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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租房记

经友人推荐,我辞别妻子和五岁的女儿,到凤城银川的一家报社当编辑和记者。话说白了,就是打工。虽然只是一山之隔,直线距离不过百公里,却也是横跨了两个省区的,那种心理上的距离感是不由自主的,不仅如此,甚至还是很强烈的。加上自己的年龄又偏大了一点,总觉得忐忑不安。好在这里有我的大学同学,他们会时不时地关照我,帮助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令我这个离开家乡的游子很是感动。

遇到的头一个问题就是租房。

尽管前途未卜,八字还没有一撇,我却已经在遥想着“安身立命”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总不能睡在大街上吧。凤城有房,广厦千万间,却没有一处是属于我的,也就难庇我这样一介穷酸的“寒士”,只能暂时借居在同学家里,但是时间不能太长,人家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于是,在埋头编辑文稿之余,骑着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四处疯癫,几乎转遍了凤城的大街小巷。出租的房屋还是有的,要么价格太贵,要么位置不合适。出一身臭汗临街而立,面对车水马龙、红男绿女,我就不由得想起这样一句话:“在茫茫人海里,我感到孤独。”一段时间下来,我对这句话的感受越来越深,可以说是感同身受了。当然,这只是具象的,还没有能够达到一种精神的层面。也就是说,这孤独不是那孤独。如果说哲学家的孤独是形而上的,我则属于形而下了,怎么说也是不大光彩的,完全是因为世俗的生活所致,档次不一样。

奔波月余,身心极度疲惫之时,事情总算是有了着落。

简易楼,顶层,面积四十平方米,月租一百元。这在当时已经是租价不菲了,占去我工资的四分之一。有什么办法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放着家乡那二百五十平方米的深宅大院不住,却要寄人篱下地囚居在这样的“鸽笼”里,不是活受罪吗?咎由自取,活该!一番自嘲之后,心情平静了下来。不是说树挪死人挪活嘛,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等拿到钥匙捅开房门时,却将自己吓了一大跳,以为不小心走错了地方。屋里遍地鞋袜和废纸,甚至还有没来得及收拾干净的卫生巾和安全套,总之是一片狼藉,其状不忍目睹。给我的感觉是房客(应该是先我之前的另一个租房者)匆匆出逃了,出逃的原因难以启齿,至少应该包括那种与男女关系有关的不可告人的隐私。那个租房者很有可能连房租都没有付清,就销声匿迹了,从此不再出现在这个城市里了。但是,房子长期空着也不是个事儿,还是要出租的,结果又被我租到手了。如此说来,这个房主对我还是信任的,也确实没有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我没有见到这个房主,一切手续都是由房屋中介办理的。

屋子里落了一层灰黑的尘埃,足有一厘米厚,脚踩上去是一种软绵绵的感觉。这说明屋子空闲很长时间了,期间根本没有打扫过。屋子里同时还流溢着一股令人怵然的气味,混杂着类似老鼠屎一样的腥臊。站在这样一处租来的屋子里,我一时难以适应,举步犹豫,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甚至还产生了幻觉,眼前那张摇摇欲坠的双人床上,竟然出现了一对赤裸裸的模糊的男女,他们搂抱在一起,袒露出红唇白牙,然后毫无羞耻地向着我嗤笑。当然,这仅仅是瞬间的幻觉罢了,幻觉之后仍然是一张摇摇欲坠的空床以及落满一地的尘埃。否则,就是大天白日里见了鬼了,我这个大活人还不被活活吓死?

