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Angel应该还有两个小时就到了。”Maggie对夏瑞漫说。夏瑞漫“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准备开始收拾乱得无处放脚的房间。
Maggie和夏瑞漫已搬进新公寓三四天了,大部分需要买的东西也差不多采购齐全了。她们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找了房子,两人都不希望每天坐地铁上下学。在上下班高峰期挤伦敦地铁不是常人愿意忍受的,但伦敦市中心的房价也不是常人能够支付得起的。住在学校附近和较低的房价,两者实在难以兼得。于是,夏瑞漫和Maggie决定三个人住两个房间的公寓,将客厅改成一间房,而Angel便是Maggie找来的“第三者”。Angel是经济系的,大一的时候跟Maggie有一门课相同,又同是上海人,因此成为朋友。但两人也并非至交,只是刚聊天的时候谈到房子的问题,Maggie便邀Angel一起合租。而夏瑞漫则从未见过Angel,只是偶尔听Maggie提起过。
夏瑞漫刚弯下腰来捡散落在地上的书,门铃声就响了,看来Maggie的估计一点也不准确。夏瑞漫本希望在Angel来之前把房间收拾得干净些,现在也只能展现真实的原貌了。
Maggie赶忙去开门迎接Angel,夏瑞漫则站在走廊里。
“你不是说飞机下午两点到吗?怎么这么快就到了?”Maggie一向对自己的记忆力特别自信。
“我说的12点到啊!你一定记错了。”Angel边说边把箱子拖进自己的房间。房间很小,摆了一张一米宽的床和一个小桌子后就只能站进两个人。
放好箱子后,Angel转身见到站在门外的夏瑞漫,便主动自我介绍说:“我叫马彤,你就是瑞漫吧?”
“马桶?”夏瑞漫不想第一次见面就这样无理,但她确信Angel刚才的确是这么说的。
“不是马桶,是马彤,红彤彤的彤。很多人第一次都听错。叫我彤彤就好了,要不然每次说快了都像在叫马桶。”Angel看上去平易近人,像是个容易相处的人。不过Angel这个名字实在不适合她,她不仅长得高,而且有些壮,像是可以生擒几个大汉的样子。
“噢!彤彤。可Maggie一直都告诉我你叫Angel呀。”夏瑞漫道。
Maggie也赶忙插话说:“马彤是你的中文名吧?之前你都是用英文名字啊?”她可不想一天犯两个错误。如果真一直叫错别人的名字该多不好意思啊。
“我英文名叫Angel,但现在不想用了,还是叫本名好。而且Angel这名字太矫情,根本不适合我,虽然说我的中文名也不怎么好听。不过我宁愿当马桶,也不要叫什么天使。”
“那你当初干吗取这个名字?”夏瑞漫不解。
“外教取的。老师给班里同学取英语名字的时候是从前往后取的,我长得高,总坐最后一排,是最后一个被取名字的。我非常怀疑外教想了五十几个名字想得脑汁都干了,然后就给了我这么个名字。当时我也没多想,而且当时我连angel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夏瑞漫和Maggie听后点了点头,然后一致决定以后还是叫彤彤的大名,马桶。说完又咯咯地笑起来。
虽然夏瑞漫的公寓小得可怜,不过她有一个在“郊区”的可以去过周末的别墅。Joe、Lauren、Rosa、Sean和Samuel在二区一起租了个大别墅,不仅每个人都有双人床,每人要交的房租比夏瑞漫要交的还便宜一点。大房子也是办派对的好场所,他们打算一开学就办个庆祝迁入新居的派对。
大学的第二年对夏瑞漫来说是值得期待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对新闻主编这个工作的期待,二是对新课程的期待。夏瑞漫选择的课程之一是“东亚近代史”,作为中国人,夏瑞漫至今还未真正系统地学过“中国近代历史”,说来也实在惭愧。
报纸的工作在学期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因为第一期报纸得在新生周之前印刷出来,用于在“活动市集”上招揽新成员。
在走进TheOtter办公室之前,夏瑞漫很紧张,此前她只去过一次TheOtter的办公室,是参加一个临时会议的时候。夏瑞漫在见到陌生或者不熟悉的人之前总是很紧张,不论见过多少次陌生人还是如此。TheOtter的办公室不算小,但因为摆满了桌椅和苹果电脑,供走动的地方很狭小。办公室里的人比夏瑞漫想象的还要多,毕竟还有两三天就到新生周了,大家都不敢松懈。夏瑞漫本以为自己到早了,看来并非如此。有些人听到门开的声音抬头看了一眼,马上又将视线转回电脑屏幕,有的连头都没抬。夏瑞漫有些失望,她脑海里期待的大家争先恐后地和她攀谈的场景并没有出现。她见Sophie旁边有个座位,便默默地坐了过去。
“我现在要干什么?”夏瑞漫小声问Sophie。
“这里有一份新闻单子。”Sophie把一张在桌上的白纸推到夏瑞漫的面前。她显然对夏瑞漫的迟到有所不满。
夏瑞漫把单子拿过来看,上面写了八九个跟学校有关的新闻题目。看到许多工作已经做好了,夏瑞漫对Sophie道歉说:“不好意思,来晚了。我还以为下午来就行呢。”
“噢,没关系。”Sophie回答道,对夏瑞漫的气消了些。虽然有了新闻题目的单子,夏瑞漫还是不知道该从何开始,只得再次向Sophie请教。成功竞选成为总主编的Nicola已把基本流程告诉Sophie。Sophie比刚才有耐心了许多,对夏瑞漫说:“你先打开GoogleDocs,我们写文章都在这里写,写完就直接存在这里。”
“密码是多少?”
