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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两《唐书》立传记载的高丽人仕唐事迹评述

一、高仙芝事迹考略

高仙芝曾官至唐朝副元帅。《旧唐书》认为,“元帅”这一官职开始设立于安史之乱期间,“肃宗讨贼,以广平王为天下兵马元帅,又以大臣郭子仪、李光弼随其方面副之,号为副元帅”。似乎元帅、副元帅之名始于广平王和郭子仪、李光弼。其实不然。

早在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安禄山据范阳反叛的时候,唐玄宗就以京兆牧、荣王琬为元帅,以高仙芝为副元帅,率兵征讨安禄山。不仅高仙芝为副元帅早于郭、李二人,而且高仙芝之前也早有元帅的称呼,此可以纠正《旧唐书》记载的错误。通过上面对“元帅”情况的分析,已经可以知晓高仙芝在唐朝的地位之高,故两《唐书》都为其立传。现在主要从其他角度对高仙芝的事迹进行探讨论述。

(一)高仙芝的身世及从军情况探讨

史载,高仙芝从小随父投身行伍,逐渐崭露头角。其父高舍鸡,“初从河西军,累劳至四镇十将,诸卫将军”。两《唐书》及《通鉴》中都没有载述河西军的具体位置,却有“河西军镇”的说法。如《旧唐书》载:“上元元年,河西军镇多为吐蕃所陷。”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中的唐代“陇右道东部”地图上面也未见河西军标注。据此,所谓的河西军,在唐代可能是泛指河西地区的军镇而言。河西地区是唐朝防备吐蕃入侵的军事要地,大约在今天黄河以西的青海省和甘肃省地区。高舍鸡所担任的十将军,为散号将军,“以加武士之无职事者”。诸卫将军,是从三品武职事官。作为一名高丽人,从投募从军直至升任为将军,足见高舍鸡不是平庸之辈。

当时包括高丽在内的诸蕃族人投募唐军的情况很普遍。《唐六典·户部尚书》载:“秦、成、岷、渭、河、兰六州有高丽、羌兵。”上述六州位于陇右道东部,也就是位于今天的甘肃省东南部及附近一些地区,是唐朝与吐蕃的接界地带。高宗时,高藏在辽东谋叛唐朝而被召还流徙,那些随从的高丽遗民也被散徙“于河南、陇右诸州”。又,开元三年(715),王晙上书曰:“……若以北狄降者不可南中安置,则高丽俘虏置之沙漠之曲,西域编氓散在青徐之右,惟利是视,务安疆场,何独降胡不可移徙!”据此可以推知,当时有不少高丽人居于唐朝西北部地区。唐朝将许多高丽籍的兵士安排镇守西方边境,这和唐太宗、唐高宗征高丽、百济时大量任用来自西北民族的将领兵士的安排具有相似性。以西兵征东疆、以东兵守西陲的方式可以杜绝将士因为地缘关系而影响征战戍守。这种用兵方法对于今天的军队征兵驻守仍然有一定影响。

据《唐六典·户部尚书》载:“高丽、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这表明高丽、百济人应募入伍的人似不在少数,高舍鸡当是应募者之一。由于对外作战频繁、府兵制崩溃造成兵源紧张,“不限蕃汉”成为开天年间的征兵原则。

兵募为什么要应募参军?在唐贞观、永徽年间,凡是参加征讨作战的人,“身死王事者,并蒙敕使吊祭,追赠官职,亦有回亡者官爵与其子弟”,所以应募入伍的人很多。甚至有人志愿自备武器装备入伍。但从显庆五年以后,兵士征役身死,朝廷便不再抚恤。且“往前渡辽海者,即得一转勋官;从显庆五年以后,频经渡海,不被记录”,导致“州县发遣兵募,人身少壮、家有钱财、参逐官府者,东西藏避,并即得脱;无钱参逐者,虽是老弱,推背即来”。所以,早在唐朝征百济的时候,就出现了兵募“手脚沉重者多,勇健奋发者少,兼有老弱,衣服单寒,唯望西归,无心展效”的状况。

由上可见,在唐朝前期就出现了有钱人买通官府逃避兵役,穷人则被强行征兵的现象,而先前之所以有很多人愿意参军甚至自备行装上战场,无非是为了立功而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或者为子孙求福。当然,人们之所以自愿参战,跟当时相对安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及开明的奖励机制是分不开的。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六月下诏曰:

朕为人父母,抚有海内。以百姓为心,恐一夫失所。至于兵募,尤令存恤。去给行赐,还给程粮。以此优矜,不合辛苦。如闻比来兵募年满者,皆食不充腹,衣不蔽形,驮募什物,散落略尽。既不能致,便流浪不归。丁壮减耗,实繇于此。自今已后,诸镇兵募每准额至交替时,所司预检勘,两月前奏闻。

兵募即募兵,是由朝廷招募的兵士。从诏书的内容中可见,直至玄宗朝,兵募的境遇仍然很凄惨。高舍鸡的参军入伍,虽不能确定其家境是否贫寒,但他能从恶劣的行伍环境中逐渐崭露头角,升至将军实属不易。

关于高舍鸡的身世,有学者认为其很可能来自原高丽王族。由从军逐渐累官至诸卫将军的轨迹来看,高舍鸡显然具备较出色的军事素质和才能,没有一定的家学积淀而骤然升迁的机遇不大,由此可推断高舍鸡至少出身于高丽将门贵族。前面已经提到唐太宗曾给三千五百名高丽将领授予官职并迁入内地。在灭高丽之后,也把俘虏的九十八名高丽将酋迁至唐朝。而高舍鸡的先人入唐的时间,应当是在此时段内。

