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诗云“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你可知道那“鸡”是谁杀的?依我所见,是“故人”,在我家,我是屠户。
秦武阳十一岁杀盗贼,我十一岁敢宰鸡。患血吸虫病的母亲刚出院(村里临时治疗点),身体似枯槁的葵花秸,风都能将她吹倒。邻里说得补养,鸡为首选。母亲是我最敬爱的人,鸡是我最宠爱的家禽,谁做屠户?村里的男人都上河工去了,大妈大婶不敢动刀,却怂恿我做勇敢的男孩。我犹豫了好半天,壮了壮胆。书上说过,花木兰替父从军,十年后载誉归来的时候,她弟弟不是“磨刀霍霍向猪羊”了吗?鸡虽然为我家经济做了贡献,但我妈生病后它就是我们的敌人,你想,这一年来,它偷吃了多少粮食,糟蹋了多少庄稼,居然还把臭屎拉在会客厅里,特别是那一次,它不知发啥神经飞腾到屋顶,把我手上的皮都弄破了。猪牛羊,鸡鸭鹅,与宠物不一样,与野生动物更不可同日而语,它们是人类的再生食品。记得古代有位君主,他欲用牛来祭祀祖先,下人把牛牵来后,他看到牛淌眼泪觳觫起来,改主意了。不过,最后是用羊代替了牛。嗨!我是男子汉,为了母亲,充当一回鸡子的刽子手。
我养的鸡,信耐我。平时,我一唤,它就来,哼着小曲向我讨要吃的,我用食指和中指做剪刀,去夹它的脖子,它把头缩成一团,像躲雨和怕痒痒的姿势,今天,它可要倒大霉了,一命呜呼了。我把锋利的剪刀,藏在身后,尽量缩短它恐惧和疼痛的时间,等它来到跟前,一边为它抹羽毛,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势,剪断了它耐以生存的气管、血管和经络……鸡对死亡来说也是痛苦的,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尽量减少吧。
烫鸡挺讲究的,水温高了,会把鸡皮烫烂,低了拔不下毛。剖腹的关键是,不能碰破胆囊和胃肠,胆液特苦,待消化的食物——准鸡粪的气味够呛。剁块有学问,鸡头味鲜,鸡翅排场,鸡脯实惠,凤爪高雅,琵琶腿形美,鸡心精致,鸡肝清香,鸡尊咬嚼,鸡肋弃之不忍,鸡肠也是美味。对于担忧温饱的人,食物没有选择的余地。
不知是哪位古人说过“君子远庖厨”。粗浅地想,蛮有道理的。厨房,是杀生的地方,腥臊,油腻,肮脏;餐厅,是享受的天堂,是丝绸、葡萄、原生质的荟萃,君子只能出现在餐厅,怎能让君子染身于厨房,似乎厨房是残酷、龌龊、卑鄙的代名词。《红与黑》的作者司丹达尔说过“你欲品尝可口的美味,得亲自下厨房”,这是一个必然条件。下厨房者未必非君子,不下厨房者未必为君子。一言以蔽之,君子与厨房无关。君子亦可下厨房,如我,如许多善良的屠户。从十一岁到不惑之年,我是双手沾满了鲜血啊,麻木了,但我对其他一切生灵却充满爱情呀,某种意义上说,我之所以对家禽家畜这么歹毒,正因为对我的亲人朋友满含着那么深厚的情谊,我还爱憎分明呢。君子没必要远庖厨,心中握有善良和准则,何惧宰杀蠢猪与木鸡。
战争拒绝女人,杀鸡回避孩子。我宰杀鸡鹅的时候,从不让年幼的女儿看,“杀鸡骇猴”嘛,就连猴子都懂,何况小人呢!目的在于让孩子保留一颗善良的童心,至于长大了,明辨是非了,知晓人类饲养的鸡鸭为可再生食品,与其他动物有别的时候,让他们一睹它们牺牲的场面又何尝不可呢!那次,我躲在屋后对大公鸡用刑——大劈,正好被读幼儿园的放学回来的唱着《大公鸡,喔喔啼》的女儿看到了,“爸爸你在干什么呀?大公鸡怎么流血啦?”我第一次在女儿面前撒谎了,“我在为大公鸡动手术哪。”记得我们当时初中有篇课文《小松鼠》,开头讲小松鼠如何机灵、驯顺、可爱,下文却写小松鼠浑身都是宝,松鼠肉可以制罐头,很是杀风景,恐怕现在改编了吧。
我有个荒诞的想法,将来科学发达了,可以用非生物的途径制造食品的话,还是让我们与家禽家畜化敌为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