“密码是satireisdead,中间没空格,全部小写。”
“satireisdead?谁设的?”
“我也不知道。好,进去以后就能看到以前所有的文章了。我们还有一个邮箱,点击mail。以后发邮件就从这个邮箱发。我们就先写文章吧,软件那些我也不太会用,到时候再问Nicola他们。”
“这次的文章就我们两个写?”
“还有两个去年的老人说愿意帮忙,不过他们还有别的社团要弄,只能写一篇。所以大部分还是得自己写。”Sophie说完拍拍夏瑞漫的肩膀。
“好吧,希望到时候能招多些人。还好现在还没开学,没什么其他的事情做。”夏瑞漫对Sophie笑笑,准备开始看与要写的文章有关的资料。
两个星期后,办公室里的气氛已大变。因为聊天声从没断过,夏瑞漫不得不戴着耳机来隔除噪声。Ahmed是一切声音的最终来源。Ahmed是报纸的版面设计师,每周的工作并不多,只需要负责头版的设计,然后在每个板块做好各自的排版后检查是否有差错。一般来说,Ahmed的工作在大家的工作进入尾声时才开始,但他总第一个来办公室。夏瑞漫没见过像Ahmed这样做如此多事情,同时又看上去这样清闲的人。他除了是TheOtter的设计师外,同时还是辩论社的社长和橄榄球队的队长。即使参加这么多的活动,Ahmed仍不仅保持成绩在系里前十,还有时间在周末的下午悠闲地喝上几杯咖啡。夏瑞漫觉得Ahmed在各方面都算得上是个完人,除了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嘴巴太能说。
有那么几次Ahmed因为其他事情晚到了一些。没有Ahmed的办公室才是一个真正可以认真工作的地方,大家偶尔也会放松下来交谈几句,但很快又会回到工作中去。Ahmed的到来一定会快速地打破这安静又有些沉闷的气氛。夏瑞漫对Ahmed并无太多好感,她不喜欢说起话来太滔滔不绝的人。但其他人看上去都跟Ahmed相处得很愉快,夏瑞漫便也没好意思向他们打探对Ahmed的看法,连Sophie也没有。其他人对Ahmed的好感或许源于他们比夏瑞漫多一项“技能”,他们可以在嘈杂的环境下不受干扰地专心做事,可夏瑞漫却常因为无法集中注意力而需要去旁边的另一间小房子里工作。
有一次,当Ahmed跟往常一样滔滔不绝的时候,坐在房间另一边的夏瑞漫突然脱口而出:“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这么多话吗?”说这句话之前夏瑞漫并没多想,本想着开个玩笑,但话一出口感觉不太妙。再一想这其实也不是一句玩笑话,她想表明的就是事实。Ahmed的声音戛然停止在空气中,令人不舒服的气氛很快扩散,凝结。
Sophie见Ahmed脸色变了,马上说:“她是开玩笑的,她是开玩笑的。”
“对啊,我开玩笑的啦。”夏瑞漫也赶忙接话。Ahmed对他们笑笑,表示根本没在意夏瑞漫的话。
可惜有很多时候,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水蒸发在空气里,话语渗入血液里,哪怕话音落后加上再多句“我是开玩笑的”也没用。开玩笑者只能冲着对方最不在意的地方开玩笑,更不能以开玩笑的名义陈述事实,不然,无论说者有心或者无心,听者都有心。此后,Ahmed还是TheOtter办公室里的演讲员,他跟夏瑞漫如以前一样聊天,对她的态度跟对别人没什么两样,可夏瑞漫总觉得她和Ahmed之间存在的那种紧张气氛并没有完全散去。
当了新闻主编后,夏瑞漫更加深切地体会到“领导”实在难当。她不得不承认,她更愿意被人使唤,而不是使唤别人。在去年的周末里,她并不是每次都欣然接受Nicola和Vivek临时派下来的工作,有时候,她需要牺牲睡觉、做作业以及与朋友聚会的时间来写稿子。现在夏瑞漫发现,分配任务并不比完成任务简单,尤其是在最后一刻才分发出去的任务。虽然当Nicola和Vivek告诉她又有一个临时稿件的时候,她明白他们的苦衷,可当她把同样的任务交给别人的时候,她无法不内疚。
好在夏瑞漫的搭档跟她的性格截然相反。她也的确做得很好,了解每个人的长处与短处,知道什么样的文章适合什么样的人,她有亲和力又有淡淡的威严感,让人甘愿为她努力写稿。
报社的工作占去了夏瑞漫许多时间,她本以为这意味着不得不放弃一些课内书目的阅读,等到考前再花时间弥补,没想到她现在只需要花比去年少得多的时间来完成同样的学习量,这让她自己都有些吃惊。她寻思去年把这多出来的二十几个小时都用去了哪儿,竟已想不起来。