关于高舍鸡在唐的事迹,主要在两《唐书·高仙芝传》中略有提及,说高仙芝“少随父至安西,以父有功授游击将军。年二十余即拜将军,与父同班秩”。

因高舍鸡有功而被授予高仙芝游击将军,是唐朝的回授制度使然。凡是功劳较高的人,有时可使其亲友得到封爵,也可以申请把功劳转给他人,这种授官方式称为“回授”。唐代回授的事例很多,如开元年间,御史中丞宇文融推荐韦恒,认为他“有经济之才”,申请把自己的官职回授李恒,朝廷“乃擢拜殿中侍御史”。唐宪宗时,为奖励左武卫大将军张克勤,曾下敕封张的一个儿子为五品官。克勤因儿子年幼,向宪宗申请“准近例”回授给了他的外甥,即张克勤的功劳回授了两次。另外,“准近例”说明类似的回授情况在宪宗时还比较普遍。高舍鸡回授高仙芝的游击将军官衔,为从五品上武散官。武散官也叫“散位”,是荣誉性加官,没有具体的职能掌管,唐太宗之后的入仕者都带散位,称为“本品”。

唐朝的这种回授奖励机制,可以使文臣、武将更加恪尽职守、奋力征战,获得更多的荣誉回授家人,甚至荫庇他们为官,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较典型的“人治”现象。在当时,这种回授奖励机制使得身、家、国三者在各自的现实利益面前达到了和谐与一致。

(二)高仙芝事迹简论

关于高仙芝的仕唐事迹,两《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得比较详细。这位著名高丽籍将领的主要事迹有:①年少时随父到安西,因回授和立功,在二十几岁时即升至将军。在唐玄宗开元末年,升至安西副都护(从三品职事官)、四镇都知兵马使。②天宝六年(747),率领一万兵马长途奔袭一百多天,平灭与吐蕃亲善、与唐为敌的小勃律国,俘虏国王,因功被授予四镇节度使之职。③天宝八年(749),入朝,加特进(正二品文散官),兼左金吾卫大将军同正员(正三品职事官),回授一子五品官(其子事迹不见史载)。④天宝九年(750),率兵征讨石国,俘虏石国国王归朝。拜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文散官)、右羽林大将军(正三品武职事官)。⑤天宝十四载(755),封密云郡公(正二品爵)。同年十一月,“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诏遣率各地赴京兵马征讨叛乱,屡战屡败。高因与常常干预指挥作战的监军边令诚不和,边因而向皇帝指陈高仙芝“逗挠奔败”,贻误军机,遂激怒玄宗,颁敕将高仙芝处决。

高仙芝的一生富有传奇色彩。在他小的时候,父亲还担心他性格懦弱、脾气温和,将来难以生存,孰料他后来竟屡立战功,拜帅封公,成为朝廷一品大臣。这固然与高仙芝的过硬军事素养分不开,但让他在行伍环境中脱颖而出的,委实与他遇到了慧眼识才的伯乐的幸运因素分不开。虽然高仙芝二十岁就成为将军,但之后在两任节度使田仁琬、盖嘉运的手下都“未甚任用”,直到第三任节度使夫蒙灵詧上任的时候才发现了高仙芝的才能,遂“累拔擢之”。这里面反映出的不仅仅是高仙芝能把握住机会屡立战功的问题,还有节度使夫蒙灵詧为国家利益考虑放手让高仙芝崭露才能的因素。所以,不出数年,高仙芝竟然取代了夫蒙灵詧的位置并超过了他。虽然后来夫蒙灵詧产生了妒忌之心,但这正是常人难免的心理反应,不能过于苛责。而他的大胆起用人才以及高仙芝在军事上不断上进的经历,却能够反映出唐朝繁荣时期的一种进取精神、一种开拓风貌,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个国家兴旺程度的指针。大唐帝国开元盛世的景象,实是由无数的夫蒙灵詧和高仙芝们共同促成的。

高仙芝征灭小勃律国和石国的两次军事行动,奠定了他在唐朝军事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当“安史之乱”爆发后,高仙芝成为副元帅的最佳人选。从唐玄宗时开始,唐朝军事行动总由亲王作为名义上的元帅或者总管,故担任副元帅或副总管的大将实际上是真正的军事指挥者。高仙芝当上了副元帅,达到了他仕途的顶点,但也迅速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史载,在抗击安禄山叛乱军队的时候,“监军边令诚每事干之。仙芝多不从。令诚入奏事,具言仙芝、常清逗挠奔败之状。玄宗怒,遣令诚赍敕至军并诛之”。

作为实际军事统帅的高仙芝,不是死在杀敌的疆场之上,而是死于宦官监军边令诚的谗言之下。看来,高仙芝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能力远逊于他的军事指挥才能,这两件看似不搭界的事情在特定场合相遇,竟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后果,也是值得思考的地方。

(三)论高仙芝之死

高仙芝之死反映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监军掣肘军事指挥。监军,也称监军使者,至少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是受皇帝派遣的使职,一般由御史担任,也有少数其他官员担任此职的情况。监军的职能本来是用来“立刚毅之心,勇猛之节”、“帅先士大夫”的,即协助军事指挥在军队中做思想工作,激励将士的意志,并作为表率。但由于使者是受皇帝钦派,军队、地方长官不得不对其另眼相看,有人甚至阿谀奉承以求换得在皇帝面前的美言,冀望仕途飞黄腾达。由于李隆基在登上宝位的过程中曾得到宦官的鼎力支持,所以在他称帝后,宦官开始越来越被宠重,“中官稍称旨,即授三品将军”,以至于监军这样重要的职位也由宦官把持、垄断,领军将帅的地位则相应下降,出现宦官“监军则权过节度,出使则列郡辟易”的怪现象。

