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和高如是的关系,就像瓷器和收藏家。
束之高阁,就能心存怜惜;触手可及,只会自贬身价。
几年前,他携夫人归国,一时之间,所有的媒体都将焦点聚集在他和他的家人身上。我们公司慢了一步,等我托了几层关系约到他的专访时,电视台为他做的访谈节目已经播映了好几期。
那次访谈最后如何收场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里,他给了我们一些很私密的内容,一个月后,那期用他做封面的杂志卖到空仓。原本,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因随着这个专访的完美落幕划下句点,却最终走向了另一条歧途。
大约是在那期专访结束后,又隔了几个月,我接到他的电话。
我们在一个庭院茶舍里坐了一下午。他身上保有着旧派人的一些习性,却又有着新颖奇特的思想。总而言之,他像是一件装帧精美的画轴,打开来,会让人眼前一亮,哦,原来是隽永的古画。
他话不多,听我说话时,脸上带着一种温和的笑。
我没问他怎么会突然约我出来,只觉问出口,是肤浅,也是唐突的。
于是开端就成了可有可无的借口。
之后,他时常会带我去那里喝茶,有时也会约上他三五个好友。多数都是这城中的名流,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人后来多因为他的面子,在工作上给了我一些方便。
一来二去,见面的时间渐渐多起来,一周三五次。
有一日,他打电话给我,言语简单,意思明确,“我在崇业路有套房子,你要不要搬过去住?”
那时我仍在家中和爸爸、妹妹们一起住,就以此为借口推脱掉了。他也没说什么。
下次见面时,他带了一盆兰花给我。只说是家中养得最恣意的一株,舍不得修剪,倒不如送给我这恣意的人作伴。我伸手去移花盆的时候,他握住我的手,将一串钥匙放在我掌心里,脸上仍是温和的笑。
年少时,少年想要留住喜欢的人,总会亟不可待地说,喜欢。
成年了,不说喜欢了,只说,要不要在一起。
而他显然高明很多。他只是给我一套房子,想住便去住,想走便可走,看似来去自由,并无羁绊。
我若较真,反倒是先输了一局。
在家住得心烦,最终还是提起行李,搬了过去。坐车去的时候,心里空空荡荡,像吹过一阵穿堂风,微凉,却不见底。风在胡同里,总归有尽头,风若在心里刮,则只能是百转千回,落得一败涂地。
那时我便知道,我烦,不是因为我爸的唠叨,只是想换个环境而已。
高如是送的这件礼物,恰巧满足了我的逃离愿望。
小高层,六楼。屋内陈设以红木和柳木为主。气息是新的,物件却是镀了层苍凉的。
从我搬进去算起,他从来没上来过。
约我仍是在庭院茶舍,喝完一壶古丈毛尖,他会让司机送我回去。
他并未对我们的关系下过任何注解,这正合我意。
没有注解,就没有捆绑,也许我就可以真的做到来去自如。
我只是一件瓷器,而他只是一个与我保持着或近或远距离的收藏家。
我们有绝对的自由,没有谁等待谁,付出全凭自愿。
但我有时却猜不透他的想法。猜不透他何时选择靠近,也就猜不出他的疏离是因何缘故。我不知道在他的那些朋友面前,我是何身份。他有时会把手自然而然地搭在我肩膀上,与那些人聊些不在意外人会听见的话。我想,那些人或许和我一样的迷惑,好在他们也和我一样,对这份疑惑并不深究。
我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既不能要求他什么,也不能被他要求。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也许当他真的要求什么时,我未必能拒绝。
以前,他同我来过“正气轩”几次。
最近一次,因为来的时候不对,没有空的包房,我们就坐在大厅里等。后来,店员走来说,空出了一个包间,我走过去签卡。转身的时候,看见他起身与一个从里面走出来的女人站在那里说话。
他神色泰然,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我走过去,站在他身旁。
他看我一眼,不疾不徐地说,“这是宜风文化公司的总监,纪念念。”
那女人对我淡然一笑,伸出手来。我们礼貌地轻握了指尖。
他说,“这是我太太,莫瑶。”
他说得坦然,平和,神色无恙。
自此,却再没同我来过这边。只说同邓九融他们一起找了别家,按摩次要,聚在一起叙叙旧罢了。邓九融是我们公司的常客,和我们老板是旧识,或许是他说过些什么,我们老板私下会偶尔同我聊到高如是。我多半都绕开话题,其实只是不想给自己包袱。
我后来又遇上过几次高太太。
她和高如是年纪相仿,站在一起却像是比他年长了十岁。她微胖,头发虽染黑却已稀疏,她或许忌讳这个,从不散开,都是挽在脑后,像极了旧式的夫人。脸是圆滚滚的,没了下巴,脖颈却极细,短短的一截,像木偶方脑袋下用来连接身体的那一段木头。饶是如此,仍看得出,她年轻时是美的。至少连我都暗暗希望,当我到了她这个年纪时,眼睛还能像她这样有神,丝毫不见平常老人的暗黄浑浊。
她时常带一两个女伴一起来,在大厅遇上,就驻足寒暄几句,仅停留在礼数而已。我问过前台,知道她一般都在傍晚时来,便把自己的时间改成了下午。我们虽还未到敌对的关系,我却也没有要和她熟稔起来的打算。
除了她,其实在这按摩馆里,我想避开的是孟永勋。
可通常我的运气都不好,不是在走廊里遇上他,就是像现在这样,一只脚已经迈出大厅了,他却突然在背后拍拍我的肩膀。想走也走不了,只能收回脚,转过头去看他。
“今儿怎么这么早走?”他把储物柜的钥匙递给店员,眼睛却盯着我看。
“有事。”我随口一答。我回他的话,从来都是如此,并不上心。
“公事私事?”
“公私都有。”
他一脸惋惜地耸耸肩,说,“那就没办法了,原本还想请你吃饭。”
我轻笑,转身往出走。他要请的这顿饭,已经说了好几次,其实以他对我的了解,他应该很清楚我从来没有要答应的意思,可他仍每次都拿它当话题。就像往纸篓里扔废纸一样,每次都扔,明知扔不进去,却还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