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也许我没说过,这些天,记忆在耍弄着我。当三位了不起的同伴,因为我的拯救,起码是巨大的帮助,感谢我时,我感到骄傲,头脑发热,开始飘飘然了。作为团队里最小的年轻人,不仅仅是年龄,还有经验、个性、知识,所有这一切我都倍显稚嫩,我已被初次成功弄得晕晕然。现在,我变得自傲了,为一个想法而热血沸腾。唉,骄兵必败。自满让我有点发烧,信心使我膨胀起来。在这个非凡之夜里,终于弄得我经历了一场最可怕的遭遇,那后果,如今一想到它,我的心就怦怦直跳。
事情是这样的。树上的历险使我极为激动,睡觉像是不可能了。索摩里在值岗,在我们的小火堆旁,他抱着腿、弯着腰、驼着背坐在地上,一个古怪的带尖角的造型,他把枪横在膝盖上打盹,形成了那个尖角。他的头疲乏地点着,那撮山羊胡子摇晃着。约翰勋爵静静地躺着,穿着一件南美雨衣,而查伦杰不断翻身,打着呼噜,鼾声在林中回荡。满月明亮地照耀着,空气清新寒冷。
多么适合散步的夜晚!一个想法突然来到我的脑袋里,“为什么不呢?”假设我偷偷地溜出去,假如我找到下到中央湖的路,假如早饭时我带着那个地方的记录回来——难道在那种情况下,我的伙伴们不认为我是这一行人中最有用的成员吗?假如我们在索摩里的催促下,找到了一条回去的路,我们将带着高原中央神秘区域的第一手材料回伦敦,而这高原中央区,是我单独一个人穿越了解的。我想起了格拉迪丝,还有她说的“英雄的事业就在我们身边”。我像是听到了她说这话的声音,我也想起了麦卡德尔,我们的报纸将刊登三个专栏的特写报道!这是锦绣前程的一个多么好的基础啊!下一场记者间的新闻大战将在我设定的框框里进行。于是我顺手拿起一支枪——口袋里装满了子弹——打开荆棘门,快步溜出了我们的寨子。我对索摩里作了最后一瞥,他还在打盹,这是哨兵最失职的样子,他仍点着头,像一个怪诞的机械玩偶,旁边是闷烧的火堆。
还没有走上一百码,我就悔恨自己太冲动了。正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我太富于幻想,做不了真正勇敢的人,但是我怕被别人看成是胆小鬼。就是这种力量带着我往前走。我就是因为不能空手而归才没有往回走。如果我的伙伴不指责我,他们完全不清楚我的外强中干,那么在我的灵魂里就会保存一些顽强的自我羞耻心。当我发现自己全身发抖的那一瞬间,我疯狂了,决心要在这件事情上保持体面。
森林里是可怕的。树木长得那样密,它们的绿叶伸展得那样宽,高处的枝条相互纠结,遮住了星空,我根本看不见月光。慢慢地,我的眼睛适应了昏暗的林子,分辨出明暗深浅的层次——一些朦胧的物体,在它们之间镶嵌着一片片浓黑,宛如一个个张着口的洞穴,我在其间畏畏缩缩地穿行着。我想起了那只饱受折磨的禽龙在绝命前的呼喊,在臆想中,那可怕的呼喊在林中回声四起。我想起了那一瞥,在约翰勋爵的火把照耀下,那张浮肿的、布满尖锐赤疣的血盆大嘴——昨晚上的怪兽,我此刻是在它的猎食区内。任何时候,那个叫不上名字的怪兽都可能从黑暗里跳出来,扑到我身上。我停下脚步,从衣袋里拿出一粒子弹,打开枪膛,我的手一触到控制杆,心猛地跳了起来。它是猎枪,不是步枪,我拿错了!