边令诚和高仙芝在“安史之乱”前已共事多年。天宝六年(747),高仙芝讨伐小勃律的时候,监军就是边令诚。那次征讨不仅路途遥远、地势险恶,而且唐军对小勃律和吐蕃方面的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形势对唐军并不有利。边令诚胆小害怕,以至于高仙芝不得不把他留在中途,自己率军继续进讨,在得胜班师途中再与其会合。而实际上,也正是因为没有边令诚跟在身边干扰,才让高仙芝得以放手指挥唐军,取得大捷。时过八年,当“安史之乱”爆发时,边令诚已经成为了中官将军,得宠于天子,习惯了飞扬跋扈。更主要的是,高仙芝所率的部队就在京城附近,天子脚下,使得边令诚有恃无恐,不仅不再像当年出征小勃律时那样惊惧,反而对高仙芝的军事作战计划横加干涉,“每事干之”。作为一名军事指挥者,高仙芝对此当然不能容忍,边令诚由此生怨,进构谗言,使高仙芝死于非命。这里面反映出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边令诚的个人品质和素质低下,也在于监军不应当干涉军事指挥。因此委派监军的唐玄宗的责任是必须探讨的。

第二,唐玄宗宠信宦官,忠奸不辨,在他统治中国的后期发生全国动 乱是偶然中的必然。早年,通过两次宫廷政变,李隆基顺利登上帝王宝座。登基后的唐玄宗没有忘记曾经辅佐过他的人,因此即使是他的家奴也青云直上。如果不犯大错,他们都能够得到长久的优待(后文对参与唐玄宗宫廷政变的高丽人事迹中有论述)。在宫廷内部,大凡在权力交接环节,特别是在非正常状况权力交接时,总会出现宦官参与的身影。宦官陪侍皇帝起居,对皇帝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觊觎宝座者通过宦官透露皇帝的言行信息,就可以制订相应的计划和对策。在最高统治者上层权力控制不稳时,帝座主人往往更容易信任无家族利益牵挂的宦官。从唐太宗到唐高宗末年,中央权力一直控制在皇帝手中,“权未假于内官,(宦官)但在阁门守御,黄衣廪食而已”。但从武则天称制开始,宦官人数、职位都有所升高,中宗对于宦官则更加“务崇恩贷”,玄宗时,“中官稍称旨者,即授三品、左右监门将军,得门施棨戟”。通过高宗之后诸朝宦官的待遇,不难看出宦官在奉新君上台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唐玄宗朝宦官地位陡增,原因在于以高力士为首的宦官曾经为玄宗称帝提供过大力支持。而以后宦官势力的膨胀也滥觞于此。

通过上述对于宦官地位变化的分析,就可以得出,高仙芝被宦官监军谗构,是因为唐玄宗过分宠信宦官。唐玄宗之所以过分信任宦官,源于他当初得益于宦官帮助而登上帝王宝座,故此后他对权力的分配,不轻易假于“外人”,而宁愿给这些私人。高仙芝即使成了讨伐安史叛军的副元帅,不但仍有监军在掣肘他,而且还被其谗构而置于死地。这些都是唐玄宗在政治权力角逐过程中逐渐积累下的恶果。再加上唐玄宗老迈后,政治进取心下降,察人失当,昏聩偏信,导致其政局渐离正轨,唐朝各个领域出现大大小小的漏洞,给史思明、安禄山等提供了可乘之机。最后安史叛军攻进都城,驱逐天子至蜀,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不说是唐玄宗自酿苦果,实际上他才应当为抗击安史叛军失败负主要责任。而数度立大功的高仙芝轻易就被玄宗杀害,从侧面反映出他并没有得到玄宗皇帝的真正信任。或许还可以换句话来推测事情的背景:高仙芝常年在边疆征战,没有参与过唐玄宗所发动的任何一次政变,所以唐玄宗对其难以产生很高的信任度。

高仙芝的辉煌仕途基本上是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得来的,其最终的惨死也是由玄宗皇帝的昏聩所导致的。如果再进一步深究的话,那么高仙芝之死也不能仅怨唐玄宗的昏聩,唐玄宗之所以会这样做,也是他在残酷的政治权力争夺中养成的自我保护性的反映。和前述武则天利用酷吏来对待泉献诚一样,这是古代专制社会权力争夺必然导致且无法消除的恶果。

(四)对高仙芝的评价

关于高仙芝的事迹,史书着重记载其仕途经历,而对于高仙芝的为人处世、性格特点等记述颇为简略,这是正史记载的不足之处。古代的修史者必须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他们无法发表自己的全部见解,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但这个不足理应由后人补上。笔者试对此说一下自己的管见。

为人慷慨大方,这是高仙芝性格的一个特点,也是其与下属保持良好沟通的一个重要因素。召募来的兵士“素爱仙芝”,在战斗中能经常取胜。高仙芝征战频胜,所得俘获和赏赐极为丰厚,“家财巨万”,但他“颇能散施,人有所求,言无不应”。这也是高仙芝频频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高仙芝含冤临刑之前,手下的兵士都为他喊冤。尽管无力回天,但广大官兵的哀诉也反映出了高仙芝的人格魅力。

另外,高仙芝生前既为唐朝的重要军事将领,又是大地主,这是史书没有明确提及的事情。早在高仙芝代夫蒙灵詧为安西四镇节度使之前,因才能出众、战功显赫,就已引起包括安西副都护程千里、大将军毕思琛、行官王滔、康怀顺、陈奉忠等人的嫉妒,这些人都在夫蒙灵詧面前构谮排挤他。在势单力薄的不利环境下,高仙芝只有委曲求全。为此,他把自己的“一千石种子庄”送给大将军毕思琛。笔者认为,仙芝恐怕不止此一处庄田,说他是大地主的推断应该可以成立。

