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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大哭过的人,才懂大笑不易(2)

常有好事者,非要在南北两地间分个高下,好像一者高雅,另一者就必然低俗,一者有底蕴,另一者就必然轻浮。这话说得太不讲究了,北京有煎饼果子,上海有“裹脚布”,实际上也是类似的鸡蛋饼。我的上海朋友来京,吃前者赞不绝口,我们一众北方汉子来到上海,吃后者,那香得差点儿咬着舌头。

腔调和范儿,都挺好。

要我说,非要边喝咖啡边吃大蒜,那特么才叫低俗。

(二)双人餐

有些人吃饭没有腔调,所以得装。

这装的当然不是给自己看的,更不是给阿猫阿狗看的,是给那个坐在对面同食之人瞧的。但这事儿不好办,往往容易玩儿砸了,腔儿不仅没装成,反而被别人当成笑话。

我室友老白给我讲过一事儿,据他自己说是吃饭的时候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但具体情节是不是用了艺术手法进行夸张渲染,这我就不知道了。

“国家是有政策的嘛,咱们要大力扶持,按照一号文件办,你明白吗?交给小孙去做,他比较机灵,组织上还是比较相信他的能力嘛!”

说这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男性,上身着黑色夹袄,下身穿运动长裤,手夹点儿八中南海,脚蹬大标打折运动鞋,雄姿英发,顾盼生辉。说话嗓门儿大,大概是普通人声调的二十倍,有种一脚从己方球门儿射进对方球门的豪迈。

接完电话,这位朝坐在对面的姑娘笑笑,说:“没办法,工作太忙,办公室离不开我调度。”

说话间,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着,哗哗大口往里吸,然后又噗噗往外吐,烟圈硕大。

“我这人呐,闲不住,但主要还是被工作拖累,那群兔崽子,我一会儿没盯着,就得掀天!”

话音刚落,马上又是一个电话响起。

“喂,啊,是我,是我,什么?要进海里?那得出入证啊,我帮你想想办法,嗯,这事儿交给我了,我和那谁,挺熟的,就是国家政策研究办公室的那个谁,对,等着吧!”

放下电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姑娘说:“咱俩这相亲呢,都怪我,破坏气氛了。这有朋友托我帮着办点儿关系,他要进海里!”

“进海里,你知道什么意思吗?不知道?嗨!就是那儿,中南,嗯,那个海,知道了么?”

这位男士讲个不停,坐在他对面的姑娘倒是沉默不语。他一边剥蒜,一边拿筷子挑面条,说这家面做得不错,你多尝尝,下次咱俩再见面,我带你去吃烧烤,那家给的肉串挺大的……老白说到这儿,我终于有机会打断他了。

我问老白:“你在哪儿遇见的这事儿?”

“马记拉面馆儿啊!就出南门再往东走一百米那家,咱俩去吃过,你不记得了?”

得嘞,故事继续。

那位男士呼呼啦啦一碗面吃完,连汤带水都给喝完了,一抹嘴,打了个饱嗝儿。

对面的姑娘瞧见这样子,笑着说,那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先走啦。

男士有些意犹未尽地挽留了几句,但姑娘去意已决,还是选择了离开。等她走出门外,这位男士又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多谢哥几个帮助啊,这次肯定能镇住。对了,下午我还得给王局开车,就不多说了……”

老白从他身边走过,听见了这几句。

等推开门,走出没多远,瞧见姑娘也站着打电话呢。

“快别提了,丫就是一个二逼。”

这腔装的,太失败了。

豪放派的食客偏装婉约派的小嘴,铁板琵琶大江东去的撸串儿大王硬要掰扯成小口浅酌杏花酒的文艺少女,吃个饺子都要变身为英伦绅士,筷子左右手各摆一根,买个烧饼都要拿手绢擦擦手,然后用倍儿浓重的鼻音腔说,多加葱花,please!

这不叫腔调,这叫矫情。

自己不在吃饭,在演戏。别人吃不好饭,在看戏,而且还是三流狗血连续剧,难以下咽的那种。

两个人吃饭,是一种另类的腔调,要像磁铁两极,要像拼接在一起的圆,得凑凑合合自成一派,要一个人看另一个人吃,越看越开心,越看越有食欲,然后自己也吃将起来。

我遇见过这样的一对。

餐馆儿里,俩人对坐,面前摆着份儿烤鲶鱼。姑娘使筷如飞,小伙动嘴如虎,没人藏着也没人掖着。

吃了半晌,姑娘抬头笑着说,我跟你讲,往东那家阿娜尔汗的新疆餐馆大盘鸡做得特别好,鸡肉给得的多,面片厚实咬起来带劲儿。从这儿,往南快到天桥的地方,有一家卖锅盔的,别直接吃,磕嘴,回家淋汁儿,立刻香酥。要是吃腻了,从咱们学校后门出去,再走五十米,有家甜品店,那酸奶……她顿了顿,有点儿害羞地低着头,轻声说,还有好多,以后我都慢慢告诉你。