此前,我刚刚编完一期稿件,其中有一篇《家让我心如少年》的随笔。作者显然也是一个打工者,从那尚显稚嫩的笔触,又不难看出是一个年轻的打工者,在落脚的城市里生活得非常艰难,也因此饱受思乡之苦,那种异乡落魄的心境与我此时的感觉十分吻合。我站在这个并不属于自己的“家”里,很是迟疑了一番,开始格外地思念山那边的妻子和女儿。不如归去,有那么一刻,我不仅犹豫了,而且也产生了动摇。其实在家乡的那个小镇,我有一份堪称悠闲自在的工作,可谓衣食无忧。要说就此作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转个身而已,只不过给这个城市留下一个匆匆离去的背影。背影之后,是更多的背影,我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再这样折回头去,岂不是像先我之前的那一个租房者一样,匆匆出逃了。

还是那句话,既来之,则安之。

随遇而安,这大约是一个小知识分子面临命运考验时的一种典型心态。有了一份期待,同时又有了一种惶恐,心情必然是压抑的。看着别人活得洒脱,自己心里便不平衡,然后再来个“死要面子活受罪”,这也是小人物们的普遍心理状态,没什么羞于示人的。

没有背影,只有面对。

那么,就这样开始吧。一个小知识分子由此开始了他的面对,既面对自己,又面对这座渐渐繁华起来,同时也渐渐浮躁起来的城市。

还好,扫帚一到,灰尘照例跑掉。

利用整整一天的时间进行大扫除,再添置几样廉价的家具,尤其是将门窗上的玻璃擦拭干净之后,租来的家终于变得亮堂了,终于有个模样了,看着挺顺眼的。继而释然一笑:穷小子也能心安理得地睡个大头觉了。那就邀约几个朋友聚一聚吧,也算是祝贺一下自己的“乔迁之喜”。于是,简单的准备之后,与几个新近结识的朋友齐聚租来的家里,以致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第二天酒后醒来,朋友早已离去,只剩下自己孤零零地躺在地上。而我的一只鞋子却安安静静地睡在床上,另一只鞋子则睡在了窗台上,大大咧咧地沐浴着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

我看着两只鞋子的姿态,大笑。

这就是我在凤城的第一个家,租来的。此时,阳光从不大的窗口不遗余力地投落进来,将屋子照射得亮亮堂堂。素有“塞上江南”之誉的凤城,最不缺少的就是阳光,而不是雨水。好在有一条引黄河水自流灌溉的唐徕渠穿城而过,再加上正在逐渐恢复的所谓七十二连湖,使得凤城有了水的丰赡。这成为了我当初选择和面对这座城市的理由之一。理由之二,是在于这座城市所具有的包容性。它是宽容的,也是厚道的,吸纳了众多包括工农商学兵在内的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像我这样自小生长在沙漠牧区,后来才上了大学的学无所长的小知识分子,只要肯出力气肯吃苦,它也是接纳的,并没有因为血液里面流淌着牧人的基因而遭到拒绝和排斥。

但是,作为家的真正含义,仅仅有人居住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夜晚,那种异样的感觉和白天是不一样的。我租住的屋子正好临街,窗子下面就是东西走向的北京路。夜里两点钟之后,这座城市终于安静了下来。此时,路灯将橘黄的光亮从窗外投进屋内,映的小小的卧室半明半暗、扑朔迷离。这样的情境让我颠沛疲惫的心身获得些许的安慰之时,也有了想与家人倾诉的强烈愿望。妻子和女儿还在家乡的小镇守候着,盼望着全家人在这个城市真正团聚的那一天。我知道她们睡得很晚,第二天又很早起床,送女儿去幼儿园后,妻子再匆匆赶往学校签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妻子是称职的,她的勤勉和刻苦有口皆碑。记得有一次回家,邻居悄悄告诉我一件事:家里没有煤烧了,妻子到街上雇了一辆手扶拖拉机去拉煤。回来时突遭雷阵雨,坐在煤车上的妻子和女儿被雨水从头到脚浇了个湿。一车煤堆在院门口,由妻子一趟趟搬进院子里的煤仓,女儿则端着个小簸箕跟在后面,母女俩被煤灰染得乌黑。邻居在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时候,眼里流露着对妻子的赞许的同时,还有很深的同情和怜悯。邻居是个中年大嫂,人很善良,深知作为女人的不易和艰辛,尤其是丈夫不在家的时候。邻居的意思是,我在凤城安顿下来后,尽快将妻子和女儿接走,一家人守候在一起过日子才是最大的福气。

