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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上帝的平行线,骤然画成圆

不是所有的美好在刚开始的时候就会显现出来,有时,它甚至以相反的面目示人,正如有些看似圆满的王子公主,最后并不圆满一样。

我见过最美的恋人,也见过最平凡的情侣,遗憾的是,我们以为最登对的往往以失败而告终,而那些不被看好不被祝福的爱情却天长地久。

任何语言和逻辑在这里都显得毫无用处。

大学同学中有一对活宝。

男的姑且叫他明,女的叫红吧。

明出生在河北,后来在天津长大,长得白白净净,但外形上绝对颠覆了燕赵义士的固有形象。

他中等个头,人很斯文,说话细声细气,有些女气;走起路来板板正正悄无声息,头发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模样。

他的衣服永远熨帖,他喜欢读书和养生,讨厌一切男生喜欢的东西,诸如打牌、打游戏、打架、打球——换句话说,他厌憎一切代表雄性力量的东西。

明行走在校园里的时候,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他扭扭捏捏,肩上背着一个书包,手里拎着一个巨大的水杯,杯子里永远泡着菊花枸杞大枣之类的东西,有很多中药别人都不认识。

据说,他的祖上是宫廷御医。孙先生革命后,他们家也跟着失势,从只为少数人服务的御医变成为更少数人服务的医生——他们家从不出诊,各种养生药方变成了为小家庭服务的家传秘方。

明的皮肤因此那叫一个好,好到吹弹可破。古诗里形容美人“肤若凝脂”,我没见过,但我总觉得那皮肤至少要赶得上明才能算好。

他一天要喝掉八杯水,这是祖传习惯。

我听了就问,你看过《红楼梦》吗?他摇摇头不明所以,以为我要笑话他,于是开口说,我们这些工科生从来不爱读那些酸不拉几的书。

我笑笑对他说,《红楼梦》里贾宝玉说女儿家是水做的,你那么喜欢喝水也没见你谈个恋爱什么的。

他脸皮薄,经不住这样开玩笑,早就红到脖子根。

然后我趁热打铁地说,听说你们班红对你挺有意思啊。

他禁不住啊了一声。

这也难怪,红与明像泾渭分明的两股水,两个人是没有交集的平行线。

所有人都觉得明要是能看上红,太阳都能从西边出来,自然,同学们对红所谓追明的流言感到莫名其妙。

就像黑与白,怎能在一起?

红是东北姑娘,样样都很东北。高挑的身材,直爽的个性,赛过男人的酒量,不少人叫她“男人婆”,换成今天的话应该叫女汉子。然而,红对这些所谓名号一点也不计较,她为人豁达洒脱,与明的忸怩恰好相反。

他们像背道而驰的两匹马——明还是匹瘦马,不堪一击的样子,红像健壮的高头大马。

没人理解红为何会看上明,但显然红对此有自己的理解。她说看见他被人欺负的样子就心疼,恨不得自己挺身而出替他挨几下。

有时明经过红的身边时,红甚至会不好意思地脸红。她常常有意无意跟他进同一间食堂吃饭,又恰巧坐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

她原本吃饭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然而只要她跟明在同一间饭堂吃饭,她就吃得比较斯文,慢且文雅,像明一样。她知道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但她还是忍不住改变自己吃饭的方式,这就好比一个习惯穿牛仔裤的女孩子,有一天她突然穿上了旗袍站在灯火辉煌的街头,没人关注她她走起路来也必定一款一摆一样。

豪放的红在遇见文质彬彬的明时,明的一举一动就像给她套了件修饰身材的淑女装一样。

红对明处处在意,时时紧张,但明对她就没有这份心思了。

他们的事情就这样不咸不淡过了两年多,直到大四快要毕业的时候,明他们班同学聚会。

班里一众男生围着明,非要逼着他喝酒,声称同学四年竟然没见过他饮酒,这太不像话了,比没见到他近女色还要让人气愤。

明还打算像过去一样找点借口搪塞过去,可是根本躲避不过。明被灌了一杯啤酒,马上脸变得像一块红布一样。

有人明知故问地说,红你为什么签天津的工作呀?为什么你要跑到天津那个大农村呀?明又不在天津。

明留在北京了。

“谁说天津是个大农村?我就是喜欢天津!”她说着这样的话,趁着喝了点酒,趁着屋子灯光不算太亮,仔仔细细地正眼看了明一眼。

这一望碰巧遇见明红着脸望着她。两个人迅速避开了对方的眼神,太赤裸,从未有过的戏剧性,像沉默的哑剧,一瞬间有种奇妙的感觉在上演,上演一场只有他们俩的戏。

有个跟红要好的女同学大着嗓门问,明,眼看着要散伙了,你给个痛快话,你为何不喜欢我们家红?她哪里不好了?哪里配不上你?

明被问得急了,说了句,我没说过我不喜欢她呀。

一群同学马上像炸开锅一样,要他们喝“交杯酒”。第一次,红被人群推到明面前,两个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红洒脱地拿起酒杯说,你们不要为难他了。我代他喝了这杯酒行不行?

红脖子一扬,痛快地喝完一大杯酒。明在旁边张了张嘴巴,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沉默地看着她。同学还是不依不饶。红不用别人斟酒,自斟自饮,接连喝了八大杯啤酒!

她喝出了眼泪,眼泪和着酒一起下肚,她从来没有喝过这样酣畅淋漓的酒,好似她这几年的人生全在酒里了。

她一滴也舍不得丢。

等她喝完八杯酒的时候,明站起身来说,别喝了,喝多了对身体不好。我跟你一起喝最后一杯。他搂着她的肩膀一饮而尽。

明和红在一起了,在距离毕业还有两个月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以为他们这“黄昏恋”来得有些牵强。更有人说明就是被红感动了才答应她的,毕竟他们大学几年都没恋爱过,算是彼此给对方上一堂爱情的学习课。

他们丝毫不受这些影响,他们爱得比任何人都热烈,像是弥补错过的几年光阴。

两个月后,红去了明的家乡天津。

此后,红经常坐火车到北京看明。

又过了几年,红嫁给了明,红换工作了,跟明一样在首都打拼。

曾经,我们以为的平行线,不知何时,上帝之手一转,变成了一个圆。

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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