据开元二十五年(737)诏:“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亩以供粮。”“唐代官定口粮标准是男丁月食粟一石,年十二石。规定人给十亩,当能保证其口粮,亩产应合一石以上。这是镇戍地的可耕地或中下田,而非上腴好田熟地的产量。”高仙芝在委曲求全的情况下送与毕思琛的“千石种子庄”,当是上腴好田,据上述折算标准,面积当有七八百亩。根据唐代官员土地受田制度,“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十二顷,三品十顷,四品八顷,五品七顷,六品五顷,七品四顷,八品三顷,九品二顷五十亩”,等等,高仙芝受排挤之时,官职不会超过四品,他当时所能分到的土地也最多八顷,即八百亩。高仙芝能把所有的职分田都送人吗?如果全部送人,不仅他在安西都护府颜面扫地,就连用来养家糊口的依靠也没有了。所以说“千石种子庄”绝不会是高仙芝唯一的田产,说高仙芝为大地主并不为过。据此推知,其他唐朝高级将领也都拥有大量田产。这些捍边大将可称为“边将大地主”。至于其土地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这些土地的经营情况以及边将调动离职时其地产的归属问题等,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高仙芝战功赫赫,青史留名,但也因累累战功而被人视为“性贪”之人。率兵破石国时,高仙芝缴获大块瑟瑟十余石、真金五六骆驼以及数量众多的名马宝玉,这些都被他据为己有,“性贪”之名由此而来。但笔者认为,结合具体社会背景来分析,还可以了解到唐代其他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实际上,对当时征战沙场的兵将来说,“贪”似乎是普遍现象。唐太宗朝的中书侍郎岑文本即认为:“将帅之臣,廉慎者寡,贪求者众。”名将李□也曾就此问题在唐太宗面前直言不讳:“战士奋厉争先,不顾矢石者,贪虏获耳。”甚至激烈反对唐太宗改变“以城中人物分赐战士”的计划。按:李□在唐朝德高望重,是一个非常注意皇上感受的人,他敢在皇帝面前把战士奋勇杀敌的原因说成是“贪虏获”,而不是冠冕堂皇的“忠君爱国”,足可表明在当时的环境中战胜之后纵兵掳掠并非见不得人之举。而唐太宗也认为“将军言是也”,即承认李□说得有道理。在战争中,与屠城、坑杀战俘或者把所有的俘虏都变成奴婢等做法相比较,掳掠财物的残酷性明显轻很多。倘因掳掠所得宝物多则为贪,得宝物少则不为贪,这样的评价标准未免有失客观。何况史书同时也说,高仙芝“家赀累巨万。然亦不甚爱惜,人有求辄与,不问几何”,能慷慨施赠与人的举动,恐怕也不是一个“贪”字可以说明的。

正如上文所说,高仙芝对朝廷忠心耿耿,为拓保大唐江山积下累累战功,最后却因监军宦官的几句谗言而被轻易赐死。尽管史家为其立传,但是,就连高仙芝死时的年龄也没有记载清楚,其家人、后代的事迹也没有介绍(仅在本传里提及回授其一子五品官)。这样的结局实在令人慨叹。

二、王思礼仕唐事迹评述

王虔威、王思礼二人为父子,也是仕唐的高丽籍将领。两人事迹见于两《唐书·王思礼传》,今据其他史籍史料从新角度对二人事迹补充论述。

(一)王思礼的出身情况探析

史载王思礼是营州城傍高丽人,王虔威任职朔方军将,“以习战闻”,则王虔威在成为朔方军将之前似当在营州城傍供职。据考证,朔方军帅之职是由临时任命向常设转化,直至形成节度使体制的。其首次出现于长寿二年(693)以薛怀义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讨击突厥之时。因此,王虔威之任朔方军将当不早于此。他在朔方军时已隶职军将,很可能也是在太宗朝末或高宗朝初入唐的,而其身份应当为一名高丽酋领。入朔方军之前,王虔威开始在营州城傍任职。

城傍是一种军事组织,也可以说是一种军事制度。目前已经有日野开三郎、方积六、张泽咸、李锦绣、王义康等诸位学者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考证,综合诸位学者的看法,城傍的具体特征大体如下:它是受诸道军城管辖的少数民族兵士组织,但带有地方民兵性质,而蕃族首领往往是城傍的首领,他们受唐朝政府的管辖;城傍兵士按照规定“常令教习”,定期屯集,故兼有正规军色彩。

有学者还认为,从城傍与军镇的关系来看,城傍是随着唐代军镇制度的确立而产生的。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确切。

东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城傍的称呼。城傍本身并没有军事意义,和少数民族更无必然联系,它最初只是作为与城市相对的地理位置而言的。而南朝谢灵运曾作《山居赋》并自注,其中对城傍有解释:

古巢居穴处曰岩栖,栋宇居山曰山居,在林野曰丘园,在郊郭曰城傍,四者不同,可以理推。

这也是从城傍的本意来说的。但至少到南朝齐的时候,城傍被附加上了与军事机构有关的含义。

唐代初年,城傍已经带有非常明显的军事性质。唐朝建立后,致力于平定其他地方的武装势力,刘黑闼是要被平定的对象之一,唐高祖武德六年(623),刘黑闼的手下饶州刺史葛德威背叛刘黑闼,就是在饶阳城傍反戈的,刘黑闼被抓住后,又被葛德威献给了李建成,山东地区从此平定。

王虔威在正规军性质的朔方军供职,很可能是由于他军事能力突出,所以被军镇选拔,由带有半民间组织性质的城傍转入朔方军,而其在朔方军位列将军可以间接表明他有过硬的军事作战才能或指挥能力。王思礼在开始的时候也是在营州城傍,后来成为大唐名将。从城傍中选拔军事人才补充正规军的做法,表明唐朝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军队人才选拔、补充体系。蕃族兵将源源不断的补充,是唐朝军队保持旺盛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王思礼仕唐事迹简论