妻子始终没有告诉我她买煤搬煤这件事情,我也始终没有主动问起,而是故意回避了。回避的意思是怕妻子伤心难过。这件事情却从此搁在了我心里,每每想起来就沉甸甸的,很不是滋味。我承认自己是个懦弱的人,没有多少本事让妻子和女儿生活得更加自由自在一些、更加舒心畅快一些。妻子倒是告诉了我这样一件事情,告诉我的原因是与女儿直接相关。有一次,女儿和她的几个小朋友放学回家,快到家时不小心掉进了路边敞开的下水井里。几个小朋友趴在井口上,不知所措地大哭起来。说来也巧,正好让下班的妻子发现了,母亲的敏感告诉她,是自己的女儿出事了。果然,女儿头冲下地倒挂在井里,已经哭得没有了力气。井底是横七竖八的铁管和污水,女儿掉下去的时候被身后的书包带子给挽救了,书包带子绕在了井口处的水管阀门上,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妻子告诉我这一件事情的时候,再也忍不住地哭了,哭得伤心,哭得委屈。我也哭了,哭得内疚,哭得悔恨。这样一件与女儿直接相关的事情,后来我都不敢多想,越是不敢多想,却忍不住越要想,越想越害怕。

有一段时间,我因此心神不定、疲惫至极。结果是一次酒后骑车逆行,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被出租车司机毫不客气地一顿拳脚打倒在地,口吐鲜血将胸襟染红了一大片,吓得过路人四散惊逃。不过,也有对我表示同情的好心人。等到我从昏迷中醒来后,发现手心里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那辆出租车的牌号。遗憾的是,我至今都不知道这个给我悄悄塞纸条的人是谁,让我连当面表示感谢一下的机会都没有了,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这个好心人,好人有好报。报社的同事要为我申诉,向派出所报了案并找到了那辆出租车司机。处理的结果是以双方都有过为由而不了了之。我因此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检查的结论是轻微脑震荡。这一件事情,我同样没有告诉妻子,并要求报社的同事替我保密。道理很简单,怕妻子知道了担心和牵挂。后来,妻子还是知道了,是市电视台的一个导演在请我们一家人吃饭时无意说了出来。可想而知,妻子将我好一顿数落,甚至要我卷铺盖回家。我和这个导演有过一段时间的合作,制作了十几集电视专题片,而作为撰稿人的我,却没有拿过什么稿费,完全是冲着朋友的情意在尽义务。

好在,我终于租到了一套房屋。

尽管它并不属于我,我却可以暂时拥有它。节假日的时候,我就可以把妻子和女儿接过来,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当然,现在还不行,妻子和女儿都不可能马上过来,离放假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我必须耐心等待。因此之故,我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尽是妻子和女儿的身影。接下来,为了排除思念之情,我开始强迫自己转移视线,面对着光秃秃的屋顶演绎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先我而来又先我而去的那个房客的故事。

显然,那个先我而来又先我而去的房客是生意场之人。拼搏于险象环生的商海,似乎很忙,忙得连厕所坏了都没有时间收拾。还有那墙上脱落的壁纸,像风中的残旗似的瑟瑟颤抖。如此这般,怎么能够平静地享受天伦之乐?要说欢愉也是有的,那就是阅历风情、惊看枕月时,大把地往女人的怀抱里扔钱,累累伤痕用票子去揩拭。这当然也是一种人生,也够得上豪放和爽快。从遗弃满地的杂物来分析和判断,这个房客只是个小打小闹的主儿,实在无法与大款比肩。而他的离去又是怎样的狼狈不堪,不像是被真正的房主撵出去的,而是自己逃跑了的。无论是失魂落魄还是春风得意,对前者我给予同情,对后者我决不羡慕。在生命的长河里,奔奔波波、起起伏伏、悲悲乐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何必长吁短叹?大凡是个男人,只有在累极了的时候才祈求平静。是的,那个先我而来又先我而去的房客,留下了一片废墟,很像是一道谕旨,警示着我的命运:沧桑、曲折。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却使我始料不及。

