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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光明寺里学童惊魂 万寿宫前傻瓜叹美(3)

进城上学后,我没有忘记对奶奶的承诺,每天把所有的功课在学校都做完,下午放学后放下书包去放驴或拔草。西瓜皮也是喂驴的好东西,每逢星期天,我用一根长长的木棍挑着两个小筐到河滩沿和东关去捡西瓜皮。

说到西瓜,那时马儿坝的西瓜在武威名气很大,它和武威其他几个特色农产品被人们编成顺口溜传颂:“马儿坝的西瓜,大柳树的靛,高坝儿的大葱,洪祥儿的蒜;海藏寺条麻如筘线。”这些特产高坝乡就占了两个,我们和城里娃耍逗时,以此引为骄傲。

高坝儿的大葱远近闻名,久经遐迩。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单位上知道我是高坝公社人,派我去拉大葱,在高坝儿遇到了一位种了一辈子大葱的老农。他给讲了有关大葱的一些知识。他说:葱有三性、三味。三性是;第一适应性,不论南方北方,春夏秋冬,只要把它栽在泥土里,就会生长;第二是纯洁性,它身在泥土中,躯干洁白,管叶粲翠,愿给美味相佐,不与烂菜为伍;第三是忍耐性,历秋霜,耐严寒、覆大地、忍践踏,只要一息尚存,顽强地给大自然争色。葱的三味;一是辣味,这味使人啼笑皆非;二是甜味,使人舌润胃开;三是香味,淳馨通窍,使人嗅觉灵敏。我时常想着这“三味三性”何尝不是一种人生哲学。

小学生顽皮的性格,常给人起外号自娱。历史课上老师讲了“安史之乱”的故事后,把一个姓安的男同学叫做了“安禄山”,把一个姓杨的女同学叫做了“杨贵妃”。“安禄山”个头壮实,黝黑的面孔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上去像一个异族少年;“杨贵妃”长的十分俊俏,在女同学中是品学最优的一个。安杨同住在一条街上,起初上学,回家同来同往,互相也没有什么猜疑,自从有了外号,“杨贵妃”总是躲着“安禄山”,有时偶尔走到一起,两人都是羞羞答答。后来还引出了一段有趣的故事,那是我认识连傻以后的事。

在拾瓜皮的时候我认识了连傻,他愣头憨脑,喃喃自语,说话时嘴唇上下闪动,时不时地流着口水。他比我大两岁,也在挑着两个小筐在瓜市上转悠,趁机买几个便宜的瓜再到城里去卖,他时而像一个试瓜的行家,抱起瓜农的西瓜用手拍、用指头弹,有时还用双手把西瓜抱近耳朵旁使劲挤,听瓜里有没有响声。瓜农们见他有点憨傻,也不和他一般见识,就以最低的价格把西瓜卖给他。西瓜装满了两个小筐,连傻就挑进城里去卖,有时他还顺手牵羊,趁瓜农不注意时,偷两个西瓜放在小筐里,挑起担子就跑。有的瓜农也十分认真,见连傻偷了西瓜就追,连傻见势不妙,就把担子撂在地上躺在地上,打滚撒波,见到西瓜摔破了,反而抱住瓜农的腿要赔,常常弄的瓜农哭笑不得。

连傻卖瓜,事前也不报价,也不问人家现吃还是带走,很快就把西瓜打开。还说“你…尝…尝…这…是马儿坝的西瓜,好…吃…的很。”城里人都知道他傻,当作买笑,按连傻的要价付了钱,把切开的西瓜拿走了之。后来我和连傻熟了,每逢星期天。他把人家吃剩下的瓜或瓜皮捡到筐里,见到我就给打招呼,让我吃他筐里的残瓜。那时的人都不太讲究,只要能吃的东西,抓起来就吃,我不至一次的吃过连傻收拾的残瓜,腾空他筐里的瓜皮。

一次在吃残瓜的时候,我给他讲了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并说起了外号叫“杨贵妃”的女同学。他听地津津有味。第二天中午上学时,我见他傻乎乎的在校门口转来转去,好像在寻觅着什么东西。当“杨贵妃”走到校门口时,他抓住“杨贵妃”的手,仰头垂涎地说:“你…你…长的好…好…漂亮呦!”吓的“杨贵妃”拔手就跑。城里的同学大都认识连傻,不少人起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唯独“安禄山”挺身而出,打抱不平,上前把连傻踢了一脚。连傻也没有反抗摇头晃脑地走了。

连傻的故事,是我少年时期非常有戏剧性的一幕,我时常在想他怎么就能一眼认出“杨贵妃”,而且对她的美貌垂涎三尺。后来我看了《巴黎圣母院》的书和电影,才悟出一些道理;人性的善美和丑恶,往往从不同的侧面表现出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少年时期对美的欣赏,是人性的天真烂漫的流露。

我的大姑父家在城门口摆着一个瓜摊,除了星期天沿街拾瓜皮,星期一至星期六的中午上学时,我还把两个小筐放在姑父的摊子上,下午放学时把两筐瓜皮挑回来。上了初中,那两个小筐换成了两个大筐,在卖瓜的季节,每天往家里挑瓜皮,连续挑了几个夏秋,也锻炼出了挑担子的力气和技巧。后来能挑一百多斤的担子。但因我是左肩挑担,行走时左肩要使劲,后来我的肩膀变成了左高右低,再也没有恢复到正常的样子,而且还有些驼背。