我又有了一个新冲动:回去,这真是一个最好的借口——没人会想到我的胆小,但愚蠢的骄傲反对这样体面的托辞,我不能——决不能放弃。尽管我的枪在遇到危险时毫无用处。我可以回去调换枪支,但我无法想象自己敢再次进入这样的林子。这样一想,我决定不管身家性命,犹豫了一会儿,我鼓起勇气,继续前进,把那无用的枪挟在胳膊下面。
森林里的黑暗让人心惊胆战,但是禽龙出没的开阔地上明晃晃的月光更糟。躲在灌木丛里,我向外望着。空地上没有大野兽的影子,或许悲剧的降临,驱使其他巨兽逃离了家园。在飘着雾的银夜里,我看不见任何活物的踪迹,凭着勇气,我迅速溜过林间空地。在丛林的远处,我找到了那条小溪,它是我的向导。小溪汩汩地奔忙着,它是一个快活的伙伴。它就像故乡那条熟悉极了的鲑鱼溪,少年时代我总在月夜的溪边垂钓。因此我追随着小溪往下走,我一定走得到湖那儿;只要我顺着它,往上走,我一定回得了营地。我常常在灌木丛生的地方,丢失了它的踪迹,但凭着叮当的流水声,我的耳朵再次找到它。
顺着斜坡而下,树林变得稀疏了。灌木丛中,偶尔夹杂着一些高树。在这样的地方,我走得快起来了。因此,我没有太在意周围的东西。我贴着翼龙沼泽走了过去。正当我这样走着的时候,我听到翅膀犹如皮革般的干燥脆响,那翅膀展开时从一端到另一端有二十英尺长,一个翼龙在我身旁很近的地方腾起,飞向空中。当它遮住了月亮时,那亮光清晰地从它膜质的翼透了过来,看起来就像一个飞翔着的骷髅架子,背上放射着炽热的光辉。我蜷缩在灌木丛里,从以往的经验让我知道,它一声叫唤,就会引来一百名的同类。一直等它重新歇息好,我才敢继续前进。
夜,一直是出乎寻常地静,但我前进了一段时间后,听见在我前面的某个地方,有一阵低低的、连续的咕哝声。我继续向前走着,声音变大了,一直到最后它明显地离我十分近了。很快我看到了这声音的来源,我走近它,看到在一小片空地的中央,有一个小湖,或者说池塘,更准确地说,它还没有塔里发哥广场的喷水池大。里面充满一种黑色物质,在它的表面,不断升起大泡泡,在它的上面闪耀着一股热气,周围的地面很热,我的手放在上面马上就缩回来了。
很明显,好多年前把这块奇异的高原拱起来的剧烈的火山运动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失它的力量。我看见过黑色的岩石,茂密植物中到处可见的熔岩,但是丛林中的这个沥青池塘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说明老火山口在斜坡上还有活动。我没功夫进一步仔细观察了。如果我想在早晨赶回到营地,我必须赶快行动。
这是一次让我刻骨铭心的行程。在月光照耀的空地上,我在它边缘的树木阴影里潜行。在丛林里,我向前爬行着,每当我听到——而我常常听到——野兽从我旁边走过碰断树枝发出的响声,我就带着一颗咚咚作响的心停下来。巨大的黑影逼近又远去——宏伟寂静的黑影仿佛在巡逻。有多少次我停下来想转回去,然而每一次我的骄傲都战胜了我的恐惧,又使我继续前进了。
最后(已是午夜时分过后)透过丛林的树木,我看到闪烁的波光了,十分钟后,我到了湖岸边的芦苇中,我渴极了,趴下来就喝,湖水新鲜冰冷。就在我到的那个地方。有一条挺宽的路,那是野兽踩出来的,上面尽是足迹,很明显,这是动物喝水的一个地方。附近有一大块孤零零的火山岩。我爬了上去,躺在顶上,从那里每个方向都能看得非常清楚。
我看见的第一件东西就让我吃惊不已。当我从那棵大树的顶峰眺望景物时,我就说过在更远一些的绝壁上,我看到了很多黑点,它们像是洞的入口。现在,当我望着绝壁的时候,我看到到处是红晕的光点,犹如大邮轮的舷窗亮着光。有一瞬间我以为是火山熔岩浆在喷流,但显然不是那样。任何岩浆喷流都是从洞中往下流,不会在岩石上面闪动。那会是什么?那些奇妙的亮光,是真实存在的。这些红晕的光点肯定是洞内的火光映照了出来,而火只能是人的手点燃的。那么,高原上有人类?!我只身探险有结果了。这带回去将成为轰动伦敦的特大新闻!