我在这套租来的家里仅仅居住了三个月就搬出去了。报社的其他几个同事在鼓楼旁边租到了一个四合院,虽然古旧了一些,但房间多,租金低廉,院子宽敞,是个闹中取静的地方。何乐不为呢?我们几个便欢欢喜喜地搬了过去,各占了一间屋子。于是,我第一次租来的那个家,妻子和女儿没有机会居住,哪怕是一天都没有,多多少少有点遗憾吧。倒是我家乡的一个朋友住过一夜,他是专门到凤城给上小学的女儿买手风琴的。知道我在这里给一家报社打工,顺便来看看我叙叙旧情。第二天麻麻亮时,这个朋友就走了,连早点都没顾得上吃,很是让我于心不忍。他走得匆忙,我睡得迷糊,甚至都没有说上几句道别的话。当然,作为朋友,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有的是见面的机会。

时隔不久,我就搬家了,搬进了那个古旧的四合院。

这时,我的那个朋友打来电话,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还好吗?我说过得还好,身体也不错,而且报社升任我为副刊部主任,主管部门明确答应为我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日就发商调函过去。朋友在向我表示祝贺之后,突然劝我必须搬家,越快越好。我说我前些天已经搬了家,只是忘了告诉你。朋友一下子又兴奋起来,如释重负地说,天意啊,完全是天意,现在我没有什么顾虑了。朋友显然是话里有话,只不过是不便说出来罢了。我追紧了再问,朋友这才告诉我说,你原来租住的屋子里闹鬼。这怎么可能?我是一百个不相信。朋友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而且是个女鬼。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朋友睡到半夜突然醒了,在半明半暗的光影里,就见我那一面的床边上坐着一个女鬼。女鬼梳着老式的剪发头,脸色苍白,面无表情,低垂着眼睛,静静地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因为和朋友喝酒喝多了,睡得什么都不知道,还断断续续打着呼噜。朋友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感觉头发和汗毛全部竖了起来,差不多就要昏厥过去了。无奈之时,朋友别无选择,只能悄悄地闭上自己的眼睛,然后大气不敢出、一动不敢动挺到天亮。天亮了,那个女鬼也就不见了。朋友还说,我当时没有大喊大叫,之后也没有急着告诉你,是因为怕吓着你。这些天里,我因为这件事情思考得好苦,你居然相安无事。看来,那个女鬼还挺善良的,并没有加害于你。

说实话,我听朋友这样一说,也是头皮发麻,身上也是凉飕飕地一阵阵紧张,真有不堪回首的感觉。关于鬼的故事,我听得太多太多,什么样子的都有,五花八门,千奇百怪,而我是一次都没有遭遇过。朋友讲的这个鬼故事,却活灵活现地发生我身边,不由我不信,因为朋友不是一个说假话的人。也许,这只是朋友当时的一种幻觉,仅此而已。如果是真的,那么我倒是要感谢那个女鬼了。一般而言,鬼大人小,鬼在暗处,人在明处,鬼要想加害于人,人是防不胜防的。那个女鬼不仅没有加害于我,而且于暗中促我早日离开了一个是非之所,更没有让妻子和女儿受到惊吓,免去了可能发生的不测。等到平静下来,我想到了那个先我而来又先我而去的房客,他的匆匆逃离,是不是与我的朋友讲的鬼故事有关?不得而知。

人在家中,心在尘世,这却是真的。

19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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