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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林中初会

就在那个星期四上午,亚瑟·唐尼尚在他的卧室里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从一面老式镜子里打量着自己那英国味十足的英俊面容。墙上那幅暗淡的橄榄绿挂毯上画着埃及法老王的女儿和她的女仆。此时此刻,他们本来应该去照顾婴儿摩西的,却也正注视着唐尼尚。此时他心里很矛盾,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但是,当他的贴身仆人把一件黑色丝巾披到他肩上,他已经做出决定了。

“我打算去鹰谷,在那里钓上一个礼拜左右的鱼。”他大声说道。“我要带你一起去,皮姆,今天上午就动身;十一点半前要准备好。”

刚才帮助他下定此番决心的低声口哨,此时突然高昂起来,成了响亮的男高音。他匆匆走过的走廊里顿时回响起他最钟爱的歌曲——‘当心中充满烦恼’。这首歌出自“乞丐歌剧”,并不是英雄式的曲调,然而,亚瑟大步迈向马厩去看马时,他却觉得自己颇有一番英雄气概。他这番自我欣赏是很必要的,也不是毫无理由的,而是有一定数量的优点作为基础的。他从未丧失过这种自我认可,对自己的品行相当自信。很少有年轻人能像他这样坦承自己的过失,坦诚是他珍视的品德之一。要是一个人没有一两点短处,怎么能看出他十分坦诚呢?他的过错都是忠厚豁达型的,不外乎急躁、冲动、热情,绝对不是无耻、狡猾、卑劣。他亚瑟·唐尼尚从来就不会做出卑鄙、怯懦或是残忍的事儿来。“不,我这个倒霉蛋,经常惹麻烦,但我总能一人做事一人当。”可惜麻烦本身并不一定会惩恶扬善,有时尽管主犯强烈希望最大的恶果落在他的头上,却偏偏不能如愿。正是由于上帝安排中的这种缺陷,亚瑟往往把他自己和他人都卷进了麻烦之中。生性善良是他最大的长处。每当他走进领地,脑海中憧憬的图景就是有朝一日继承家业后,所有佃户们都能生活富足、心满意足。他们将爱戴他们的主人;而他这位主人将会是英国绅士的榜样——庄园里井然有序,优美高雅,家务也充满乐趣,有洛姆郡最好的马群——为所有的公益事业慷慨解囊——总之,所有与唐尼尚这个姓氏有关的一切都会与现在大不相同。将来他要做的一件好事就是给欧文牧师加薪,以便让他可以为母亲和妹妹准备一辆马车了。亚瑟还是一个垂髫少年时就对教区长有着深厚的感情,犹如父子,又犹如兄弟——说犹如兄弟,是因为与其和其他年轻人相伴,亚瑟更喜欢和欧文待在一起。他又把欧文当作父辈,做什么事儿都不愿使他不悦。

你会觉得亚瑟·唐尼尚是个“好人”——他大学的朋友也这样看他。看到别人难受他就会于心不忍;他祖父若是受到什么伤害,即使他在盛怒之下也会感到难过,他姑姑莉迪亚就亲身感受到他对所有女性的温柔体贴。他是否有足够的自制力,使他善良的性格对人总是有利无害?关于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确定地给出过否定的回答。他才二十一岁,我们不会去深究一位英俊、慷慨的年轻人的品格,特别是当他有足够多的财产可以弥补许多小罪过——假如他在匆忙驾驶时不幸撞断了别人的腿,他可以拿出一笔可观的抚恤金;要是他偶然毁了一个女人的一生,他会买些昂贵的糖果,亲自包装好送过去作为补偿。调查此类事情就像是去调查一个机要秘书的品质那样荒谬。谈到那些出身名门、家资巨富的年轻人,我们用响亮、有影响力、有礼貌的词语来称呼他们;女士们带着女性特有的敏锐直觉,立刻就可以判断出他“很好。”很可能他一辈子也不会使家族丢脸,他就像一条适合航行的船,谁都愿意为他提供保险。船,难免有出事的时候,出了事才使人看到建造时的缺陷,这些缺陷在顺风顺水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许多所谓的“好人”,同样也会因为遇到了一些灾难性的突发事件而暴露出缺点。

不过,我们也没有什么根据对亚瑟·唐尼尚做不好的预测,今天早上他还表明了他能够依据良心做出慎重的决定。有一点是清楚的:他的天性不会让他心安理得地在歧途上走很远;他不会越过罪恶的边界,因为他会时刻受到来自边界这边的责备;他不会成为恶习的奴隶,绝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她的命令。