很长时间,我躺在那里,看着这些颤动着、红晕的光点。我想它们离我有十英里远,就是这样的距离,人也能一次又一次地观察到,这些光点当有人在它们前面走过时闪烁和变暗。我再也没有力气把脚挪到那里,去窥视一番,好把生活在这奇异世界的种族的外貌和习性向我的伙伴们“吹嘘”一通!为了这一点,在我们对这些人类没有确切的了解以前,我们当然不能离开高原。
格拉迪丝湖——我的宝贝湖啊——在我面前像一面巨大的水银宝镜。湖中央映着一轮明月。湖水浅浅的,好多地方,沙岛微微凸出水面,静静的水面上,我到处能看到生命的踪迹,有时候水面泛起一圈圈波纹,有时候银色的大鱼跃出水面,一闪而过。有时候一个游动的怪物露出弧形的、蓝灰色的脊背。还有一次,我看见沙岛上一个像巨型天鹅的动物,笨拙的大身子,灵活的高脖子,拖着长尾在沙岛边缘慢腾腾地走着。它跳到水里,好长时间。我只能看见它那标枪般的头和弓形的脖子在水面上波动着。而后它潜入水中,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不久我的目光从远处收回,感到有什么东西往我附近过来了。两只像巨大犰狳的动物来到喝水的地方,它俩蹲坐在水边,柔韧细长的舌头,犹如红丝带在嘴里吞吐着,贪婪地吸着水。一只巨鹿,头上顶着七个分叉的鹿角,那行进的步履犹如一个华丽高贵的王者,它带着母鹿和两只小鹿走下来,也在犰狳的旁边喝水。地球上其它任何地方都不会有这样的鹿。我看到过的驼鹿和麋鹿几乎还不到它的肩膀高。不久它警惕地一喷鼻息,和它的一家跑到芦苇中去了,而犰狳也慌忙找个地方躲了起来。新到来的是一个最为怪异的动物,它沿着小路下来了。
那一瞬间,我说不出我曾经在哪儿看见过它,向上长着尖刺的弧形脊背,还有那个离地面很近的鸟样的怪头。后来我想起来了,这是剑龙,就是梅普欧·怀特曾经在他的速写本上画过的那个动物,就是它首先吸引了查伦杰的注意!也许这是那个美国画家遭遇到的第一个古怪的写生对象吧。在它惊人的体重下,地面颤动着。它那吸水的巨大声响回荡在静夜里。有五分钟,它离我躺着的岩石那样近,只要我伸出头,就能碰到它背上那正在波动的巨大剑甲。而后,它轰隆隆地走开,在岩石堆里消失了。
瞅了一下表,我看已是凌晨两点半,我该动身回家了。我出发了,缘溪而行,返回营寨,显然不是一件难事。这小溪在我躺着的那块大石头边注入中央湖。我兴致很高,因为我干得很棒,并且将为我的伙伴带回去好消息。首先,当然是火洞和生活在里面的穴居人。然后再讲讲中央湖的一些见闻。这湖里充满古怪的动物。我看到了几种此前未见到的原始动物。我在想这世上没有几人能度过如此奇妙之夜。或者为人类知识的积累添加如此之多的新东西。
我吃力地沿着斜坡往上走,心中激荡着这种种想法。到了一个我想是离家还有一半路的地点,这时,身后一个奇怪的声音把我带回了现实,这是一种介入鼾声与咆哮之间的声音。这是个充满威胁的低沉声音,某个古怪的动物显然在向我靠近,但是我却看不到什么,所以我加快了脚步。
我走了半英里左右,这时,声音忽然又响了起来,它依然在我的背后,但比以前更响了,更险恶了。我的心停止了跳动,一闪念,明白这个野兽确实已盯上了我。我皮肤冰凉,毛发直竖。这些怪物为了生存相互厮杀,要把对方撕成碎片,但现在它把目光转向了现代人,它特意跟踪,要猎食作为万物之灵的人,这是一种多么令人惊愕和可怕的想法。我又记起了那血盆大口的嘴脸,它在约翰勋爵的火把的照耀下,显得那样地狰狞,就像但丁《神曲》里地狱最深处的幻象,我的膝盖颤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