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在京都①,唯置捉刀②左右四十人,晃③爱武饰,罢徐州还,私载数百人仗④还都,为禁司⑤所觉,投之江⑥水。世祖⑦禁诸王畜私仗,闻之大怒,将纠以法。豫章王嶷⑧于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⑨。陛下当忆先朝⑩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太祖大渐时,诫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图,他族岂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世祖终无异意。然晃亦不见亲宠。当时论者以世祖优于魏文,减于汉明。
《南齐书·长沙威王晃传》
【注释】
①京都:南朝各朝首都均在建康(今江苏南京)。
②捉刀。卫士。
③晃:齐长沙威王萧晃,齐高帝弟四子,曾任南徐州(治所在京口,即今江苏镇江)刺史等职。
④仗:指备类兵器。
⑤禁司:执法部门。
⑥江:此专指长江。
⑦世祖:此指齐武帝萧赜。
⑧豫幸王嶷:齐高帝萧道成的次子,齐武帝萧赜之弟。
⑨宥(yòu):原谅;饶恕。
⑩先朝:指已死去的齐高帝。
上:皇上,即齐武帝。
太祖:此指齐高帝。
大渐:病危。
“当时论者”句:魏文,指魏文帝曹丕,他曾屡次加害其弟曹植。汉明,指东汉明帝刘庄,他对曾被立为皇太子,后被废黜的皇兄刘强较为宽容。
【译文】
诸王在京城的,都只能设卫士左右四十人,而萧晃喜欢以武饰为威,从(南)徐州任上南返时,私自挟带可供数百人用的武器,被执法部门发觉,都扔进了长江。世祖是禁止诸王私藏兵器的,知道这件事后大怒,打算依法处理。豫章王萧嶷在皇上面前叩头流涕说:“晃的罪是不可原谅的。陛下还是要顾及先帝之爱白象。”白象,是萧晃的小名。皇上也跟着动情哭起来了。太祖皇帝病危时,曾告诫世祖说:“宋家假如不是亲骨肉之间互相残害,别人哪能得到取而代之的好机会,这一教训你们要牢记在心。”所以世祖一直没有猜忌之意。但萧晃也没有到信任。当时评论者认为世祖比魏文帝强,又不如汉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