现在大约十点左右,阳光灿烂;昨天刚下过雨,万物看起来更加赏心悦目了。在这样的早晨,沿着铺得平平整整的沙砾小道走到马厩去,心里想着出游的计划,该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儿啊!马厩特有的味道,一般来说是男人生活中的抚慰剂,却往往让亚瑟心烦不已。马厩里的事他做不了主,管理的方式让人难受,他祖父坚持留用一个又老又呆的马夫,任何杠杆也别想撬动这老傻瓜的旧习惯。祖父还允许这个老傻瓜雇佣几个洛姆郡的小伙子做他的帮手,最近他们当中有一个家伙为了测试一把新的大剪刀,竟然从亚瑟的红棕色母马身上剪下椭圆形的一块毛。这种情况自然令人愤恨。一个人可以在家里受气,可要是马厩也让人愤怒、让人恶心,那就不是任何一个血肉之躯可以受得了的。长此下去,肯定会厌世轻生的。

进入马厩后,亚瑟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老约翰表情僵硬、皱纹堆垒的脸,两只负责看守马厩的猎犬的吠叫就让他更加心烦了。他怎么也不能平心静气地对那个老傻瓜说话了。

“你必须给我把梅格备好鞍子,十一点半带到门口,还要把皮姆的莱特勒也备好鞍子,听到了没有?”

“是的,听见了,听见了,上尉。”老约翰慢吞吞地说道,跟着年轻的主人进了马厩。约翰把年轻的主人看成老仆人的天敌,他认为年轻人只是为了让世界可以继续运转而造出的劣质品。

亚瑟进去只是为了拍拍梅格,尽量不去看马厩里的其他东西,免得在吃早饭前发火。那匹漂亮的马正待在其中一个内厩里,主人来到身边,她温和地扭转了头。那只与她形影不离的小长耳卷毛狗特洛特正舒服地蜷在她的背上。

“嗨,梅格,我漂亮的姑娘。”亚瑟拍了拍马的脖子说道。“我们早上出去好好遛一圈吧。”

“不行,少爷,我看不行。”约翰说道。

“不行?为什么不行?”

“啊,它的脚跛了。”

“跛了,你这笨蛋,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唉,那个小伙子把它牵到离道尔顿的马群太近的地方去了,有一匹马踢了她一脚,所以她前腿的胫骨淤伤了。”

聪明的史学家就不用细致地叙述接下来发生的事儿了。你可以想到在检查马腿的伤时,上尉充满怜爱的“嚯嚯”的安慰声,同时还会有很多激烈的言辞;约翰站在一旁,就像根精雕细刻的山楂子树手杖那样无动于衷。不一会儿,亚瑟又走出了这“游乐场”的铁门,这次就没有再哼歌了。

他感到非常失望、气恼。除了梅格和莱特勒外,就没有供他和仆人乘坐的马了。真是让人伤脑筋:他正想出去躲避一两个礼拜呢,却出了这种事儿。上帝不应该让这些不痛快都凑在一起。民兵队里的同伴都在温德莎玩到开学的时候,他却因折断一条手臂困在猎场上和祖父待在一起,而祖父对待他就和面对他的羊皮纸契约一样!再说了,家里和庄园的每件事儿都管理得让他看不惯。在这种情况下,人一定会心情不好,总该找些事儿来消除自己心头的愤怒。“这种情况下,萨可德会一天喝上一瓶波尔图葡萄酒的。”他小声咕哝道。“不过我喝酒可不行。好吧,既然不能去鹰谷,我上午就骑莱特勒到诺朋恩去和加韦恩一起吃午饭吧。”

在这明明白白说出来的决定后面,还有一个暗藏的心思。如果在加韦恩那里吃午饭,饭后再聊聊天,他回到猎场时就快五点了,那时赫蒂还待在管家的屋里,他肯定碰不到;等她动身回家时,正好是他晚饭后懒洋洋呆在屋里的时候,这样他就可以彻底避开她了。对那小娘们友好一些也没什么害处,再说了,看着赫蒂半小时,就胜过在舞会上和十几个美人跳舞。不过也许他最好不要再理会她,免得像欧文暗示的那样,弄得她胡思乱想。其实在亚瑟看来,女孩们并不是那么软弱,那么容易受伤;他发现她们实际上大多都比自己冷静狡猾得多。至于说会对赫蒂造成什么实际的损伤,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亚瑟完全相信自己的自我约束能力。