有关王虔威的仕唐信息,除了在两《唐书·王思礼传》及《通鉴》中所载的内容外,笔者未见其他新资料可以补充,故不赘言。

王思礼在唐朝的地位,也许是所有仕唐高丽人中地位最显赫的。他的主要仕唐事迹大略有:年轻时离开营州城傍,在河西节度使王忠嗣手下担任押衙,后来因为战功除右金吾卫将军(从三品武职事官),充关西兵马使,兼河源军使。天宝十一载(752),加云麾将军(从三品武散官)。十四载(755)六月,加金城太守(正四品下文职事官)。安禄山叛乱后,唐任命哥舒翰为元帅,哥舒翰上奏加思礼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武散官),兼太常卿同正员(正三品文职事官),充元帅府马军都将,“每事独与思礼决之”。十五载(756)六月,潼关失守,王思礼西兵败,赶赴行在,唐肃宗赦免其败军之罪。至德二年(757)九月,王思礼从元帅广平王收复西京,随后又从郭子仪收复东京,迁户部尚书(正三品文职事官,掌天下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成为唐朝宰相,并被封为霍国公(从一品爵),食实封三百户。乾元二年(759),制以思礼为太原尹(从三品职事官)、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兼御史大夫,寻加守司空(正一品职事官)。上元二年(761)四月,王思礼因病去世。肃宗皇帝辍朝一日以示哀悼,并赠太尉(正一品职事官),谥曰武烈,命鸿胪卿监护丧事。

从王思礼的仕途来看,他在“安史之乱”前一直在唐朝西部边疆任职,与吐蕃抗衡。“安史之乱”爆发后,王思礼内调平叛,官职随着平叛战事的胜负而几度升降,官职的变迁历程基本可以看作王思礼平叛战役中胜负的战况表。

作为高丽籍武将,王思礼成名时间晚于高仙芝。高仙芝任副元帅时,王思礼还是一名在西部边疆征战的武将;高仙芝的去世使得唐朝平叛战争失去了一位重要军事人才。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动荡不安的唐朝社会,客观上为像王思礼这样的边将崭露头角提供了机会。王思礼率军平息叛乱,最后竟获得了比高仙芝高得多的荣誉和地位。正如前文所述,少数民族和周边属国人在唐朝凭个人能力受到重用,这是唐代整个社会风气开放的表现之一。

王思礼不仅位列宰相,还任司空之职,是从唐朝肇基以来唯一一位身居三公而位列宰相的人。去世后“武烈”的谥号也颇为讲究。因为对死者意见不同,在为其拟定谥号时古人常常发生争执,大费周折。宋人苏洵总结历代谥号情况,撰有《谥法》,其中对“武”和“烈”的谥号分别作了解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谥为武:克定祸乱,保大定功(既以武克敌,又能保有其大,安定其功,此武之大成也),威强睿徳,刚强以顺,辟土斥境,折冲御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谥为烈:安民有功,秉徳遵业。由此可以看出,王思礼的“武烈”谥号是对他护国之功的充分肯定,非常难得。

同是高丽人,高仙芝在与安禄山的军队作战中遭遇失败,王思礼也曾被安禄山的军队打得溃散,然而两人的结果却迥然不同:高仙芝被斩首,王思礼则获赦免,后来竟位列三公。天时、地利、人和三元素与人的行动不同程度的结合,演绎出迥然不同的事件结局,也因此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漫长画卷。唐玄宗身居高位,在统治后期渐趋昏聩,居安而不思危,听信谗言而以为得人,斩戮大臣尚自视维护法律制度——振荡整个中国社会的安禄山叛乱就是在此情况下发生的。经历了八年的漫长战争之后,唐朝元气大伤,再也无法恢复昔日的辉煌盛世局面。历史的车轮载着大唐帝国缓缓地走向下坡路。人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也是社会灾难的制造者。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用血与火的实践来控制那摇摆于个人贪欲和国家利益之间的社会发展方向。

“安史之乱”爆发后,时任马军都将的王思礼帮哥舒翰设计除掉了政敌安思顺,随后建议哥舒翰“清君侧”,抗表诛杀翰之另一政敌杨国忠,又请求亲帅三十骑劫杨国忠至潼关杀之。哥舒翰否决了这两个建议,结果却反被杨国忠所图,终致潼关惨败,“哥舒受擒,败国丧师”。

应该看到的是,内讧削弱了统治集团的整体势力,致使其在面对重大事务时不能协调一致,因内耗而浪费先机。哥舒翰与杨国忠之斗即为此例。另外要着重指出的是,某些超出常人想象的计谋很可能会影响历史的发展进程。王思礼“抗表”诛杨的建议在安禄山的军队迅速推进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得到朝廷支持,特别是杨国忠和唐玄宗的特殊关系,决定了诛杨计划不会成功;秘诛杨国忠的建议在当时尽管比较可行,但内部残杀更容易导致已经岌岌可危的唐朝政权大厦加速倒塌。所以哥舒翰对此反应十分坚决:“此乃翰反,何预禄山事。”很明显,哥舒翰不采纳王思礼的建议,并不能说明他清正耿直,否则他不会跟王思礼设计除去政敌安思顺。倘使翰采纳王思礼之计除掉杨,也许哥舒翰会牢守潼关天险,拒叛军于关外;趁与叛军形成僵持状态之际,唐便可乘机调遣兵马增援潼关,则玄宗无仓皇奔逃之虞,“安史之乱”也绝不会持续八年之久,河北的藩镇割据也就无缘形成,恢复开元盛世也不会是空穴来风的幻想。然而,假如真的诛杨成功,唐玄宗会赦免哥舒翰之罪吗?既已发生的历史又怎么能假设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的权威之处就在于它是由各种机遇和遗憾组成的偶然性事件集合体,后人能够做的,只是从那些事件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来指导自己的行动,避免重蹈覆辙。王思礼之计,虽主观上是为主帅着想,但很大程度上也有为自己利益考虑的成分。一旦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在此观念指导下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可能是灾难性的、是无法估量的。显然,王思礼当时并不具备这种全局观念。