报纸的第二期刊登了Maggie的文章,这是Maggie第一次给TheOtter写东西。之前夏瑞漫没请Maggie给报纸写过稿子,Maggie也没主动提出过。这次Maggie选择动笔倒不是因为夏瑞漫当上了新闻主编,文章也不是写给新闻版的,Maggie说觉得自己简历的内容太单一,所以打算给报纸写篇文章,这样能充实充实简历。Maggie写了篇关于暑假实习的文章,她的英语口语欠佳,但写作能力倒不差,内容有点新意又能代表一部分人的声音,所以被登在社会版的第一面。文章大致是这样的:
因为学习和课外活动的关系已许久没跟家人一起旅游,这次的非洲之旅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应该算是整个假期的高潮,毕竟没有比惬意地与家人一起走走停停更幸福的了。当我们在肯尼亚狩猎的时候,我第一次在电视上《动物世界》以外的地方看到野生动物王国的美妙与残酷。一头母狮子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一头毫无察觉的悠闲吃草的羚羊,随时准备扑向看准的猎物。妹妹第一次停止了说话,屏住呼吸等待随时可能发生的精彩一幕。幸运的我们真的亲眼目睹了一个动物把另一个动物的肉一口一口咬下来的血肉模糊的画面。家人们在同情羚羊的悲惨命运的同时又忍不住佩服狮子的勇猛,然后又感叹说大自然是多么无情,只有适者才能生存。听着他们的讨论,我坐在一旁不住地想,刚才看到的这一切我一定在哪儿见过。仔细一想我明白了,这清晰的画面源自于几天前才刚刚结束的实习。
拿到实习通知书的那一刻,我隐隐约约地看到幸运女神的降临。外边谣传的在投行每天最多只能睡3个小时的信息我也早有耳闻,但并没太在意,什么都无法抑制我的期待和开心。不过后来我发现,这种开心不完全源自于我对这份工作的喜爱,也不是对接触新事物的渴望,而更多的是源于在人尽皆知的公司实习能带来的一种荣耀感,更准确地说是虚荣心在作怪。每次告诉别人我拿到这个公司的实习的时候,“你好厉害啊”“你太棒了”之类的话总会充斥于耳。
但从走进公司大门的那一刻起,我便发现我好像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我将面对的是一片广袤的看不到边的草原,草原上的动物表面上都正心无旁骛地做自己的事情,其实每时每刻都机警地观察周围的变化,见到机会便进攻,受到袭击要防御。在这一点上人和动物实在没什么区别,我们都是本着为了生存的天性在活动。动物四处奔跑不是因为它们是热爱运动的长跑选手,而是为了把死亡的日期延得越往后越好。在投行没日没夜工作的人们呢,或许有那么几个是为了理想,也有那么几个是在做自己所热爱的工作,但大部分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为了吃得比别人好点,穿得比别人漂亮点,住得比别人大点,开的车比别人贵点。所以,得把被炒鱿鱼的时间无限期延后,把升职的日子努力往前提。我这个刚出生的牛犊当然也怕虎,所以只能小心又小心,努力再努力。
另一个动物和人相似的地方是我们都是群居动物,更准确地说是我们的成功常取决于我们认识谁。走过一个高层领导办公室的时候,我听到这样一段对话,一个人说:“这个空出来的部门主管的职位是给PeterSting还是RachaelSmith呢?两个人都是很不错的人选呢。”另一个人说:“还是Sting吧,他爸爸是我们大股东的密友。再说了,Rachael两年前结的婚,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得要产假。”第一个人又说:“说得有道理。”后来没过多久PeterSting就被升了职。
在工作中,人们当然需要合作,和同事也好,和其他的公司也罢,我们不能永远一人单干。动物们也是如此。母狮子很少单独攻击长颈鹿之类的体型庞大的猎物,她们选择集体行动,这样才能置敌人于无法反抗的境地。大象也是群居动物,由母象带领着长年迁徙,从不丢下组里的成员。人所谓的群居与合作又不那么一样,有功劳可分的时候,大家感情比铁还坚,遇到危机和失败的时候,我们突然之间必须得孤军奋战。