所以,中午十二点的太阳陪伴着他遛马来到诺朋恩。路上正好经过那片一马平川的霍尔公共牧场,使他骑着莱特勒舒舒服服的驰骋一把,心情轻松,不像那为了伏魔降妖而攻城拔寨的人马怪。真的让人奇怪,那半人半马的怪物,在伏魔降妖、攻城拔寨方面颇有一套,却在历史上名声不佳。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能会令人惊讶:加韦恩的确在家,可院子里那座钟上的指针还未指到三点,亚瑟就已经骑马穿门而入回了家,从气喘吁吁的莱特勒马背上跳下来,进屋匆匆忙忙地吃了顿午饭。我相信,远在亚瑟那个时代,就有些人为了避免与某人谋面而刻意骑马到很远的地方,可又策马飞奔而回,生怕错过了这次见面。有些人,在情感备受煎熬时惯用的伎俩就是佯装放弃,然后在别人算定胜券在握时又突然反扑回来。

“上尉刚才那马骑的,快得像魔鬼一样。”车夫道尔顿心情轻松地倚着马厩的墙抽着烟斗,看到约翰将莱特勒拉进来,他这样说道。

“我希望他能找魔鬼来收拾他的马。”约翰低声抱怨道。

“啊,他真该找个比现在这个家伙更听话的马夫。”道尔顿说道——他自认为这个玩笑开得很妙,尽管身边没其他人,他还是每隔一阵就从嘴里取出烟斗,一边向想象中的观众眨眨眼,一边很夸张地做出捧腹大笑的动作,脑子里将这场对话从头到尾反复演练,以便回到佣人的住处后可以绘声绘色地重新复述一遍。

亚瑟吃过午饭回到了梳妆室,早上和自己展开的那场辩论重新掠过了脑海。这也是在所难免的事。不过,现在他不可能再去仔细地回想了——不可能回想起当时对他起决定性作用的感情和思想了,正如他打开窗户时迎面扑来使他精神一振的空气,事后却记不清那空气的味道。想见到赫蒂的渴望,就像一股未能阻挡住的洪流,又冲击过来。他自己也感到惊讶,这一微不足道的喜爱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力量,竟能紧紧地抓住他的心,以至于他在梳头时竟哆嗦起来——呸!这都是因为刚才骑马拼命飞奔的缘故。这是因为他把一件无聊的小事看得过分严重了,总以为它会后果无穷似的。他今天须得去看看赫蒂,让自己开开心,随后就把这一切都抛之脑后。都是欧文不好。“要是欧文没说啥,我根本就不会把去见赫蒂这么当回事,就像我根本不会去想梅格的腿是不是瘸了一样。”不过,在这样的日子,到隐士居去溜达溜达倒也不错。对,就到那里去,晚饭前就待在那里把莫尔博士写的《泽露柯》读完。隐士居就在杉树林中——这是赫蒂从霍尔农场来的必经之路。这样事情就再简单、自然不过了:遇见赫蒂只是他散步途中的偶遇,而非他有意为之。

在穿过猎场坚实的橡树丛时,亚瑟一路飞奔,那矫健的身姿根本不像一个疲惫的男人,况且还正值炎热的下午。所以,不到四点,他就站在又高又窄的栅门前了。栅门通向猎场边上的一个迷宫般美丽的树林,这地方叫杉树林,倒不是因为这里杉树多,反而是因为这里杉树少。林子里大部分是山毛榉和莱檬树,间或有几株有着银色枝干的白桦树——这种树林正是山中仙女经常出没之地。在阳光照耀下,你看得到她们斜跨在枝干上,雪白的四肢闪闪发光,时不时地躲在高大光滑的莱檬树后探头窥视。你还听得到她们柔和清澈的笑声——但是如果你过分好奇,冒犯了她们,她们就会在银色的山毛榉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你误认为刚才听到的声音只是流淌的小溪。也许她们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黄褐色的小松鼠,蹦蹦跳跳地离开,然后站在树顶的枝干上嘲笑你。林子里没有齐整的青草和平展的砂石路,只有狭窄的、低凹不平的泥土小路,路边稍稍长着些苔藓——这些小路,树木和灌木丛特意恭恭敬敬地退向两边,仿佛是为了便于瞻仰白腿仙女中的高大王后。