(三)两《唐书·王思礼》传补阙

尽管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王思礼却能知恩图报,重用文士。天宝末,在哥舒翰潼关败退时,王思礼的战马中流矢而亡。紧急关头,骑卒张光晟主动让坐骑给王思礼,不留姓名而去,思礼得以逃生。事后王思礼曾四处寻访这个舍马相助的骑兵,却始终没有消息。张光晟后来在王思礼的一名偏将辛云京手下任职,因为辛云京屡次受到其他将校的谮毁,为保护主将辛云京,张光晟专门拜访王思礼,诉说往日实情。思礼执手感泣曰:“吾有今日,子之力也。求子颇久,竟此相遇,何慰如之!”不仅赦免了辛云京的过错,且与张光晟结成兄弟,给予提拔重用。“累奏特进(正二品文散官),试太常少卿(正四品职事官),委以心腹”,后官至代州刺史。按:在潼关兵败、人人争相逃生之际,张光晟能让坐骑于并不认识自己的大将而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表明其能以大局为重;也表明王思礼作为主将是受到士卒爱戴的。经过王思礼的推荐举奏,身为普通骑兵的张光晟竟然官运亨通,品级扶摇直上,这也是人治社会的普遍现象。

出身行伍之中,王思礼却能重视文人雅士。张延赏博涉经史,达于政事,王思礼请其掌通判府事。由关内节度使转领河东时,又奏请张延赏为太原少尹、北都副留守兼自己的行军司马。张延赏后官至宰相。贾耽天宝中举明经,举临清尉,其上书论事颇露才气,王思礼署他为自己的度支判官。后来贾耽也官至宰相,并检校司空。从王思礼所重用的人的经历可以看出,王思礼本人发现人才的眼光也是比较高的。

自肃宗缔构灵武之后,王思礼率领的部队在讨叛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两《唐书》本传对其事迹记载甚详,在此不赘述。当乾元元年(758)王思礼以关内节度使身份入朝时,肃宗命“朝官四品以上出城迎谒”,这是非常隆重的仪式。德宗朝史馆收录唐武德以来功勋特高的宰相及实封功臣,并赐予他们的子孙一人正员官,王思礼即名列其中。建中元年(780),史馆奏至德以来将相功效明著的十六人中也有王思礼的名字。以上情况反映了王思礼在唐朝受到的恩宠非常之高,因而福泽其后人。

王思礼于肃宗上元二年(761)四月病逝,两《唐书》评价其善于守计而短于用兵,这样的评价似乎有失偏颇。在平叛战争中,王思礼不仅单独统军,而且军纪严整,即使在遇到失败的困境中,依然能“全军以归”,这需要统帅具备怎样的综合军事素质!单单能够防守的将领显然无法适应如此变幻莫测的战场局势,更不会得到朝廷的隆恩,所以史官对王思礼的评价有些以偏概全了。

三、割据的李正己家族

“安史之乱”后,唐境内先后出现了一些割据的藩镇集团,打破了唐朝原有的政治格局。国内出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乱局:“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天子顾力不能制,则忍耻含垢,因而抚之,谓之姑息之政。”其中高丽人后裔李正己家族即割据今山东地区长达六十余年,以致有人夸张地称之为“事实上维持小王国体制”——针对这个说法,后面将专门进行论述。

有关李氏族人的事迹,两《唐书》及《资治通鉴》虽有记载,但该高丽家族在唐朝具有非常特别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一)李正己(怀玉)的出身探析

据史书记载,高丽人李正己本名怀玉,生于平卢,长大后在平卢节度使王玄志军中当兵。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王玄志卒,朝廷派使者吊唁,“怀玉恐玄志子为节度,遂杀之,与军人共推立侯希逸为军帅”。侯希逸是李怀玉的姑表兄弟。由此可知,侯希逸之母也是高丽人,嫁给了平卢人为妻。

到8世纪中叶,高丽已经灭亡了大约一个世纪之久。所以,史书说李怀玉是高丽人,当指其为高丽人后裔。至于在平卢的高丽人,史书中可以找到些微线索。前文提到,唐太宗征高丽时俘获了许多高丽人入唐,其中有“抗拒王师,应没为奴婢者一万四千人,并遣先集幽州,将分赏将士。太宗愍其父母妻子一朝分散,令有司准其直,以布帛赎之,赦为百姓。其众欢呼之声,三日不息”。另外,许多高丽人迁入者经历过很多次迁徙。唐朝把他们迁入内地后,曾一度又命令他们随从被俘的高藏王回旧地,后因高藏企图谋反,又把大部分高丽人迁回唐朝内地。迁入内地的这些高丽人,可能也有部分后来定居平卢的。

又据史载: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又于边境置节度、经略使,以遏制周边民族地区。“平卢军节度使治,在营州……平卢军,在营州城内……”而到了唐肃宗至德(756-758)之后,中原用兵,刺史皆治军戎,“平卢军节度使,治青州,管淄、青、登、莱四州”。说明平卢军治经过了迁移。李怀玉具体生于哪一个平卢呢?据李正己以49岁卒于建中二年(781)可知,其生年恰好为开元二十一年(733)。根据上述情况可以断定,李怀玉出生于卢龙治营州(今辽宁朝阳市)。李正己很可能是高丽灭亡后被迁入唐土的高丽人后裔。

笔者在读李锦绣先生的《唐代制度史略论稿》时,受她关于城傍的有关论述启发,认为李正己很可能来自营州城傍,其原因如下:

唐初将内附蕃族置于城傍。“城傍”之城为军事机构(见前述),夷落隶属于军城。唐朝将内附蕃族置于旁侧附近,是为了便于控制。城傍部落组织的骑射能力非常强,是唐兵中最为善战者,所以城傍子弟乃唐前期战场上依赖的冲锋陷阵力量。城傍相对定额边兵是补充,但在征战时,他们并不只是为辅助,而是主力军。所以,在唐朝前期,城傍虽是大唐帝国军事的主要仰赖者,但并不在定额边军之中。中宗时简城傍子弟入军镇兵,才反映出城傍向定额兵转变的过程。玄宗继位后,城傍向额内兵转化的同时,城傍制度也就开始解体了。

