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条美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线条的力感。线条的力感指线条在人心中唤起的力量感。唐太宗李世民曾用“行行如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来批评草书的线条写得没有骨力。那么,什么样的线条才有力感呢?晋代卫夫人认为:“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善笔力者多骨,不擅笔力者多肉”。(《笔阵图》)所谓“筋”,就是点画坚韧遒劲,具有弹性;所谓“骨”,就是点画铁画银钩,坚实有力。筋和骨都是使线条具有力感的主要因素,“颜筋柳骨”正好符合“骨肉相称”的要求,因而成为书法用笔技巧的重要典范。
线条的力感还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线条的“立体感”和“涩感”。宋代的书法家米芾说:“得笔,则虽细为髭发亦圆;不得笔,则虽粗如椽亦扁。”这里所谓的“圆”即“立体感”。具有“立体感”的点画线条深沉厚重,即使细如发丝,也有“入木三分、力透纸背”之妙;扁薄浮浅的线条,写得再粗,也是像条布带,毫无力感可言。所谓“涩感”,是点画线条似乎有阻力,挣扎前进中表现给人心理上的一种力感。刘熙载《书概》中说的“唯笔方欲行,如有物拒之,竭力与之争,斯不期涩而自涩矣”,便是对涩感这一审美意趣的追求。
线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线条中所蕴含的情感。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线条的节奏感。线条和音乐一样也是具有节奏感的。书法中用笔轻重徐疾,抑扬顿挫,就是其节奏感的反映。因此,唐代的张怀瓘在《书议》中曾把书法艺术称为“无声之音”。
一般人认为,听觉器官能感知节奏感,实际上人的视觉也有节奏感能力。在作为视觉艺术的书法作品中,节奏主要是利用既连续又有规律变化的点画线条,引导人的视觉运动方向,控制视觉感受的变化,给人的心理造成一定的节奏感受,并由此而产生一定的情感活动。孙过庭在《书谱》中强调“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就是为了使点画线条富有节奏感。
欣赏书法中的线条美还需要看线条中的呼应。线条呼应就是指点画之间的联系。这是使书法线条富有情感的又一重要因素。笪重光《书筏》中说:“起笔为呼,承笔为应。”故用笔讲究“笔断意连”。“笔断”使点画有起有止,起止有度;“意连”使点画有呼有应启承分明。这种或断或连,似断还连;上下呼应,左右顾盼的线的艺术,表现出书法家的种种情绪意志,风神状貌,使作品具有特殊的美感力量。如果每一线条,各自独立,互不关联,只是机械拼凑在一起,那就“图写其形,未能涵容,皆支离而不相贯穿”。(姜夔《续书谱》)
由上可知,点画是构成汉字的基础,也是构成书法艺术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在书法欣赏时,不能忽视点画的线条美。
二、欣赏结构的造型美
点画的线条美固然不可忽视,但人们欣赏书法的习惯,除特别的需要外一般不会孤立地去看字的点画线条,而是按照作品中的文字内容,顺次阅读下去。
阅读的过程中,注意力会集中在字的结体造型上。这就需要书法要有结构的造型美。因为单个的点画线条本就很美,再按照整齐一律、对称均衡、对比和谐、多种统一等形式美法组合起来,就更加美。书法艺术就是将这简单的笔画赋予规则韵律,使其姿态万千,变化无穷。
结构的造型美中的意趣和哲理就像画家使用三原色描绘出丰富多彩的图画;音乐巧妙把七个音阶谱写成美妙的乐章。正如明代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所说:夫得不偿失兵无常势,字无常体: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日月垂象,若水火成形。倘悟其机,则纵横皆成意象矣。”我们看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写的二十个“之”,尽管该字点画简单,姿态却各不相同,极尽变化之妙,充分表现了结构的造型美。
三、欣赏章法的整体美
书法欣赏和绘画欣赏一样,往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作品的整体效果。因此,作品的整体美也是书法欣赏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件优秀作品,必然是一个多样统一的整体。构成书法艺术整体美的重要因素是章法。如果说字的结体是线条的组织,那么作品的章法则是线条更复杂的组织。组织得是否适当,是作品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章法之所以也称为“布白”,是因为章法的本质是对空间虚实的艺术处理。
实处之妙,皆由虚处而生,“虚”与“实”,“白”与“黑”,相依相生,相映成趣,给欣赏者留有审美想象的广阔天地。成功的章法集中体现了虚实结合的美学原则,邓石如“计白当黑”,便是这一美学原则的具体运用。也就是有笔墨处重要,无笔墨处也重要;字里行间均有笔墨,有情趣。字的空间的匀称、布白停匀和字形点画具有同等的审美价值。既然所有空间都是作品的有机部分,对线结构、对空间的感受,自然也应该包括在内。书法章法还讲究承上启下,左顾右盼,参差变化,以及落款合理,钤印得宜,并注意局部美与整体美的和谐统一。如《兰亭序》全篇324个字,分28行,字字相映带,行行相呼应,若行云流水,气势连贯、浑然一体。清包世臣说:“丰古帖字体大小,颇有相径庭者,如老翁携孙,长短参差,而情意真挚,痛痒相关。”形象地说明了书法作品整体美的艺术效果。
四、欣赏全幅的风格美
欣赏作品需要看作品的风格美。风格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马克思说:“风格就是人。”黑格尔说:“风格在这里一般指的是个别艺术家在表现方式和笔调曲折等方面完全见出他的人格的一些特点。”周星莲说:“坡笔挟风涛,天真烂漫;米痴龙跟跳门,虎卧凤立冬阙,二公书绝一时,是一种豪杰之气。”总之,风格是区别于别人的,有自己的特色的东西。