多好,吃货和吃货的爱情,这才是双人餐应有的腔调。

(三)独食记

起初我害怕一个人吃饭,要是屋里空落落就剩我一人儿,必定浑身不自在,非得呼朋唤友叫几个人出来一起吃喝才算。

可后来,自己渐走渐远,朋友越来越忙,父母年迈在家,终究还是一个人吃饭了。

也渐渐觉察出独食的好来,三五成群气场互相影响,喝酒闭嘴,那不叫腔调,叫失态。同事职场,勾心斗角你挤兑我我抹黑你,那不叫腔调,叫恶心。

唯有一个人吃饭,那才是真的自己,爱吃什么点什么,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孤独是最好的佐餐剂,逼格最高。

但现如今人们也难以真正找到一个单独吃饭的环境,有时候非得身陷囹圄,才能体会到所谓独食的腔调。

王洛宾自述监狱生活,那个时候每餐只有一个窝头,他就掰开半个,给其他囚犯吃,借此换取一两首新疆的民歌。等囚犯把窝头吃完,歌也吃完了,王洛宾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一边轻声哼唱刚学会的歌曲,一边啃着自己的窝头。

这是独食,也是救赎。

高晓松因为酒驾进了号子,他说偶尔会有猫偷偷地顺着窟窿溜进来,自己每天留两个馒头喂它。他在文章里写“我说这只猫肯定是菩萨,你想想它干吗上这儿要饭,这儿有什么吃的,这儿会有鱼吗?会有老鼠吗?只有馒头。但是这只猫每天都来。”

喂着猫,啃着馒头。

这是独食,也是希望。

花总在微博上揭露世界奢侈品协会,因而被“世奢会”反咬,进了看守所。他待在羁押室里,其他人该审就审,该放就放,可独独落下他一人。他最后要求看守把面包和水递了过来,尽管他没有胃口,可是他还是这么做了。

他说“这是独食,这是求生。”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常往返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

监狱外零星开着几家小馆子,有时候亲人接了刑满释放的亲人,会在那里吃点东西。

有一次是去监狱交换材料,中途就在馆子里解决午饭,恰好碰到一个刑满释放犯人。当时大概是下午六点的样子,微风,尘土顺着门缝冲进饭店里,带着土腥气。

那人理着平头,一个人坐在桌子前,端端正正的。

面前一份花生米,一瓶牛二,一份火烧,还有几个空的盘子,应该是吃完的凉菜。

他拿筷子夹起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闭着眼嚼一会儿,像是吃什么珍馐美味,然后喝一口酒。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我猜他应该是在等什么人吧。

可服务员悄悄跟我说,这人都坐了快一小时了,还没等到什么人。

我临走前,帮他把饭钱给结了。

不管他等的人来没来,我总希望能让他觉得,自己并不孤独。

一个人独食,这是最孤独的腔调。

读书谬论

我的学问有点儿臭。

这主要和我摄取知识的方式有关系。网络时代,电脑手机,走哪儿都能翻着看着,可这毕竟都是浅阅读。图书馆里,教室课堂,也多是为了生计奔波的专业书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于我来说,真正能捧起书本慢慢读一读,有兴趣读一读的,反而是在厕所里。归功于我爸的发明创造,我家马桶旁有一个简易书架。我爸负责的书目是《浪荡女人》

《野火春风斗古城》《猎人笔记》;我妈负责的是《饮食男女》《李碧华小说选集》《小团圆》。

至于我自己的书单,不敢列出来让读者见笑。大多是野路子,想哪儿看哪儿,一本街头派送的《健康保健》,我能瞧上半个小时,专找有姑娘插图的章节。

厕所读书,给我带来了俩坏处。

第一个是长时间马步锻炼,下半身气血不畅,走路打飘。

第二个是形成了巴甫洛夫式条件反射。人家巴老先生是利用狗看到食物或者吃东西之前会流口水的现象,在每次投食前都摇铃铛,连续几次后,巴老先生即使不把食物拿出来,只要摇摇铃铛,狗照样流口水。

对我来说,我现在看见书,哪怕不翻,都想去厕所。

如此奇妙的现象,至今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就像我妈希冀从连续剧里获得家庭伦理问题解决办法一样。

大多数人读书,总想得到点儿什么,要不然对不起那花出去的二三十块钱。

初中的时候,坐我前排的姑娘,属于文学少女类型。手边的书都是《瓦尔登湖》《金阁寺》,文艺指数要是和现在豆瓣上读书的姑娘对比,估计能超过她们两百个百分比。这姑娘常穿白衬衣,黑色长发,浅色长裙,班上同学视其为天人。男生轻易不敢找她说话,否则一律被其他人当成叛徒,每人和她聊天时间严格控制在三十秒内,一旦超时,严惩不贷。

不过后来我想一辙,既然不能主动出击,那让姑娘自己送上门不就行了么?