一九五三年的冬天,武威特别寒冷,冬至后的一天学校进行期末考试,头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雪,那雪至少有一尺厚,武威城乡银装素裹,是一幅鸟飞绝,人踪灭的景象。奶奶说:“这么大的雪,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今天就不去学校了。”我说:“今天要考试,不去怎么能行!”正说着张全戴着一顶毡帽,穿着一双毡靴进来,也说“今天不去是不行的。”但我没有张全那样的毡帽、毡靴防寒。婶婶急中生智把爸爸赶车时用过的皮窝子和裹腿找了出来,那皮窝子是用细皮条穿缩成鞋样的两张牛皮,婶婶在皮窝子里先垫了许多麦草,用细皮条把牛皮紧缩成鞋让我穿上,然后用裹腿从脚跟缠到膝盖处。给我戴上方梅留下的那顶灰色的棉军帽,我和张全出门了。

临出门时奶奶告诉我们:“走路时千万不要低头看雪,要看前面的树呀!墙呀什么的,不然会伤眼睛的。”我俩按奶奶的嘱咐,昂首盯着三十大院的围墙往前走,每前进一步脚底下就会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留在后面的是一个个深深的脚印。那声音打破了寂静,那脚印踏破了雪野,使我们产生了勇气和力量,我俩团着雪球相互追逐,像两头小熊在雪地里撒野,其乐盈盈,忘记了寒冷,忘记了苦愁,不知不觉地到了学校。

在建国路小学,使我最难忘的有两件事;一件事是五年级的第一学期,我加入了少先队。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红旗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的。入队那天我和其他新人队的同学一样,举着小拳头发出了“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的誓言,引起了我对革命先烈的敬仰。那时有一个规定戴着红领巾在路上遇上老师或少先队员都要行队礼,放学回家与家长和长辈见面也要行队礼,少先队员们都把这种举动作为一种荣耀。

另一件事也是发生在五年级的第二学期,那时城郊农村使用一种名叫“解放”式水车提水灌溉,结束了祖祖辈辈用撬杠提水灌溉的历史,方便了农民,节省了不少劳力,提高生产效率,那水车采用的是平轮推立轮的机械转动原理,立轮处对接着长长的铁桶直到井底,铁桶内有一根带橡皮碗的铁链,上下移动就把水抽上来了,人畜的饮用也可以在它的出口接取。这种水车驴拉或人推都可以。

这一年的五月份,我鼻子生了疮,并漫延到了上嘴唇,家里人没有留意,我也毫不在乎,照常去上学,下午回来照样去放驴拔草。一天下午放学回来,奶奶、婶婶还有几个长辈在我家门口乘凉,我给他们行了个队礼,放下书包,准备去放驴。婶婶说:“驴刚刚歇磨,正在吃草料,不去放了,拿个榔头去把山药地里的土块打了。”正说着我叔祖的二儿子过来了,他对婶婶说“他鼻子上的疮都成那样子了,不抓紧去看还叫打什么土块。听说水车上磨过的油能治鼻疮,快叫娃子到井上去抹油吧!”婶婶说:“那就去吧!’’

我听了以后,转身就去了李家井上,一头驴正在拉水车,旁边没人,我看着水车找有油的地方,发现平轮和立轮交错的内侧有黑乎乎的油泥,于是伸出右手食指去蘸油,刚蘸到油时食指被齿轮咬住了,我惊慌失措,大声叫驴站住,那驴根本不听仍低着头往前走,我痛的钻心,惨叫着“来人哪!”,在远处浇水的李二爷听到赶紧跑过来把驴拉住,这时我的大半截食指已吃进了水车齿轮,李二爷把水车倒退了半圈,我才把右手拔出来,食指已碾成了肉索索,鲜血直流,我左手握住右手往家里跑。

此时,婶婶已经知道了我出事的消息,也赶紧往外跑,我俩在大门口迎面,她惊慌地看着我,什么话也没说,一把拉着我往城里走去,惶惶张张地到了县医院。

此时的县医院已经下班了,只有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值班。值班医生说:“手指的骨头都碾碎了。只有把碾碎的部分截掉,防止发生意外和其他病变。”就这样,我的右手落下了残指。

截指后,按照医生的嘱咐,我暂时没有去上学,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借来了《西游记》,那是一套古本的线装书,其中有很多字我不认识,有时查字典,有时向人讨教,小时我听过《西游记》的故事,凭着印象,就这样啃啃巴巴地读完了《西游记》。一个月后,除了右手还有些麻木外,再没有其他不舒服的感觉,于是背着书包上学了。

复学后,右手还是不能写字,就用左手写字,写出的字七扭八歪,老师也不责怪,还表扬我意志坚强,就这样我度过了五年级的最后时光,如愿地升了六年级。

升入六年级后,我的伤基本上痊愈了,又开始用右手写字,一开始很不习惯,食指的惯性诱惑着持笔,笔杆常在残指上滑来滑去。后来我用残指尖顶住笔杆,用拇指和中指握笔,渐渐地习惯了。一次写毛笔字时,残指就顶不住笔杆,笔杆滑到无名指的内侧把毛笔垫了起来,写出了几个毛笔字,这次偶然的发现,我找到了断指后的理想的握笔姿势。

小学六年级,我是在用左手练习写字的过程中度过的,虽然字写的不是那么好看,但还是完成了学业,毕业后进入了武威二中,开始了我少年时期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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