从以上论述来看,李正己有可能出身城傍,后来因城傍组织逐渐解体而转为额内兵,并随平卢军迁移到淄青。这可以补充史书对李正己仕途历程记载的不足。

当然,李正己家族也有可能是唐太宗或唐高宗时候征高丽所迁移的高丽民户。唐太宗亲征高丽时曾将所虏的一万高丽人口于幽州赎为平民,相当一部分高丽人定居于幽州或邻近地区,或往别处迁徙;唐高宗灭掉高丽后,也曾经两次把高丽遗民往内地迁移,两次迁移户口之间有一次回迁。李正己的先人有可能在上述的某一次迁徙中入唐。

李正己家族还有可能为安东都护府所辖的随迁高丽遗民。安东府自高丽灭亡后设置,其后由平壤城—辽东郡故城(今辽宁省辽阳市)—辽东郡新城(今辽宁沈阳市东北)几次迁移后,于开元二年(714)移置于平州(今河北省卢龙市)。由于平卢军节度使从开元年间到至德年间经过了迁移,所以李怀玉有可能跟随其迁移,而迁移的原因,不排除是因为跟随其为平卢军将的父祖。可惜史书对其父祖的情况未加记载。

(二)李正己家族的割据及其政策评析

在唐代藩镇割据的历史上,骄兵逐帅的动 乱史不绝书,所谓“杀帅长,大钞掠,狃于利而然也”,乾元元年(758),李正己二十五岁时,已经隶职于平卢军,是一名“骁健有勇力”的悍将。是年,为了不让已故节度使王玄志之子为帅,李正己将其杀死,并推举其表兄侯希逸为帅,朝廷对此予以承认。张国刚先生认为,这种骄兵逐帅的情况实质上已经成为军士控制本镇的赋税支配和攫取额外赏赐的手段,军士瓜分王赋却不上供成为藩镇割据的最根本特征。杨志玖先生则认为,那些投身军戎成为职业雇佣兵的破产农民和无业游民才是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可能正是由于李正己彪悍勇猛,有能力维护军士的利益,加上其“沉毅得众心”,才受到军士拥戴,故先杀节度使之子立自己表兄侯希逸,遂又逐侯希逸取而代之。李正己家族的割据历史从此开始。

关于李正己割据淄青时的政策,司马光说他“用法严峻,所在不敢偶语,然法令齐一,赋均而轻,拥兵十万,雄据东方,邻籓皆畏之”。显然,对于史料采用严格的司马光能把“法令齐一,赋均而轻”的褒赞送给骄藩应该是有根据的。关于淄青镇的情况,张国刚先生认为,李正己时所统有的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曹、濮、徐、兖、郓十五州,皆富庶地带,因而有可能做到“赋均而轻”,而其他地狭兵众的藩镇并不具备这样的地利,所以难以实行轻赋。

李氏家族之所以能够长期割据,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从唐朝统治者方面来说,平息“安史之乱”后,唐代宗的姑息是造成包括李正己家族在内的藩镇割据的发端。在唐政府的纵容下,李氏藩镇与其他藩镇串通勾结,对朝廷阳奉阴违,“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又相互通婚、互为表里,欲将割据局面永远保持下去;朝廷即欲讨其中之一,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徒劳无功,只有眼看着割据藩镇坐大,德宗、顺宗也对此无可奈何。其次,李正己家族雄厚的经济实力是其割据的坚实基础。通过政治手段当上平卢淄青节度使后,李正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站稳脚跟并占据十五州之地。不仅在其辖境内“法令齐一,赋税均轻”,且他和其子孙表面上仍“泛禀朝旨”,利用朝廷所授的“海运押新罗渤海两蕃使”身份,积极进行“岸口贸易、海道运输”,“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到其子李师古时,大力发展商业贸易,史载师古“贪诸土货,下令恤商。郓与淮海竞,出入天下珍宝,日月不绝”;李师古又发展盐场,用海盐与淮西的吴少诚大作牛皮鞋材生意,淄青、兖州、郓州三道粜盐每年所得竟高达七十万贯,仅此项收入即使“军资给费,优赡有余”。通过贸易,李家积聚了巨额财富,雄厚的经济实力又让李正己在与朝廷的交往中比其他藩镇更具有积极主动性。如代宗时,李正己曾上表献钱三十万缗,以讨好、麻痹朝廷;德宗过生日,李正己又曾献缣三万匹。所以说,李氏家族通过贸易积聚起的巨额财富,为其长期割据夯实了基础。

张国刚先生给唐朝的藩镇割据进行了分类,认为淄青属于河朔型藩镇,河朔割据首先取决于各种经济、军事和政治条件。比如,河朔的兵强,跟兵员众多、河北产马,骑兵构成高以及河朔有悠久的尚武传统及广阔的兵力资源等有很大关系。除了内部的军事统治网外,牢固的外部政治军事联盟,也是河朔割据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藩镇之间由于政治和地理条件而结成“辅牙相依”、“急热为表里”,相为一体。河朔割据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还与河朔诸镇不否定唐王朝的政治态度,或者说游离性与依附性并存的特点密切相关。这一政治态度与特点,使河朔诸镇避免了与唐廷处于势不两立的地位。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前面提到的韩国学者曹永禄先生所认为的李正己家族统治下的淄青在“事实上维持小王国体制”的说法是不太严谨的。这种观点反映出曹先生似乎把自己置身于当今国际政治分歧或者争论中去了——对历史上的事情不加仔细分析就往当今的国家之间的问题上去套,有削足适履之嫌,是不可取的。历史研究的目的是客观分析历史现象及过程,从中总结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经验,吸取历史教训,使后世社会向更美好、更健全的方向发展。出于一己之利或本民族之利考虑问题,不顾历史事实,片面地夸大对其有利的成分,甚至有意曲解史实,都不是真正的史学工作者所应做之事。

另外,在唐朝统治阶层的圈子里面,外族人担任唐朝官职的大有人在,除了高丽人之外,还有百济人、新罗人、突厥人、回纥人、日本人、波斯人和大食人,等等。这些外国人担任唐朝的官职,绝大多数都能和唐人一样,以接受唐朝任命为极高的荣誉,并能致力于唐朝的社会发展,反映出唐朝社会自信而信人的博大、开放的政治胸怀。我们绝不能因为外国人在唐朝担任官职就认定其治理地区属于其原民族或原国家。根据主观臆想下的结论只会偏离科学研究的轨道,远离客观事实,对处理现实社会中的国际关系实在有百害而无一利。