中国书法艺术,流派繁多,风格迥异:或沉雄豪劲,或清丽和婉,或端庄厚重,或倜傥俊拔,或浑穆苍古,或高逸幽雅……真是百花齐放、绚丽多姿。不同的风格给人不同的美感。“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是王羲之的书法,这种书法风格平和简静、遒丽天成。欣赏这种优美风格的书法艺术,往往使入联想到天朗气清、鸟语花香、湖光山色、小桥流水……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一种亲切自然、轻松愉快、心旷神怡的心境。“点如坠石,画如夏云,钩如屈金,戈如发弩”(张晏评颜真卿《刘中使帖》)是颜真卿的书法,这种书法雄强豪迈、气势磅礴的书风,充分显示了书者刚正忠烈的性格和“立朝正色、刚而有礼”的风度。欣赏他这种壮美风格的书法艺术,往往令人联想起广袤的太空、浩瀚的大海、巍峨的群山、逶迤的长城……由此产生景仰、尊崇、悲壮、豪迈、胜利感等心理情感反应。由于书法能表现书者人格的一些特点,所以,刘熙载在《书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
由于书法的非摹象性质,欣赏书法作品较欣赏其他艺术更难一些。要提高书法艺术欣赏水平,不仅要具备这些基本的欣赏常识还要勤于临池实践,并加强文化及其他艺术方面的素养,不断积累审美的经验,正如马克思说的:“如果你愿意欣赏艺术,你必须是个有艺术修养的人。”
(第五节)书法欣赏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强调个人主观因素不能排斥书法欣赏的普遍规律
书法欣赏是人的一种主观活动,是一种个人行为。因而,欣赏过程中必然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康熙喜董(其昌),乾隆尊赵(孟)”指的就是这个意思。面对同一幅作品,同一个人由于认识阅历的增长、文化修养、鉴赏能力的提高,其自身的感受也会不同。这都是由人的主观因素决定的。应该说,这种现象是正常的。但这也并不等于说书法欣赏没有一定的标准和尺度。欣赏过程中片面强调欣赏者的主观性而否定书法美的普遍规律,或只片面强调书法美而排斥欣赏者的主观意识和判断,两者都是有害的。欣赏者的主观意识和判断,只有建立在相应的书法美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其判断才会显示光华,欣赏才是正确的、有价值的。
二、书法欣赏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人的认识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书法欣赏也不例外。“王羲之之书字势雄逸,如鱼跳龙门、虎卧凤阙”,“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轲负剑,壮士弯弓,雄人猎虎,心胸猛烈,锋刃难当。”这样的想象,瑰丽离奇,甚至是天马行空。这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发生作用的结果。
我们在欣赏书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想象和联想,书法作品只是一个静态的实物,如果只是简单地把书法作品看成一些简单的抽象的符号,就无从谈及书法欣赏。要想认识到书法中的不定的势、书法作品中的动态的美,必须通过观赏者自己的想象和联想以达到与作品作者的互动,更好地理解作品。
然而,仅仅发挥想象和联想是不够的。任何一件书法作品,总是历史的积淀,总是留有特定的时代的烙印。作者的学识修养、精神气质、思想情感、审美趣味都会在其作品中体现出来。因此,只有对书法创作的背景、作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作品。
三、书法欣赏需要反复琢磨,不断提高认识
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循其中的规律,书法欣赏也不例外。书法欣赏需要有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局部到整体,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感性认识,如此循环往复,认识一次比一次深化的过程。进行书法欣赏,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书法的外在形式,如书体、大小等。在此基础上,通过观赏者自己的学识、认识对感性材料进行综合,形成进一步的知觉形象。然后,知觉的刺激使观赏者产生想象和联想,对作品进行取舍和补充,发现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从而形成对作品的认识。但在观赏的过程中,一个人由于特定的心境、学识和文化素养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评价。这就需要观赏者提高自身观赏能力的同时,对作品进行不断、反复的琢磨,不断地提高认识,以便全面地、公正地对作品作出评价。近人马宗霍的《书林纪事》载:“询当见古碑,晋索靖所书。驻马观之,良久而去。数百步复返,下马伫立,及疲乃布裘坐观,因宿其旁,三日方去。”由此可见,书法欣赏只有反复琢磨才能掌握其精髓。
四、书法欣赏要公平、公正
欣赏是人的一种主观行为,所以一般人都认为,欣赏更易受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这往往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对自己喜欢的作品赞赏有佳,看不到其中的缺点。二是对自己不喜欢的作品贬斥、批评,看不到其中的优点。
这种做法会影响个人对作品作出正确、公平的评价。欣赏书法要看到其中的优点,加以转化吸收可为我所用,或是得到借鉴,同时也要分析其中的缺点,以便于改正。赏中有评,评中有赏者才是唯物的、客观的、正确的书法欣赏。
总之,书法欣赏是能动的,也是主观的。我们承认书法欣赏的主观性,不是说书法欣赏没有标准,相反,书法欣赏只有建立在书法审美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反复,不断深化,赏中有评,评中有赏才是公正的、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