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选自元代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陶宗仪(1321—1407),字九成,号南村,浙江黄岩人。他广览群书,学识渊博,工诗文,善书画。元末起兵,避乱松江华亭,耕作之馀,随手札记。后由其门生加以整理,得其中精萃五百八十馀条,分类汇编成书。该书共三十卷,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都很高,是研究元代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风俗的重要资料。
程公鹏举,宋季被掳[1],于兴元板桥张万户家为奴[2]。张以掳到宦家女某妻之。既婚之三日,即窃谓其夫曰:“观君之貌,非久在人后者,何不为去计,而甘心于此乎?”夫疑其试己也,诉于张。张命箠之[3]。越三日,复告曰:“君若去,必可成大器,否则终为人奴耳!”夫愈疑之,又诉于张。张命出之。遂鬻于市人家[4]。
妻临行,以所穿绣鞋一,易程一履,泣而曰:“斯执此相见矣!”程感悟。奔归宋。时年十七八。以荫补入官[5]。
迨国朝统一海宇[6],程为陕西行省参知政事[7]。自与妻别,已三十馀年矣,义其为人,未尝再娶,至是,遣人携向之鞋履,往兴元访求之。市家云:“此妇到吾家,执作甚勤,遇夜未解衣以寝,每纺绩达旦,毅然莫可犯。吾妻异之,视如己女。将半载,以所成布匹偿原鬻镪物[8],乞身为尼。吾妻施赀以成其志[9]。见居城南某庵中。”所遣人即往寻,见,以曝衣为由[10],故遗鞋在地。尼见之,询其所从来。曰:“鞋履复全,吾之愿毕矣,归见程相公与夫人,为道致意。”意不再出。告以参政未尝娶,终不出。旋报程[11],移文本省,遣使檄兴元路[12]。路官为具礼,委属李克复防护其车舆至陕西[13],重为夫妇焉。
[1]宋季:南宋末年。当时蒙古侵扰,百姓常被掳掠。
[2]兴元:府名,治所在今陕西省南部。
[3]箠(chuí):杖,文中指杖刑。
[4]鬻(yù):卖。
[5]荫补:封建时代子孙以先代官爵而受封。
[6]国朝:指元朝。统一海宇:指元灭南宋,时为1279年。
[7]行省参知政事:元代除京师及附近地区直隶中书省外,另设河南、陕西等十一行省,亦置丞相、参知政事等官,总揽该地政务。
[8]镪(qiǎnɡ)物:钱贯,引申为钱。
[9]赀(zī):通“资”。财货。
[10]曝衣:晒衣。
[11]旋:即刻。
[12]檄(xí):本指古代官方文书用的木简,长一尺二寸,多作征召、晓喻、申讨等用。
[13](mù):通“幕”。
这是一则战乱背景下奇女子的故事。她为了摆脱为奴的处境,虽两度遭丈夫猜疑报主,被被“鬻”,仍坚持鼓励丈夫另谋生路,此为一“奇”;被卖于市人后,她日夜辛勤纺织,竟以布匹自赎其身,以至入庵为尼,此为二“奇”;程鹏举听妻言,出奔从政,位居高官,感念其妻,义不再娶。后缘双方信物,相认而重为夫妇,此为三“奇”。
小说情节一波三折,通过“配婚”、“劝逃”、“告密”、“卖妻”、“逃离”、“寻妻”、“团圆”等一系列事件,把一个既有远见卓识又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子刻画得十分鲜明。如果只是写双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尚不足为奇,令人感动的是远见卓识的信念和坚持奋斗的实践。
小说叙事委婉细腻,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摇曳多姿,结构清晰完整,美中不足的是缺乏对人物心理的刻画。
这篇小说对后来的小说戏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如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即以此作蓝本,明代陆采和董应翰又分别据此演为传奇《分鞋记》和《易鞋记》。
(孙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