亚瑟走的是这些小路中最宽的一条,路两旁长着很多山毛榉树和莱檬树。这是一个宁静的下午,金色的阳光慵懒地流连在树顶的枝叶上,只是偶尔从这里那里掉落下来,洒在紫色的小路和微带青苔的路旁。这样的一个下午,命运将她冰冷恐怖的脸藏在色彩朦胧的纱幕后,用温柔滑润的翅膀环绕着我们,用紫罗兰香味的气息使我们沉醉。此时,亚瑟臂下夹着一本书,悠闲地漫步于林间,但不像沉思的人们那样望着地面。他的眼睛总是盯住大路远方的转弯处。在那里,一个小小的身影稍后定会出现。呵,她走过来了!先是一团鲜艳的颜色,宛如树丛中的一只热带鸟。然后是一个脚步轻快的身影,头上戴着圆顶帽,臂上挎着一只小篮子。接着就是一个脸色绯红的姑娘,略带惊慌却笑容妩媚灿烂。看到亚瑟走过来,她行了个屈膝礼,心慌意乱却又幸福无比的眼神掠过了亚瑟。如果亚瑟有时间想一想的话,他自己也会觉得奇怪,他竟也感到心慌意乱,竟也觉得脸上热了起来——事实上,他看起来也似乎不知所措,仿佛是事出意外而不是遇到了正热切期待的人。可怜的人们啊!可叹他们不再年少,那黄金般的童年时代已离他们远去。倘若他们还年少,他们就会面对面站着对望,眼睛中充满羞涩的爱意,然后就会给彼此一个轻轻的蝶吻,再后来就一块跑去玩了。果真这样的话,亚瑟就定然回到他那垂着丝质幔帘的小床上去,赫蒂则睡在她家自己织的枕头上,两个都安然入眠,一夜无梦。第二天,谁也想不起来昨天的浪漫。

亚瑟转过身,没头没脑地走在赫蒂身旁。这是他们第一次单独面对。恋人第一次独处是何等勾人心魄啊!起初一两分钟,亚瑟都不敢正眼看这个制奶油的小工。而赫蒂呢,双脚就像踩在云端一般,和煦的微风在她身边荡漾。她忘记了她的玫瑰色丝带,感觉轻飘飘的,就仿佛她童稚的心灵变成了睡莲,在那平静无波的水面上被仲夏的阳光照得暖暖的。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亚瑟的确从他自己的腼腆中感觉到了某种洒脱和自信,这与他预期见到赫蒂时的心境截然不同。他虽然充满一种朦胧的感觉,但在这静静的几分钟内,他还是体会到,原来的思想斗争与重重顾虑纯粹是多余的。

“你选了这条路到猎场来是对的。”他终于开口说,低头望着赫蒂。“比经过护林人小屋的那条路近得多,也幽静美好得多。”

“是的,先生。”赫蒂回答说,声音颤抖着,差不多像是在说悄悄话。她一点儿也不知道面对亚瑟这样的绅士应该怎么说话。她的虚荣使她说不出话来了。

“你每个礼拜都来看庞姆弗莱特太太吗?”

“是的,先生,每礼拜四,除非她要陪唐尼尚小姐出去。”

“她在教你什么,对吗?”

“是的,先生,她在教我补花边,这是她在外面学的,教我补袜子。她补过袜子总是完好如初,看不出来是缝过的。她还教我裁剪衣服。”

“怎么,你打算当侍女吗?”

“我的确很想当侍女。”赫蒂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些,但还是有些颤抖。她想,也许在唐尼尚眼里,她就蠢得像路克·勃瑞登。在她眼里,路克·勃瑞登已经很蠢了。

“我猜想庞姆弗莱特太太总是在这时候等着你吧。”

“她一般在四点钟就开始等我。我今天迟了一点,因为我舅妈有事要我做。不过平时总是四点,那样在唐尼尚小姐按铃叫她以前,她就有空教我。”

“啊,那么我就不耽误你了,否则我倒愿意领你去隐士居看看呢。你到隐士居里面看过吗?”

“没有,先生。”

“从这条路就可以上去。但是我们现在不能去了,你要是想去看看的话,我另外找个时间带你去。”

“好的,谢谢!先生。”

“你晚上回来也总是走这条路吗?你走这么偏僻的路不害怕吗?”

“不,先生,我回来时还不怎么晚,我八点钟动身回来,现在晚间这时候天还亮着呢。我要是九点还不到家,我舅妈就要发脾气了。”

“大概花匠克雷格会来接你?”

赫蒂的脸和脖子一下子红了。“我发誓他以前从没来过,我肯定他没有过。我不会让他来的,我不喜欢他。”她急匆匆地说。苦恼的泪水来得那么快,她话还没说完,一滴晶莹的泪珠就顺着她发热的脸滚落下来。她为自己的泪水感到极其难为情,有一阵子她甚至觉得幸福已经远离而去。可是,她觉得一只胳膊悄悄地搂着她,同时耳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怎么了赫蒂,是什么惹你哭了?我不是存心要惹你生气,我绝不想惹你生气,你这小花朵。来吧,别哭了,望着我,不然我就会以为你不肯原谅我了!”

