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317200000150

第150章 MP3音乐相关使用行为的侵权认定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最重要的财产性权利之一。所谓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著作权人虽然享有复制权,然而并不意味着他人就绝对不得复制其著作。除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外,法律基于特定的目的也容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复制。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便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了限制。因此,是否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除有复制行为外,还须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所容许的范围。就MP3音乐相关使用行为而言,最主要涉及《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个人可以接触取得知识文化的机会,以及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对著作权人予以必要限制。综合起来,《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几个要件,亦即必须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合理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认定

无论是将音乐由CD等传统载体转成MP3格式存储到计算机硬盘,还是从网络下载MP3音乐存储到计算机硬盘,或是进一步从计算机中拷贝到MP3随身听、磁盘片、光盘片或其他存储媒介物中,虽然都牵涉到复制行为,然而只要其目的在于供自己、家庭或友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均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反,如果是将MP3音乐上载到网站上,或者是将MP3音乐档案拷贝一份置于资源共享区内,供网络上不特定的人使用或下载,则该行为已经超出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范围,应认为已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但在分享资源时,若其资源未开放给不特定多数人分享,而是设定密码,只容许少数特定的友人可以进入,则仍然应被认为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如果下载音乐或拷贝音乐的目的在于将其刻录成光盘片贩售或出租、将其存储于手机的内存上以促销手机或者是下载音乐用于公司的电话录音机上,则该复制行为具有图利的目的,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立法意图。该行为除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外,应认定为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2.“合理使用”的认定

在判断合理使用的范围时,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复制整个作品,就一定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而应综合各种因素予以考虑。例如,引用一整本书或者其中的大部分,通常会被认为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对于MP3音乐而言,复制或下载作品的一部分不仅在技术上有难度,而且只拷贝一部分也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音乐档案。因此在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时,不能认为如果就整首音乐加以复制,则已经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由于数字式复制迅速而简便,对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影响甚大,因而有人主张限制个人数字复制使用的空间,认为如果从网络下载音乐数量过多,就应该认定其已经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但我们认为对著作权作品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判断的着重点应在于同一作品被复制的数量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不在于同时被使用的作品的数量多寡。如果被复制的音乐曲目虽然很多,但其使用均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则不能认定为非法使用。

但如果对同一首乐曲进行大批量的复制,则要参酌其使用目的与性质、使用结果对作品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目前各国在这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例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权作品的复制皆指“一些少量份数”(einige wenige exemplare)的复制,原则上以七份为限。

3.“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认定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的作品限于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其目的在于作者人格权中的公开发表权,即该作品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公之于众。公之于众并不要求作品实际被公众看到或听到,只要存在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性即可。作者或出版单位合法的将作品在网上上载、传输,就可视为作品已发表。因为在因特网这个极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下,面向的公众是不特定的、公开的。反之,如果权利人对其网络作品施以加密手段,则可推断为非公开发表。

同类推荐
  • 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本书对烟草行业涉及的各类知识产权的生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专题性研究,并就行业知识产权的协作、转移、应用等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性建言。
  • 带着法律去旅行

    带着法律去旅行

    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本书从读者角度出发,告诉游客在不同的环节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书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即学即用,既有风险预防知识又有纠纷处理技巧,一书在手,旅行无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

    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相当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人普遍知道法律大概念,知道什么事可能违法,但碰到小事,或者一件违法的事严重到什么程度,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却知之甚少。《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正是基于这点考虑,从每个人都会接触到的社会热点入手,用具体的实例将法律常识化,告诉百姓们最关注的法律常识。《百姓不可不知的500个法律常识》囊括了生活中最常见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买卖、消费权利、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保障、保险常识、违法犯罪等十个方面,百姓们最关注的法律真相,轻轻松松就能读懂并掌握。本书由金金编著。
热门推荐
  • 大话逍遥

    大话逍遥

    这是一段曲折奇幻的修仙路。走进《大话逍遥》,走进古典仙侠的世界。
  • 始觉夏意深

    始觉夏意深

    沈妈妈生沈放舟的时候明妈妈去帮忙,热心肠的明夏也决定帮一把,提前一个月降生了。于是两人开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伪龙凤胎生活
  • 皇宫争斗(误锁君心之一)

    皇宫争斗(误锁君心之一)

    一道圣旨,让她与相爱的人分离。步步惊心,让她经受情感的考验。入住冷宫,退避三尺后重新站起。付出真心,怎奈她换回心碎满的。挥别离去,却发现她早已误锁了他的心。
  • 南唐夏采莲

    南唐夏采莲

    我们一直相依,并将继续相依!西洲曲:采莲南唐秋!当时想写西洲曲一系列的,但是,后来每篇文写到一万字左右,都没能坚持!唯有这篇文结束了,现在拿来修改!不知道能否改完!
  • 追个影后做老婆

    追个影后做老婆

    一个留洋运动员的风流韵事。一个小人物因为机缘巧合留洋踢球,在海外淘金赚钱。他很有女人缘,纵意花丛,风流成性,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奥斯卡影后,其后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演绎了一幕幕精彩的传奇……
  • 路过,一季仲夏

    路过,一季仲夏

    亲生体验初中生活,描写真正初中生活。韩笑,患有后天性视网膜色素炎,在黑暗的世界里活了七年,在她迈入初中大门的那一刻,就注定将来不一样的生活。张扬逗比的徐景浩,品学谦优的李旭杰,胆小明理的孙昊希,为了让她从后天缺陷中走出来,用尽办法,他们四人会踏上怎样的旅程呢......
  • 帝阙星宫

    帝阙星宫

    人常言:修真有五道,养生第一招,化神不可少,练气最重要,仙人已逍遥,大罗通天道。一个家族弃子,身上却揣着天大的秘密,无数因果循环,几经轮回,终登凌帝阙。
  • 江湖的九种毒药

    江湖的九种毒药

    人生在世我们在追求什么?有的人行事在外人看来莫名诡异,而他们却自有一个道理。我们不必去一一认同或批判,只需坚守住自己的那个理,便是这个江湖的理。古月龙的“金丝羽”,肖一平的“银屑散”,高思思的“媚齿香”···都不是江湖中至毒至猛的毒药,却是江湖上最能站住那个“理”的毒药。所以这个江湖只说九种毒药。
  • 健身营养指南(40岁不惑篇)

    健身营养指南(40岁不惑篇)

    本书为40多岁人士的健身和营养需要,提供针对增强腹部肌肉、减轻腰部疼痛、降低血压以及减肥的有效锻炼方法。
  • 别惹坏男人

    别惹坏男人

    风里的树叶摇晃阳光的碎片,我总是在夏天的一边等到夏天的另一边,身边有你听我说话给我微笑,听你偶尔数天上的星星,闻着苹果的味道,连你身上都有着好闻的清香;回头看见你的脸出现在马路的对面,我在这里看着你,你温柔的笑脸却变成一季摇晃破碎的夏天,带走了我所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