用文艺腔调吸引文学少女,这是一个初中少年智商的极限了。

我开始读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

真的看不进去,老派德语作家(实际上他是奥地利人)写出来的东西总是晦涩难啃,难以理解的人生哲理,无法想像的另一种生活。但对于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在自己喜欢的那个文学少女面前大声背诵:“这是心灵和经济的联合。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想品味古老奥地利文化的巴洛克艺术风格魔力,从而给平行行动生出了一个思想。”

令人发指的风骚,逼格直接爆掉现在绝大多数为女朋友念村上春树的儿郎。

我记得自己读出这一段的时候,她的眼睛熠熠生辉,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她都忽略了。

这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

后来我心中暗自憧憬的文艺女神找了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我们在同学聚会上见过,那个男人有肚腩,有金戒,有好车,虽然经常念错字,但依然不妨碍姑娘一脸甜蜜地搂着他的胳膊。一个爱读书的姑娘,爱上一个爱念错字的汉子,我想这一定是真爱。

至于那位姑娘,我最后一次碰到她,是在新华书店,她安安静静地看《孕妇健康》。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一重境界。

为了爱情。

高中时候,语文老师讲“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说是少年人读水浒,容易热血冲动不计后果,老年人读三国,会后悔往日错走的人生,也容易变得老奸巨猾。

但这话对一正处于叛逆期,头发长得能遮住嘴巴,一天不招惹是非就浑身难受的我来说,简直是点亮一盏指路明灯。你不让我干吗,我偏偏就去干。从家里书柜里把《水浒》拿出来,吹掉浮灰,开读!

但我注定不是个好读者,读任何书都是思维发散,正经情节没记住多少,倒是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我读《水浒》,对宋江杀阎婆惜尤其好奇,老宋用的凶器为什么叫“压衣刀”,为什么叫这名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了这个我专门跑到书店里查兵器典籍,但一无所获。后来又去瞧宋朝史籍,但人家并不关注打打杀杀的黑社会分子用什么家伙宰人。直到我扒拉出一本民国年间文化人考究《水浒》的东西,才知道真相是什么。

“压衣刀”就是指佩戴在衣服外的匕首,挂在腰带上,防身用。

但它还有个名字叫“解衣刀”,我一愣,又不明白了。难道说是路上瞧见姑娘漂亮,强行施暴,结果对方不肯,咱们就拿这玩意儿解开人家的衣服?那确实称得上善解人“衣”了。

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解释,挺重口味儿的,说古人入厕脱便,一般用不了纸擦,都是拿刀子刮。那惨遭菊花重点照顾的小刀,就叫解衣刀。

以上的答案,我都给前排心仪已久的高中漂亮女同学一一讲述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理我。后来,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北京人,硕士,码农。切,比老子这法学出身的都烂大街,差评。

最后一次见她,她拿的是《妇女之友》,我偷偷看了一眼,她看的那一章名字是“如何合理避孕”。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二重境界。

为了求知。

上了大学以后,无聊课程常拿图书馆里的存货解闷儿。钱钟书先生原来记述自己的大学生活,说学生可以到书库里去看书,左右逢源,辗转相生,可免借还之劳,此中乐趣,不可形容,恐怕只有饥鼠入太仓之乐仿佛似之,我亦有此感。

上课期间,老师监察甚严,电子产品一律禁用。于是人民群众花样不断,拿大的教材课本当盾牌挡住里面的小开本读物。更有心灵手巧的,外面蒙一层书皮,上书“民法总论”,里面的内容却是“那一剑真快,划破了他的喉咙”。

铃声响起,众人神游天外。

在西撒的沙漠里,人们用塑料袋装上浑浊的水,晒在太阳下,这种反光能让那些嗡嗡叫的苍蝇敬而远之。那里的人们用一块长两米的布料遮住脑袋,呼出的湿气浸透在嘴前,免得那些干燥如针的沙子把嘴巴打烂。

在刚果金,一只蚊子叮了人一口,那个人能被毒晕。丛林里的娃娃兵平均年龄只有十二岁,但他们可以在三秒钟内用AK47把三个成年人全突突死。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会说汉语,因为他们崇拜的对象是李小龙、成龙、李连杰。

李鸿章拜见荷兰女皇的时候,荷兰女皇让他行吻手礼,但老李同志却不通西方礼仪,以为是要找他要礼物,于是把大钻戒塞女皇手里。女皇说了声谢谢,继续伸手,老李以为还在要礼物,结果十分尴尬地站在当场。后来老李同志忿忿地对随从说,这妮儿咋这样呢?比咱们国内的官场还腐败,差评!

无论是西撒,刚果金还是荷兰,我都没去过。无论是蒙面民族,娃娃兵还是百年前的老李同志,我也都不可能见过。

所有的一切,我都是从书本上得知的。这大概是读书最为有趣的地方,七大洲,四大洋,七十多亿人,这就是我们朦朦胧胧了解,却永远又无法真正来了解的世界。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三重境界,去了解。

借着作者的文字,瞧瞧不一样的故事,沿着旁人的视线,懂得如何生活。

读书有乐,开卷有益,大概就是如此吧。

侠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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