亚瑟就近将一只手搭在赫蒂那软绵绵的胳膊上,带着讨好、哄劝的神情向赫蒂俯过身去。赫蒂抬起她长长的、挂着泪珠的睫毛,迎着那双低头望她的眼睛,饱含着甜蜜、腼腆和乞求。那三分钟是一个什么样的时刻啊,他们的目光相遇,他的胳膊搂住她!爱情就是这么简单:咱们刚过了二十一个春夏,而一个十七岁的妙龄女郎就在我们的目光下心迹摇荡,宛若一珠蓓蕾,欢天喜地在朝露中绽放心房。青春年少、两小无猜的心灵相互碰触,恰似两只熟透了的甜桃,轻轻一碰就不再分开。他俩也自然而然地交织一处,就像两条小溪,别无所求,但愿能汇合在一起,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向着枝叶浓密的草木深处潺潺流去。亚瑟凝视着赫蒂那双充满渴望的黑眼睛,全然不顾她的出身,更不在意她缺少上流社会的时尚与教养。

“吧嗒”一声,有样东西掉到地上,把他们吓了一跳。两颗跳动的心悚然分开,却发现是赫蒂的篮子掉地上了,篮子里那做针线活的零碎玩意散落一地,有一些还表现出它们能滚得很远的能耐。拾掇这些玩意儿很费了点工夫,在这过程中两人都默然无语。可是当亚瑟把篮子又挂在她胳膊上时,这可怜的姑娘从他的眼神和举止中察觉出奇怪的反差,让她心寒。只见他拍了拍她的手,说道:“我耽搁你时间了。可不能再耽搁了。你家里还有人掂着呢。再见!”

说完,也不等她回答就转开身,急匆匆地朝着那条通向隐士居的小路离去,留下赫蒂一个人在奇妙的梦境里继续赶路。这梦开始时好像令人又惊又喜,现在却正好相反,充满了忧伤。回到家还能见着他吗?为什么他说话时好像对她不高兴了?为什么那么急急忙忙地逃离?茫然中,她放声痛哭。

亚瑟的心情也不平静。不过他并不糊涂,知道都干了些什么。他急匆匆来到坐落在密林中的隐士居,一把拧开门上的锁,进去后又“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把“泽露克”扔到老远的屋角里,然后右手插在口袋里,在那小屋里的空挡地来回踱了四五次,最后在一张大椅子上坐了下来,坐的姿势很僵直,非常不舒服。在我们不想放纵自己感情时,常常是那样的坐法。

他正陷入赫蒂的情网!这是明摆着的。他准备抛弃其他的一切,只为听任刚才那美妙情感的摆布。逃避事实也枉然:只要他还关注她,彼此将坠入爱河。结果会怎样?再过几周,他将不得不离开这里,到那时,可怜的小人儿定然悲伤不已。他绝不能再与她单独约会,他要离她远远的。自己真蠢,真不该从加韦恩家跑回来。

他站起身,推开窗户,午后柔柔的暖风,还有那围着隐士居院墙的杉木散发出的清香,一同飘了进来。他倚窗眺望远处茂盛的枝叶,柔柔的风无助于他做出决定。不过他感觉主意已定,不需要再和自己进行辩论了。他已拿定主意不再去见赫蒂。而此时,他倒不妨放任思绪,想想相反的情形:今天晚上她回家时,再与她相会,再用手臂揽着她的细腰,凝望她那甜美的脸庞。那该是何等惬意!他不知道那亲爱的小美人是否也想着他,十有八九她也在想他。她那双眼睛,睫毛上闪着泪珠,多么动人心魂!他希望再看看那双眼睛来抚慰他心灵的渴望,哪怕只是抚慰他一天也心甘。所以,他一定要再见她,他必须再见到她,以消除自己刚才给她留下的假印象。他要以一种平静、亲切的态度对待她,以免她带着满脑子的糊涂念头回去。无论如何,他都该这么去做。

经过了很长时间—一大概一个多小时吧——亚瑟终于说服自己。一旦主意拿定,他就不想在隐士居再多待一刻。见赫蒂之前还有段时间得打发掉。可是,赶回去换衣吃饭已为时太晚,因为他祖父的晚饭时间是六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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