(三)李氏家族败灭的原因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李师道集团内部发生叛离。都知兵马使刘悟因为受到李师道猜忌,举兵杀死李师道后归唐。从此,割据将近六十年的淄青回到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李氏家族败灭,刘悟事件只是直接原因,背后还有深层次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割据和战乱不得人心,人民厌战。代宗即位后,颁行了一些措施以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于是中外皆悦,淄青军士,至投兵相顾曰:‘明主出矣,吾属犹反乎’”!厌战情绪表露无遗。当有机会归依朝廷而可免罪时,这部分军卒必然积极响应。

其二,割据势力和中央政权之间力量的此消彼长是李氏割据失败的客观原因。李正己虽“为政严酷”,却“沉毅得众心”,又“法令齐一”、“赋税均宽”,因此“最称强大”。而此时的唐代宗专事姑息,“羁縻而已”。所以李正己之所以能傲视朝廷,是由于唐政府处于守势。李正己之后的李家掌门人则一代不如一代。至其子李纳接管统治时,李正己的兄弟李洧叛离而投靠朝廷,其他官员更是纷纷倒戈。到了李师古、李师道统治时,只剩下刻薄寡恩,凡是在外为官者皆需留下妻子儿女作为人质,以防其叛归朝廷。如有人叛离,则“诛其家”。史书记载李师道甚至“政事决于群婢”而不采纳其下属的意见,其治理能力较其祖李正己差之千里,因此其败亡也就不难理解了。再从唐中央来看,代宗之后的德宗、顺宗与割据藩镇基本上处于平衡状态,德宗平藩无功而发布“罪己诏”即为标志,但宪宗上台后,实行强硬政策,致力于“革河北诸镇世袭之弊”,“欲自朝廷除人,不从则讨之”,又采纳李绛等谋臣的建议,平蜀、克魏博、破淮西,从而威镇四方。唐宪宗与李师道两人的政治姿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此时唐中央在与淄青的关系中掌握了主动权。所以,藩镇与中央实力对比的转化、消长,以及决策者政治素质的对比变化,将李氏割据藩镇最终推向灭亡之路。

(四)有关李氏家族的婚姻状况及其他

自李氏家族入居唐土,就意味着该家族的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李正己之姑即嫁给平卢人为妻。李正己家族又与其他割据势力结为政治婚姻集团,相互支持,所以史载李正己家族“据齐、鲁之地,既而递相胶固,联结姻好,职贡不入,法令不加,率以为常”。其族人姓名也体现出汉化迹象:李正己之子李纳、李经,孙师古、师道、师贤、师智的行辈与称谓,均符合汉族起名习俗。又,李正己家族统治割据如此之久,鲜见史书中有指责其非中华而为夷者,人们并不在意其为何族出身。换言之,时人早已习惯了多民族人精彩纷呈的局面,故不以其族出为意。这种不分中华与“夷狄”的局面在唐代产生并存在,意味着唐的高度开放与自信,它既是唐朝国势强盛的表现,同时也是促进唐朝强盛的一个因素。正是由于唐朝诸如此类的冲破传统、吸收异域文化的做法,使得唐朝成为当时世界文明的中心之一。

李正己家族还有其他从族。

李洧是李正己从兄,李正己曾授其徐州刺史之职。正己死后,李洧以徐州归附朝廷,标志着淄青藩镇发生了严重分裂。唐朝皇帝给予李洧特别高的嘉奖,“加御史大夫(从三品职事官,掌邦国刑宪,肃正朝廷),封潮阳郡王(从一品爵),食实封二百户,充招谕使”,“旋加洧检校户部尚书(正三品职事官,掌天下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李洧脱离其大家族归附朝廷,对致力于削平淄青割据的唐朝来说是非常意外的佳讯,唐中央极为振奋,所以对李洧大加表扬。李洧去世之后,唐朝还对此事念念不忘,对其后代屡加奖赏。

实际上,李洧能够叛李正己家族归唐,与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之父白季庚有很大关系。据《白氏长庆集》记载:白季庚当时为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县令,与“刺史李洧潜谋,以徐州及埇口城归国……公收合吏民得千余人,与李洧坚守城池,亲当矢石,昼夜攻拒。凡四十二日而诸道救兵方至……实李洧与公之力也”。

李洧之子李晏,曾仕唐任朝议大夫,使持节海州诸军事,守海州刺史、上柱国,为政清廉,“颇闻于众”。据记载,白居易曾极力褒荐李晏。李晏曾因按本道节度使之令强行加税以增加军费而被人弹劾贬官。白居易保荐李晏,就是为了让其脱离因贬官而导致的贫困状态,“自经停罢,已渉三年。退居洛阳,穷饿至甚,身典三郡,家无一金。据此清廉,别堪优奖”。白居易之父与李晏之父曾共患难,两家可能因此结为世交。根据白居易所举荐李晏的上奏内容来看,当初晏父归附唐朝的时候,其家口中有许多人被李纳杀害,即“当叛乱之时,洧以一郡七城归国效顺,弃一家百口,任贼诛夷”。这也可以补两《唐书》、《通鉴》记载的不足。

同为高丽人,李正己的子孙被朝廷视为叛臣,李洧及其后代则受到褒扬,这同样反映出唐朝对蕃族身份官员的一种态度,即根据其政治表现来评定功过、奖惩。与当时存在的诛连政策规定相比,统治者上层能做到这种明智、大度的举动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唐朝政治决策的理性与成熟。

唐代还有一名重要的仕唐高丽人王毛仲,在唐玄宗朝职位曾达到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国公。有关王毛仲的事迹,本书在“参与宫廷政变的三韩人”部分中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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