要写明制度的原则,这样便于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最好能规定出解释权的归属部门)。
5.不求完善,但求公正。
在制定新制度时,很难做到一次性制定的非常完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管理的提升,可能还要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充实。定制度是为了使用,所以一定要适合公司。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不合理而出现一些问题,但这些不应该影响制度的公正执行。比起制度的完善性,下属往往更加关心执行制度的公正性,所以,对于制度的制定者来说,应该比关心完善性更加关心执行的公正性。
6.对改变习惯采取措施。
新制度的执行过程就是改变下属工作习惯的过程。上司应该很清楚地认识到该制度的执行会带来哪些工作习惯的改变,这种改变下属是否可以接受,接受的程度是多少。根据具体情况,上司必须采取一些辅助措施来加强对下属工作习惯的改造。比如在新制度执行时,进行制度培训,或进行频繁地抽查和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